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市 “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草案)2016 年 5 月目 录第一章 “十二五 ”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1第二章 “十三五 ”期间环境保护机遇挑战 .6第三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指标 .9(一) 指导思想 9(二) 基本原则 10(三) 目标指标 10第四章 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 .13(一)强化环保约束和倒逼机制,推动绿色发展 13(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提升空气环境质量 15(三)加强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 19(四)科学防治土壤污染,保护土壤环境质量 23(五)加强生态保护建设,提升生态品质 25(六)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确保安全处置 29(七)加强噪声污染控制,缓解噪声扰民问
2、题 30(八)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保障环境安全 32(九)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环保领域改革 34(十)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35第五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37(一)加强组织领导 37(二)实施重点工程 38(三)增强资金保障 38(四)严格目标考核 39(五)推动社会共治 39 1 “十三五” 时期,是南京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动“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南京”的关键时期,是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时期,是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的重要阶段,是全面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和大力提升生
3、态文明水平的攻坚时期。根据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 江苏省“十三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 、 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制定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编制南京市“十三五 ”环境保护规划 。规划主要阐明“十三五 ”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是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重要依据,是今后五年南京市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纲领。第一章 “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回顾“十二五”期间,全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生态为基、环保优先的方针,大力加强环境保护,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
4、设工程,在综合经济实力显著提升的情况下,全市环境质量总体稳中趋好,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取得积极进展。1、环境质量总体稳中趋好。2015 年,全市 PM2.5 年均浓度为 57 微克/立方米,比 2013 年下降 26.9%,降幅居江苏省首位;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天数的比例达到 64.4%, 2 比 2013 年的 55.3%提高了 9.1 个百分点。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 100%,地表水省考断面好于类比例提高至 45.5%,长江南京段水质保持优良,固城湖、玄武湖等湖泊水体富营养化有所缓解。声环境质量总体处于较好水平,建成区声环境质量总体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生
5、态环境总体安全,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2、污染减排任务圆满完成。强力推进结构减排,完成主城区 91 家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实施燕栖地区污染企业关停搬迁工程,整治 609 家“三高两低”企业。在大气污染减排方面,全市 40 台燃煤机组和 6 台钢铁烧结机的脱硫设施全部建成投运,30 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和 6 条 4000 吨以上水泥熟料生产线全部建成脱硝装置,485 万千瓦煤电机组实现超低排放改造。在水污染减排方面,新建各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23 座,城镇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 224.8万吨。全市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分别下降 19.49%、24.93% 、17.26%
6、和 28.41%。3、环境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推进大气环境污染治理,实施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改造关闭燃煤锅炉 1247 台,全市燃煤总量连续三年下降;开展重点企业 VOCs 治理,完成 437 台开启式干洗机关停改造;扬尘污染得到遏制,降尘量明显下降;机动车污染治理提速,实现“国 V”标准汽、柴油全覆盖,基本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高污染车限行范围扩大至全市域。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在 100%;开展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完成长江流域 12 个骨干重点工程,完 3 成省下达太湖污染治理项目,太湖流域交界断面水质达到省考标准。环境风险防控稳步推进,全市危险废物
7、集中处置能力达到 7.8 万吨/年。土壤污染治理取得积极进展,实施原“小南化”污染场地土壤修复试点项目。4、重大活动环境保障有力。在南京举办 “第二届亚青会” 、 “第二届青奥会” 、两次“国家公祭日” 、首次“南京国际马拉松”等重大赛事和活动期间,制定出台了临时管控方案,采取了企业停产限产、工地严格监管、高污染车辆限行、区域联防联控等有效措施,圆满完成了环境保障任务,实现了“环境质量优良、环境秩序良好、环境安全确保”的保障目标,展示了南京良好的环境形象,为建立环境长效管理机制提供了经验。5、生态建设与农村环保成效显著。生态红线区域得到有效保护,出台了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划定 110 处生态
