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第十五次团代会A类提案收集表提案人姓名班级联系方式附议代表涉及提案内容:A.安全稳定B.奖勤助贷C.研究生日常管理D.本科生日常管理E.其他日常管理1.现状(现在的管理制度内容):2.改善提案(我的想法):3.部门回复意见:说明:1.填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否则该提案视为无效提案。 2.为方便统计,提案者填写内容必须简明扼要。 3.请将提案于5月17日前提交到提案组工作邮箱jmtdhtaz。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第十五次团员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经贸管理学院第十五次团代会相关学生管理制度修订案提案(初稿)目录A.安全稳定2A-1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突发事件处置预案2A-
2、2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学生安全稳定工作预案4B.奖勤助贷8B-1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8B-2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研究生单项奖学金测评办法细则(试行)11B-3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暂行办法12B-4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17B-5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综合实验班学生奖学金评比管理暂行办法28B-6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工贸85”奖学金评比细则(征求意见稿)31B-7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远洲”奖学金评比细则(征求意见稿)33B-8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35B-9浙江工
3、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管理暂行办法40B-10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暂行办法45B-11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月生活补助条例(试行)49B-12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生临时补助申请办法(试行)51B-13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生寒假回家车票补贴实施办法(试行)53B-14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勤工助学规范化管理办法55C.研究生日常管理59C-1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研究生必修环节学分实施方案(试行稿)59C-2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关于评比优秀毕业研究生 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61D.本科生管理66
4、D-1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早锻炼晚自修制度管理条例66D-2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制度68D-3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本科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76E.其他日常管理79E-1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济航团校”管理实施办法79E-2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个人入党推优规范化管理办法82E-3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团日活动流程及管理办法84E-4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团学会学生干部任命办法87E-5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文明寝室创建行动学生综合测评办法(草拟稿)89E-6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92E-7经贸管理学院志愿服务规范化管理
5、办法95A.安全稳定A-1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为深入贯彻上级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文件精神,保障屏峰校区的安全稳定,特制订本预案。一、工作原则 1“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哪个部门发生事端,就由哪个部门为主处置,其他部门相互支持、共同配合。 2快速反应原则。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到位、第一时间处置。3积极疏导、防止激化原则。4尽可能减少伤害原则。保护师生人身安全,避免伤亡事故。5各方无条件配合原则。一切服从大局,不拖拉推诿。6信息流畅通原则。各部门沟通顺畅,相关人员及所有值班电话保持联络方便。二、突发事件等级分类1、A级突发事件:群体性政治事件、非正常死亡、重大急诊、重大意外伤害事
6、件、火灾事故、疑似群发性食物中毒事件、重大自然灾害事件;2、B级突发事件:一般性急诊、意外伤害、斗殴、起哄等事件,紧急停电停水事故、交通班车紧急状况和投诉事件。三、组织领导(一)A级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1总指挥:学院领导2副总指挥:党委副书记3指挥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4现场处置组:各年级辅导员5宣传组:各年级辅导员6后勤保障组:各年级辅导员(二)B级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1总指挥:学院领导2副总指挥:党委副书记3指挥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4现场处置组:各年级辅导员5宣传组:各年级辅导员6后勤保障组:各年级辅导员四、工作内容 1指挥中心:传达上级指示,协调各部门和各小组。负责与学校学生处、后勤集团等
