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连国际水产品市场-通风工程设备采购招标文件大连国际水产品市场通风设备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013-4-1) 工程名称:大连国际水产品市场工程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辽渔院内 招 标 人:大连辽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大连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兰远达 电 话:87126108二一三年 四月一日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四章 合同文件格式第五章 工程建设要求第六章 图纸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第八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第九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十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十一章 评标细则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项目编号
2、:2013-4-1一、工程名称:大连国际水产品市场通风工程二、建设单位:大连辽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项目概况:1、建设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辽渔院内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 100000 3、资金来源:自筹 投资额:约 万元4、计划工期: 5、工程设备质量标准:合格 (保证按国家三保规定实行保修三年)6、招标内容:、大连国际水产品市场工程通风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设备清单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四、资质要求:五、项目经理要求: 六、报名要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近三年同类业绩证明,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
3、名。七、报名时间: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4月3日,上午8:30-11:00, 八、报名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大连辽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 兰远达 电话:87126108 日 期:2013年4月1日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21. 投标文件撤回及修改前附表(一)五. 开标前附表(二)22. 开标一般规定前附表(三)23. 开标程序前附表(四)六评标前附表(五)24. 评标一般规定25符合性审查26. 评标程序 二.总 则 27现场询标01使用文字种类28细微偏差修正02使用货币种类29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03建设资金七. 授予合同04投标费用30
4、. 中标通知书05投标资格31. 授标及废除授标 06投标有效期32签订合同07答疑会议及踏勘现场08投标人投标担保09中标人履约担保10. 招标人支付担保11. 设计文件12. 工程量清单三. 招标文件13招标文件组成14招标文件解释及澄清15招标文件修改四. 投标文件16. 投标文件组成17. 投标文件格式18. 投标报价19. 投标文件密封及标志20. 投标文件提交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一)项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大连国际水产品市场2建设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辽渔院内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 100000 。4承包方式固定单价合同:设备投标价格是到达工程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全部费用价格
5、及材料费、运费、各项税费等。价格不调整。 5质量要求质量目标:合格。乙方免费提供设备配套基础施工图纸6套执行标准:执行国家设备制造标准 6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大连国际水产品市场工程设备采购等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工程内容。7工期要求8资金来源资金来源:自筹 投资额:约 万元9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合法的设备制造企业或经销商 违法违规行为限制: 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 ;不良行为记录限制: 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 ; 10资格审查方式直接入围,资格后审;11投标报价1.计价方式:设备工程量清单计价 (不调整) 2.报价限价:无。12投标有效期 3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答 疑 及踏勘现场1.
6、答疑会时间:另行通知 2.答疑会地点:另行通知3.踏勘现场集合时间:另行通知 4.踏勘现场集合地点: 另行通知14投 标担保金额1.投标保证金:2万元,原则上只能收取投标人基本开户行开具的支票、汇票或银行保函(不再受理现金及其他银行和担保机构开出的保函)。2.投标截止前2天交至招标人财务室,由招标人出具投标保证金有效证明;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定后五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回,不计利息。投标人在接到退还保证金通知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税务机关监制盖有投标人财务专
7、用章的有效收款收据及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招标人处办理。投标须知前附表(二)项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5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1.投标函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在一个封袋; 2.技术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在一个封袋;3.商务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在一个封袋; 4.电子文件: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正、副本各一份,密封在商务标书内,必须用记号笔在光盘表面分别标注工程名称、正(副)本以及投标单位名称;5.电子光盘和纸制文本标书所投报工程量清单内容必须一致;6.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及标志,若未按规定进行密封及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投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16投标文件提交地
8、点及时间收 件 人:大连辽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点: 大连辽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截止时间: 2013 年 4月16日 14.00 时00分17开 标开标时间: 2013 年 4月 16 日 14.00 时00分地 点:_ 大连辽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18评标方法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报价由低至高进行详细评审,投标报价最低且合理,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2.本项目推荐2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19履约担保支付担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0 % 招标人提供的支付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0 % 20主要材料1.投标人必须选用
9、满足国家、省、市技术标准要求,符合设计图纸技术参数要求,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合格证等证书齐全,具有质检部门出具有效期检测合格报告的工程材料,同时取得大连市建设工业产品备案证书;2.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清单及技术标准要求逐项注明材料品牌、产地、供应商、规格(型号)、质量、单价;3.投标人未注明品牌、产地、供应商、规格(型号)、单价的,一旦中标,招标人有权指定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名优品牌产品,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5.采用节能型、环保型产品,严禁使用国家禁止的非环保材料。21货款支付方式1.预付款:无2.结算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根据资金情况协商拨付,最迟在3个月内付清。投标须知前附表(三)
10、项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22安全文明 施工要求安全目标:合格 执行标准:执行国家、辽宁省、大连市现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验评标准。 23投标函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件 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委托投标报价的提供)5.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须知前附表(四)项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24商务标书 设备大包单价表 投标须知前附表(五)项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25发售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招标文件需支付成本费200元,售后不退;2.图纸押金300元/套,投标人返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计利息),若缺少图纸,按50元/张
11、罚款;二、总 则1 使用文字种类及度量衡单位1.1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方式(包括电子邮件、传真)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或招标文件确定的度量衡单位。2 使用货币种类2.1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特殊情况另行约定)。3 建设资金3.1 建设资金已基本获得,将首先保证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的支付。 4 投标费用4.1 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5 投标资