8、红线区域,面积 1551 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23.5%,配套实施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管理和考核办法。持续推进绿色南京建设,完成绿色造林 4.2 万亩,城区绿地公园面积达到 14.98 平方米,建成区的绿化覆盖率达到 44.1%。生态系列创建成果丰硕,南京生态市通过国家考核验收和命名公示,江宁、高淳、浦口、溧水获得国家生态区命名,六合区通过了国家考核验收,创建生态镇 44 个,建成生态村378 个。在全省率先完成了 540 平方公里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任务,基本建成 100 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和 1000 多平方公里示范区,农村环境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惠及广大农村地区。6、环保制度建设不断完善
9、。环保法律法规政策逐步健 4 全,出台了关于坚持生态为基、加强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意见以及“控煤降耗” 、 “治水减污” 、 “大气污染防治” 、“环保改革”等一系列政策和措施,颁布了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环保法规。环保执法机制不断创新,健全部门互动、市区(园区)联动的环保联合执法机制,建立网格化环境执法监管体系,环保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初步建立。环境经济政策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形成了产业结构、生态空间和总量控制“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环境污染责任险推广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排污费提标政策改革在全省率先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改革取得突破。7、环保执法进一步强化。从严把好环境准入
10、关口,强化项目先进性评估,先后劝退、否决各类污染项目 47 个。严管重罚违法行为,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6247 起,处罚 1.66 亿元,有力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信访维稳专项整治行动和局长大接访、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等活动,累计受理环境投诉 14 万余件次,综合满意率达到87.5%,挂牌督办解决了近 500 件突出环境问题,有力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8、环保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得到优化,新建 10 个空气自动监测点、9 个水质自动站、18 个噪声自动监测点,增加了 2 台流动监测车。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取得进展,强化市、区环保部门和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建设,建立南京化学工业
11、园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有效应对放射源“铱-192 ”丢失、扬子石化爆燃等重大环境突发事件。环境执法监督能力明显提升,环保移动执法平台建成投运 5 并通过环保部验收,实时监控全市 291 家重点排污企业、617 个监测点位,受监控企业的排放量占全市工业废水、废气排放总量 85%以上。“十二五”期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与此同时,南京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环境质量现状与群众强烈期盼之间的矛盾、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环境保护还面临着许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1、经济增长方式较为粗放,污染排放仍居高位。南京产业结构偏重,传统的钢铁、电力和建材等行业仍占较大比例,
12、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煤炭消耗总量巨大,污染物排放仍居高位,部分区域环境承载能力接近上限,环境保护总体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保生态与稳增长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2、生态环境质量不尽人意,成为突出短板。灰霾天气天数占比较大,PM 2.5 超标严重,重污染天气时有发生;水环境质量达标率较低,城区水体黑臭较为普遍,劣 V 类水体占一定比例;噪声污染扰民问题较为突出,噪声污染占环境污染投诉的 80%以上。生态环境质量与群众需求仍有较大差距,成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 3、环境风险源面广量大,防范形势严峻。全市大型化工企业及国控、省控重点源众多,现存超过 100 家固定风险源单位,规
13、模数量在全省位次居前,由安全生产、交通运输、企业违法排污等引发的环境突发事件时有发生。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城市中贮存和使用有毒、有害、放 6 射性、易燃易爆等物质的危险源增多,环境风险由局部性逐渐发展到区域性,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有可能造成流域性、区域性的环境污染。4、环保能力建设存在差距,有待进一步提升。对照标准化、信息化和现代化的要求,全市环境监管能力还有一定差距。环境监测覆盖面需要进一步拓宽,环境监察网格化建设需要加快推进,环境应急体制与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环境宣传手段需要不断创新,环境科研支撑作用需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信息化能力建设还有较大差距。基层环保能力仍然十分薄弱,基础较差、
14、装备不足、水平不高,无法满足环境管理需要。第二章 “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机遇挑战(一)面临的机遇1、生态文明建设机制体制逐步建立,绿色发展成为重要战略导向国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布局,适应生态文明建设需求的体制机制逐步建立,绿色发展理念成为引领经济新常态的全新动力。我省按照建设环境美的新江苏要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力度,实施重大生态文明工程,全面 提升生态文明水平。南京确定了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推进,绿色引领成为六大发展战略之一,发展生态型经济成为重要的主攻方向,绿色 7 低碳循环成为南京发展转型升级的突出标志。
