1、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下半年招考国家公务员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下半年招考国家公务员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 海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决定组织部分省直、市县行政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3、笔试成绩:考三科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 40%、 申论占 30%、 专业占 30% 合成 ;考两科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 60%、 专业占 40%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 60%、 申论占40%合成。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考人数,按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本次招考人数在 10 人以上的职位,比
2、例为 1:2,招考人数在 9 人及以下的,比例为 1:3。少数民族人员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县非少数民族职位的,按本人笔试综合成绩的 5%给予加分。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 面试时间由省直招考单位和市人事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 60%、面试成绩占 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和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四、录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录用审批时将对拟录用人员的户籍、学历、年龄、专业等是否符合招考条件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招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报名政策和考务方面,可在报名现场咨询人事部门。 报考
3、者必须严格按照招考条件报名,确保填报的真实性,且只能选报一个部门中的一个职位。 招考专业条件原则上统一按国家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定,未列入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名称确定。 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拟录用人员在公务员录用审批前必须通过海南省国家公务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资格考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省人事部门仍然不举办任何考前培训或辅导班。 报考者持考试报名表和报考费缴费收据于 11 月 11至 12 日到省直报考单位人事处或报考单位所在市人事劳动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考试成绩查询电话 96977818 各市行政机关招考的具体职位和报考条件及其他详细情况请查询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