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本人自愿参加 xx 外语外贸大学 XX 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保证本人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参加本次社会实践,对本次社会实践的目的、性质、实践地的情况以及可能的风险有清楚的了解,并已告知本人家长。本人已详细阅读并全部理解教育部令第 12 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XX 年 9 月 1 日生效) 。本人保证参加学校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在社会实践活动期间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暑期社会实践的各项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依据本责任书和有关规定处理:本人财物的遗失、被盗、毁坏等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2 由于本人过错、不可抗力、意外事导致的自身人身伤害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 12 号)第十二条处理;3 本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或因违反实践当地各项规定以及民族习惯等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4 由于本人的过错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并认可本责任书,对整体内容和各项规定均无异议。院系:年级:团队:本人签名:联系电话:XX 年6 月日(注:本材料一式两份,一份由学院存底,一份由学院统一上交校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