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丰县县直单位物业管理单位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2009CG312招标代理:长丰县招投标中心编制时间: 二九年十二月长丰县招投标中心特别提醒一、请各投标人接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封装投标文件。投标时,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携带好开标及资格审查须提交的证书原件、相关资料等,防止投标文件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被拒绝接收或被评为废标,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二、投标人应在充分考虑市场风险,人力物力成本等情况下谨慎报价。中标人不履约或履约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除扣除履约保证金外,还将承担法律责任并依据长丰县投标企业资信考评办法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2、,限制投标行为直至记入黑名单。三、投标保证金应尽量提前汇入招投标中心指定帐户,以保证开标当日款能到达帐户,否则将影响投标人参加开标。四、请感兴趣的投标人前往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或从长丰县招投标中心网站直接下载,如投标人从网上下载的需特别注意以下几点:1、下载招标文件后,请立即以电话形式到综合部报名,联系电话05516660198;否则因此在投标上造成的损失自负;2、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到我中心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3、如出现纸质版本与网上下载版本不一致,则以纸质版本为准。五、投标人对疑问提交时间、补遗时间、答疑时间及开标时间等安排如有异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
3、形式告知本中心并说明原因,如无异议视同认可时间安排。六、请投标人随时关注长丰县招投标中心网站()补遗答疑栏内关于本项目的控制价、补遗、答疑等内容。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 评标办法2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5第五章 采购需求30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36长丰县县直单位物业管理单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受委托,现对长丰县县直单位物业管理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09CG312;2、项目名称:长丰县县直单位物业管理单位采购项目;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4、项目内容:场所管理、水电维护与设备保养管理、绿化
4、养护管理、会议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5、预算投资:约20万元/年;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服务期限:两年。二、供应商资格: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三、开标日期和开标地点: 1、开标日期:2010年1月20日14时30分。2、开标地点: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四、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发售时间: 2010年1月5日至2010年1月9日(节假日不休息,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2、发售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纸质版本、电子版本两种方式发售。纸质版本招标文件直接到长丰县招
5、投标中心综合部购买,电子版本招标文件可直接从长丰县招投标中心网站“招标文件”栏下载使用。购买电子版本的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请立即以电话形式到综合部报名登记(报名电话:05516660198),或注意在长丰县招投标中心网站查看,以便从中心获取招标文件补遗、控制价等招标有关信息,否则后果自负,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我中心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招标文件价格:300元(售后不退)。五、联系方法: 单位: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92号 联系人:胡美玲 电话:0551-6660198 邮编:231100 网址:。 长丰县招投标中心2009年12月23日第二章
6、投标人须知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长丰县县直单位物业管理单位采购项目2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招投标中心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招标内容场所管理、水电维护与设备保养管理、绿化养护管理、会议服务等。5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6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投标活动和项目实施过程中没发生过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不接受9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召开10投标人提出问题、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0年1月16日
7、11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0年1月17日1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2010年1月17日13分包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4偏离不允许 允许15投标有效期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6投标保证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伍 万元整(须从投标单位帐户上以 银行转帐、电汇、银行汇票等非现金 方式出具),应随投标文件等材料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不交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银行汇单上应注明本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须到长丰县招投标中心财务处凭汇单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以备开标时查验。开户名称: 长丰县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 农行长丰支行银行
8、帐号: 286 001 040 008 00817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允许18投标文件份数 壹 份正本, 肆 份副本。19签字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外封包的开口处应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一览表、投标函、投标报价表、技术规格偏离(响应)表应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0装订要求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宜用胶装),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21
9、密封要求封套上应写明:“长丰县县直单位物业管理单位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在2010年1月20日14时30分前不得开启”字样。22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及地点递交起止时间:2010年1月20日14:00起至14:30 止(以开标室时间为准)地点:长丰县招投标中心23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0年1月20日14:30地 点:长丰县招投标中心24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本文件第 三 章25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26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否 27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10 %,提交时限:须于领取中标通
10、知书前提交,并于服务完成并经招标人同意后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28招标代理费、交易费约定本工程招标代理费、交易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的交纳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交易服务费的交纳参照皖价服200722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39项目控制价肆拾万元整(贰拾万元/年)2.总则 2.1 项目概况 2.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服务项目进行招标。2.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3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资金来
11、源 2.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招标内容:2.3.1 本次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项目的资质条件: 2.4.1.1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1.2 投标人的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供货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2.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6 保密 参与
12、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2.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9投标预备会 2.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2.9.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2.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
13、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0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3.招标文件 3.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需求;(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9款,第3.2款和第3.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
14、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3.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3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3.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
