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忠诚承诺书夫妻忠诚承诺书篇一:夫妻间签订的忠诚协议有效吗 夫妻签订忠诚协议有效吗?国文律师:我 2016 年结婚,由于丈夫不忠被我发现,我要求离婚,他不同意,给我出具了一份承诺书:永远不和第三者有染,一旦发现,夫妻关系自动解除,净身出户,财产归我所有。今年初我又发现他和第三者有染,我坚决离婚。请问,丈夫出具的承诺书有效吗?吕女士吕女士:按照法律规定,夫妻感情破裂,双方可自愿到当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也可向法院起诉离婚,承诺书涉及的自行解除夫妻关系的约定因违反法律规定没有法律效力。承诺书中放弃所有财产的约定是否有效 ,目前尚无法律规定,尽管司法实践中有不同观点,但我们认为,约定或承
2、诺有效的前提是,审查当事人的行为是否违背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由于婚姻法要求夫妻互负忠诚义务,也没有禁止夫妻就忠诚问题进行约定,只要协议或承诺出自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不损害他人利益,应属有效。从事后救济的角度看,有了书面约定或承诺,一方在背叛对方之前,就得考虑违约所要付出的成本。无过错方也会获得既定数额的赔偿,而不会因为婚姻法过于原则性的规定而无法保护无过错方。从这个意义上说,忠诚协议或承诺对于维系婚姻稳定将起到积极作用,也符合婚姻法的立法本意。国文律师篇二:夫妻忠诚协议 2 目录一、夫妻忠诚协议概述?1概念?1产生背景?1类型?2效力特点?2作用?3二、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争议
3、?3对夫妻协议持反对意见的无效论观点?4对夫妻协议持支持意见的有效论观点?5三、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分析?6对夫妻忠诚协议损害公民人身自由的反驳?7对 “夫妻应当相互忠实”是道德义务而不是法律义务的反驳?7对个人隐私权、人格权应高于“忠诚原则”的反驳 ?7对忠诚协议涉及的是感情,无法用法律来调整和评价的反驳 ?8对夫妻忠诚协议违背损害填补原则的反驳 ?8四、夫妻忠诚协议的法律完善 ?9 注释 ?10 参考文献 ?10夫妻忠诚协议效力之我见摘要:当前社会经济迅速发展,人们的价值观、婚恋观也在发生变化,婚姻双方对婚姻的不安全感也随之增强。在此背景下,作为新的社会形势下产物的&;忠诚协议&;应运而生,
4、也逐渐被越来越多的夫妻所接受。但是在学术界并没有定论,有的学者认为有的效力,有的学者认为没有效力,司法界实践的判决也是莫衷一是,总之,夫妻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力在学术界是存在普遍争议的。在此笔者从多个方面来分析夫妻忠诚协议,认为夫妻忠诚协议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其本身应该是有效的。同时探讨在新的社会时期,关于这种契约的关系应该从法律角度来完善一下得到认可。本文首先明确了夫妻忠诚协议的概念和性质,并对当前关于夫妻忠诚协议效力的相关争议做出分析,以此为依据展示了笔者的观点,我认为法律可对夫妻忠诚协议适当的做出原则性的规定,以便在为法院的审判工作提供相应法律依据的同时也指引当事人的行为。关键词:
5、 忠诚协议 效力 争议 效力主张一、夫妻忠诚协议概述概念夫妻忠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或者在婚后约定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不得违反约定的夫妻忠诚义务,违反忠诚义务一方的配偶有权依据双方约定的忠诚协议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或支付给守约方赔偿或放弃自己相应权利的协议。忠诚协议在实践中的称谓有多种,有称“忠诚承诺书”的,有称“忠诚保证书”的等等,不一而足。本文统一称为夫妻忠诚协议。产生背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国民经济稳定增长,在社会转型期内,也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本是属于“二人世界”的婚恋关系也受到了现实的极大挑战,都说感情是恋爱与婚姻的基础,但感情也是最
6、不牢靠的东西。为了维稳自己的婚姻关系,于是身处其间的婚姻当事人或是将进入婚姻殿堂的恋人纷纷给自己的婚姻寻求保证。1. 社会转型期内,人们的思想价值观念产生了剧烈的冲突。2. 市场经济社会里,契约观念深入人心。3. 人们的法治意识逐步觉醒,法治观念逐步深入人心。类型1.夫妻忠诚协议按协议缔结的时间先后可分为两类:婚前成立的夫妻忠诚协议和婚后成立的夫妻忠诚协议; 2.按照夫妻忠诚协议的约定的内容不同,目前可以分为三类:离婚赔偿型。双方约定“双方都要努力维持婚姻,如果一方提出离婚,则要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赔偿” 。这种约定因为违反婚姻自由的法律原则是无效的。外遇赔偿型。双方约定“夫妻双方要互敬互爱,对
7、家庭、配偶和子女负责,如果一方有外遇而导致婚姻破裂,有外遇的一方要给付对方一定的赔偿” 。空床赔偿型。双方约定“如果一方夜不归宿,就应该按时间实际支付对方的一定金钱”即所谓的空床费的约定。忠诚协议的效力特点首先,从协议效力的法律性质来看,夫妻忠诚协议目前在民法通则、婚姻法、合同法上均没有明确的法条依据,从字面上理解应该视为一种契约,也就是说属于合同法管辖,而就当事人的身份关系来说,这种法律行为又应该适用于婚姻法、民事法。到底适用于哪个部门法?需要从法理及相关法律规定上分析其性质。有的学者认为夫妻忠诚协议其实是一种民事协议,其实就是承认了它的契约性质,忠诚协议应该符合合同法中对合同的相关规定,但
8、合同法中的合同除具备上述特点外,合意的内容须为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且不含身份关系的相应内容,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因此,夫妻忠诚协议虽也有协议之名,而因为涉及身份关系,却不受合同法的管辖。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值得进一步分析。大家认为夫妻协议不受合同法的调整,其实是我国目前没有民法典,除民事通则外,民事立法都是单行法,合同法是债法而不是身份法,是调整流转财产关系的,但是合同法、婚姻法都是位于民法通则之下的,都是民事法律属性,因此都遵从共同的
9、民法原则,如平等、自由、协商等,夫妻忠诚协议是符合合同法所倡导的契约精神的,本质上说夫妻忠诚协议所设立的,也正是特定当时之间的一种债的关系,因此用合同法的原则判断其效力也在情理之中。只不过夫妻忠诚协议是一种特殊关系的契约。其次,忠诚协议效力的开始时间是区别于普通的民间协议的。普通民间协议的签订即发生效力,而夫妻忠诚协议效力的生效是在结婚以后,一婚姻关系的成立为有效要件,如果没有结婚,即使一方出现有违忠诚协议的行为,协议是务容置疑的不发生效力。婚前恋人间是否忠诚于对方想当然的是收到的规范调整,不属于法律调整范围,由此对协议主体产生约束,及只对具有夫妻关系的二人缠上约束力,如果恋人间签署这种协议也
