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山县牲畜定点屠宰业发展规划 (20082010年)“十一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牲畜屠宰行业的规范化管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全面提升屠宰加工业的现代化水平,切实保障消费者的食肉安全,满足人民群众对肉食品的消费需求,特别是保障消费者的食肉安全,促进屠宰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规划。第一章 文山县域环境综述文山县位于云南省东南部,地处东经103043至104027,北纬23006到2304之间。县城距省会昆明369公里,距广西南宁675公里,距越南河内420公理,距国家级对外开放口岸河口160公
2、里,船头122公里,主要的交通建设基本形成公路交通网络。全县辖15个乡镇,130个村委会(居委会),居住着汉、壮、苗、彝、回、傣等十余种民族共42万余人。县城为州府所在地,是全州政治、经济、文化交流中心。境内风景秀丽,自然资源丰富,盛产三七,素有“植物宝库”、“三七之乡”、“钟秀文山”之称。2007年,全县生产总值(GDP)完成62.2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8.2亿元,同比增长5%,拉动GDP增长0.8个百分点,对GDP的贡献率为4.4%;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27.5亿元,同比增长24.6%,拉动GDP增长10.1个百分点,对GDP的贡献率为59.5%;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6.5亿元,同
3、比增长14.2%,拉动GDP增长6.1个百分点,对GDP的贡献率为36.1%。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4.5:42.2:43.3调整为13.2:44.2:42.6。人均CDP达13200元,按当前汇率(1美元=7.3046元人民币)折算达人均1807美元,接近人均2000美元的新台阶。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4.2亿元,同比增长17%。从城乡情况来看,城市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5.2亿元,增长6.6%;农村(县以下)实现消费品零售额8.99亿元,增长40.1%。农业总产值达到11.6亿元,比上年增长5.7%。实现畜牧业产值4.46亿元,增长9.32%。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4、入突破万元大关,达11064元,同比增长12%,增加118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2000元大关,达2063元,比上年增长16.5%,人均增加292元。全年完成财政总收入5.97亿元,净增1.23亿元,增长26.1%。第二章 文山县畜牧定点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必要性及编制依据2.1现状我国的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是从1998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的。推行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是针对当时肉类市场管理失控,病死猪肉大量上市,注水现象猖獗,严重威胁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损害国家、生产者、消费者利益的前提下提出来的。1955年到1984年,我国生猪购销体制实行统购派购,国有肉联厂集中屠宰,管理相对规范。但从1985年开始
5、,生猪购销体制改革后,肉食品安全情况急转直下,病害肉、注水肉大量上市,食肉中毒事件接连发生,从1985年到1995年的10年间,全国就有约1000人因食肉中毒而死亡。在这种情况下,强化生猪屠宰管理,开展屠宰管理立法就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1995年12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加强生猪等畜禽屠宰检疫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1997年12月11日国务院以238号令颁布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与此相适应,我省有关屠宰工作的力度也不断加强。文山于1962年由州食品公司成立第一家生猪屠宰厂,对生猪实施集中屠宰,后由于州食品公司改制,生猪集中屠宰工作处于松散状况。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
6、平逐步提高,人们对肉食品的需求量加大,州食品公司以承包的形式恢复了州食品公司牲畜定点屠宰厂。1990年文山县在小龙潭成立了第二家牲畜定点屠宰厂,到2003年,首家乡镇级屠宰厂在古木镇建成2个,2006年马塘镇新建了1个。乡镇定点屠宰厂的不断建成,标志着我县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已步入法制化轨道,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屠宰能力和加工水平不断增强。2.2存在问题2.2.1屠宰场数量少,屠宰能力小。目前,全县建有牲畜屠宰厂5家,处于城市中心的2家,乡镇级仅有3家,这些屠宰厂规范程度不够,特别是乡镇屠宰厂,基本不符合屠宰厂建设的要求。由于规范化建设滞后,数量少,分布不合理。同时,屠宰能力普遍偏少,不能满
7、足市场需求,目前我县年屠宰牲畜仅12.2万头(只),家禽30万只,因此,与市场需要80万头(只)相差较大。2.2.2基础设施不完善。由于资金投入不足,现有的5家屠宰厂,设施设备不配套,属“一口锅、一把柴”现象,设施简陋。 2.2.3产品档次低。加工产品主要以白条肉为主,屠宰厂多数是纯屠宰加工企业,小规模屠宰厂由于设备配置不足,缺乏深加工能力,产品附加值低。2.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2.3.1建设屠宰厂,有利于全镇畜产品的生产流通。在全县15个乡镇建设级标准化的一定规模的屠宰厂,有利于规范肉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切实遏制带病肉食品上市,扩大全镇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产和生活需求。2.3.
