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6产 品 质 量 监 督 抽 查 实 施 规 范C C G F 2 0 2 .1 3 2 0 1 5有 源 音 箱2 0 1 5 -0 4 -2 9 发 布 2 0 1 5 -0 6 -0 1 实 施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G B /T 1 2 0 6 0 .5 第 5部 分 : 扬 声 器 主 要 性 能 测 试 方 法声 系 统 设 备1 8 7C C G F 2 0 2 .1 3 - 2 0 1 5有 源 音 箱1 范 围本 规 范 适 用 于 有 源 音 箱 产 品 质 量 国 家 监 督 抽 查 , 针 对 特 殊 情 况 的 国 家 监 督 专 项 抽 查
2、 、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部 门 组 织 的 地 方 监 督 抽 查 可 参 照 执 行 。 监 督 抽 查 产 品 范 围 包 括 多 媒 体 电 脑 有 源 音 箱 、 音 频 播 放 器 外 接 有 源 音 箱 。 本 规 范 内 容 包 括 产 品 分 类 、 术 语 和 定 义 、 企 业 产 品 生 产 规 模 划 分 、 检 验 依 据 、 抽 样 、 检 验 要 求 、 判 定 原 则 、 异 议 处 理 及 附 则 。2 产 品 分 类2 .1 产 品 分 类 及 代 码产 品 分 类 及 代 码 见 表 1。表 1 产 局 分 类 及 代 码产
3、品 分 类 一 级 分 类 二 级 分 类 三 级 分 类分 类 代 码 2 2 0 2 2 0 2 .1 3分 类 名 称 电 子 电 器 电 子 产 品 有 源 音 箱2 . 2 产 品 分 类产 品 种 类 包 括 : 多 媒 体 电 脑 有 源 音 箱 、 音 频 播 放 器 外 接 有 源 音 箱 、 电 子 乐 器 外 接 有 源 音 箱 以 及 家 庭影 院 有 源 音 箱 。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规 范 。 本 规 范 中 未 列 出 的 术 语 和 定 义 同 相 关 引 用 标 准 。3 .1 有 源 音 箱 ( A c tiv
4、e S p e a k e r)由 声 频 功 率 放 大 器 和 扬 声 器 系 统 等 组 合 而 成 的 产 品 。4 企 业 有 源 音 箱 产 品 生 产 规 模 划 分根 据 有 源 音 箱 产 品 行 业 的 实 际 情 况 , 企 业 生 产 规 模 以 有 源 音 箱 产 品 年 销 售 额 为 标 准 划 分 为 大 、 中 、小 型 企 业 。 见 表 2。表 2 企 业 青 源 音 箱 产 局 生 产 规 模 划 分企 业 有 源 音 箱 产 品 生 产 规 模 大 型 企 业 中 型 企 业 小 型 企 业销 售 额 /万 元 三 1 0 0 0 0 三 5 0 0
5、0 且 1 0 0 0 0 5 0 0 0注 : 年 销 售 额 包 括 该 类 产 品 的 内 销 和 外 销 总 额 。5 检 验 侬 据凡 是 注 日 期 的 文 件 , 其 随 后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不 包 括 勘 误 的 内 容 ) 或 修 订 版 不 适 用 于 本 规 范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规 范 。G B /T 14277 音 频 组 合 设 备 通 用 技 术 条 件188C C G F 2 0 2 .1 3 - 2 0 1 5G B 8 8 9 8 音 频 、 视 频 及 类 似 电 子 设 备 安 全
6、 要 求G B 1 3 8 3 7 声 音 和 电 视 广 播 接 收 机 及 有 关 设 备 无 线 电 骚 扰 特 性 限 值 和 测 量 方 法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 部 门 规 章 和 规 范经 备 案 的 现 行 有 效 的 企 业 标 准 及 企 业 明 示 的 产 品 质 量 要 求6 抽 样6 .1 抽 样 型 号 或 规 格抽 取 样 品 应 为 同 一 型 号 规 格 、 同 一 批 次 的 产 品 。6.2 抽 样 方 法 、 基 数 及 数 量在 企 业 的 成 品 库 内 、 成 品 堆 放 区 或 市 场 待 销 产 品 中 随 机 抽 取 有 产 品 质