15、所有这些对南京统筹把握和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更大力度、更深层次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带来了机遇。2、经济综合实力显著提升,产业结构和布局不断调整优化“十三五”期间,南京经济将保持中高速增长,年均增长 8%左右,经济综合实力将明显提升。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以服务经济为主的经济结构将基本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柱地位基本确立,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比重进一步提高,传统重化工产业比重下降,煤炭消耗总量得到控制,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产业布局将更加合理,四大片区整治进一步推进,江北新区快速发展,城乡发展更加统筹协调,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长。生态环境改善迎来重大机遇,为从源头保护环境赢得了战略空间。3、环境
16、政策法规不断完善,环境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十三五”期间,新的环境保护法全面实行,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即将发布,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相关配套文件相继实施,为环境保护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国家、省和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继实施,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将发布,为更大力度、更深层次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提供有利契机。环保领域综合改革将向纵深发展,排污权交易、碳排放交易等环境经济政策将得到进一步落实,有力助推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4、公众环境意识日益增强,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逐步形成 8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条件改善,公众的环保意识日益增强,对高质量的生态环境和优
17、美舒适的人居环境需求越来越强烈,环境保护成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支持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公众对环保的普遍关心和热情参与将助推环保事业健康发展,全社会环境保护合力逐步形成。(二)应对的挑战1、产业绿色转型任务艰巨我市高污染、高能耗的重化工产业占很大比例,粗放式发展模式仍具有较大惯性,传统发展模式和路径转型难度大,面临着投入、市场、社会稳定等诸多因素的制约,产业绿色转型压力巨大,偏重的产业结构很难得到根本性改变,高污染、高能耗的状况将继续存在。2、城市化进程加快带来一系列环境问题随着城市人口不断增长,城市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将继续增加,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进一步加重;随着城市建设一系列工程
18、的展开,城市扬尘控制任务进一步加重;随着机动车数量的不断增长,机动车尾气排放控制任务进一步加重;面广量大的建设工程,以及三产行业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仍需治理。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张,自然生态保护任务也将进一步加重。3、环境风险防范的压力不断增大全市石化、钢铁产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多、数量大,环境风险源行业和区域分布集中,环境风险压力日益突出。重化工企业沿江分布,对长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带来较 9 大风险。城市中贮存和使用的危险源增多,导致环境事件的危害程度和危害范围日趋加大,增加了流域性、区域性的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的形势严峻。4、提升公众环境满意度任重道远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
19、的民生福祉。人民群众对优质生态产品的需求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滞后的矛盾尚未得到明显缓解。由于环境治理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短期内实现空气环境和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的任务十分繁重。努力减轻雾霾、消除黑臭水体、缓解噪声污染扰民,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新期待,仍然需要进一步攻坚破题。综合判断,“十三五”时期,全市环保工作将迎来环境优化发展的机遇期,治污攻坚、法治严管的关键期和环保体制机制改革的转型期,既面临大有作为的重大机遇,也面临攻坚克难的压力挑战,机遇大于挑战。要充分利用新机遇新条件,以更新的理念、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全力打好补齐环保短板攻坚战,努力实现环境规划目标。第三章
20、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指标(一)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 10 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绿色引领战略,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全面法制严管为手段,以治霾、治水、治土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全民共建共享为基础,加强源头管理,强化污染治理,严守生态红线,严防环境风险,严格环境监控,提升能力水平,从严落实责任,推动全市生态文明迈上新台阶,努力促进生态环境质量的实质性转变,让空气更清新、水体更清洁、环境更宜居、人民更幸福,为建设经
21、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南京奠定坚实基础。(二) 基本原则坚持绿色发展、综合施策。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不断提高绿色发展水平,从源头预防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坚持法治严管、系统治污。突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导向,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推进大气、水污染综合治理,加强工业、生活、农业等污染综合管控,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全领域的治污减排。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治理,系统推进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坚持社会共治、多轮齐转。转变环境治理理念,从单向度管治转向社会共治
