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 谈 农 村 公 路 路 政 管 理 的 困 难 及 对 策黄 必 庆(广 西 凤 山 县 公 路 管 理 所 广 西 凤 山 547600)摘 要 : 农 村 公 路 点 多 、 面 广 、 线 长 、 布 局 分 散 , 群 众 爱 路 护 路 意 识 不 强 , 路 政 管 理 工 作 相对 滞 后 。 针 对 农 村 公 路 路 政 管 理 的 难 点 及 常 出 现 的 问 题 提 出 相 应 对 策 , 就 如 何 搞 好 路 政 工 作 提出 一 些 探 讨 。关 键 词 : 农 村 公 路 路 政 管 理 困 难 对 策Difficulties and Countermeas
2、ures of rural highway managementHuang Biqing(Guangxi Fengshan county highway management Guangxi Fengshan 547600)Abstract: the rural highway many points, wide, line length, scattered layout, the masses love guard consciousness is not strong, the management work relative lag. Aiming at the difficulty
3、of rural highway management and the frequent problems and propose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 how to do well the work of road.Keywords: rural highway management difficulty countermeasure0. 引 言公 路 路 政 管 理 是 指 公 路 主 管 部 门 和 其 授 权 的 公 路 管 理 机 构 负 责 管 理 和 保 护 公 路 , 公 路 用 地和 公 路 设 施 , 依 法 查 处 各 种 违
4、 章 利 用 、 侵 占 、 污 染 、 毁 坏 路 产 的 行 为 , 控 制 公 路 两 侧 建 筑 红 线 ,审 理 跨 越 公 路 的 其 他 设 施 建 筑 事 宜 , 核 批 公 路 的 特 殊 利 用 占 用 和 越 限 运 输 , 维 持 公 路 渡 口 和 公 路养 护 施 工 作 业 的 正 常 秩 序 , 保 护 公 路 管 理 机 构 及 其 他 工 作 人 员 的 合 法 权 益 等 。 随 着 公 路 基 础 设 施建 设 的 不 断 投 入 , 公 路 建 设 步 伐 明 显 加 快 , 然 而 与 公 路 建 设 相 比 , 公 路 路 政 管 理 工 作 相
5、对 滞 后 ,不 少 地 方 在 认 识 上 对 公 路 路 政 管 理 远 没 有 公 路 建 设 那 样 重 视 。 存 在 的 主 要 问 题 : 一 是 对 公 路 两 侧建 筑 尚 缺 乏 统 一 规 划 和 有 效 管 理 , 有 不 少 地 方 任 意 在 公 路 两 侧 红 线 内 兴 建 住 房 、 餐 馆 、 商 店 、 旅社 、 停 车 场 等 。 公 路 两 侧 尤 其 是 城 乡 结 合 部 路 段 违 章 建 筑 林 立 , 呈 现 公 路 街 道 化 态 势 ; 二 是 不 少道 路 路 面 被 任 意 占 用 , 当 作 晒 场 、 堆 场 、 垃 圾 场 、
6、修 理 场 、 停 车 场 、 市 场 等 ; 三 是 由 于 超 限 运 输特 别 是 超 载 运 输 车 辆 日 益 增 多 , 给 公 路 造 成 了 极 大 的 损 坏 , 不 仅 耗 费 了 国 家 大 量 资 金 , 更 威 胁 着2公 路 畅 通 和 安 全 。 这 些 问 题 的 发 生 和 存 在 , 严 重 侵 占 了 公 路 路 产 和 路 权 , 造 成 了 路 产 的 不 明 晰 和路 权 的 不 完 整 , 给 以 后 的 公 路 养 护 、 绿 化 、 美 化 、 净 化 以 及 公 路 的 使 用 和 管 理 带 来 了 诸 多 困 难 。现 就 公 路 路 政