7、 量 检 验 合 格 证 明 或 者 以 其 他形 式 表 明 合 格 的 、 近 期 生 产 的 产 品 ( 特 殊 情 况 除 外 ) 。在 企 业 成 品 库 、 成 品 堆 放 区 抽 样 时 , 同 一 批 次 产 品 库 存 基 数 应 不 少 于 10套 。在 市 场 抽 样 时 , 抽 样 基 数 满 足 抽 样 数 量 即 可 。每 个 企 业 优 先 抽 取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规 格 型 号 的 产 品 , 每 种 产 品 共 抽 取 样 品 4 套 , 另 抽 取 该 型 号 样 机 中 使 用 的 电 源 变 压 器 一 个 。 其 中 3套 作 为 检 验 样
8、品 , 1套 作 为 备 用 样 品 , 备 用 样 品 保 存 在 承 检 单 位 。随 机 数 一 般 可 使 用 随 机 数 表 、 假 子 或 扑 克 牌 等 方 法 产 生 。6 . 3 样 晶 处 置检 验 样 品 及 备 用 样 品 应 分 别 封 样 , 并 寄 、 送 至 指 定 的 检 验 机 构 。 如 样 品 标 签 上 标 明 特 殊 储 存 或 搬 运 要 求 , 样 品 应 按 要 求 进 行 处 置 。6 . 4 抽 样 单应 按 有 关 规 定 填 写 抽 样 单 , 并 记 录 被 抽 查 产 品 及 企 业 相 关 信 息 。 同 时 记 录 被 抽 查
9、企 业 上 一 年 度 生 产 的 有 源 音 箱 产 品 销 售 总 额 , 以 万 元 计 ; 若 企 业 上 一 年 度 未 生 产 , 则 记 录 本 年 度 实 际 销 售 额 , 并 加 以 注 明 。 对 于 产 品 检 验 所 需 的 样 品 技 术 参 数 等 信 息 , 需 要 被 抽 企 业 提 供 的 , 应 在 抽 样 现 场 获 取 , 并 经 企 业 确 认 。7 检 验 要 求7.1 检 验 项 目 及 重 要 程 度 分 类检 验 项 目 及 重 要 程 度 分 类 见 表 3。表 3 检 验 顶 目 及 重 要 程 度 分 类重 要 程 度 或 不 合 格程
10、 度 分 类序 号 检 验 项 目 依 据 标 准 检 测 方 法A 类 a B 类 b1 有 效 频 率 范 围 G B /T 1 4 2 7 7G B /T 1 4 2 7 7G B /T 1 2 0 6 0 .5 2 幅 频 响 应 差 G B /T 1 4 2 7 7 G B /T 1 4 2 7 7 3 声 噪 声 G B /T 1 4 2 7 7 G B /T 1 4 2 7 7 4 端 子 G B 8 8 9 8 G B 8 8 9 8 5 防 电 击 保 护 的 结 构 要 求 G B 8 8 9 8 G B 8 8 9 8 6 正 常 工 作 条 件 下 的 电 击 危 险
11、G B 8 8 9 8 G B 8 8 9 8 7 正 常 工 作 条 件 下 的 发 热 G B 8 8 9 8 G B 8 8 9 8 8 绝 缘 要 求 G B 8 8 9 8 G B 8 8 9 8 C C G F 2 0 2 .1 3 - 2 0 1 5189表 3( 续 )重 要 程 度 或 不 合 格程 度 分 类序 号 检 验 项 目 依 据 标 准 检 测 方 法A 类 a B 类 b9 电 气 间 隙 和 爬 电 距 离 G B 8 8 9 8 G B 8 8 9 8 1 0 外 接 软 线 G B 8 8 9 8 G B 8 8 9 8 1 1 电 源 端 骚 扰 电 压
12、 G B 1 3 8 3 7 G B 1 3 8 3 7 1 2 骚 扰 功 率 G B 1 3 8 3 7 G B 1 3 8 3 7 a 极 重 要 质 量 项 目 。b 重 要 质 量 项 目 。注 1: 极 重 要 质 量 项 目 是 指 直 接 涉 及 人 体 健 康 、 使 用 安 全 的 指 标 ; 重 要 质 量 项 目 是 指 产 品 涉 及 环 保 、 能 效 、 关 键 性 能 或 特 征 值 的 指 标 。注 2: 表 3所 列 检 验 项 目 是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 标 准 等 规 定 的 , 重 点 涉 及 健 康 、 安 全 、 节 能 、 环 保 以 及