22、,完善政府、企业、公众多元主体责任分担、合作共治和监督制衡机制。坚持政府、企业和公众多轮齐转,推动环境保护社会共治。 11 坚持制度创新、深化改革。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究”制度。(三) 目标指标1、总体目标到 2020 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明显好转,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生态系统功能有效增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产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不断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生态
23、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2、指标体系“十三五” 期间环境保护指标体系包括环境质量、污染减排、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四大类 16 项指标。其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生态红线区域占国土面积比例与主要污染物减排等 10 项指标为约束性指标,其余为预期性指标(见表 1) 。 - 12 - 表 1 南京市“十三五”环境保护主要指标类 别序号 指标名称 单 位2015 年现状值2020 年目标值指标属性1 PM2.5 年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57 45.6 约束性2 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 % 64.4 72 约束性3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到 III 类水质的比例 % 1
24、00 100 约束性4 地表水省考断面好于类水质的比例 % 45.5 59.1 约束性5 地表水劣 V 类水体比例 % 基本消除 约束性环境质量6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 % 89 预期性7 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 万吨 9.56 约束性8 氨氮年排放量 万吨 1.55 约束性9 二氧化硫年排放量 万吨 10.13 约束性污染减排10 氮氧化物年排放量 万吨 12.97完成省下达任务约束性11 煤炭消费总量 万吨 3280 3100 预期性12 城市污水处理率 % 不低于 95 预期性13 危险废物处置能力 万吨 7.8 11.7 预期性污染治理14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100 预期
25、性15 生态红线区域占国土面积比例 % 23.5 23.5 约束性生态保护 16 林木覆盖率 % 29.3 30 预期性注 :林木覆盖率现状值为 2014 年数据。 13 第四章 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一)强化环保约束和倒逼机制,促进绿色发展强化环保约束和倒逼机制,加强环境宏观政策调控,积极倡导绿色低碳循环,大力发展生态型经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1、推动产业绿色发展。强化空间、总量、准入三条红线对开发布局、建设规模和产业转型升级的硬约束,加快建设绿色低碳环保的现代产业体系。严格控制“两高一资”行业发展,显著降低石化、钢铁等高耗能行业在全市工业中的比重。坚持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深入推进传统制造
26、业绿色化改造,推动石化、汽车、钢铁等支柱产业和纺织、建材、食品等传统产业优化调整、转型升级,向高端、绿色、低碳方向发展,着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2、优化调整产业布局。把主体功能区、生态红线、城市规划蓝线及绿线作为产业布局的前置条件,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严格依据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估结果进行生产力布局。深入推进主城区工业布局调整,结合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推动工业企业“退城入园”。加快推进四大片区工业布局调整,对老工业区内分别实施异地迁建、就地改造和依法关停等;对符合南京产业准入要求的项目,引导企业向省级以上重点产业园区集聚发展;加快金陵船厂和尧化地区重点企业搬迁工作,启动南化转型发展实施计划,实施扬子石
27、化延长产业链提质增效、金陵石化油品升级改造 14 计划。3、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钢铁、水泥、船舶及国家和省明确的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加大南钢、梅钢去产能工作力度,按照全市压减钢铁产能目标,引导企业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节能环保标准。整合、淘汰水泥、船舶行业产能,到 2020 年,力争主城区域内水泥企业全面退出。完成钢铁、水泥、船舶“僵尸”企业的清理。对其他行业,提高能耗、水耗、生态环保、安全生产、技术准入标准,制定相对低端和过剩产能企业名单,分类有序推进淘汰工作。4、全面促进清洁生产。强化对电力、钢铁、化工、建材等行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治理与监管,全面排查和治理易排恶臭等刺激性气体的化
28、工企业。建立健全企业自愿和政府支持相结合的清洁生产机制,扩大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对超标、超总量排污和使用、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重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大清洁生产改造方案实施力度,推进低费、无费方案全面实施,加大对中高费方案的政策支持力度,促进企业提高实施率。到2020 年,创建一批清洁生产先进企业。5、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全面推进企业式循环生产、行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不断减少单位产出物质消耗。深入开展园区的循环化改造,完成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任务,促进园区企业间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实现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共享资源和共用基