12、格 5.1 投标人保证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投标资格及其它要求。6 投标有效期6.1 投标有效期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执行。在此期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6.2 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6.3 投标人须以书面方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6.4 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投标文件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担保有效期。6.5 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
13、除外。6.6 本招标文件第8条投标担保的规定仍然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7 答疑会议及踏勘现场7.1 招标人应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召开答疑会议给予澄清、解答。投标人需要招标人、勘察单位、设计单位、预算编制单位澄清的问题,应于答疑会议之前至少提前3天(或招标人和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可的时间)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7.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应于招标议程安排表中确定的时间及地点出席答疑会议。7.3 招标人要在答疑会议纪要上解释投标人于答疑会议期间或之前提出的所有与投标有关的问题。答疑会议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4 答疑会议所产生的对本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招标
14、人将按本招标文件第15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向所有投标人发送。7.5 投标人应参加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及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并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7.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可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现场踏勘。7.7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资料及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作出的推论、理解及结论概不负责。7.8 投标人踏勘现场的费用以及责任、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 投标担保8.1 投标人的投标担保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 银行保函的有效期至少应超过投标有效期30天
15、。8.3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应在规定的投标担保缴交期内递交至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8.4 投标人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投标担保,须按规定进行密封及标志。8.5 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于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后5日内予以退还(无息)。中标人也可将投标担保转为履约担保一部分。8.6 收到投标担保的单位只向投标人退还(保证金退回收款单位的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相符)。8.7 招标人若证实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将没收其投标担保:8.7.1 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8.7.2 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投标文件;8.7.3 因中标人过错被废除授标;8.7.4 中标人未
16、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定合同协议;8.7.5 法律法规规定其它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9 中标人履约担保9.1 中标人应按规定的履约担保方式并于施工合同签订同时向招标人提供履约担保。9.2 中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确定的履约担保方式。9.3 履约担保将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9.4 无论履约担保来源何方,收到履约担保的单位只向中标人退还(保证金退回收款单位的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相符)。10 招标人支付担保10.1 招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并于中标通知书备案前(或施工合同签订前)向中标人提供与履约担保同数额的支付担保。10.2 支付担保将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11. 设计文件11.1招标
17、人在投标截止之前5天,向投标人提供所有相关设计文件(包括已变更设计文件);12. 工程量清单 12.1 设计文件(含设计变更)范围之内的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材料数量清单。三 招 标 文 件13 招标文件组成13.1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目录所列文件及所有按本招标文件第14条、第15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及第7条所述的答疑会议纪要内容。14 招标文件解释及澄清14.1 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解释顺序按发出时间的相反顺序。14.2 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存在残缺、表述不确切或容易引起误解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的,应于答疑会
18、议召开之前至少提前3天(或招标人认可的时间)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投标人自己负责,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4.3 如果投标人在答疑截止前未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提出质疑,视为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则认为该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14.4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以书面答疑纪要的方式予以答复,答复仅包括对问题的解释,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14.5 书面答复、补充通知或答疑纪要于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 5 天(或所有获得
19、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可的时间)内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书面答复或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5 招标文件修改 15.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日之前(或招标人和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可的时间),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等书面方式修改招标文件。15.2 补充通知送招标管理机构备案并以书面方式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补充通知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15.3 鉴于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需根据补充通知内容进行调整,招标人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5.4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20、、补充等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文件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16 投标文件的组成16.1 投标文件分为投标函件部分、经济标书二部分。16.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按相同格式扩展)。17 投标文件格式17.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未提供的格式投标人可自行确定)。17.2 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规定封装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7.3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须由
2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署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17.4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字样须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墨迹打印或书写,若有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17.5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以涂改及行间插字方式进行修改,若投标文件存在涂改及行间插字,招标人不承担任何可能因此而造成的辨识错误。17.6 投标文件经济标书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并由具有执业资格的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员签章确认,同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8. 投标报价18.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报价,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材料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材料量填报单价和
