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林省图书、资料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第一条 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图书、资料专业工作,评审馆员、副研究馆员、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图书馆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合格以上。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一、评审馆员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助理馆员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助理馆员专业技术职务 2 年以上。(二)获得大学本科学历 5 年以上、获得大学专科学历 7 年以上,取得助理馆员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助理馆员专业技术职务年以上。(三)获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
2、5 年以上,取得助理馆员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助理馆员专业技术职务 4 年以上。二、评审副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馆员专业技术资格,受聘馆员专业技术职务 2 年以上。(二)获得硕士学位 7 年以上、获得大学本科学历 10年以上,取得馆员专业技术资格,受聘馆员专业技术职务年以上。(三)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0年以上,取得馆员专业技术资格,受聘馆员专业技术职务年以上。(四)获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5 年以上,取得馆员专业技术资格,受聘馆员专业技术职务 5 年以上。三、评审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获得博士
3、学位 7 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 12 年以上、获得大学本科学历 15 年以上,取得副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副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职务 5 年以上。第四条 专业技术工作能力条件一、评审馆员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从事文献信息开发专业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1.参与文献信息开发选题、内容分析及实际开发,在一些重要专题开发中发挥骨干作用。2.参与文献信息编辑工作,撰写提要、文摘、题录和一般性文献信息专题综述。3.熟悉信息产品营销,积极推广传播文献信息。(二)从事文献采编专业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1.熟悉藏书和出版发行情况,参与制定、修订文献资料采访工作规章
4、。2.了解分类法、主题法、编目法、排检法等各种工具及其方法,熟悉分编工作全过程,在文献形态描述和内容标引方面起骨干作用。3.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文献整理工作。(三)从事读者服务专业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1.胜任借阅服务和一般性参考咨询工作。2.承担读者调研任务,分析阅读倾向,开展优质服务。3.熟练运用主要外文工具书及文献书目检索方法(含传统手工和机器检索方法),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读者服务工作。(四)从事技术开发与服务专业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1.参与制定或实施本部门技术工作总体方案。2.了解缩微、音像、计算机、多媒体等技术,并熟练运用其中一项技能。3.解决一般性技术问题,承担程序设计
5、和系统维护等。其他图书、资料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比照以上四类人员的条件执行。二、评审副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从事文献信息开发专业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1.根据有关政策及社会需求,参与文献开发选题的策划,制定开发方案和组织实施。2.主持开发大型专题性文献信息 12 项,文字量不低于 200 万字。3.主持或参与 12 种大型二、三次文献的开发与编制工作,并承担较高质量的提要、文摘、注释和综述的撰写工作。(二)从事文献采访、编目专业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1.主要参与制定、修改文献资料采访工作条例或规章,在确定文献类型结构、入藏品种及其比例、复本
6、数量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2.熟练运用分类法、主题法、编目法、排检法等各种工具及其方法,参与市(厅)级以上专业规范的编制工作。3.熟悉图书采访、编目工作全过程,协助总审校。(三)从事读者服务专业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1.主持或指导某项读者服务工作,制定读者工作条例及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2.熟练运用中外文各类工具书及文献检索方法(含传统手工和机器检索方法),从事各类参考咨询服务或用户辅导工作。3.主持并承担重大参考咨询服务项目或跟踪定题服务,每年不低于 1 项。(四)从事技术开发与服务专业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1.参与缩微、音像、计算机、多媒体等技术工作,承担较大型系统可行性分析、
7、总体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2.主持或主要参与制定本地区图书馆自动化、网络化、数字化发展规划,撰写实施方案、调研报告。其他图书、资料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比照以上四类人员的条件执行。三、评审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从事文献信息开发专业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1.根据有关政策及社会需求,策划文献开发选题,撰写调研报告、开发方案并组织实施。2.主持开发大型专题性文献信息 12 项,文字量不低于 300 万字。3.主持 12 种大型二、三次文献的开发与编制工作并承担高质量提要、文摘、注释和综述的撰写工作。(二)从事文献采访、编目专业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1