29、础设施。推动产业废物综合利用,促进矿山、废水、废气、废渣等无害 15 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提高粉煤灰、化工废渣、建筑垃圾等综合利用水平,建成国家级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6、加强环境宏观政策调控。加强战略和规划环评的引领作用。坚持预防优先,强化环境保护的源头控制和综合管理职能,加强城镇化、流域开发、资源开发和产业园区等重点领域规划环评。开展城乡规划和江北新区规划环评试点,探索重大政策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建立跟踪评价机制,对实施 5 年以上的产业园区规划,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为新一轮规划的修订或编制提供依据。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机制,开展重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负面清单管理试点
30、” ,推进试点园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改革。探索实施环境功能区划。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明确不同主体功能区域的生态环境功能定位,制定完善各类功能区环境政策。根据各类生产生活空间的环境功能要求,科学划分环境功能区,制定差异化的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准入标准、考核评价体系,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保护措施和重点方向。强化“ 多规合一” 的生态环境要素支持,明确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生态环境承载力、环境质量底线等基础性系统要求,引导城镇建设、资源开发、产业发展合理布局。(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提升空气环境质量深入实施国家、省、市 “大气十条”,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有效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全面加强工业污染、 16
31、 挥发性有机物、扬尘污染、流动源污染、生活及农业污染源污染等治理,强化预警应急和区域联防联控。1、有效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实行最严格的控煤减排措施,严控耗煤行业煤炭消费新增量,严控钢铁、水泥等“两高一资”行业新增产能。推动煤炭消费向电力行业集中,逐步提高电力行业的煤炭消费比例,严控非电行业煤炭消费量。加强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高煤耗行业管控。重点推动化工园区热源点的优化布局,提高供热效率,减少煤炭消耗。对火电企业的燃煤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技术改造,2017 年底前,10 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技术改造。推进企业自备燃煤电站天然气替代改造或关闭工程。提高燃煤品质,禁止采购、使用硫份高于
32、 0.7%的煤炭,限制采购高硫石油焦,提高洗选煤使用比例。推广利用清洁能源,到 2020 年,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比重达到 1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6%以上。2、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确保新污染源排放达标。对现有污染源,综合采取清洁生产改造和污染深度治理、限产限排、停业关闭等措施,确保达标排放。严格实施火电、钢铁、水泥等重点工业行业废气治理提标改造,实施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实施南钢、梅钢焦炉烟气除尘改造工程。到 2020 年,电力、钢铁、石化、水泥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3、控制挥
33、发性有机物排放。开展重点园区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监控体系建设,推进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 17 包装印刷、人造板制造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查与综合整治,全面推广“泄漏检测与修复” 技术,完成重点化工园区(集中区)和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整治工作。加强汽车维修、露天喷涂污染控制,推广绿色汽修技术,使用节能环保型烤漆房,配备漆雾净化装置和有害挥发物净化装置,有效处理漆雾和有害挥发物。加快推进重点行业环保型涂料、溶剂使用。到 2020 年,重点行业 VOCs 排放总量削减 10%以上,家具制造、工程机械制造、电子设备制造、汽车制造等表面涂装行业水性、高固体份、UV 涂料等环保型涂料使用率达到
34、50%以上。4、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逐步形成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政策,重点控制大型载客汽车和重型货车的增长。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标准,新增重型柴油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机动车排放标准执行。进一步加强油品品质监管,加强柴油车和非道路机械用车排气污染控制。强化高污染车辆区域限行,提高限行标准,加密电子监控点位,强化电子监控系统功能。强化非道路机械污染控制。将施工机械及工程车辆排放污染控制纳入全市工地文明管理要求,实施严格管理。推进淘汰老旧机动车,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分区域、分阶段限制高污染排放的客运、货运车进入主城。加大路查路检执法力度,实现车辆尾气排放路检和停放地抽查常态化。大力发展绿色
35、交通,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动纯电动、天然气、油气混合动力等清洁能源公交车辆应用,建成一批公交车充电配套设施。大力发展公共自行车。5、推进港口船舶污染控制。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 18 限的船舶,按照有关规定,确定超年限商用船舶、渔业船舶年度淘汰清单,按期完成淘汰工作。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推进船舶排放控制区划定,加快船用燃料清洁化进程,大力推行燃料低硫化供应。积极推动 LNG 等清洁能源驱动的船舶动力改造,加快推进完成在用柴油集装箱牵引车等“油改气 ”工程,集装箱码头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RTG)全部实现“油改电” 或改用电动起重机,新增的轮胎集装箱场桥,全部按照标准进行“油改电” 配
36、置。推进靠港船舶使用岸电设备,开展绿色港口建设。6、全面控制扬尘污染。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全面落实施工工地“五达标、一公示”控尘标准。落实属地责任和网格化管理,建立“市、区、街(镇) ”三级扬尘监管体系,落实“ 围挡、硬化、覆盖、冲洗、保洁” 等控尘措施,严格渣土车辆运输管理。控尘责任落实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及属地街道,明确责任到人。提高道路机械化保洁水平,到 2020 年,全市主次干道机扫率达到 90%,其他道路机扫率达到 80%以上。对电力、钢铁、建材等重点企业煤炭、物料等堆场实施封闭化改造,配套建设自动喷淋降尘装置。落实堆场扬尘控制措施,确保港口、码头、车站、商品混凝土搅拌站