7、 管 理 的 困 难 与 对 策 作 如 下 探 讨 。一 .路 政 管 理 的 困 难1.群 众 思 想 意 识 差 。 近 几 年 来 , 农 村 公 路 建 设 进 一 步 加 快 , 在 公 路 交 通 快 速 发 展 的 同 时 ,也 带 动 了 当 地 经 济 的 迅 速 发 展 。 公 路 建 到 哪 里 , 房 屋 和 集 市 贸 易 就 跟 到 那 里 , 那 里 的 经 济 就 得 到振 兴 , 但 同 时 也 给 路 政 管 理 工 作 带 来 了 一 系 列 的 问 题 , 主 要 是 沿 线 群 众 思 想 意 识 不 到 位 , 随 意 侵占 公 路 及 公 路 用
8、 地 修 建 临 时 性 或 永 久 性 的 建 筑 物 、 构 筑 物 , 在 公 路 上 和 公 路 用 地 红 线 范 围 内 乱 摆摊 设 点 、 乱 堆 乱 放 、 乱 挖 乱 填 , 以 及 蚕 食 路 基 , 损 坏 公 路 设 施 , 对 公 路 绿 化 乱 砍 滥 伐 等 现 象 非 常严 重 , 这 给 路 政 管 理 工 作 增 加 了 难 度 。2.路 政 宣 传 不 到 位 , 群 众 意 识 差 。 农 村 公 路 是 农 村 经 济 发 展 的 重 要 载 体 , 其 路 况 质 量 及通 行 条 件 关 系 到 农 民 群 众 的 切 身 利 益 和 区 域 经
9、 济 的 发 展 进 程 , 随 着 “十 一 五 ”及 “十 二 五 ”国 家 加 大 对 农 村 公 路 建 设 的 扶 持 力 度 , 农 村 公 路 通 达 深 度 快 速 推 进 , 农 村 公 路 里 程 持 续 增 长 。然 而 , 农 村 公 路 沿 线 的 群 众 对 爱 路 护 路 的 意 识 还 很 淡 薄 , 在 公 路 上 超 限 运 输 、 挖 沟 引 水 、 堆 积杂 物 、 违 章 建 筑 、 乱 竖 电 杆 、 乱 砍 路 树 、 摆 摊 设 点 等 现 象 时 有 发 生 , 加 上 经 费 不 足 等 原 因 , 路 政宣 传 力 度 不 够 , 群 众
10、思 想 素 质 低 , 没 有 得 到 提 高 , 也 给 路 政 管 理 工 作 增 加 了 难 度 。3.路 政 立 法 不 具 体 、 不 明 确 , 给 路 政 管 理 工 作 中 的 执 法 带 来 困 难 。 “有 法 可 依 、 有 法 必依 、 执 法 必 严 、 违 法 必 究 ”的 执 法 原 则 中 , 有 法 可 依 是 基 础 , 也 是 前 提 条 件 , 国 家 虽 然 颁 布 了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路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路 管 理 条 例 以 及 相 关 的 实 施 细 则 , 但 还不 能 完 全 规 定 具 体 的 违 法
11、 行 为 , 路 政 管 理 中 某 些 重 大 问 题 还 没 有 得 到 法 律 的 约 束 、 治 理 , 在 执 法过 程 中 某 些 条 款 不 明 确 、 不 具 体 。 例 如 : 穿 越 村 镇 的 公 路 , 其 排 水 边 沟 是 否 允 许 覆 盖 , 并 未 明 确 ,如 果 不 允 许 , 群 众 出 行 怎 么 办 , 如 果 允 许 , 大 量 的 积 水 排 放 到 公 路 上 , 严 重 冲 刷 公 路 , 给 公 路 管护 带 来 极 大 的 困 难 , 增 加 管 护 投 资 , 有 时 甚 至 影 响 公 路 畅 通 , 怎 么 处 理 , 对 这 样
12、的 问 题 , 目 前 也只 能 不 了 了 之 。4.经 费 不 足 、 装 备 落 后 , 给 路 政 管 理 工 作 带 来 难 题 。 农 村 公 路 具 有 线 长 、 面 广 、 点 多 、管 理 分 散 等 特 点 , 路 政 管 理 工 作 的 主 要 场 所 是 在 公 路 上 , 管 理 的 内 容 是 保 护 路 产 、 维 护 路 权 , 管理 的 对 象 是 与 公 路 相 关 的 组 织 和 个 人 。 因 此 , 就 路 政 管 理 工 作 的 性 质 来 说 , 必 须 配 备 一 定 的 装 备和 必 要 的 活 动 经 费 , 这 是 搞 好 路 政 管 理
13、 工 作 的 前 提 条 件 和 物 质 保 障 。 目 前 , 农 村 公 路 路 政 管理 经 费 严 重 不 足 , 装 备 落 后 现 象 普 遍 存 在 ,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制 约 着 路 政 管 理 工 作 的 正 常 开 展 。 贫 困地 区 用 于 路 政 管 理 的 经 费 , 更 是 非 常 微 薄 , 没 有 专 项 资 金 , 有 的 地 方 也 没 有 专 用 车 辆 , 要 到 各 条3路 巡 查 , 只 能 是 借 用 其 他 部 门 的 车 辆 , 这 给 路 政 管 理 工 作 带 来 极 大 的 不 便 。5.路 政 管 理 人 员 的 综 合 素
