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清单 序号隐患名称所在地理位置隐患简要描述判定依据隐患排查发现时间整改责任单位隐患类型是否已挂牌督办预计治理完成期限已采取的监管措施备注1珠海长炼石化设备有限公司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问题。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石化专区高栏港大道1468号珠海长炼石化设备有限公司存在压缩机房施工严重违反特殊作业规程,氧气瓶、乙炔瓶、电焊机等明火设备,作业结束后未清理。且作为临时设备加工车间,未围蔽,明火作业,与生产装置安全距离严重不符(重大隐患: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问题。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十八条2019年3月24日珠海长炼石化设备有限公
2、司危化品是2019年4月1日1.高栏港区安监局于3月25日开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珠港应管责改2019133号),责令该企业4月1日前完成整改。2.3月26日,市应急管理局向高栏港区安监局下发挂牌督办通知书,要求高栏港区安监局督促企业按照“五落实”和“五到位”等有关规定要求对存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落实整改。3. 4月1日,该企业已全面清理压缩机房施工现场,氧气瓶、乙炔瓶、电焊机等全部清理。高栏港区安监局于4月2日对该企业进行复查,该企业已完成整改(珠港应管复查2019161号)。已完成整改2珠海中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存在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问题。珠海市金湾区高栏港经济
3、区石油化工区石化6路1341号珠海中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存在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问题。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十四条2019年3月25日珠海中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危化品是2019年6月27日1.高栏港区安监局于3月27日开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珠港应管责改2019144号),责令该企业6月27日前完成整改。2.3月26日,市应急管理局向高栏港区安监局下发挂牌督办通知书,要求高栏港区安监局督促企业按照“五落实”和“五到位”等有关规定要求对存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落实整改。3珠海裕珑石化有限公司存在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
4、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以及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问题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石化九路2039号珠海裕珑石化有限公司存在中控室二层面向爆炸性装置仍有窗户,中控室三面都是爆炸性装置,另一面也即将建设爆炸性装置;液化烃储罐注水管道缺少单向阀,且与进出物料管道同一管道,与前面紧急切断阀同一管道问题。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十三条、第六条2019年3月24日珠海裕珑石化有限公司危化品是2019年4月12日1.高栏港区安监局于3月25日开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珠港应管责改2019136号),责令该企业4月12日前完成整改。2.3月
5、27日,市应急管理局向高栏港区安监局下发挂牌督办通知书,要求高栏港区安监局督促企业按照“五落实”和“五到位”等有关规定要求对存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落实整改。4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存在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问题。珠海市临港工业区大平湾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存在“特殊作业审批权限、作业票有效期限与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规定不符,一级动火超过8小时,二级动火票有效期长达10天”问题。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十八条2019年3月25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危化品是2019年4月1日1.高栏港区安监局于3月25日开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珠港应管责改2019134号),责令该企业4月1日前完成整改。2. 3月27日,市应急管理局向高栏港区安监局下发挂牌督办通知书,要求高栏港区安监局督促企业按照“五落实”和“五到位”等有关规定要求对存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落实整改。3.该企业特殊作业审批权限,作业票有效期已按GB30871-2014要求修订,高栏港区安监局于4月2日对该企业进行复查,该企业已完成整改(珠港应管复查2019162号)。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