13、 消 费 者 、 有 关 组 织 反 映有 质 量 问 题 的 重 要 项 目 。7.2 检 验 应 注 意 的 问 题7 . 2 . 1 若 被 检 产 品 明 示 的 质 量 要 求 高 于 本 规 范 中 检 验 项 目 依 据 的 标 准 要 求 时 , 应 按 被 检 产 品 明 示 的 质 量 要 求 判 定 。若 被 检 产 品 明 示 的 质 量 要 求 低 于 本 规 范 中 检 验 项 目 依 据 的 强 制 性 标 准 要 求 时 , 应 按 照 强 制 性 标 准 要 求 判 定 。若 被 检 产 品 明 示 的 质 量 要 求 低 于 或 包 含 规 范 中 检 验
14、项 目 依 据 的 推 荐 性 标 准 要 求 时 , 应 以 被 检 产 品 明 示 的 质 量 要 求 判 定 。若 被 检 产 品 明 示 的 质 量 要 求 缺 少 本 规 范 中 检 验 项 目 依 据 的 强 制 性 标 准 要 求 时 , 应 按 照 强 制 性 标 准 要 求 判 定 。若 被 检 产 品 明 示 的 质 量 要 求 缺 少 本 规 范 中 检 验 项 目 依 据 的 推 荐 性 标 准 要 求 时 , 该 项 目 不 参 与 判 定 , 但 应 在 检 验 报 告 备 注 中 进 行 说 明 。7 .2 .2 1 样 机 进 行 表 3 第 1 3 性 能 检
15、 验 项 目 ; 2 样 机 进 行 表 3 第 1 1 1 2 电 磁 兼 容 检 验 项 目 , 3 样 机 进 行 表 3第 4 10安 全 检 验 项 目 。7 . 2 . 3 使 用 外 接 电 源 适 配 器 的 样 机 , 对 电 源 适 配 器 进 行 表 3 第 4 1 0 安 全 检 验 项 目 ; 只 使 用 电 池 或usB 接 线 供 电 的 样 机 不 进 行 表 3第 4 10安 全 检 验 项 目 。8 判 定 原 则经 检 验 , 检 验 项 目 全 部 合 格 , 判 定 为 被 抽 查 产 品 合 格 ; 检 验 项 目 中 任 一 项 或 一 项 以 上
16、 不 合 格 , 判 定 为 被 抽 查 产 品 不 合 格 。 其 中 , 当 产 品 存 在 A 类 项 目 不 合 格 时 , 属 于 严 重 不 合 格 。9 异 议 处 理对 判 定 不 合 格 产 品 进 行 异 议 处 理 时 , 按 以 下 方 式 进 行 :9 . 1 核 查 不 合 格 项 目 相 关 证 据 , 能 够 以 记 录 ( 纸 质 记 录 或 电 子 记 录 或 影 像 记 录 ) 或 与 不 合 格 项 目 相 关联 的 其 他 质 量 数 据 等 检 验 证 据 证 明 。9 .2 对 需 要 复 检 并 具 备 检 验 条 件 的 , 处 理 企 业 异
17、 议 的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部 门 或 者 指 定 检 验 机 构 应 当 按 原 监 督 抽 查 方 案 对 留 存 的 样 品 或 抽 取 的 备 用 样 品 组 织 复 检 , 并 出 具 检 验 报 告 。 复 检 结 论 为 最 终 结 论 。C C G F 2 0 2 .1 3 - 2 0 1 51 8 91 0 附 则本 规 范 编 制 单 位 : 国 家 广 播 电 视 产 品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中 心 ( 范 晖 ) 、 国 家 通 用 电 子 元 器 件 及 产 品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中 心 ( 宋 丹 政 )本 规 范 由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产 品 质 量 监 督 司 管 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