7、部门的沟通。 2现场处置组:掌握现场情况,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事态现状及发展趋势,适时提出处置建议;按照指挥中心的指令,直接指挥一线人员行动,具体组织实施处置工作,包括保护现场、稳定情绪、宣传疏导、劝阻拦截、隔离驱散、阻进疏出、维护秩序等,制止打、砸、抢、烧等破坏活动,尽快平息事态。 3宣传组:根据指挥中心指令,编播有关制止事态发展的通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劝解疏导,做好对外新闻联络和校园网络控制工作,稳定闹事人员情绪,并晓以利害,阻止事态扩大。做好学校要害部位的守护工作,及时收集事态发展的信息和取证材料,承担应急特殊任务等。 4后勤保障组:根据指挥中心指令,组织动员校区后勤医院、水电、通信、公
8、寓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为平息事态提供物质保障。5其他单位主要任务:观察动向,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并及时报告指挥中心;组织落实机动队伍作为应急力量并接受指挥中心的调动;根据指挥中心的要求做好其它配合工作。A-2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学生安全稳定工作预案为确保经贸管理学院学生安全稳定,维持校区正常的教学与生活秩序,提高学生线工作人员及学生在处理突发事件方面的应变能力,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在结合往年工作经验及校区实际的前提下,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涉及的执行人为经贸管理学院所有学生线工作人员。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生安全稳定工
9、作全局,在学校党委和校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全员发动、安稳第一、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基本原则,充分认识加强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学生线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生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为学生学习、生活、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二、工作任务1、把握大局,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学院学生线工作人员深刻理解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学生安全稳定工作,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正确把握形势,密切关注学校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认真排查不稳定因素,正确疏导思想情绪和处理各种矛盾,及时解决各类不稳定隐患
10、。2、结实际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学院学生线工作人员深入学生,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对学生反映的实际问题作好解释疏导工作。3、切实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到位。加强学生线工作人员的安全事件处置演练,熟悉并落实涉及安全稳定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稳定工作真正落到实处。4、推广特殊学生信息库制度,切实加强特殊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引导各学院真正落实特殊学生信息库制度,对特殊学生分门别类进行管理,同时对其信息进行动态更新,确保特殊学生安全稳定。三、安全稳定事件分类(一)甲类事件:红色预警1、政治性、群体性事件。如:串联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串联未
11、经批准的、跨校区、较大规模群体性活动;串联罢餐、罢课、聚众闹事;传播邪教或封建迷信活动、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外籍师生未经批准串联举行政治性活动等。2、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如:火灾;洪灾;台风;地震;爆炸;食物中毒等。(二)乙类事件:橙色预警3、侵犯他人人身和财产权利的治安事件。如:打架斗殴,酗酒滋事,隐匿、毁弃或私拆他人信件,用邮件、写恐吓信或打骚扰电话等方法威胁他人安全、干扰他人正常学习和生活,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公开传播他人隐私等事件;偷窃、骗取、抢夺、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等一般侵犯国家、集体或私人财物事件;赌博等。(三)丙类事件:黄色预警4、心理健康事件。如:有自杀倾向的(如:谈论
12、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亲友送礼或请客赔礼道歉、诉说告别的话等);有精神性疾病症状的;有离校出走倾向或有短期出走行为等。5、其它事件。如:患有可能引起非正常死亡疾病的;交通安全意识差、可能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利用国际互联网或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非法与有害信息等。四、安全隐患处置联动机制安全隐患处置联动机制有以下节点组成:1、学生联系人制度。学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创建由年级、班级、楼层、寝室等在内的信息网络平台,确立各层次联系人,确保信息来源及时准确。2、网络信息搜集系统。该系统由学生处负责管理,主要职能在于及时搜集学生发布的各类敏感信息,并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同时对信息
