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检查表附表2 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检查表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建设单位项目负责联系电话监理单位项目总监联系电话施工单位项目经路联系电话序号检查项目内容与要求存在问题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齐全;2.是否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3.是否编制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4.教育培训、技术交底、消防检查及应急疏散演练落实情况。2生活区防火1.是否有容纳30人以上的集体宿舍,2.在建工程内是否设置员工集体宿舍;2.生活区搭设是否符合要求;3.临时用房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4.生活区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必需要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5.生活
2、区内严禁乱拖乱接简易插座,电线必须套管敷设。严禁宿舍、仓库内生火煮食,严禁明火取暖,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具等大功率电器。3现场防火1.施工现场必须合理、有效地配置消防设施或合格的消防器材,且有专人管理;2. 安全防护网是否采用阻燃型安全防护网;3.消防器材配置数量或间距必须符合要求;4.动火作业必须配备监护人员;5.特种作业人员(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6.动火作业必须落实动火审批制度。4施工焊接防火1.焊割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2.焊割部位与氧气瓶、乙炔瓶、乙炔发生器以及各种易燃、可燃材料必须有效隔离;3. 氧气瓶、乙炔瓶间距不得小于5m,与明火之间间距不得小于10m,不得放于焊割部位下
3、方或放于高低压架空线路下方、变压器旁;4.乙炔瓶、氧气瓶不得平放卧倒使用,不得直接曝晒。必须设置防撞击措施;6.在高空焊割必须采取措施控制火花溅落。5电气防火1.配电线路、配电设备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2.灯具应符合要求。6临时消防给水系统1.建筑高度大于24m 或单体体积超过30000m3 的在建工程,应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2.工程内临时消火栓的充实水柱未能到达工程内任何部位的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3.当外部消防水源不能满足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贮水池。临时贮水池宜设置在便于消防车取水的部位,其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施工现场火灾延续时间内一次灭火的全部消防用水量.7易燃物消防管理1.存放易燃液体、气体场所必须采用防爆型电器设备及照明工具;2.不得在库房内使用明火;3.乙炔发生器、乙炔瓶和氧气瓶在新建、维修工程内存放时,必须设置专用房间单独分开存放、设专人管理且配备消防器材,设置消防标志;4.(废弃)易燃液体应用密封容器盛装、废弃易燃物应妥善处理,易燃物对方场与明火之间应有安全距离。8消防通道1.建筑物内外道路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2.疏散走道、楼梯、坡道应保持通畅,不得堆放材料、机具等。检查意见 检查人: 年 月 日2 / 22 / 2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