15、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3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经催促仍不回函确认的,投标人将承担被拒绝投标或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风险。 4.投标文件 4.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两部分组成。商务标:(1)投标函(2)法人代表授权书(3)开标一览表技术标: (1)投标人综合情况简介(2)投标技术文件(3)服务内容承诺(4)投标人资格声明(5)主要设备一览表(6)参加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7)参加本项目主要人员履历表(8)物业管理
16、服务方案及保证服务质量的管理体系(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投标单位提交的所有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等各类材料原件,以上材料在提交时,应列表注明种类和数量,以便现场接收时核对及评审后退还。接收原件材料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4.2 投标文件必须按上述序号或顺序编制,并按规定格式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4.3投标文件须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并可按同样格式扩展。4.4投标文件及往来函件均须用中文书写。4.5投标报价4.5.1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现行市场行情以及自己单位的管理水平自行报价。4.5.2投标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投标报价一经确认
17、,合同服务期内不做调整。4.5.3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4.6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如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影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等,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4.7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4.8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规范、明确、准时的提交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或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
18、标有可能被拒绝。4.9投标货币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 4.10投标有效期 4.10.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4.10.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4.11 投标保证金 4.1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
19、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4.11.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4.11.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11.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4.11.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等费用并按本须知第8.3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凭中标通知书 5 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4.1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
20、协议书;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4.12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4.13投标文件的编制 4.13.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13.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等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 4.13.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1、。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4.13.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13.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5.投标 5.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5.1.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应分别用牛皮纸袋密
22、封,密封袋封口处应密封,并应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5.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3 未按本章第5.1.1项或第5.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 5.2.1 投标人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5.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5.2.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投标中心将不予受理:5.2.4.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
23、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2.4.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包装、密封的;5.2.4.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5.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3.1 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5.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4.13.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5.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5.1条、第5.3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6.开标 6.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
24、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如是法人代表本人参加开标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是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的,须出示法人授权书(格式参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便开标会议上证明其身份及投标资格。如开标现场未单独提交法人代表人证件或其授权委托书,且投标文件商务标正本中也未有授权书原件,其投标文件按照废标处理。6.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6.2.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6.2.2主持人宣布出席开标会议的招标人代表;6.2.3主持人宣布出席开标会议的有关部门和代表;6.2.4验证投标人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
25、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6.2.5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并经招标人确认;6.2.6经确认无误后,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有关工作人员按投标签到顺序当众拆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投标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评标时才予以考虑。6.2.7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6.2.8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7.评标 7.1 评标委员会 7.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
26、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7.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7.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
27、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8.合同授予 8.1 定标方式 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8.2 中标通知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在长丰县招投标网上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未发现中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投标中心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向长丰县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专户交纳履约保证金。8.3 履约担保 8.3.1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中标价的 10 %向长丰县履约保证金专用帐户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到帐后领取中标通知书,由招投标中心通知业主和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的方式
28、缴至中心指定帐户,以实际到帐为准。履约保证金期限为合同执行期期满(不计息)。公司名称:长丰县招投标中心账号信息:286 001 040 008 008开户行 :农行长丰支行8.3.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3.1条要求及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领取中标通知书,应视作拒绝提交,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4 签订合同 8.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
29、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9.重新招标、变更交易方式9.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投标人的报价均脱离实际且无充分竞争的;(5)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9.2变更交易方式9.2.1小型项目或特殊项目流标后,经招管办批准后可采取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方式进行发包。9.2.2重新招标后投标
30、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投标中心可根据有关规定采取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项目发包9.2.3本项目如转竞争性谈判,先进行技术和商务谈判,然后进行资格审查,在谈判会结束前未能提供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的,取消其中标资格。10.纪律和监督 10.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
