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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南监理招标文件414最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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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济南热电有限公司林南锅炉房燃气锅炉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文件项目编号:LCZB20160402 招 标 人:济南热电有限公司代 理 人: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日 期:二零一六年四月目 录第一卷3第一章 招标公告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1 项目概况9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9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91.4 投标人资格要求91.5 投标费用101.6 保密101.7 语言文字101.8 计量单位101.9 踏勘现场102、招标文件10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02.2 招标文件的澄清11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13、投标文件113.1 投标文件的

2、组成113.2 投标报价143.3 投标有效期153.4 投标保证金153.5 投标文件的编制164、投标16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164.2 投标文件的递交17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5、开标175.1 开标时间和地点175.2 开标程序186、评标186.1 评标委员会186.2 评标原则196.3 评标内容的保密196.4 评标纪律196.5 评标207、合同授予217.1 定标方式217.2 中标通知217.3 签订合同21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28.1 重新招标228.2 不再招标229、纪律和监督22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2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29.3

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2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39.5 投诉23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3第三章 评标办法241、评标方法242、评审标准243、评标程序253.1 初步评审253.2 详细评审25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63.4 评标结果264、废标条件264.1 总则264.2 废标条件26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8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28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28第三节 合同格式30第二卷32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33一、投标函33二、唱标单 34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5四、授权委托书36五、监理大纲37(一)主要监理人员表37(二)总监理工程师及主

4、要监理人员简历表38(三)监理人员进场计划表39(四)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设施表40(五)投标人拟派现场监理人员配备表41六、其他材料42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济南热电有限公司林南锅炉房燃气锅炉项目监理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济南热电有限公司林南锅炉房燃气锅炉项目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济南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本招标项目名称济南热电有限公司林南锅炉房燃气锅炉项目监理,计划投资约750万元。2.2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施工期及保修期的全部监理工作及相关的服务。2.3标段划分:一

5、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条件3.1申请人须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出的项目总监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申请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资格审查方式:基本条件合格制。4、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4日至2016年4月18日(每天9:0016:30),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济南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214室)报名。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

6、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5、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济南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3层)。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济南热电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经六路6号 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21室联 系 人:常准 联系人:宗琦 闵航电 话:0531-82952863 电 话:0531-8319186

7、7 邮 箱:sdlucheng1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济南热电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联系人:常准电话: 0531-82952863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214室联系人:宗琦 闵航电话:0531-83191889邮箱:sdlucheng111.1.4项目名称济南热电有限公司林南锅炉房燃气锅炉项目监理1.1.5项目详细情况本项目位于济南市市中区林祥南街163号,为2台14MW燃气热水锅炉锅炉,计划投资约900万元,计划工期133日历天1.2.1资金来源国有投资1.2.

8、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林南锅炉房燃气锅炉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工程监理(含相关服务)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33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开工竣工日期为准。1.3.3质量要求合格1.4资格审查方式基本条件合格制。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信誉要求:2013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其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资格且具有省级高级从业能力水平证书,身体健康,具有5年以上监理

9、工作经历,具有管理本工程的能力。专业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资格或省级中级从业能力水平证书。监理员:取得省级初级从业能力证书人员。1.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偏离不允许2.2.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6年4月17日 12 时 00分前,将答疑文件的电子文档发送至sdlucheng11 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查收。2.2.2招标人书面澄清修改的时间2016年4月19日 17 时 00 分前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数(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

10、.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5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及递交方式:可以采用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的形式,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接受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济南科技支行开户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银行账号:371633006018010017053注:投标企业汇款后,请把本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及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回单原件扫描件发到代理公司邮箱sdlucheng11。参选保证金交纳时间:开标前必须到账。保证金未按上述规定递交者视为无效投标。3.5.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封套和密封条骑缝处及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5.4投标文

11、件副本份数正本一份,副本 一 份注:如若中标,需无偿再提供技术标3.5.5装订要求1、投标文件2份(商务部分1正1副、技术部分1正1副);2、唱标单1份(必须单独装袋密封);3、上述文件电子文档1份(Word/Excel版本,单独装袋密封)。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正本与唱标单不一致的,以唱标单为准。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济南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监理投标文件在 2016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4日 10 时 30分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济南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3层开标厅4.2.3

12、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济南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3层)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公证人员检查;开标顺序:按事先确定的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专家 5 人;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 3 人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投资额在700万元以上的锅炉安装或改造工程等10.1.2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以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通告为准。10.2 投标文件电子版10

13、.2.1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一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word/excel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10.3 计算机辅助评标10.3.1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10.4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10.4.1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14、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10.5 中标公示10.5.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10.6 知识产权10.6.1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7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10.7.1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

15、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8 同义词语10.8.1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委托人”和“监理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9 监督10.9.1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0 解释权10.10.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

16、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1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1.1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214室;标书费:1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17、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项目详细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本招标项目依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条件:见

1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投标资料不予退还。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

19、1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 招标公告;(2) 投标人须知;(3) 评标办法;(4) 合同条款及格式;(5) 投标文件格式;(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

20、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2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分为技术标和商务标。 3.1.2 投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3.1.2.1 投标文件商务标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唱标单;(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5)监理组织机构情况:A、项目监理机构设置(应有组织机构框图)B、现场监理人员配备情

22、况表(附监理人员有关资格证书复印件)C、监理人员进场计划表D、监理人员岗位职责、职业道德和行为守则(6)从事同类工程监理的经验;(7)监理费报价表及费用分析;(8)监理服务承诺;(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2投标文件技术标应包括以下内容(10)监理大纲: 投标人应递交完整的监理大纲,提交必须的图表、文字说明等资料,至少应包括:A、项目概况;B、监理工作范围及内容; C、监理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 D、监理工作依据;E、监理工作程序;F、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1)质量控制的工作任务、方法、措施和承诺2)造价控制的工作任务、方法、措施和承诺3)进度控制的工作任务、方法、措施和承诺