13、作出相应反馈或处理,确保舆论方向正确。3、心理健康干预体系。该体系由学生处统一管理,由心理健康专职或兼职老师负责开展具体工作,一旦出现需要心理干预的状况,能够即刻投入工作,对学生心理进行有效干预和引导。4、辅导员无条件到位制度。不管事件牵涉的是否是本学院的学生,一旦出现学生安全稳定隐患,辅导员都应积极参与到事件的处理过程,协助做好相关工作。5、各部门联动运作。学生安全稳定往往牵涉到多个部门,各部门要在校区对安全事件处置的统一安排下,协同作战,各自完成分块工作,同时积极提供他部门的工作便利。五、工作流程及主要措施(一)甲类事件(红色预警)的处理1、任何人在获悉甲类事件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时,不管事
14、件真伪,都应当第一时间报告校区总值班室(85290000,85290111)、学生处、保卫处及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2、任何人在获悉甲类事件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时,不管事件真伪,都应当第一时间赶赴事件现场,协助处理。3、获悉后的任何人,都应当第一时间将消息进一步汇报给上一级负责人并第一时间赶赴事件现场,协助处理。4、在事件得到证实并明确处置方案后,参与相关工作的落实,安全隐患处置联动机制涉及的各节点分别完成各自工作。5、事件处置过程中及处置后需进行对外宣传的,学生线协助做好信息发布工作。6、涉及事件的相关学院做好学生的教育引导、安抚等工作,同时做好总结工作,完成相关材料的撰写并上交学生处等职能部门
15、。(二)乙类事件(橙色预警)的处理1、任何人在乙类事件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时,不管事件真伪,都应当第一时间报告校区总值班室(85290000,85290111)、保卫处和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2、任何人在获悉乙类事件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时,不管事件真伪,都应当第一时间赶赴事件现场,首先探明事件真伪,之后协助处理。3、获悉后的任何人,应当与事件现场处理人员保持联系,第一时间探明事件真伪后,确定是否要进一步向上一级负责人汇报情况。4、在事件得到证实并明确处置方案后,参与相关工作的落实,安全隐患处置联动机制涉及的各节点分别完成各自工作。5、涉及事件的相关学院做好学生的教育引导、安抚等工作,同时做好总结
16、工作,完成相关材料的撰写并上交学生处等职能部门。(三)丙类事件(黄色预警)的处理1、任何人在丙类事件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时,都应当第一时间把相关信息告知学生所在学院辅导员。2、相关学院辅导员要第一时间详细了解学生的情况,并将详细情况告知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确定具体的处置方案。3、需要安全隐患处置联动机制参与运行的,可与具体节点负责人联系协助开展相关工作。4、事件处置过程中,如事件恶化升级的,学院要进一步上报学生处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并对事件发生发展情况作出详细说明;如事件得到妥善解决的,要写出总结材料上报学生处等相关部门。B.奖勤助贷B-1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征求意
17、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大力推进培养机制改革、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文件)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院全日制研究生中表现优异的学生。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条件第三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第四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
18、质优良;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5. 硕士研究生需获得当年度校级一、二等奖学金,博士研究生需获得当年度校级奖学金。第五条 申请对象为正常学制内入学满一年后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满一年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第六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1)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无故未注册者;(2)在校期间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3)在校期间违反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及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者
19、。(4)文明寝室建设过程中有“不合格”记录出现。 第三章 评审组织 第七条 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组织 (1)成立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组,包括专家组、工作组和监督组。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协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研究生秘书协助完成奖学金评定工作。(2)专家组:专家组的职责:审查研究生科研水平并给出科学研究排序。(3)工作组:工作组的职责: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的收发、整理和审核,协助专家组完成学生答辩工作。(4) 监督组:监督组的职责:监督学院奖学金评审过程以及工作组工作,接受同学投诉、核查。(5) 参与投票人员: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组专家组、工作组人员、若干名学生代表第四章
