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五届中国金融论坛会议论文 中国金融研究中心&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 “金融被控”与和谐转型作者:王 立单位: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文章摘要:经济的转轨过程从企业角度看是一个资金支持的过程,金融继财政手段之后,在转型初期曾为企业提供了积极的融资支持。急需发展的企业、具有地方保护色彩的政府和需要宏观调控与“和谐稳定”的中央政府都试图通过多种方式控制金融,金融被控(Finance Capture)从某种程度上说为经济转型提供了资源,但由于金融被控程度恶化带来了诸多弊端,本文分析了金融被控在转型时期的产生、作用,特别是存在的严重问题,从而试图探讨其在未来和谐转型中的全新作用。关键词:金融被
2、控 转型 融资 产权一、 引言: 波兰的经济学家格泽戈尔茨.w.科勒德克认为转型应当“从严格的政治背景、经济的因素、改革和转轨的性质”三个角度进行分析格则戈尔茨.科勒德克:从休克到治疗 上海远东出版社。2000年6月出版,第94页。转型的过程分析应当有以下的几个视角:在经济自由化和宏观经济的稳定方面,主要是看货币和金融的稳定程度,而这需要认真分析货币和金融的控制程度(冒天启,2004)。另一个方面,企业在转型过程中需要结构改革,技术改造与调整公司治理机制并相应引起制度变革都需要大量时间和物质成本,企业能否控制金融,获得融资支持,成为企业转型初期能否生存的必备要素。站在中央政府的利益角度看,由于
3、产业需要微观结构上的重组,这需要注入新的投资,要关闭旧工厂、要对劳动力重新进行调配和再培训、要提高行业的竞争能力、要吸收流动资本等,这需要金融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地方政府在与中央政府的博弈过程中,由于利益在短期表现中与中央政府的要求不一致,使得地方政府产生了控制金融确保一方平安的举动十分明显。 金融被控的表现特征引起了理论与实务部门的关注:陆磊(2004)提出中央、地方与公众在金融领域的博弈模型,分析了三者对金融控制的相互关系;张杰(1998)提出了金融在渐进式改革中由政府控制,为改革提供融资支持的金融视角;谢平(2003)等则通过金融腐败的角度看待其与金融被控的关系 在国外现有的研究中,往往
4、将“被控问题”与“腐败问题”视为同一问题,谢平的研究视角无疑与国外的研究方式有相似之处。 ;Grossman等认为,工业化的聚集(Concentration)对企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产生了重要的影响(Grossman and Hellman,1994,1995;Glaeser,Scheinkman and Shleifer,2003;Sonin,2003),特别是当少数私有性质的代理人控制了大量的资金流和雇用机会,很容易通过游说、贿赂、要挟等方式影响政府的法律、政策等行为,从而就实质上而言,控制了资金的流向。现有理论的描述主要集中于对“金融被控”的现象特征进行阐释,缺乏对金融被控的理论解释,金融
5、被控的现象分析主要集中在资金的支持上,更关注金融作为一种血液对转型的资金支持,未能分析“金融被控”下的博弈现象其实质是各种关系形成治理机制的过程,本文认为:金融不仅为转型提供资金,更为转型的制度设计提供了动力支持。为此,本文将以金融的无差异套利特性为标杆(benchmark),分析由于金融被控而导致的政策非连续性、制度后定(溯及力无限前展)等问题对金融风险特性的扭曲,从而指出金融被控下的资源配置效率缺失,但与其他学者分析不同的是,金融被控模型告诉我们金融被控机制是可以修复上述缺憾的,这种修复机制来自于控制金融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这个博弈过程正是新的治理机制的构建过程。本文的结构如下:第一部分为
6、引言,探讨“金融被控” 的研究背景与现实。第二节对金融被控进行理论界定,并分析其表现形式和研究所采用的测量方法。第三节进行模型化阐述,通过模型得到启示,分析金融被控现象的实质。第四节分析和谐转轨中各利益主体的当前要求,金融被控的博弈核心是治理机制的改造,并给出本文的结论和政策建议。二、“金融被控”的界定与测量1、 金融被控与研究范畴金融被控的概念借鉴于政府被控(state capture)的理论描述。金融被控(Finance Capture)主要是指处于该状态下的外部的利益集团能够通过非正规方法,比如贿赂金融决策层,或通过机构的相互竞争等来俘获金融机构,从而影响和改变有关金融机构的政策、法律和
7、某些机构的决策,从而从中取得有利于集团自身的收益。(In a situation of Finance Capture, powerful outside interests have been able to “capture” financial institutions, influencing and even dictating the decisions and law-making in their own favour,through illicit means such as paying off individual politicians or through party