8、2建设规范的定点屠宰厂,便于国家产品质量监督职能部门的有效监督。文山县畜产品较为丰富,建设具有一定的规模、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屠宰厂,使上市交易生猪定点屠宰,便于有关部门对上市流通的肉食,搞好各项技术指标的检测服务,确保质量,为全县肉食产品的市场开拓做好基础性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在专业的屠宰厂所提供的优质服务中得到实惠,从源头上杜绝伪劣、无证屠宰的肉食及带病原商品上市,确保人民饮食安全、卫生。通过项目的建设,可使大量游离与市场之外的屠宰行为得到控制,保证国家税收增收。同时,建好屠宰厂,对搞活畜产品商品流通,规范畜牧产品的生产和经营秩序,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繁荣地方经济,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
9、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2.3.3建设规范的定点屠宰厂,是对外开放的需要,是保证矿区、工业园区及附近地居民吃上放心食品的需要。文山县是州府所在地,是国内外宾客和商家云集的重要集镇。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屠宰厂,除满足本镇居民的肉食产品需求外,大量肉食品是为了满足商家、民工及外来客商的需求,同时,还可向县外提供肉食品供应,并辐射到广东、越南边境。因此,建设规范的定点屠宰厂,是保证县区及附近地居民吃上放心食品的需要,是对外开放的需要,对提高文山的知名度,树立对外形象有着重要的意义。2.4规划依据2.4.1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38号);2.4.2生猪屠宰与分割肉管理设计规范(GB50317-2
10、000);2.4.3生猪屠宰操作规程(GB/T17236-1998);2.4.4动物防疫法2.4.5根据文山州商务局文商电20083号传真电报关于抓紧上报县(乡)商品市场建设发展规划和生猪定点屠宰业发展规划紧急通知通知要求。第三章 当前经济社会对行业的需求及发展形势分析3.1当前经济社会对行业的需求及发展形势分析肉类是百姓生活的必需品,其发展水平是衡量百姓生活改善程度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我国是世界上肉类生产大国,而且是肉食品消费大国,我国生产的肉食品绝大部分用于居民消费,肉食品消费量逐年增加,全国人均消费由2001年的20.88公斤提高到2006年的53公斤,增长153.83%,年递增20.
11、48% ,而我县人均肉食消费由2001年的48.13公斤提高到2006年的70.11公斤,年递增7.81%,按人口增长推算,到2010年将达到年人均肉食消费75公斤。在肉食品消费方式上,长期以来,我国居民的肉食消费以鲜肉为主,冷却肉和各类肉制品所占比重小。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由此带来的消费习惯的变化,加之人们对肉食品安全卫生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安全”、“营养”的冷鲜肉代替几千年来人们习惯的热鲜肉已在各地市场呈席卷之势,国内肉类及其制品的市场潜力巨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发展态势:一是产品生产:首先是分散屠宰加工向定点屠宰过渡,然后从一般屠宰加工向大规模优势企业集中。最
12、终形成统一屠宰、规模化、标准化冷链生产,冷链运输,逐步淘汰以小农经济为依托的个体作坊屠宰加工企业;二是产品品质:逐步提高肉制品的加工技术标准,重点发展安全健康、绿色无公害、高品质肉食品;三是产品卖相:随着品牌化观念的需要,产品外加包装,加工更深更工业化和商业化。而作为肉食产业发展的最前端,机械化、集约化、规模化的屠宰业有广阔的发展空间。第四章 规划的指导思想、指导原则、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4.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根据国家对生猪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的制度,按照食品消费安全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需要,坚持合理布局、有利流