14、质 普 遍 偏 低 , 有 待 提 高 。 路 政 管 理 人 员 综 合 素 质 主 要 包 括 政 治 思想 素 质 、 工 作 业 务 素 质 、 文 化 知 识 水 平 以 及 执 法 能 力 。 路 政 管 理 人 员 的 综 合 素 质 的 高 低 , 直 接 影响 到 路 政 管 理 工 作 任 务 完 成 的 数 量 、 质 量 和 效 果 , 影 响 路 政 执 法 的 深 度 和 广 度 以 及 执 法 的 灵 活 性和 准 确 性 , 有 时 甚 至 造 成 一 些 路 政 执 法 人 员 滥 用 职 权 , 循 情 枉 法 , 严 重 防 碍 路 政 管 理 工 作 的
15、 顺 利进 行 。 因 此 , 路 政 执 法 人 员 综 合 素 质 有 待 于 进 一 步 提 高 。二 .提 高 路 政 管 理 水 平 的 对 策为 了 充 分 认 识 路 政 管 理 工 作 的 重 要 性 和 紧 迫 性 , 扎 实 有 效 地 开 展 路 政 管 理 工 作 , 不 断 提 高公 路 路 政 管 理 水 平 。 笔 者 认 为 , 应 从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抓 好 公 路 路 政 管 理 工 作 。1.加 强 公 路 路 政 宣 传 , 提 高 群 众 的 爱 路 护 路 意 识 。 加 强 宣 传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路 法 及 有 关 法 律
16、 法 规 , 提 高 全 民 的 依 法 治 路 意 识 , 充 分 认 识 公 路 法 的 重 要 性 , 自 觉 遵 守 和 维 护 公 路 法 , 为 路 政 管 理 工 作 创 造 良 好 的 外 部 环 境 。 公 路 法 、 公 路 管 理 条 例 等 公 路 交 通法 规 颁 布 实 施 以 来 , 在 宣 传 的 力 度 上 存 在 着 广 度 不 够 , 深 度 不 足 的 问 题 。 所 以 我 们 要 大 力 宣 传 贯彻 公 路 法 , 组 织 广 大 干 部 群 众 深 入 学 习 公 路 法 , 通 过 举 办 学 习 班 、 讲 座 、 文 艺 演 出 、 电视
17、、 广 播 、 横 幅 标 语 、 发 放 传 单 、 宣 传 车 以 及 下 乡 宣 传 等 各 种 活 动 , 按 照 上 级 交 通 部 门 的 部 署 ,做 到 “报 刊 有 文 、 电 视 有 形 、 电 台 有 声 、 站 场 有 声 势 、 街 旁 有 标 语 、 交 通 繁 华 地 段 有 宣 传 点 ”, 使 宣 传 活 动 既 轰 轰 烈 烈 , 又 扎 扎 实 实 , 把 公 路 法 规 宣 传 到 千 家 万 户 , 家 喻 户 晓 ,人 人 皆 知 。并 把 每 年 三 月 份 作 为 “公 路 法 规 宣 传 月 ”, 做 到 有 规 模 、 有 影 响 、 有 声
18、 势 , 进 一 步 优 化 公 路 路 政管 理 工 作 环 境 。 .加 强 路 政 执 法 人 员 的 各 种 学 习 和 培 训 , 以 进 一 步 提 高 他 们 的 整 体 素 质 , 逐 步 建 成 一 支高 素 质 的 路 政 执 法 队 伍 。 路 政 管 理 人 员 的 综 合 素 质 是 路 政 管 理 人 员 从 事 路 政 管 理 工 作 具 备 的 内 在功 底 , 也 是 路 政 管 理 人 员 管 理 成 效 高 低 的 决 定 因 素 , 因 此 应 不 断 地 予 以 提 高 。( ) 抓 政 治 学 习 , 实 行 政 治 建 设 。 这 是 首 要 条
19、件 , 路 政 管 理 工 作 的 性 质 和 任 务 , 决 定 路政 队 伍 必 须 是 保 证 政 治 上 合 格 , 技 术 上 过 硬 , 业 务 上 精 通 的 一 支 队 伍 。 多 年 来 的 经 验 证 明 , 要 提高 干 部 队 伍 的 政 治 素 质 , 就 必 须 加 强 政 治 理 论 学 习 , 始 终 所 它 放 在 首 位 。 如 : 认 真 学 习 马 列 主 义 、毛 泽 东 思 想 、 邓 小 平 理 论 以 及 江 泽 民 同 志 的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 树 立 正 确 的 世 界 观 、 人 生观 和 价 值 观 , 坚 持 全
