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红兴隆农垦: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刘斌 近年来, 黑龙江省红兴隆农垦区检察院为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 促进规范司法, 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以深化检务公开为契机, 以文明、规范接待律师为抓手, 全力打造“检律”和谐关系。一是设立专门场所、多种阅卷方式。在案管大厅内特别设立了律师阅卷空间, 配有打印机、单机电脑、复印机设备, 方便律师现场阅卷和复制卷宗材料需求。律师可选择查阅纸质卷宗和电子卷宗, 在单机电脑上, 律师只可查阅到所代理案件的电子卷宗, 有效保障了其他案件电子卷宗的安全性, 律师可以根据需要对卷宗进行打印、复印、拍照及刻录光盘。空间内全方位设立无死角监控
2、, 既保证了律师阅卷的权利, 又保证了卷宗安全。二是制定相关制度、加强保密工作。制定了红兴隆农垦区人民检察院律师接待制度律师、当事人会见制度电子卷宗档案查阅规定, 同时为保障案件信息从源头上不外泄, 又制定了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阅卷保密承诺书电子卷宗保密承诺书, 使律师能更好地保守在职业活动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当事人的秘密。与来院阅卷律师签署保密协议并做好登记工作, 所有刻录的电子卷宗均设有密码, 并在卷宗内增加以“律师姓名+律师执业证号”为内容的水印, 复印的纸质卷宗也同样增加了相同的水印, 防止律师拷贝后违约外传擅自他用, 提醒律师对所复制、拷贝的卷宗材料注意保管和保密, 大大增加了律师泄露
3、卷宗材料被查处的风险, 进一步规范了律师的执业行为。三是加强联系沟通, 实现检律互动。建立与律师的联席会议制度, 面对面听取律师意见和建议, 就在律师接待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在今后工作中如何更好地保障律师会见、取证、阅卷权进行及时沟通交流, 不断健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工作机制;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常态机制, 真正实现检察机关与律师的正常交流和良性互动。四是创新查询机制, 提供便捷服务。依托网络, 相继开通了“红兴隆律师接待区”QQ 群、“案件流转电子公示”和“检务公开触摸屏”查询系统、“红兴隆案件管理中心律师微信群”。电子公示系统显示案件承办人及目前案件的流程节点, 检务公开触摸屏与案件信息
4、公开网相衔接, 平台包含了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和专项活动、规范性文件、权利义务告知书、生效法律文书四个部分。律师可以在现场、电话、微信、网络等多种方式中选择查询案件办理信息, 办理各类预约申请。在接待律师上以律师的视角来审视问题, 将服务工作前置化, 对于卷宗材料多或是疑难复杂的案件, 在受理律师代理时就会咨询律师是在第一时间复印、刻录还是案件重报后复印、刻录, 院里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对于律师咨询案件信息, 做到不拖延、不耽搁、不误事, 全天 24 小时为律师提供服务。外地律师来红兴隆院参加庭审, 会在第一时间告知本地的天气及保暖等注意事项。红兴隆院办理的一件涉黑案件, 卷宗达 431 册, 6 万余页, 本案共 6名律师且都是外地, 全部提前预约刻录光盘, 律师来院后可直接拿到预约的卷宗材料, 大大缩短了律师等待时间。三年来, 接待辩护律师、诉讼代理律师阅卷、案件查询等 240 余次, 电话、微信查询案件 400 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