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消费监视治理站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平安消费法律法规和市、区、镇平安消费会议文件精神;承办村(居)平安消费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平安消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平安消费各项工作。二、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综合协调指导监视辖区内的平安消费治理工作,修订完善各类消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处置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并定期进展演练,积极组织参加应急救援行动。三、认真落实平安消费责任,层层签订平安消费目的责任书,实在将平安消费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头。对消费运营单位的平安消费活动、职业卫生、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使用情况进展日常平安检查。四、对村(居)的严峻事故隐患和平安消费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安监所或镇安委会办公室,并施行有效监控。催促消费运营单位平安隐患的整改,并进展平安隐患跟踪。五、对消费运营过程中有违法、违章、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进展认真教育,要求其立即或限期整改,并及时移交有处分权的部门处分。六、认真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事故隐患,处理突发事件和事故,参与应急救援处置,随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