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车平安运转治理规定 一、每班发车前,把钩人员必须检查人车的连接装置、保险链和防坠器,防坠器要保证在断绳时能自动发生作用,也能人工操纵。每天机电科人车检查专职人员对人车进展一次全面检查。检查中觉察阻碍平安运转的隐患,必须停顿运转,只有处理好后,才能恢复使用。 二、每班人车运送人员前,必须先放一次空车。 三、人车严禁与其它车辆组车运转。 四、人车运送人员时,必须有跟车工,跟车工必须坐在设有手动防坠器把手的位置上,当发生意外时,必须立即拉动防坠器把手使防坠器发挥作用。 五、乘人必须服从人车跟车工指挥。人车运转起动时发送开车信号,必须征得人车跟车工同意。 六、乘人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露出车外。 七、人车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和在车内站立。 八、人车运送人员时,严禁同时运送有爆炸性的、易燃性的或腐蚀性的物品。 九、人车主要作为人员运送车辆,用作其它用处时,必须有可靠的平安措施,措施必须经矿长和总工批准。 十、人车运送人员每趟最大载人量为15人(含跟车工),每排限坐3人。 十一、人车跟车工在人车运转前,要检查人车内人员乘坐是否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不得同意发送开车信号。 十二、人车运转使用必须同时执行斜坡治理制度,相关人员严格恪守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以及煤矿平安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