20、评比细则第八条 计分:总分=基本分*0.6+投票分*0.4奖学金分值+学术科研分=基本分奖学金加分:奖项等级分值一等奖学金60二等奖学金40单项奖学金25学术科研分:论文SCI(A、B档)20第一作者系数:1;第二作者系数0.5;以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为参考;毕业论文评定成绩为“优”者视为优秀毕业论文SCI(C、D档)15优秀毕业论文15其他SCI/SCIE15A类期刊15B类期刊3其他公开刊物2EI期刊10EI会议5ISTP会议4第5章 补充说明第九条 成果界定(1)所提交成果必须是上一次评选国家奖学金以后的成果,同一成果不能重复参评。(2)提交的成果必须是以浙江工业大
21、学(经贸管理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所取得的成果;(3)论文成果必须是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已获得正式录用通知的成果。第6章 附则第十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经贸管理学院所有。 B-2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研究生单项奖学金 测评办法细则(试行)经贸管理学院脱产在读硕博士在规定时间可以参加研究单项奖学金的评定。一、基础条件: 参加综合测评且综合测评在专业前50%,评定学年无挂科,没有受到过通报批评以上处罚(包括通报批评)的硕博士可以申请单项讲学金。2、 单项奖奖项类型单项奖一般设置学习单项奖、学术单项奖、社会工作单项奖三类,但有特殊情况可以根据不同需要增设其他类型单项
22、奖。增设的单项奖类型可由研究生导师或辅导员向经贸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提出,评定委员会通过后正式在该年度增设。3、 单项奖学金评定规则1、 学习单项奖:(1) 研一:各专业未获得一、二等奖学金的研究生按照本专业绩点排名从高到底顺序取若干名(以当年各专业学习单项奖名额为准)获得学习单项奖学金。(2) 研二:一般不设学习单项奖。2、 学术单项奖:各专业未获得一、二等奖学金的研究生按照本专业综合测评中学术部分(包括专利、论文、著作及课外科技)合计分值从高到底排序取若干名(以当年各专业学术单项奖名额为准)获得学术单项奖学金。3、 社会工作单项奖:各专业未获得一、二等奖学金的研究生按照本专业综合测评
23、中社会工作部分(包括荣誉、任职、社会实践)合计分值从高到底排序取若干名(以当年各专业学术单项奖名额为准)获得学术单项奖学金。B-3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 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教字2007174号)和浙江省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
24、家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浙学助2010 1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第三条 本细则仅用于奖励经贸管理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条件第三条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第四条 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上一学年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均在评选范围内前10%(含),且没有不及格科目。五、对于智育成绩和
25、综合测评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详见当年的评审工作通知)。第三章 评 审第五条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第六条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我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七条 评审程序一、在当年教育厅划分给我校国家奖学金的名额后,学生处根据各学院学生人数综合平衡后,将评选名额下达至各学院,各学院在限额内进行等额评审。二、根据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学生个人
26、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表)。三学院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审核,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评审小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作出调整。公示无异议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报学生处。 四、学院组织召开国家奖学金评选大会,由申请者公开答辩,评选委员会投票,分年级按照得票高低产生评选名单。国家奖学金评选委员会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和各年级班长、团支书组成,其中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的投票一票作两票计。若遇得票数相同不能确定入选者时,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集体讨论确定。第四章 奖
27、学金表彰、发放与管理第八条 学校每年十一月公布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奖励获奖同学,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将所填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存入学生本人档案。第九条 学校在国家奖学金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将国家奖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如发现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有严重违纪违规,或弄虚作假的,学校将及时上报省教育厅,申请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国家奖学金。第五章 附 则第十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经贸管理学院所有。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 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校: 院系: 学号: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民族入学时间专业学制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学习情况 成绩排名:
28、 / (名次/总人数)实行综合考评排名:是;否必修课门,其中及格以上门如是,排名: / (名次/总人数)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日期奖项名称颁奖单位申请理由(200字)申请人签名(手签): 年 月 日 推荐理由(100字) 推荐人(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院(系)意见 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 (院系公章)年 月 日 学校意见经评审,并在校内公示 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报请批准该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B-4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学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学生综合素质
29、测评原则是力求体现测评体系的科学性、测评内容的导向性、测评对象的可比性、测评方法的可操作性和测评结果的客观性。第三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内容及方法是依据党的教育方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的。第四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包括德智体三个方面,其中德育成绩占25,智育成绩占70%,体育成绩占5%。第五条 测评程序。学院综合测评采用网络和书面结合的方式开展,具体程序如下:1.学院于每学年综合测评开始之前,将课程成绩、团员民主评议结果、早晚自修出勤率等数据导入经贸学院学工办公信息化系统(以下简称系统)。2.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提交测评内容的各项资料,同
30、时将书面证明材料由班级收齐后上交学院。3.学院通过证明材料逐项确认网上材料。4.系统确认完毕后,学院以班级为单位打印书面汇总表,由学生签字确认。5.学院以学生确认成绩为依据,制作综合测评排名汇总表,同时在网上和公告栏中公示,公示期为三天。6.学生若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复议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第六条 学院综合测评组织管理机构由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年级综合测评小组以及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共同组成。机构人员组成如下:1、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学工办主任、团委书记为副组长,其他辅导员为小组成员,学院团委组织部的学生干部为工作人员。2、年级综合测评小组由年级辅导员任组长,年级
31、工作部部长,学科团总支副书记为小组长,各年级工作部成员,各班班长、团支书为小组成员。3、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班长、团支书为副组长,其他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为测评小组成员。第七条 各机构的职责。1、学院综合测评小组负责全面工作的安排及部署、系统操作的培训、系统内数据的收集与导入、学生资料的确认、测评结果的汇总与公示以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解释。2、年级综合测评工作小组负责本年级团日活动的评比、班级等级的评比、各班级资料的收集及测评过程中的其他相关组织工作。3、班级综合测评小组负责本班级各项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相关工作的通知工作、督促本班同学按要求完成综合测评相关工作。第八条 综合素质测评成
32、绩在开学后两周内完成,由年级辅导员签字后一式二份,张榜公布一份,学院存档一份。第九条 测评结果的作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作为评定各类奖学金及评选各类先进个人的依据。第十条 三年综合测评成绩为每年综合测评成绩累加。第十一条 关于中途转入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处理方式。对于学校各个方式转入我院就读的学生,在转入前的综合测评成绩由学生本人书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确认后计入三年综合测评累加。如未提交书面材料,除智育分数以外,其余记为零分。第十二条 综合评分每学年进行一次,是年度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绩点、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都按照专业或大类进行(文理分开)。第十三条 学校奖学金文件中的
33、智育成绩指的是学习平均绩点(含体育课成绩),以原创教务系统的计算方法为准。第十四条 各组织及个人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准确无误,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给予警告处分,学生党员的同时给予党内批评。第十五条 本办法公布之日起生效,办法解释权属经贸学院。综合测评考核及计分细则。 附:综合测评指标考核细则(一)德育(基本分+加减分)德育分=班级分+个人分+社会工作任职分+个人奖惩分1、班级分(根据个人表现和班级等级确定)班级等级ABC得分131211附:班级等级评定方法班级总分=团日活动(20%)+班级平均绩点(45%)+奖惩情况(15%)+竞赛情况(20%)项目评定标准分值评定部门团日活动活动有计划
34、、有特色、效果好,每学年组织3次以上,参与率95%;支部工作记录本认真填写,条理清楚,按时上交活动记录详细真实。20年级辅导员根据各年级工作部和学科团总支的反馈意见认定。活动有计划、政治学习态度认真,纪律较好,每学年组织2次以上,参与率90%;支部工作记录填写认真,活动记录较详细,基本真实。19基本完成计划,政治学习无特色,纪律一般,参与率90%;不认真填写支部工作记录簿,不按时交活动记录且记录不详细。18班级学习分全班同学的平均学习成绩分减去10视实际分数为准团委组织部奖惩情况由全班同学的奖惩分数的总分作为排名依据各年级中总分第一名为满分15分,第二名为14.7分,每降一个名次减0.3分,以