22、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8.2 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的单价或合价内。18.3 除另有说明外,工程材料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是指企业完成工程材料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材料费、运费和税金并考虑风险因素。19 投标文件封装及标志19.1 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要求进行封装。19.2 投标文件封面应参考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密封封面及说明进行密封及标志。19.3 投标文件若未按规定进行封装、密封及标志,招标人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投错放或提前开封、错开标书的责
23、任。20 投标文件提交20.1 投标人应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地点和接收人。20.2 招标人可以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关于招标投标方面的约定仍然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21 投标文件撤回及修改21.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于投标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递交撤回或补充修改其投标文件的通知。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将不能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21.2 投标人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本招标文件第19项的规定进行标志及密封,并在密封封面标明“撤回”或“修改”字样。2
24、1.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递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 开标22. 开标一般规定22.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会议(另有约定的除外)。22.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投标人。23. 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工作人员主持,程序如下: (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注意事项;(2)主持人宣布参加开标会议人员组成情况;(3)主持人宣布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和投标文件送达情况; (4)开标机构对投标人到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进行验证,宣布验证结果;(5)开标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查验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到账
25、情况;(6)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宣布检查结果;(7)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开启各投标人的正本投标函件,宣读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总工期、质量标准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8)投标人代表及开标工作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名确认;(9)开标会议结束。六 评 标24 评标一般规定24.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24.2 评标委员会须按法律法规规定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18项所述评标办法,公平、公正、择优的确定中标候选人。24.3 在评标过程中,出现各类带有争议或不明确性问题均由评标委员会共同研究确定。若各评委意见不一致时,须经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独立表决
26、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最终书面决议。书面决议须经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名确认并对所有评委具有约束力。24.4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24.5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过程中,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25 符合性审查25.1 开启标书前,经确认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退回投标文件:25.1.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按时参
27、加开标会议; 25.1.2 投标文件未能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及指定接收人;25.1.3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25.1.4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密封;25.1.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25.2 开启标书后,经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25.2.1 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署或盖章,或未加盖投标人法人章;25.2.2 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工期、质量标准、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或其它实质性要求; 25.2.3 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数目不足,重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件、
28、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经理简历及资格证明书等主要内容不全;25.2.4没有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要求提供的资料;25.2.5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投标人擅自修改工程量清单内容的,未按规定格式报价的, 25.2.6 投标总价、分部分项工程材料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主要材料价格表逻辑关系不一致,评委会认定属重大偏差的;25.2.7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数据大量雷同的; 25.2.8 同一份投标文件中,有两个以上不同投标报价,且未注明何者有效的; 25.2.9 投标人拒绝对细微偏差作出
29、补正;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或存在其他重大偏差的; 25.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25.3 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以上标准认定无效投标文件,不得使用除此之外的标准作为认定无效投标文件的依据。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符合性的投标文件。254 评标委员会应于开标之后首先就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及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确认,因有效投标不足三家且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26. 评标程序26.1 监督人员宣读评标纪律;26.2 招标人介绍招标项目情况,公布投标人名称,请评标专家填写评标专家承诺;
30、26.3 介绍评委,推选产生评委会主任,划分经济组和技术组;26.4 请评委熟悉招标文件有关内容,重点是评标办法、评分细则、评标程序、废标条件等。26.5 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认定无效投标文件,确定有效投标人;26.6 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26.7 请投标人澄清问题,进行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 26.8 评委会主任组织进行评分汇总,编写评标报告,当众宣读,全体评委签名;26.9 监督人员填写评委测评表,评委填写投标人测评意见;26.10 评标会议结束。27. 现场询标及澄清27.1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要求投标人在评标会上澄
31、清其投标文件中表述不确切或容易引起误解的内容(按本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27.2 评标会上澄清不允许更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3 评标会上澄清的每一次要求与答复,须立即以书面方式进行记录,并经全体评委签名确认。27.4 投标人在评标会上澄清时,不能明确解释或解释前后矛盾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作出的澄清将不予采纳。28 细微偏差修正28.1 细微偏差是指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符合性投标文件虽然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及数据,并且修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更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结果。细微偏差不影
