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做好2019年第3季度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审核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19年3季度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审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将于2019年12月26日上午10:00生成2019年3季度静态数据库。由于基层数据(MLK101-1、MLK101-2)通过日志在夜间自动上报国家,要求各乡镇街道在12月25日12:00前完成基层数据的核实、改错及剔重工作。一、利用部门行政资料更新名录库工作。市局将于近期导入市场监管局和税务局行政登记资料。新增、变更、注销待处理单位截止时间另行通知。二、表内及表间错误修改。在【数据审核-全部审核-首要更正审核结果-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审核
2、改错】节点下,对主要指标错误进行查询修改。三、重名重码错误修改。利用有关审核条件,结合【数据审核-异常单位-重名重码分析】节点,对法人间、产业间及法人与产业间重码、重名单位进行查询修改。其中跨省的重码或重名单位,由省局统一下发。四、完成利用普查信息更新名录库工作。目前,已由国家基本完成利用经济普查结果更新名录库的主要数据更新工作,各乡镇街道需要完成以下几项工作:(1) 核实名录库在库但经济普查没有的单位,确实不存在的单位要及时剔除,可使用名录维护-法人(产业)单位维护中“(省)名录库在库但经济普查没有的单位”模板查询。(二)剔除因普查结果更新导致名录库重复的单位。(三)因四经普数据完全按照行政区划代码管理与名录库按统计局代码管理机制不同,各乡镇街道如要批量调整统计局代码可将具体调查的单位按组织机构代码、详细名称、统计局代码格式上报,由省级人员统一调整统计局代码,使各级用户与其所在辖区内单位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