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区物业管理涉稳矛盾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我市物业服务管理诱发矛盾纠纷导致集体上访、物业诉讼案件增多,造成社会涉稳矛盾问题突出。为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经市政法委研究决定,将城区物业服务管理区域性突出问题列为南平市区域性重点整治联系点,依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城区物业管理服务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目的意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坚持物业工作以业主满意度为导向,完善物业管理体系,积极整治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存在的短板,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为促进我市物业
2、管理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二、目标任务通过开展重点整治,集中处理一批群众意见大、信访投诉多、物业服务管理滞后、建筑质量偏低、配置未按要求落实、安全隐患较多、物业乱收费等现象的突出问题,解决物业服务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引导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经营服务行为,不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确保我市昭阳街道、通泰街道、水北街道城区物业管理涉稳矛盾突出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等问题得到有效化解,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高业主满意度,推动我市社会治安长治久安。三、实施步骤(一)动员排查阶段(202a年5月-6月30日)根据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整治目标,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以城区物业管理涉稳矛盾突出问题为
3、整治重点,召开动员部署会。由街道、社区牵头,联合公安、消防、住建、规划等职能部门对小区业主反映的物业管理突出问题,采取不定期、明察暗访等形式深入物业企业开展地毯式摸底排查。局整治工作队按昭阳、通泰、水北街道进行属地划分,会同职能部门重点摸排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主体管理责任、侵占公共区域、物业服务不到位、老旧小区充电桩不足、物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小区内违章搭盖、占用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公共设施设备老化、小区保洁、高空私拉线充电,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及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等相关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于6月30日前报整治工作办统一汇总,并填写市城区物业管理涉稳矛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台账,明
4、确问题清单,细化工作措施,有针对性逐一落实整改。(二)集中整治阶段(202a年7月-11月30日)针对排查汇总出物业企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逐一落实处理责任单位,由责任主体制定化解措施,明确化解时限,坚决做到发现一个解决一个,解决一个销号一个。二是依托综治中心和网格化管理,按照矛盾纠纷、信访突出问题“三级联动”大化解攻坚活动要求,将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由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不同领域、不同性质分别建立权责明晰的存量化解包案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包案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化解,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三是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按照
5、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联合街道、消防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期限,监督物业企业逐一整改到位。同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四是加强物业管理行业监管。加快成立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促进物业行业规范服务,依法维护物业管理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强化监管的同时,形成各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为构建和谐社区形成联动合力。(三)建立长效机制(202a年12月1日-12月31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按照“五个有”和“五个一”的要求,对已整治的、已整改的,总结经验做法,把通报整改与长效治理相结合,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制度,建立
6、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同时,根据整改后情况,对物业服务企业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整治效果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管理,确实因特殊原因未整治到位的,分析问题根源,书面上报整治办,组织专项整治。四、工作要求(一)强化责任当担。开展城区物业管理涉稳矛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把开展城区物业管理涉稳矛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承担起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有效推进整治工作进度。(二)强化协调配合。按照市物业纠纷调解中心工作方案(邵平安办20203号)文件要求,充
7、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纠纷化解方式,为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纠纷化解服务。强化物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按期逐一整改到位。(三)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标准、水平的管理力度,不定期联合消防、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采取随机抽查、暗访的形式,对物业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严格落实物业服务企业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到位情况,对物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四)强化宣传力度。以简报、信息报送的形式加强工作动态交流,会同新闻媒体宣传典型示范小区,曝光、通报物业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广泛宣传民法典、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让广大居民充分了解物业管理政策,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引导业主支持和主动参与物业管理活动,营造物业管理小区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