35、此类推团委组织部竞赛情况由全班同学的竞赛分数的总分作为排名依据各年级中总分第一名为满分20分,第二名为19.7分,每降一个名次减0.3分,以此类推团委组织部注: (1)对于在院级“加油,团支部”(或形象班级,下同。形象班级和加油团支部视为同一比赛,不累加)比赛中获得“最佳支部”称号的班级在按上述方法得到的班级总分基础上另加2分;其他称号的一律在班级总分上另加1分。如果有支部获得校级“加油,团支部”决赛三等奖的,班级总分加2分;若获得校级“加油,团支部”决赛二等奖的,班级总分加3分;若获得校级“加油,团支部”决赛一等奖的,班级总分加4分。(校级“加油,团支部”优胜奖不加分,院级和校级“加油,团支
36、部”加分不累加只取最高分) (2)按照各个班级的总分高低划定班级等级。其中在同一年级中A等比例不得超过25%(不多于5个),C等比例不得少于25%(不少于4个)。 (3)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专业内相对统一的原则进行评定。2、个人分个人分以每年的团员民主评议的结果作为标准。等级ABCD分值109803、社会工作任职任职分=职务分+工作业绩分类别职务分工作业绩分ABCD第一类521.510.5第二类421.510.5第三类321.510.5第四类221.510.5第五类121.510.5第六类0.521.510.5第七类021.510.5类别具体岗位第一类校学生会主席;校邓小平理论读书会总干事长第二
37、类校区学生会主席;校学生会副主席、主席助理;校级其他学生组织第一负责人;院学生会主席、团委副书记;院分党校秘书长第三类校区学生会副主席、主席助理;校区校级学生组织第一负责人;校级学生组织其他主要负责人;院学生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助理;常委委员;党总支党务助理;校十佳社团第一负责人;第四类校、校区、院级学生会各部部长;校级学生组织各部部长;校区、校级学生组织其他主要负责人及各部部长;学院社管中心主任;A类社团负责人;学科团总支书记;年纪工作部部长;党支部书记;学院分党校各部部长;校十佳社团其他主要负责人;校十优社团第一负责人。第五类助理班主任;学科团总支副书记;校及校区学生会各部副部长、部长助理;
38、校、校区学生组织及院级学生组织各部副部长、部长助理;校十佳社团部长、A类社团其他负责人、B类社团负责人;校十优社团其他主要负责人;各党支部委员;基层班级班长支书第六类校十佳社团各部门副部长、A类社团部长、B类社团副负责人第七类B类社团部长、A类社团副部长;班级班委、各部部员、党建联系人注:(1)职务分不累加,取最高值;如有两个以上任职(包括两个),取两个最高工作业绩分进行1/2累加。即:若最高两个工作业绩分A、B,工作业绩分=A+(B/2)。(2)各类学生干部考核细则见干部考核制度。(3)在其它学院的社团(校十佳社团除外)担任任何职务均无任职分、工作业绩分4、个人奖惩分奖励处分特等功5留校查看
39、-5一等功4记过-4二等功3严重警告-3三等功2警告-2校、院级通报表扬0.5校、院级通报批评-0.5校十佳团干、团员、志愿者2校优秀党员、校优秀团干、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1.5校优秀团员、校优秀志愿者,院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院优秀团干、院优秀党员、校级社会实践先进团队成员1院优秀团员、院优秀志愿者、院级社会实践先进团队成员、院优秀寝室成员、院勤工之星0.5注:(1)各项奖励与处分由组织部存档,或由学校文件下达(证明无效)至组织部存档,各项奖励与处分的加减分以组织部档案为准,无档案者不予减分。(校、院级通报表扬一学年累计最高分为2分)(2)通报表扬细则见经贸管理学院院级通报表扬制度。(3)同类别
40、称号取最高值,不同类别称号分值可以累加。(二)智育(学习成绩分+学习奖励分+科技竞赛分+英语计算机等级分)1、学习成绩得分(不包括体育课成绩):学习成绩分=(平均绩点+6.0)*62、学习奖励得分学习成绩排名加分:班级排名12345678910加分32.72.42.221.81.61.41.213、竞赛得分(1)学术科研竞赛类别分值级别学科类科研类其他类国家级特等785一等674二等563.5三等453省级特等564一等453二等342.5三等232校级特等342.5一等232二等1.52.51.5三等121个人奖0.51.50.5院级一等1.521二等11.50.7三等0.510.5个人奖0
41、.30.50.3竞赛目录:类别赛事名称学科类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浙江省大学生数学竞赛、浙江省大学生物理竞赛、大学生财会信息化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大学生机械设计竞赛、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大学生电子商务大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浙江省CCTV杯英文演讲比赛科研类“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运河杯课外科技作品竞赛,运河杯创业计划大赛,获奖级别按证书实际落款定级加分。另外若成功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浙江省大学生新苗人才计划(省大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
42、目和省大学生科技推广项目),则以相应级别的二等奖给予加分。其他类十佳歌手大赛、新生才艺大赛、新生中英文演讲赛、纵横杯辩论赛、邓小平理论知识竞赛、省级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美网络辩论赛、“海韵杯”原创文学大赛、经济文化节相关比赛、职业生涯设计大赛、厚德杯案例分析大赛、三环杯经济论文大赛、梦想企业家营销策划大赛、在杭高校金融邀请赛、院创新创业大赛。(2)公开发表论文:论文SCI、SSCI收录论文8国内A类学术期刊论文6EI、A&HCI收录论文7国内B类学术期刊论文3ISTP、ISSHP收录论文国际一般学术期刊论文4国内其他学术期刊论文、正式出版的会议论文集2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34、英语计算机等级分英语四级六级优秀(497分以上)通过(426分以上)优秀(497分以上)124计算机省级国家级通过通过22注: (1)所有竞赛获奖情况由学生本人在每次讲学金评定之前在经贸学院学工系统中网上提交,同时向学院提交奖状复印件,经学院确认后有效。 (2)省级以上(包括省级)的获奖情况,是指经过学校统一报名参加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