32、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8.2 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可以于评标结果宣布之前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的细微偏差进行修正,若投标人拒绝修正,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28.3 调整后的内容经投标人代表签名确认后有效。28.4 投标报价单位精确到“元”,评标有效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值(招标人有特定要求的除外)小数点后超过两位的数值按4舍5入进位。29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29.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5条规定,仅对通过符合性审查,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9.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
33、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29.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评标方法及评标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2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9.4 招标人将审查中标候选人的财务、技术、经济能力及信誉,确定其是否能履行合同,如果确定该中标候选人无条件履行合同,招标方将组织重新招标。29.5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七 授 予 合 同30 中标通知书30.1 评
34、标委员会推荐的拟中标人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须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有异议招标人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中标备案手续后,以中标通知书的方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被接受。30.2 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在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提交招标、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有关文件资料、评标报告等书面报告。招投标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发现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应对招标人拟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备案;中标通知书备案后3日内,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最迟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之前发出。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
35、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30.3 中标通知书将明确招标人对中标人按照施工合同要求,确定工程的价格、工期、质量等内容。30.4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1 授标及废除授标31.1 招标人将把施工合同授予经法定程序确定的中标人。31.2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招标人若查实中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仍然可以废除授标:(1) 经查实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2) 于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撤回投标文件;(3) 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4) 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向招
36、标人提交履约担保;(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明显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31.3 中标人因上述原因被废除授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的方式处理。31.4 中标人因上述原因被废除授标,至少将要承担下列违约责任:(1) 将被没收全部投标担保。(2) 按招标文件规定,重新确定中标人的中标价若高出弃标人的中标价,其差价部分视为弃标人违约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弃标人应予赔偿。(3) 承担因此可能给招标人造成的其它损失。32. 签订合同32.1 招标人及中标人双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文件的受权代表)共同签订书面工程材
37、料供货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2.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2.1条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权,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出现此种情况,招标人在报请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下,招标人可以考虑重新招标。32.3 招标人如不按本招标第32.1条款要求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的,应当返还中标人双倍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的损失超过返还的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2.4 招标人、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和合同
38、条款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为避免“黑白合同”,在协议书合同双方签署页中要求必须加入下列条款:(1)合同双方确认,本协议书及本协议约定的其它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2)本协议书及本协议书约定的其它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之外,合同双方不存在且也不会签定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
39、。325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第三章 合 同 条 款大连国际水产品市场屋面防水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2013-4-1需方(甲方):大连辽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供方(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金额:第二条产品名称、规格、单价(含运费)。合同标的、数量、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名称型号产地、品牌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产品型号、规格材质按甲方提供图纸技术参数供货。以上价格含设备价格及包装费和运费、税金,大包价格不调整,数量按实际供货量结算。第三条 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和工程设计图纸执行的合
40、格产品。有产品的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第四条 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期限:质保期三年。及执行国家三保政策第五条付款及结算办法:1、全部货物到达施工现场经验收合格三个月内付货款95%,余留5%的质量保证金三年。 2、附件设备数量级参数表和价目表第七条交货规定1交货方式:直接运输到施工现场使用处。2交货地点:大连国际水产品市场工地仓库。3交货日期:从2013年4月18日起按工程进度供货 4.验收:甲方按合同约定标准和产品的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等有关文件对设备进场由甲方材料部、工程项目部质检员等领导验收。对设备质量、规格不合格不予进场和验收。第八条经济责任(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1乙方按甲方要求送货,
41、品种、规格、质量不合格的(含甲方在使用期和保证期内),乙方应负责免费退换并包赔甲方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在送货运输中发生任何安全、交通事故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3.乙方必须出具正规发票。4.乙方免费提供设备配套基础施工图纸6套。(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甲方应按本合同条款规格质量标准验收,按期付款。 第九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送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条违约责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违约方承担对方造成的损失。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
42、,可向大连甘井子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货款结算付清以后自动失效。第十三条 本合同共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第十四条 合同签订地:大连辽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第十五 条合同签订时间:2013年4月 日。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地址:大连湾街188号 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银行账户号: 银行账户号:税 号: 银行账户号:电话:87126108 电话:年 月 日 年 月 日第六章 图 纸(另附)项目编号:2013-4-1项目名称:大连国际水产品市场通风工程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项目编号:2013-4-1项目名称
43、:大连国际水产品市场大连辽渔水产品市场工程通风设备采购清单序号设备代码设备名称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金额人民币元一市场(通风设备)1PFY-01消防离心风机箱台236210014283002SF-01离心风机箱台235175011902503ZS-01消防轴流风机台13131101704304PQS1-2吊顶导管式排气扇台32660211205贯流式电热空气幕,5组,总电量40kW套412400496006离心式电热空气幕,5组,总电量110kW套418000720007壁式轴流风机,台11130014300二水泵房、配电房等设备用房1混流风机SWF-I-3台1310031002混流风机SWF-I-3.5台1390039003混流风机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