37、等装卸作业及物料堆场落实控尘措施。到 2020 年,全市未达标的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全面退出。7、加强农业、生活大气污染源管控。完善秸秆机械化还田、收储、成型燃料制造、利用等环节的财政补贴和价格政策,大力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及能源化、饲料化、基料化、工业原料化等多种形式利用。完善秸秆综合利用试 19 点及示范基地,到 2020 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5%以上。严格落实禁烧责任制,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度,将秸秆禁烧落实情况与考核、创建等工作挂钩。加强城市管理缓解餐饮油烟扰民,严格落实餐饮企业油烟净化措施,强化油烟排放在线监控。巩固餐饮业整治成果,完成一批重点餐饮企业整治,继续创建餐饮业污染控制示范街
38、区。8、强化应急预警和区域联防联控。建成全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工业污染源停产限产、建筑工地停止施工、机动车限行等应急控制措施,引导公众做好健康防护。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在南京都市圈建立常态化的区域协作机制,共建区域一体化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治体系,都市圈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冬春季节形成相对统一的管控措施,协同保障南京公祭日等重大活动。到 2020 年,城市重污染天数力争减少 20%。(三)加强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深入实施国家、省、市“水十条” , 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全面推进排水达
39、标区建设,实施生活污水处理厂改造提升,大力推进黑臭河道综合整治,深入实施流域综合治理,落实断面水质改善目标,强化工业、农村、地下水污染防治,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1、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强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和达标建设,巩固已建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对龙潭等 20 2 个长江干流水源地和赵村等 3 个水库型水源地开展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规范设置标识标牌。定期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深入实施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全面清理保护区内的违法设施和排污口,加强有毒有害物质管控。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推进城乡统筹区域供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同步实施,限期取消、归并小
40、水厂,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加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和管理。全面实施现有水厂自来水深度处理工艺改造,新建水厂一律达到深度处理要求。到 2020 年,基本实现“双源供水 ”和自来水厂深度处理两个 “全覆盖”。实施从水源水到龙头水全过程监管,构建“水源达标、应急备用、深度处理、预警检测”的城市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定期向社会公开。2、全面推进排水达标区建设。全面排查城镇建成区污水收集和处理现状,加强已建成设施的移交和管养。加快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改造,重点推进江心洲、城北、城东、铁北等主城污水收集系统及郊区街镇建成区污水收集系统配套管
41、网建设,实现供水范围内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强力推动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污水截流、收集。提升污水处理厂的抗冲击能力。组织开展海绵城市试点示范工作,以江北新区浦口中心区和南部新城红花机场片区为试点,按照海绵城市设计规范要求,分类推进海绵型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建筑小区、河道水系等项目建设。3、改造提升生活污水处理厂。加快推进重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新(扩)建工程、提标改造工程建设,加快推 21 进城北污水处理厂、江心洲污水处理厂等市、区主要污水处理厂一级 A 提标改造,到 2017 年底,全市一级 A 处理能力达到 160 万吨 /日以上。到 2020 年,城镇污水处理率不低于 95%,日处
42、理能力达到 270 万吨/日左右。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加快推进市级城镇污水处理监管信息平台建设。4、大力推进黑臭河道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增建更多“水清、岸绿、景美”的亲水平台,构建健康的城市水生态系统。因地制宜采取截污、清淤、活水、生态修复等措施,建立长效的治理及保洁制度,完善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系统治理黑臭河道。实施全市重点河道信息全面公开制度,明确责任和整治时间,限期完成整治任务。到 2020 年,全面完成建成区黑臭河道治理。5、深入实施流域综合治理。加强南京长江段干流水环境整治,削减入江污染物总量。南京沿江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
43、制造、有色冶金、危险化学品仓储等相关建设项目限期搬迁进入化工园。加快推进排污口环境治理,大力整治入江河流,实施入江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和监管,全面推进沿江码头水污染防治,重点防治有机毒物污染。加强重点湖泊水库环境保护,确保固城湖、石臼湖等水质良好湖泊环境质量不退化,开展河湖水库水生态修复,实施生态治理工程,显著改善水质和景观,切实维护水生态系统安全。 “两河三湖”流域(秦淮河、滁河及太湖、固城湖、石臼湖) ,禁止新(扩)建印染、酿造、制革、电镀等水污染重的项目,禁止建设排放 22 含重金属污染物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强化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以氮磷削减为主攻方向,严格执行太湖地区主要水污染