10、只能结婚后发生效力。夫妻忠诚协议的作用1.积极作用夫妻忠诚协议的作为一种新生的社会产物,其出现绝不仅仅是一种偶然性,必然有一定的它积极的一面。首先,夫妻忠诚协议从私法契约的角度对不忠诚方施以一定的威慑或者惩戒;并且可以通过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方式来明确婚姻法中关于夫妻应当忠诚规定的范围。其次,忠诚协议的签署,以特有的契约形式强化了个人对家庭的责任,缓解了因婚外情、小三等现象的出现给社会造成的压力,有利于维持稳定的公序良俗。再次,忠诚协议类似于婚前财产公证,忠诚协议的可看做是对损害赔偿的提前约定,万一发生协议约定不允许的相关行为,受害方可以顺利的获得既定数额的赔偿,而不会因为法律过于原则性的条款使其
11、利益落空。夫妻忠诚协议既可以减少离婚时对财产的争议,同时也是当事人自我保护的一种有效方式。这种行为也与婚姻法中的规定相符合,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2、消极作用任何事物的产生、发展都其两面性,夫妻协议做为维护家庭稳定方面自有其有利的一面,但是这种身份契约对人们的自由做了一定的限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但是因为结婚,因为对另一方负有责任和义务,已经失去了一定的自由,而夫妻忠诚协议的签署更加限定了人身自由。我们知道维系婚姻最基本的还是感情,可感情又是极不稳定的东西,随着时间的推移,夫
12、妻间接触时间的增长或客观条件的变化,双方的感情状况及其他方面难免会发生变化,如果双方的感情恶化了,或者其他方面发生变化了,而一旦感情破裂,夫妻忠诚协议就成了个人追求幸福和自由的牢笼,而要挣脱这个牢笼,可能代价极大,所以夫妻忠诚协议在这时又成为了一道障碍。二、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争议在我国从审理第一例关于由夫妻忠诚协议提起的离婚赔偿案件起,法理界对忠诚协议的效力便产生了争议。争议案例如下:2016 年上海市闵行区法院审理了我国首例因婚外情而引发的“违反忠诚协议的赔偿案”,王某与张某是 1999 年登记结婚,由于双方是再婚为慎重起见,2000 年6 月夫妻俩签署了一份“忠诚协议书” 。该协议约定双方
13、应互敬互爱,若一方在婚内由于道德品质问题,出现背叛另一方的不道德行为即婚外情,要赔偿对方名誉损失及精神损失费 30 万元。2001年 8 月,女方发现丈夫与另一女子的婚外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男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女方则以“忠诚协议”为依据要求法院判决男方支付违约金三十万元。一审法院在判决离婚同时支持了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判令违反“忠诚协议”的男方支付女方违约金 30 万元人民币,这是忠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首起判例。法院判决的理由是,约定 30 万元违约责任的“忠诚协议” ,实质上是对婚姻法中抽象的夫妻忠实责任的具体化,完全符合婚姻法的原则和精神。既然协议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且是在双方没有受
14、到任何胁迫的平等地位下自愿签订的,协议的内容也未损害他人利益,因而当然有效,应受法律保护。该判决公布后,在法学界引起轩然大波,男方不服判决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在上诉期间,双方又以 25 万的价码达成了调解协议。因此,本案中的忠诚协议是否有效在当时并没有得到上海更高一级法院的认可或否定,就使得其在法院的观点仍具有模糊性。之后,2016 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对于忠诚协议作出了相关指导性意见,也认为婚姻法第四条所规定的忠实义务,是一种道德义务,而不是法律义务,夫妻一方以此道德义务作为对价与另一方进行交换而订立的协议,不能理解为确定具体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随后明确规定了 4 条意
15、见:对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对夫妻双方签有忠实协议,现一方仅以对方违反忠实协议为由,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或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除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夫妻一方在离婚案件中以对方违反忠实协议或违背忠实义务为由,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或损害赔偿的,审理该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之前已审结并发生法律效力的相关案件不再重审。除此以外,其他地区并没有直接的明文规定对夫妻间的忠诚协议是肯定还是否定的态度,而是视情况审理,各地的审判方式也不尽相同.对夫妻协议持反对意见的无效论观点1. 根据宪法第 37 条第一款规定:“中华
16、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可见,人身自由是法定权利而不是约定权利。是宪法规定的一种基本权利,高于其它权利,因此,通过人为约定的方式来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是不合法的。不能因为要保护其他权利而限制这一基本权利。任何强行限制这些基本权利的行为,不论其表现形式如何,均是违背宪法的。夫妻忠诚协议,将夫妻双方一些基本人身权利特别是人身自由给予限制甚至是篇三:配偶承诺书 配偶承诺书_本人与_系夫妻关系,对其借款_元一事完全知晓。本人在此承诺:完全同意其上述借款行为,并愿意承担共同还款义务。承诺人: 年 月 日 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篇四:借款人配偶承诺书借款人配偶承诺书金水信
17、用社:我叫 ,性别 ,现年 岁,身份证号码: ,我与借款人 属合法夫妻,经我们夫妻双方商议,我同意 于 年 月 日 在金水信用社办理贷款 万元,该借款是我们夫妻二人的共同债务,我本人自愿承担还款清息义务。承诺人:年 月 日篇五:忠诚履职廉洁从政公开承诺书 忠诚履职廉洁从政公开承诺书一、 单位主要职能和个人岗位职责、单位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法律、法规、政策,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执行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2、负责道路交通秩序的维护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管理,依法打击破坏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3、参与对涉及交通安全、交