8、.主持制定文献资料采访工作条例或规章,在确定文献类型结构、入藏品种及其比例、复本数量等工作中发挥主要作用。2.熟练运用分类法、主题法、编目法、排检法等各种工具及其方法,主持或主要参与省级以上专业规范、技术标准的编制工作,或主要参与组织、实施全国或地区性重大采编业务建设项目。3.精通图书采访、编目工作全过程,担任总审校。(三)从事读者服务专业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1.全面主持或指导读者服务工作,制定读者工作条例及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2.全面运用中外文各类工具书及文献检索方法(含传统手工和机器检索方法),从事各类高难度参考咨询服务或用户辅导工作。3.主持并承担重大参考咨询服务项目或跟踪定题
9、服务,每年不低于 2 项。(四)从事技术开发与服务专业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1.主持缩微、音像、计算机、多媒体等技术工作,承担大型系统可行性分析、总体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2.主持或主要参与制定全省或本地区图书馆自动化、网络化、数字化发展规划,撰写实施方案、调研报告。其他图书资料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比照上述四类人员的条件执行。第五条 学术(技术)成果条件一、评审馆员专业技术资格(一)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学术论著,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合作撰写学术著作 1 部。2.独立撰写学术论文 2 篇以上。3.合作撰写学术论文 3 篇以上。4.独立撰写论文 1 篇和在市(厅)级以上学术研讨会
10、宣读论文 2 篇以上。(二)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市(厅)级或县(处)级科研成果获奖项目的参加人。2.参与完成本单位组织的科研项目或文献信息开发课题1 项。3.参与编写本单位的业务制度、技术规章、工作细则,或提出业务建设的可行性建议 2 项,并被采纳应用。二、评审副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资格(一)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学术论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独立撰写学术专著部(不少于 10 万字)。2.合作(前二名)撰写学术著作部,并独立撰写学术论文 2 篇以上。3.编写大型检索工具书(辞书、目录)等部或本专业教材部(均为主编或第一副主编),并撰写学术论文篇以上。其中国家级刊物发表篇
11、,或核心期刊发表 2 篇,或在省级以上本专业学术会议获优秀论文一等奖 1 篇。4.独立撰写学术论文 4 篇以上,其中国家级刊物发表1 篇,或核心期刊发表 2 篇,或在省级以上本专业学术会议获优秀论文一等奖 1 篇。(二)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2.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 1 项,或二等奖 2 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3.主要参与省(部)级科研课题或专业项目的研究项。4.主要参与市(厅)级科研课题或专业项目的研究项。5.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1)主要参与本专业技术开发、文献信息开发、读者服务项目项,取得较显著效益,经有关专家认可。(2
12、)主要参与制定大中型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业务工作标准、规范、规章、规程及业务管理制度,其中 2 项付诸实施,效果良好。(3)在业务改革、技术创新方面业绩显著,在同类图书馆中处于领先水平,经专家认可和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推广应用。三、评审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资格(一)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学术论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独立撰写学术专著部(不少于 15 万字)。2.合作(第一作者)撰写学术著作部,并独立撰写学术论文 3 篇以上,其中国家级刊物发表 1 篇以上。3.独立撰写学术论文 5 篇,其中国家级刊物发表 2 篇。(二)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 2 项或省(
13、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2.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 2 项或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 2 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3.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或专业项目的研究项,取得阶段性成果。4.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一)主持完成技术开发、文献信息开发、读者服务项目项,取得显著效益,经有关专家鉴定认可。(二)主持或主要参与制定大中型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业务工作标准、条例、规范及业务管理制度,其中 3项付诸实施,效果显著。(三)在业务改革、技术创新方面业绩显著,在图书馆界取得领先水平,经专家鉴定认可和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推广应用。第六条 破格条件一、 评审馆员专业技术资格不具备规定学历,取得助理馆员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助理馆员专业技术职务 4 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取得助理馆员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助理馆员专业技术职务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