44、物排放限值。加快太湖流域镇(街)污水处理厂的评估和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到 2020 年,长江干流水质保持优良,劣类水体基本消除,排污口环境整治基本完成,重点湖泊水库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富营养化程度进一步缓解。6、落实断面水质改善目标。建立流域控制单元控制断面的治理体系,以控制单元治理保障断面水质达标,以断面水质达标确保流域控制目标完成,系统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结合流域特征及水文特征,划分覆盖全流域的控制单元,以断面控制目标为导向,分级分类实施精细化管理。对饮用水源地、水质现状优于 III 类等水质良好类控制单元,采取水生态保护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水质不退化;对水质为劣类或其他水质需要改善提高
45、类控制单元,制定达标方案,采取综合措施大幅削减控制单元内污染物排放总量。完成省下达南京市水质断面考核目标,实现横溪河黄桥、二干河开太桥和胥河落蓬湾 3 个断面由类提升为类;秦淮河铁心桥断面由类提升为类;十里长沟化工桥和城南河龙王庙 2 个断面由劣类提升为类。7、强化工业废水治理。实施园区企业清污、雨污分流改造,全面推行工业集聚区企业废水、水污染物纳管总量双控制度,完善工业集聚区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开展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集中开展工业开发区水污染治理,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开发区污染治理, 23 开发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
46、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强重点行业废水深度治理,对石化、电镀、化肥、医药等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大力推进工业节水,强化重点行业用水定额管理,推进中水回用和园区串联用水。8、加强农村水污染防治。加快农村水环境污染防治,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实行畜禽养殖区域和总量双控制,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制度,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0 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90
47、%以上。推进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养殖密度,推行水产生态养殖模式。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实行测土配方施肥, “十三五”末,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 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 40%以上。9、全面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地下水资源分级分区、用水总量与水位双控管理。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全面推进未经批准或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机井的整治工作。开展补给区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强化补给径流区的保护。对石化生产贮存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应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加快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为双层罐或防渗池改造,2017 年底前全部改造完成。在禁采区、
48、限采区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 24 点,到 2020 年,地下水环境质量稳定不降。(四)科学防治土壤污染,保护土壤环境质量制定实施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防、控、治” 的思路,优先保护农用地土壤环境,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实行土壤分级分类修复治理。到 2020 年,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1、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基础工作。编制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关停搬迁企业开展土壤环境调查,建立土壤环境数据库。把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纳入我市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制定土壤环境监测计划并组织落实。制定土壤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处置预案。加大土壤污染防治投入,保
49、证逐年增长。2、实施农用地分级管理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土壤环境分区管理。2017 年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等级划定,将农用地分为未污染、轻(中)度污染、重度污染三个等级,分别标示为“ 绿色” 、 “黄色” 、 “红色”。对“绿色” 等级农用地实施优先保护,严格控制在“ 绿色” 等级农用地集中分布区新建有色金属、石化、化工、皮革等行业企业。对“黄色” 等级农用地实施合理安全利用,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农用地安全利用方案。对“ 红色 ”等级农用地实施严格管控,调整种植结构或制定退耕还林计划,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或饲草。到 2020 年,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不低于 89%,粮食生产区耕地 25 土壤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达标率不低于 90%。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土壤环境实施分区管理,定期跟踪饮用水源地土壤环境质量,对污染区域及时隔离并提出改善和修复土壤环境质量的方案。3、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严格环境准入,防止新建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新的污染。建立新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强制调查与备案制度,保障新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对明确有污染风险的场地应开展场地修复工作,修复治理工程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