23、4)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的工作任务、方法、措施和承诺5)合同管理的工作任务和方法6)信息管理的工作任务和方法7)组织协调的工作任务和方法8)保修期的工作任务、方法、措施和承诺9)对本工程监理工作的合理化建议G、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设施;H、监理工作制度。(11)监理大纲还应明确如下内容:A、监理工作程序中应明确工作内容、行为主体、考核标准、工作时限;B、监理实施过程中应用标准、规范和法律文件等内容;C、对完成月统计报量、竣工结算的审核的时间与差率;D、如何协助业主处理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索赔及合同纠纷事宜;E、由于监理单位过失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监理方承担责任的承诺;F、对本工程项目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

24、和保存措施;G、对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内容的承诺。3.1.3 投标文件的内容必须属实。任何夸张和不实的行为都会被认为是对招标文件的不响应。3.1.4 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3.1.5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和规定格式。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2 投标报价3.2.1 本工程工程造价暂按750万元进行报价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酬金计取规则(暂行)(鲁建监协字【2015】19号)规定标准,考虑本单位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承担本工程监理工

25、作的监理费率和监理费。3.2.2 投标人所填写的监理费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工程造价、市场变化、工期因素等而变化。最终结算监理费=工程结算造价中标人的中标监理费率。3.2.3 监理费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后14日内,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的10%预付款;(2)监理进度款按以下方式支付:按工程形像进度50%支付;(3)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28日内付至最终结算监理费的95%; (4)余款在竣工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质保期两年),无任何质量问题情况下,28日内一次性付清。3.2.4 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3.2.5本工程的代理费由招标人支付。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26、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的,中标公示期结束无投诉或投诉不影响评标结果的,5个

27、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评标委员会按照排序向招标人推荐2名或3名中标候选人的,中标公示期结束无投诉或投诉不影响评标结果的,5个工作日内向非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的;(3)经查实,发现有围标、串标情况

28、的。3.5 投标文件的编制3.5.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5.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商务标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投标文件正本

29、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5.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1.4 为

30、方便唱标,投标人需另准备一份唱标单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信封密封骑缝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并在封面上注明“唱标单”、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及“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字样。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

31、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5.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5.1.1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参

32、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5.1.2 投标人必须携带法人代表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原件参加开标会并交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5.1.3 投标人还应携带评分办法中涉及加分项目的证书、证件、获奖证明等的原件参加开标会并交验,作为得分依据。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读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招标(代理)人、唱标人、监督人、见证人等有关单位;(4)在监督人监督下,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人核验投标单位的证件(授权、身份等),并宣布核验结果;(5)在监督人监督下,由招标人

33、委托的公证人或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予以签字确认;(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对本次开标存在的异议的投标单位,请现场提出。(8)招标(代理)人、唱标人、监督人应对开标记录全部内容进行签字确认;(9)监督人致监督词;(10)在监督人监督下,由工作人员将投标文件密封入标书箱内;(11)开标会结束,投标人退场。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

34、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有过不良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内容的保密6.3.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书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6.3.2 在

35、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6.4 评标纪律6.4.1 为了规范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6.4.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6.4.3 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只有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的成员、监督人员及经批准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其他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评标地点。6.4.4 在评标过程中,

36、只有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享有评审发言权,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发表评审意见。6.4.5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6.4.6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6.4.7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6.4.8 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单独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6.4.9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

37、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6.4.10 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严禁将评标过程中有关资料向投标人或者其他单位提供。6.4.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或者在评标过程中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4.12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依法对本工程招标过程实行监督。6.5 评标6.5.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

38、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5.2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 6.5.3 技术标暗标投标文件开封程序:(1)招标代理单位做评标准备工作后,将密封的技术标开封并回避;(2)监督人员调整技术标的顺序;(3)评委进入评标室,对技术标进行编号,开始评标工作。6.5.4 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及单位法定代表

39、人印章的,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2)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6)投标文件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内容的;(7)有围标、串标情形的。6.5.5 投标文件的详细审查本工程综合考虑投标报价、监理大纲、现场监理组织机构设置及监理人员配备情况、社会信誉及企业业绩等因素,以报价合理,监理大纲内容详

40、实、科学、合理可行,现场监理组织机构设置及监理人员配备情况满足要求、社会信誉度高等为评标定标的标准,以满分100分方式择优确定中标人(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评标委员会依据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由招标人定标领导小组根据评审及考察情况择优确定中标单位。7.2 中标通知7.2.1 在发中标公示前,由招标代理单位将中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监理员的山东省工程监理专业人员从业能力证书交至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市场处登记代管,经与投标文件核对无误后发布中标

41、公示,监理工程主体完工合格并经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监督抽查后退还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公示期满无质疑投诉,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2.2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签订合同7.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监理合同后15日内,到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业管理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

42、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

43、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二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44、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评标办法 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评审因素满分评分标准投标报价15分各投标人的监理费率有效报价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值(投标人为5家或以下时,所有投标人监理费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值)。各投标人的监理费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比较,与基准值相同者得15分;每高于基准值0.01%(差值)减0.5分,每低于基准值0.01%(差值)减0.25分,减完为止。(费率评分计算举例说明:若费率评标基准值为0.9%,投标报价费率为0.9%,则得满分;若所报费率为0.91%,则该费率比评标基准值高0.01%,则减0.5分,若报价费率为0.89%,则该费率比评标基准值低0.01%,则也减0.25分,以此类推).监理大纲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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