13、通、方便群众、便于检疫和管理的原则,规划定点屠宰网点,建设好全县牲畜屠宰网络,规范屠宰秩序,保障人民放心消费,确保人民得实惠,屠宰厂获效益,财政增收入,政府得民心。4.2指导原则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利流通、方便群众、便于检疫和管理”的原则,牲畜定点屠宰厂设置要与城镇规划、人口数量、民族习俗、交通条件、牲畜资源、环境保护等要求及经济发展情况相适应。规划布局兼顾牲畜生产区和肉食品销售区的需要,以利于生产、流通和消费。屠宰厂建设规模坚持大、中、小结合,采用先进加工工艺流程,提高加工技术,提升规模化、集约化水平,保证屠宰加工质量。注重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引入竞争机制,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提升行
14、业整体水平。4.3总体思路牲畜屠宰厂规划的总体思路是:牲畜屠宰厂规划布局与文山城总体发展规划相一致,屠宰场由城镇向城郊转移,以适应功能布局结构调整的需要。屠宰场设置要与农村养殖业的规划布局调整和家畜生产流向相连接;以全面提升屠宰工艺、设备和机械化、自动化水平,以确保提高产品档次、提高肉食品安全和维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为根本目标,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保护环境,适度集中的办法,围绕中心城市,扩大辐射范围。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牲畜定点屠宰机制,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4.4发展目标通过建设专业牲畜屠宰加工厂,规范屠宰加工程序,加快调整产品加工结构,发展冷却肉、分割肉、小包装肉等产品,
15、逐步提高肉类产品精深加工项目,改变目前初加工方式,到2010年,全县建成17个牲畜定点屠宰厂,其中大牲畜1个,生猪16个,实现年定点屠宰牲畜100.8万头(只)以上。第五章 区域布局、主要任务及发展重点5.1区域布局牲畜定点屠宰厂布局原则上按服务中心城镇、民族生活习俗、区位及资源优势等因素进行布局。开化镇总体上在城南和城北郊区各布局一个生猪屠宰厂,城南建设大牲畜屠宰厂一个,东山乡并入开化镇进行规划设置。古木镇重点完善2个生猪定点屠宰厂,马塘镇重点完善和改造原有生猪屠宰厂,红甸乡布局一个大牲畜和生猪屠宰厂,德厚镇乐竜生猪屠宰厂,在追栗街、柳井、平坝、新街、小街、坝心、喜古、秉烈和簿竹9个乡镇各布
16、局一个生猪定点屠宰厂。5.2屠宰能力根据消费群体分布确定,开化镇城南、城北两个生猪屠宰厂设计能力日屠宰各500头,德厚镇乐竜生猪屠宰厂设计能力日屠宰1000头,马塘、红甸二个大牲畜屠宰厂日屠宰100头,其余乡镇设计日屠宰生猪50头。5.3厂址选择厂址选择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乡镇总体规划要求,并增加规划设置标准。5.4主要任务定点屠宰厂的主要任务是:一是有效遏止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等不法行为发生;二是杜绝病害及含违禁药品肉食品进入市场,危害人民身体健康;三是逐步改变粗加工现状,向精深加工转变,提高产品附加值。5.5规划发展重点5.5.1牲畜屠宰工艺及流程5.5.1.1生猪屠宰生猪在屠宰之前先经过
17、温水淋浴,放松休息。然后经由赶猪过道进入托胸麻电机,开始麻电致昏。经由套脚链提升,刺杀放血后进入烫毛机烫毛,经过烫毛的猪落入刮毛机刮毛。刮好毛的猪体在输送机上进行扎腿眼后,提升入轨道。猪胴体经过预干燥机、燎毛炉和刮黑抛光机之后,直接进入白猪开剖自动线,后经内脏同步卫生检验线,取出红白脏。然后经过劈半、冲淋复检、过磅等工序,送入排酸间排酸。排酸完毕的片猪,或进入市场批发,或经过分割车间分割成部位肉后包装冷藏待售。 5.5.1.2 牛羊屠宰牛(羊)在屠宰之前先经过温水淋浴,放松休息。然后经赶牛(羊)过道由牵牛(羊)机牵引进入气动翻板箱,吊挂后由提升机提升进入牛(羊)放血自动线放血。然后经过换轨,进
18、入五步输送机,进行预剥、剥皮、开胸、取内脏、劈半等工序的操作。取出的红白内脏经过牛(羊)同步卫检线进行处理,而劈半后的牛(羊)二分体则由手推轨道进入冷却排酸间排酸,以获得最好的肉牛(羊)质量。第六章 建设内容及规模6.1建设内容6.1.1新建生猪屠宰厂分厂房建设和仪器设备两部份。在厂房建设中分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和公用设施三部分。生产设施中包括待宰车间、屠宰车间、分割车间、冷库和其它业务用房。辅助生产设施包括机修车间、污水、污物处理设施和卫生检疫设施(病畜检疫观察室、病畜隔离室、病害畜及其产品处理设施、畜产品检验室)。公用设施包括办公楼、员工宿舍、围墙、道路和值班室等。仪器设备主要包括屠宰设
