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证办理流程及购买证使用说明一、购买总流程填写易制毒化学品合法使用证明课题组长签字科技处审核综合办公室盖章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收集供应商资质,填写我所的合同审批单并走完所内合同审批程序101办公室备案、电子化上传公安局备案、申请购买证公安局审批(销售方为外地的,需持电子购买证到公安部门换手工证)采购持发票(销售方为外地的还需运输证)到101办公室办理“入库”、“出库领用”、核销购买证按规定进行保管使用并建立规范的使用台账(留存2年备查)。建议根据本实验室的用量,与有资质的供应商签订较大的合同,这样申请到的购买证可供多次使用,有效期为三个月。每次购买都需要向公安机关报备,购买证不用、
2、或失效时,要及时到101办公室核销。课题组一般购买可从“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程序开始,之前已为大家集体代办过。二、本地和外地供应商的区别1.销售方在本地可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系统”内完成全部采购程序,购买申请被批准后,由购买方通知销售方,销售方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系统”内申请运输证,购买方等待收货即可。货到后持运输证、购买证,登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系统进行入库报备。2.销售方在外地购买方的购买申请被批准后,打印批准的购买证,持购买证到翠泉路戒毒所二楼“毒品检验科”找汪警官(18999821988,在红山站转乘902路可达)办理手工版购买证,并将本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形式有:纸质或电子版),手工证发给销售方(形式同上),由销售方填写本购买证下本次购买的的批次、数量、经办人等信息,并发回本单位(形式同上);并由销售方申请运输证,同时发给购买单位(形式同上);购买方等待收货即可;收货后,根据相互关联的运输证、购买证,登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系统进行入库报备。三、关于批次的说明假定一张购买证购买10吨,对方每次发2吨,批次依次为1,2,3,4,5;本次购买证使用完毕后,若再需申请购买,发货批次重新计算。四、购买证的核销发票出具后,由购买方上网上传发票扫描件进行购买证的核销。因此,各课题组应当在收到发票后,将发票原件或复印件交由101办公室扫描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