18、通秩序的停车场、车辆停靠站点的规划设置和挖掘、占用道路的审批管理工作。4、负责君山区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道路交通管理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的检测。负责君山区机动车辆的证和驾驶证的发放及驾驶员管理的有关工作。5、负责君山区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调处工作。指导基层交通安全组织的建设,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6、组织、协调君山区道路交通警卫工作,履行公路巡逻民警队职责,协调、处置道路上的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其他警种维护道路治安秩序,打击车匪路霸。7、负责君山区交警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纪律作风建设、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协助检查和监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协助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协助县党委、政府管理县交
19、警中队的领导班子。8、按有关规定,组织对君山区交警系统预算外收入和罚没款、物的稽查和审核。9、负责君山区出租车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内设科室职责1、办公室职责:负责大队文件起草、机要保密、文书档案、信访接待,信息综合工作;先期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管理的理论研究工作。2、法制股职责:负责制定交警君山大队法制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开展案件审核、执法检查、考核评议、执法过错追究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依法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听证、行政诉讼、国家赔偿、事故责任重新认定、法医检验、伤残评定工作;负责规范化文件的审核工作和法制宣传工作;负责交通违法驾驶员的驾驶证吊
20、扣、吊销和驾驶证撤销的审核、审批。3、交通秩序管理股职责:负责拟定交警君山大队交通秩序管理的规划、措施;组织、指导对全市交通秩序的整治、检查、监督;与有关部门配合负责对挖掘、占道和涉及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场站、点设置的现场勘察和审批;负责组织和协调道路交通警卫工作。4、车辆管理股职责:负责君山区机动车辆的入户、过户、转籍、改型、改装、报废等管理工作;负责君山区机动车辆数据的统计和车辆档案管理。二、 忠诚履职承诺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理论素养。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共产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主要信念,坚决贯彻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牢记党的宗
21、旨,严守政治纪律。增强诊治敏锐性,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部门作出的决策部署,坚持原则,言行一致,团结同志,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协调、支持各级部门的工作。3、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增强群众观念,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做到摸实情、报实数、说实话。围绕中心工作,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加强对有关工作的协调、检查和督促,促进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对各项工作真抓实干,不推不滑,到位而不越位。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廉政准则 ,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权力观和利益观。正确行使权力,不以权谋
22、私;正确对待利益,知足常乐。三、 廉洁从政承诺1、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不以权谋私。2、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履行“一岗双责” ,抓好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3、不违反规定索取、接受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财务。4、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5、认真开展就业服务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帮扶”的工作原则。我将自觉履行承诺,并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工作会的形式向党组织和广大职工报告承诺履行情况,真诚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如有违反,愿接受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四、 承诺人单 位:岳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君山大队职 务:大队长姓 名:吴晓波办公室电话:手机号码:13607305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