20、心 全 意 为 人 民 服 务 的 宗 旨 , 遵 纪 守 法 , 廉 洁 奉 公 , 同 时 还 应 学 会 运 用 科 学 的世 界 观 和 方 法 论 来 发 现 、 分 析 、 研 究 和 解 决 路 政 管 理 工 作 中 遇 到 的 问 题 。 只 有 这 样 , 才 能 培 养 出一 支 有 理 想 、 有 道 德 、 有 文 化 、 有 纪 律 的 路 政 管 理 队 伍 。( ) 抓 业 务 培 训 , 以 提 高 路 政 管 理 人 员 的 文 化 、 业 务 知 识 水 平 和 业 务 素 质 。 这 是 有 效 地4进 行 路 政 管 理 的 必 要 条 件 , 也 是
21、 路 政 管 理 队 伍 建 设 的 主 要 内 容 之 一 。 有 的 路 政 管 理 人 员 文 化 业 务知 识 水 平 偏 低 , 从 而 导 致 了 路 政 管 理 队 伍 的 整 体 业 务 素 质 低 下 , 这 些 都 有 待 于 提 高 和 加 强 。 因 此 ,必 须 把 文 化 学 习 和 业 务 培 训 拿 到 议 事 日 程 上 来 , 有 计 划 地 将 符 合 条 件 的 路 政 管 理 人 员 输 送 到 各 有关 大 专 院 校 学 习 、 深 造 , 使 他 们 都 具 有 大 专 以 上 文 凭 ; 另 外 , 还 可 以 长 期 开 办 培 训 班 ,
22、将 路 政 管理 人 员 分 期 进 行 轮 训 , 学 习 有 关 路 政 管 理 方 面 的 专 业 知 识 , 通 过 各 种 形 式 的 深 造 学 习 和 培 训 , 使所 有 路 政 管 理 人 员 都 能 掌 握 公 路 建 设 、 养 护 和 管 理 、 路 政 管 理 业 务 、 处 理 涉 路 案 件 的 技 术 技 能 、规 范 化 管 理 等 方 面 的 知 识 , 从 根 本 上 提 高 路 政 管 理 人 员 的 学 历 层 次 、 文 化 知 识 水 平 和 业 务 能 力 ,路 政 管 理 队 伍 的 整 体 素 质 也 将 会 得 到 提 高 , 其 从 业
23、人 员 中 高 学 历 比 率 和 专 业 比 率 就 会 增 大 。( 3) 坚 持 依 法 行 政 , 规 范 执 法 行 为 , 增 强 文 明 服 务 意 识 。 路 政 管 理 人 员 要 认 真 学 习公 路 法 律 、 法 规 和 路 政 管 理 业 务 理 论 , 积 极 参 加 上 级 交 通 部 门 举 办 的 路 政 执 法 人 员 培 训 班 , 掌 握业 务 知 识 , 增 强 执 法 素 质 和 执 法 能 力 ; 路 政 管 理 人 员 在 行 使 依 法 治 路 、 保 护 路 产 、 维 护 路 权职 责 过 程 中 , 要 自 觉 地 维 护 党 和 政 府
24、 的 威 信 , 树 立 公 路 行 业 良 好 风 气 作 为 “形 象 工 程 ”来 抓 ; 认 真 按 照 交 通 行 政 执 法 职 业 道 德 基 本 规 范 和 路 政 员 手 册 的 要 求 , 秉 公 执 法 , 热 情 报务 ; 路 政 管 理 人 员 必 须 规 范 执 法 行 为 , 按 照 规 定 着 装 , 佩 戴 行 政 执 法 证 件 , 亮 证 执 法 , 坚 持 把文 明 用 语 和 执 法 是 否 规 范 纳 入 路 政 人 员 考 核 内 容 之 中 。3.增 加 资 金 投 入 , 加 大 执 法 力 度 。 公 路 管 理 得 好 与 不 好 , 在
25、很 大 程 度 上 是 依 靠 路 政 管 理 机构 的 严 格 执 法 和 执 法 的 力 度 如 何 。 路 政 管 理 是 公 路 管 理 的 重 要 一 环 , 应 加 大 执 法 力 度 : 领导 重 视 , 将 路 政 执 法 摆 在 重 要 的 位 置 上 , 下 决 心 切 实 抓 紧 抓 好 ; 必 须 增 加 资 金 投 入 , 有 足够 的 专 项 活 动 经 费 , 改 良 落 后 的 装 备 ; 设 立 必 要 的 路 政 举 报 点 , 便 于 群 众 监 督 、 举 报 ; 加 强 部 门 的 协 作 与 配 合 , 与 人 民 法 院 建 立 联 络 制 度 ,