19、备、分割设备、冷冻设备及保鲜设备。分项建设内容及概算如下:6.1.2城南和城北2个生猪屠宰厂在县城城南和城北郊区新建2个生猪屠宰厂。征地:每个屠宰厂征地10亩,每亩15万元,计150万元;2个屠宰厂共征地20亩,共计300万元。生产设施:每个屠宰厂建待宰车间1000、屠宰车间600、分割车间1000、冷库600、其他业务用房800,共4000。每平方米800元,共320万元。2个屠宰厂共8000,共640万元。辅助生产设施:建机修车间200、污水污物处理设施300、卫生检疫设施(病畜检疫观察室、病畜隔离室、病害畜及其产品处理设施、畜产品检验室)600,共1100,每平方米600元,共66万元。
20、2个屠宰厂共2200,共132万元。公用设施部分:建办公楼300、员工宿舍1000、围墙1500、道路1000、值班室50,共3850,每平方米600元,共231万元。2个屠宰厂共7700,共462万元。仪器设备:每个屠宰厂配置相关的屠宰设备、分割设备、冷冻设备及保鲜设备。每个屠宰厂投资680万元,2个屠宰厂共1360万元。每个屠宰厂投资1447万元,2个共计投资2894万元。6.1.3 9个乡镇新建生猪屠宰厂征地:每个屠宰厂征地4亩,每亩10万元,计40万元;9个屠宰厂共征地36亩,共计360万元。生产设施:每个屠宰厂建待宰车间300、屠宰车间200、分割车间300、冷库200、其他业务用房
21、200,共1200;每平方米600元,共72万元;9个屠宰厂共10800,共648万元。辅助生产设施:建机修车间100、污水污物处理设施100、卫生检疫设施(病畜检疫观察室、病畜隔离室、病害畜及其产品处理设施、畜产品检验室)100,共300,每平方米500元,共15万元;9个屠宰厂共2700,共135万元。公用设施部分:建办公楼50、员工宿舍100、值班室50,共200,每平方米300元,共6万元;9个屠宰厂共1800,共54万元。仪器设备:每个屠宰厂配置相关的屠宰设备、分割设备、冷冻设备及保鲜设备;每个屠宰厂投资100万元,9个屠宰厂共900万元。每个屠宰厂投资233万元,9个共计投资209
22、7万元。6.1.4红甸新建一个大牲畜屠宰厂和一个生猪定点屠宰厂分厂房建设和仪器设备两部份。在厂房建设中分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和公用设施三部分。生产设施中包括待宰车间、屠宰车间、分割车间、冷库和其它业务用房。辅助生产设施包括机修车间、污水、污物处理设施和卫生检疫设施(病畜检疫观察室、病畜隔离室、病害畜及其产品处理设施、畜产品检验室)。公用设施包括办公楼、员工宿舍、围墙、道路和值班室等。征地:每个屠宰厂征地10亩,每亩15万元,计150万元;2个屠宰厂共征地20亩,共计300万元。生产设施:每个屠宰厂建待宰车间500、屠宰车间500、分割车间1000、冷库500、其他业务用房500,共3000。
23、每平方米800元,共240万元;2个屠宰厂共6000,共480万元。辅助生产设施:建机修车间200、污水污物处理设施300、卫生检疫设施(病畜检疫观察室、病畜隔离室、病害畜及其产品处理设施、畜产品检验室)500,共1000,每平方米600元,共60万元;2个屠宰厂共2000,共120万元。公用设施部分:建办公楼100、员工宿舍300、围墙1000、道路1000、值班室50,共2450,每平方米600元,共147万元。2个屠宰厂共4900,共294万元。仪器设备:每个屠宰厂配置相关的屠宰设备、分割设备、冷冻设备及保鲜设备。每个屠宰厂投资680万元,2个屠宰厂共1360万元。每个屠宰厂投资1277
24、万元,2个共计投资2554万元。6.1.5文山县德厚乐竜生猪定点屠宰厂征地:每个屠宰厂征地10亩,每亩15万元,计150万元; 生产设施:每个屠宰厂建待宰车间1000、屠宰车间600、分割车间1000、冷库600、其他业务用房800,共4000。每平方米800元,共320万元。辅助生产设施:建机修车间200、污水污物处理设施300、卫生检疫设施(病畜检疫观察室、病畜隔离室、病害畜及其产品处理设施、畜产品检验室)600,共1100,每平方米600元,共66万元。公用设施部分:建办公楼300、员工宿舍1000、围墙1500、道路1000、值班室50,共3850,每平方米600元,共231万元。仪器
25、设备:每个屠宰厂配置相关的屠宰设备、分割设备、冷冻设备及保鲜设备。每个屠宰厂投资680万元。屠宰厂共投资1447万元。6.1.6 改造古木和马塘3个生猪屠宰厂改扩建屠宰厂1000,每平方米500元,共50万元。3个屠宰厂共3000,共150万元。仪器设备:每个屠宰厂完善屠宰设备、分割设备、冷冻设备及保鲜设备。每个屠宰厂投资10万元,3个屠宰厂共30万元。每个屠宰厂改造投资60万元,3个共计投资180万元。6.2建设规模根据消费群体分布确定,开化镇城南、城北两个生猪屠宰厂设计能力日屠宰各500头,德厚镇乐竜生猪屠宰厂设计能力日屠宰1000头,红甸二个大牲畜屠宰厂日屠宰100头,其余乡镇设计日屠宰
