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户容户貌”综合整治提升活动的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贫困群众生活质量和精神状态,使农村居民有获得感、认同感、幸福感,决定实施农村居民“户容户貌”综合整治提升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农村居民“户容户貌”综合整治提升活动。通过“三改一整理”(改线、改院、改墙,整理室内布局),组织农村居民主动清除庭院内外杂草垃圾、清理乱堆乱建、整理清扫室内物品,并帮助其对电线线路、院落、墙体、室内环境进行适当改造,引导农村居民形成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实现农村居民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消除室内外安全隐患,切实提高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
2、二、主要内容(一)改线。检查室内外所有电线线路,对严重老化、标准不足、乱搭乱接等影响安全的,要及时更换,确保安全达标;对线路不整齐、杂乱无序的予以整理归并。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提高贫困群众用电安全意识。(二)改院。对残垣断壁进行修补,做到高低一致、整齐统一,家禽家畜分置圈养,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污水;庭院地面平整清洁,生产生活用具、农用资料等摆放整齐,使庭院干净美观。(三)改墙。对室内、外墙面有裂缝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进行粉刷抹平或加固;对室内墙面脱落、烟熏火燎或陈旧脏黑、乱涂乱画的,采用涂料对墙面进行刷白增亮。(四)整理室内布局。家居整洁美观,物品摆放整齐;桌面、地面无明显尘土污物,生活垃
3、圾及时清理;房屋门窗干净明亮,墙壁房顶无灰尘蛛网;被褥衣物叠置整齐,床单、被罩、窗帘、门帘等干净整洁。三、整治提升范围全市脱贫享受政策建档立卡农村居民及即时帮扶户,以202*年4月9日国扶系统导出数据为准(见附件)。四、补助标准综合整治提升活动对各镇(街道)进行资金补助,根据现有脱贫享受政策建档立卡农村居民及即时帮扶户数量进行拨付,标准为每户200元。五、实施步骤(一)摸排统计阶段(4月21日前)。由村(居)负责宣传动员及摸排出需要提升的项目,建立好台账。(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1日25日)。镇(街道)要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确定提升项目,由镇(街道)统筹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要注重发挥群众主体
4、作用,激发农村居民的内生动力,动员其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三)检查验收阶段(4月27日前)。活动完工后由镇(街道)组织人员挨户进行验收,同时各镇(街道)要建立“户容户貌”干净整洁的长效机制。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为实施主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成立组织机构,统筹实施。要根据贫困群众实际情况,因户施策、精准施策,严格质量、安全、成本、进度控制,妥善解决农村居民“户容户貌”综合整治提升工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取得良好成效。(二)广泛宣传引导。各镇(街)要充分发挥村(居)的宣传力度,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出工出力,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居民“户容户貌”综合整治提升工作的实施,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及时总结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事迹,讲好扶贫故事。(三)严格督查验收。市扶贫办要加强对各镇(街)农村居民“户容户貌”综合整治提升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工作积极主动、进展迅速、完成任务好的,要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到位、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要给予通报批评。确保农村居民的“户容户貌”和人居环境真正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