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泰安市房产管理局关 于 “双 随 机 、一 公 开 ”监 管 工 作 的 情 况 汇 报今年以来,市房管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 原则要求,认真开展了行业监管和专项执法检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结合贯彻落实山东省住建厅关于组织开展打击囤房炒房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市房管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制度 随机抽取检查对 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对房地产市场秩序进行了专项检查。市房产交易中心从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以房产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作为随机抽查的主体,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工作;以房地产开发企业为抽查主体,从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2、检查对象。本次“双随机、一公开” 专项检查活动重点 检查了:垄断房源,操作市场价格;造谣生事,误导市场预期;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广告;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为;以隐瞒、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或强制交易行为;故意设置合同陷阱,进行合同欺诈行为;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2提供便利;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 出房屋赚取差价;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未履行书面告
3、知义务,强制提供代办贷款、担保服务并额外收费的行为;未按规定公示收费标准、未明码标价行为;擅自销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或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等 18 项房地产市场预售违法违规行为。此次专项抽查中,共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80 余人次,随机对 60 余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对发现销售中有
4、违法违规行为的 5 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的违规销售问题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对其违规销售行为进行网络公示,约谈企业负责人等惩戒措施。在开展随机抽查过程中,坚持及时记录“双随机” 抽查信息,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利用电子化手段,让抽查工作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对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场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要及时记录相关信息,及时汇总信息,建立开发企业情况登记表,对拒不整改的企业,及时把相关信3息记入开发企业档案。二、下一步工作重点加快建立配套机制。建立“双随机” 与社会信用体系 衔接办法,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在“双随机” 抽 查工作中,要根据市 场主体
5、信用情况,采取 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将严重违反市场竞争原则、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侵犯消费者、劳动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市场主体列入“黑名单” ,对严 重违法失信者依法予以市 场 禁入。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抽查。建立“双随机” 联合抽查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并组织实施联合抽查计划。要将“双随机” 抽查与推进综合执法、健全联动机制相衔接,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注重长效管理,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加强舆论监督,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业绩、经营中违规或违法劣迹以及受到的处罚等记入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档案,力争把违规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切实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泰安市房产管理局2017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