31、影响评标工作。10.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0.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0.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
32、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1.其他内容 11.1未中标人应及时到招投标中心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对未中标单位不进行补偿。11.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支付招投标代理服务费和按皖价服2007226号文的收费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中标价格在伍拾万元及以下的,代理服务费在此标准基础上上浮20%收取。中标价格在壹佰万元及以上的,交易服务费在此标准基础上上浮20%收取。11.3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所有人员不得将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评标的情况透露给投标人或与招标工作无关的人员。如有发现,造
33、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11.4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及招投标中心负责解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2%1.2%0.8%1005000.88%0.6%0.56%50010000.6%0.36%0.44%100050000.4%0.2%0.28%5000100000.2%0.08%0.16%100001000000.04%0.04%0.04%1000000以上0.008%0.008%0.008%注:招标代理服务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
34、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0.8%=0.8万元 (500-100)万元0.56%=2.24万元(1000-500)万元0.44%=2.2万元 (5000-1000)万元0.28%=11.2万元合计:0.8+2.24+2.2+11.2=16.44万元第三章 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一序号评审因素投标资格评审标准1营业执照具备年检有效或能证明其有效的营业执照。(查验原件)2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 (查验原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若法人代表本人参加开标会则只需查验身份证。(查验原件)4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投标人资质等级的规定,资质证书要年检有效(查验资质证书
35、原件)1、以上评审有任何一项未通过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如企业的各类证书原件正在变更、年检的,须有相应的行业管理部门出具书面证明,并注明证书主要相关内容;2、以上资格审查材料原件须随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办法前附表二序号评审因素初步评审标准1投标单位名称的一致性要求投标单位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后审提供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应一致2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条规定。3投标文件格式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完整,不得影响投标文件评审,且不得出现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等情况4投标文件的唯一性和确定性投标单位不得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
36、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替代方案的除外。5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方式交纳。以上评审有任何一项未通过的,初步评审不合格,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评审办法前附表三(详细评审指标表)序号评审因素详细评审标准1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控制价。2人员配备人员配备合理、职责明确,满足本项目物业管理要求。3物业管理方案及管理制度方案合理,制度可行、先进。4物业管理紧急事件处理预案预案缜密、详细、及时、合理。5服务承诺承诺合理、有效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6标书响应情况付款响应、服务响应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以上评审有任何一项未通过的,详细
37、评审不合格,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12.评审办法:12.1本次评标采用 有效低价 法。评定方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低于成本价的除外)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如果有效最低报价或次低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者,且均通过评审委员会评审,则采取评委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单位。12.2在评审过程中,所有合格投标文件报价均接近控制价或只有投标报价最高且接近控制价的一家合格,项目明显未形成竞争,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作流标处理。13.评审标准13.1资格后审标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一。13.2初步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13.3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8、三。14.评审程序 评标工作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4.1 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一的评审内容和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14.2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二的评审内容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14.3 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三的评审内容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14.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14.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4.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
39、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4.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15.评标结果 15.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合格投标人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16.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在县招投标中心和招标人。17.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参照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方面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办法等执行。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委托方(甲方): 被委托方(乙方): 签订地点:
40、项目名称:项目编号:2009CG312经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决定将 物业管理项目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座落位置: _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1、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治安防范管理; 2、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放及场所管理;3、物业管理区域内水电维护与设备保养管理;4、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环境卫生保洁的维护;5、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养护和管理;6、物业管理区域内综合楼的会议服务;7、物业管理区域内单位、食
41、堂和住宿区在经营活动中需要的其他特约有偿服务;8、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办公用房约30平方米,门卫用房约20平方米。第三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时起至年月日时止。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1、2、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1、2、第六条 管理目标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经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乙方须按此考核标准,实现管理目标。1、保洁:2、保安:3、绿化:4、设备维修:5、会务:第七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费用结算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付款方式:按季度结算。 2、费用构成(1)(2)第八条 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管理目标,乙
42、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5、其他。第九条 其他事项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
43、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也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4、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采购管理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 )项方式处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5、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招投标中心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6、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招投标中心四份。第十条 下列关于长丰县政府采购 号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服务承诺;(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以上附件顺序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委托方(甲方): (公章) 被委托方(乙方): (公章) 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