26、 请 他 们 授 课 、 培 训 、 指 导 依 法 办 案 , 提 高 路政 人 员 的 业 务 素 质 , 重 大 事 案 向 法 院 咨 询 , 组 织 路 政 人 员 旁 听 行 政 案 件 的 审 理 , 自 觉 接 受 司 法 监督 , 提 高 执 法 水 平 ; 路 政 管 理 人 员 经 常 上 路 巡 查 ,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纠 正 和 制 止 , 将 问 题 消 灭 在萌 芽 状 态 , 防 微 杜 渐 , 消 除 隐 患 。4.建 立 键 全 监 督 制 度 , 对 路 政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思 想 、 组 织 、 作 风 、 纪 律 等 方 面 整 顿 。
27、 坚 持 杜绝 有 法 不 依 , 执 法 随 意 的 现 象 ; 制 止 和 杜 绝 吃 拿 卡 要 现 象 , 执 法 行 为 是 否 规 范 , 执 法 态 度 是 否 文明 等 。 要 结 合 实 施 , 认 真 搞 好 自 查 自 纠 、 对 违 反 执 法 纪 律 , 情 节 严 重 , 影 响 极 坏 的 执 法 人 员 要 注销 执 法 资 格 , 调 离 执 法 岗 位 。 通 过 监 督 和 整 顿 , 增 强 执 法 人 员 的 责 任 感 和 使 命 感 , 树 立 依 法 行 政 ,执 法 公 正 和 有 法 必 依 , 依 法 必 严 的 执 法 作 风 , 建 立
28、 一 支 高 素 质 的 公 路 路 政 执 法 队 伍 。5.完 善 路 政 管 理 的 基 础 性 工 作 。 针 对 近 年 来 路 政 执 法 暴 露 出 的 诸 多 问 题 , 如 : 建 筑 控 制 区还 不 明 确 , 路 产 范 围 不 明 晰 , 路 产 档 案 不 健 全 等 。 建 立 健 全 本 区 域 内 的 路 产 档 案 , 不 断 量 化 路 政5状 况 和 工 作 情 况 , 做 到 心 中 有 数 , 方 向 明 确 , 促 进 日 常 工 作 的 条 理 性 和 路 政 管 理 的 规 范 性 ; 同 时要 积 极 向 政 府 汇 报 , 争 取 政 府
29、明 晰 公 路 用 地 范 围 和 路 产 、 路 权 范 围 , 明 确 公 路 管 理 部 门 对 建 筑 控制 区 内 土 地 审 批 的 优 先 权 。6.开 展 创 建 “路 政 管 理 达 标 县 ”活 动 。 按 照 上 级 交 通 部 门 的 要 求 , 积 极 开 展 创 建 “路政 管 理 达 标 县 ”活 动 , 把 保 护 路 产 和 公 路 环 境 整 治 , 有 机 结 合 起 来 。 力 争 做 到 公 路 建 筑 控 制 区内 无 新 增 违 章 建 筑 , 公 路 平 交 道 口 管 理 规 范 并 符 合 公 路 工 程 技 术 标 准 , 建 筑 控 制
30、区 需 要 设 置 的 非公 路 标 牌 统 一 规 划 、 美 观 大 方 , 公 路 街 道 化 治 理 符 合 有 关 规 定 , 与 公 路 沿 线 单 位 、 个 人 全 面 签 订护 路 协 议 , 公 路 用 地 范 围 内 无 违 章 占 用 , 达 到 上 级 交 通 部 门 规 定 的 考 核 标 准 , 把 公 路 路 政 的 管 理工 作 提 高 到 一 个 新 的 水 平 。总 之 , 加 强 路 政 管 理 工 作 是 一 项 艰 巨 而 复 杂 的 系 统 工 作 , 只 要 领 导 重 视 、 部 门 支 持 , 路 政管 理 人 员 提 高 意 识 , 依 法
31、 治 路 、 文 明 执 法 、 善 于 执 法 , 就 能 把 公 路 路 政 管 理 工 作 做 好 。参 考 文 献 :1. 公 路 路 政 管 理 学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路 法 3. 交 通 行 政 执 法 职 业 道 德 基 本 规 范 作 者 简 介 : 黄 必 庆 , 男 , 1975 年 11 月 出 生 , 壮 族 , 广 西 凤 山 县 人 , 工 程 师 , 主 要 从 事 公 路 桥 梁 工 程 技 术 管 理 工作 。地 址 : 广 西 凤 山 县 交 通 运 输 局邮 编 : 547600联 系 电 话 : 0778-6816179 手 机 : 13907880318电 子 邮 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