26、生猪50头。第七章 规划总投资及资金筹措该规划项目总投资9100 万元;其中:申请上级资金730万元,县级资金430 万元,通过招商引资或自筹7940万元。第八章 环境保护8.1废水、废渣 (1)废水。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有肥猪屠宰清洗水、生活洗涤污水、垃圾。全年清洗水、生活洗涤污水排放量4624立方米。 垃圾是由于可通过清扫后由镇环卫部门用垃圾车运出后作统一处理。本项目在规划用地西出入口出,分别设5个垃圾转运桶。 (2)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是顾客随地遗弃各类包装物等,按国家规定每人固体污染排放量为0.5kg/天人,每个项目建成后,市场等管理工作人员定员按20人计,按平均每天22人进入厂计,日
27、产生固体废物21Kg,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7560kg。 (3)噪声污染。主要是肥猪屠宰过程中等产生的噪声。8.2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有肥猪屠宰清洗水、经化粪池作消毒处理,排水污水落洞。 (2)固体废物采取收统一收集后送往垃圾处理厂或者集中填埋。 (3)市场内产生的噪声,主要是肥猪屠宰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的环境影响不大,仅限于厂区内。8.3绿化 规划用地范围内植树种草,对于美化环境,净化空气,为经营户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结合项目建设,在厂区前选择适宜的树(草)种,按规划形成草坪、孤植群植等绿化区。8.4环境影响评价 本规划畜牧屠宰业项目无工业性质污染,也无有害物质排放,项目本身不
28、会对所在地区造成环境污染。 第九章 保障措施9.1 组织领导本规划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加强领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生猪屠宰条例、国务院家畜家禽检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控制设点标准和设点数量。经贸、畜牧、工商、卫生、公安、税务、食品安全等部门通力协作和沟通,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工作按规划稳定推进。9.2 严格按照国家生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标准进行定点屠宰厂的年检及审验工作,对不符合标准的定点厂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到期后仍达不到有关国家标准的,撤销其定点屠宰厂资格。9.3 加强对定点屠宰加工厂肉品品质检验工作。牲畜定点屠宰厂要建立
29、严格的肉品品质检验检测制度,配备肉品品质检验检测设备和专职检测人员,按照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检测;严格把好质量关,禁止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上市。9.4 实施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认定。我县将按照国家商务部统一部署,全面实施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促进企业实施HACCP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屠宰企业质量档案和肉类产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强化屠宰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9.5 加强市场开拓。牲畜屠宰行业要推进产业化发展,积极创造条件鼓励企业实行规模化、工厂化、机械化屠宰,采用冷链加工、运输,促进其肉产品的流通。9.6 加强屠宰监管工作。要重视屠宰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坚决依法取缔非法屠宰点,维护牲畜屠宰、肉品流通市场秩序。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