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与休假规定1. 员工请假必须事先请准并与对接人做好工作交接,不得事后2. 补请,若遇紧急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先请准的,也必须事前电话联系并获得本部门经理及行政人员的同意,并在返岗后第一时间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3. 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审批单,并经直属领导批准后,讲请假单报至行政部备案。4. 员工请假时间为1-3天的由直属领导批准后报至行政部,请假时间为三天以上的由直属领导批准后,报总公司由总经理审批。5. 若请假员工满未经续假或续假未经批准的,而未能到岗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6. 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公司与国家先关规定保持一致(元旦,清明,五一,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春节根据当年实际情况延长,按当年行政部下发的春节放假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