8、 campaign contributions.)Hellman(1998)认为间接式改革是部分化改革(Partial reform),因此创造的大部分的改革收益集中于少数人手中,然而改革的损失却由多数人承担,因而会产生政府被控现象从而阻碍改革的推进。在金融领域同样存在着类似Hellman所说的被控现象,这就是“金融被控”。但与Hellman理论不一样的是,“政府被控(state capture)”理论往往用来研究政府的腐败现象,而“金融被控”则不是作为一个研究金融腐败的方法 这一点与谢平等研究金融腐败的视角是不同的。,而是一种探讨多方利益的工具。它是渐进式改革中的必然现象,并推动着渐进式改革
9、的进一步深入。在渐进式的转轨经济中,中期的利益偏好由即得利益集团给予维持。如果某利益集团能够通过政治的或其他渠道控制金融,无疑会影响到金融的质量。分析各经济主体的行为措施对金融被控产生的影响,分析各经济主体,特别是转轨时期的政府行为,以及利益集团如何通过非正规渠道的和私下交易对政府(包括管理机构和司法机构)政策形成施加影响,这就是“金融被控”所要研究的范畴。“金融被控”研究的范围包括“金融被控”的产生原因、表现形式与被控程度、发展过程以及带来的作用。本文主要对“金融被控”在转型时期的形成与恶化过程的危害进行分析,其研究范围并不是“金融被控理论”全部。2、 金融被控的表现形式金融被控在转轨时期的
10、表现形式根据不同时期的特殊背景而呈现出五彩斑斓的景象。从具体方式的角度看,可以分为行政化手段、市场化手段、意识化手段等。在行政化手段中,主要采取政策指示、行政命令或计划指令等行政方式,在政策指示上,比如我国转轨初期的政策倾向为“扶持重点在国有企业”,于是对金融资金流行给予行政上的控制;再如,计划经济条件下“中央银行的点贷政策”属于一种行政命令对资金给予政策配给;计划指令的表现主要集中在计划经济时期,银行作为财政附属下的拨款作用。在市场化手段中,主要采用经济和法律形式,其特征是突出强调金融被控的法律依据,比如,目前银行的参股行为,随着股份制的改造,政府在控股比例上依然较好的保持了绝对地位比如,在
11、交通银行的改制方案中,虽然汇丰以高达18亿美金入股,但财政部仍然追加投资,维持其第一大股东地位,这是中方在维系其董事会话语权的经济表率。,此外在银行的控制权的话语问题上还集中表现在董事会的成员安排上;另外一种“金融被控”现象的表现形式,在于中央银行更多的采取货币政策的方式调控金融经济,货币政策可以通过影响银行的资金回报率从而进一步使得资金走向控制方所期望的目标地。意识化手段,是指通过社会现阶段的主流意识,影响投融资双方的判断,迫使资金按预定的目的地流去。在意识化方式中,往往夹杂着经济和政治的方式,比如,证券市场的金融被控现象,意识化表现为“为国有企业的改造融资,寻找继财政银行之后的另一条资金出
12、路”,在这样的主流意识影响下,在初期纵容了投机成份 研究表明,没有投机泡沫,初期的证券市场难以获得发展。的存在,以证券市场的信誉为国企换回了资金;再如,最近被媒体追捧的“MBO与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俨然形成一种意识化的“保护国有资产流失”的金融制度安排 比如,对MBO资金来源的限制,对信托方式MBO的取缔。,目前“金融被控”在主流社会意识形态下是需要保护国有资产流失的,然而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样的“被控”从而阻碍了资金流向更有效率的使用者,使得部分金融资金效率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而僵滞。3、 测量方法研究“金融被控”需要构造一个测量“金融被控”深度和广度的指标工具。这意味需要对金融政策、法规和
13、条款的形成受影响的程度进行把把握,需要对政策的倾向性、连续性等情况进行量化分析。并能够将这些分析与资金的流动方向和速度进行相关性的联系。“金融被控”测量指标应该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1)金融改革的深度:应当对同一序列的改革部分进行深度化排序,并赋予权重,研究当前改革的深度状况。比如,对银行体制的改革,策略A是对职工的奖惩考核改革,策略B是对银行风险核算方法的改革,策略C是对核心管理层董事会进行改革。那么这些策略之间有没有一个逐步深入的过程,是先改革A,再B,再C的过程,还是同时推进,在推进过程中是哪个策略受到了改革阻滞,阻滞来自于何方,对此类问题的研究,是衡量“金融被控”的第一个方面。(2)“
14、金融被控”下的机构质量:对“金融被控”下的机构质量状况分析,比如在计划经济时期,由于银行的纯国有性质,银行完全由国家控制,随着改革开放,股份制银行的诞生,银行中非国有化成份进入,银行的质量是否能得到改善。以目前的城市商业银行看,它的前身是农村合作信用社,由于政府的救济性收购,它的被控主体是政府,城市商业银行的改革引入了诸多战略投资者,那么金融被控的主体是否发生变化,成商行的质量状况如何。这类问题是衡量“金融被控”的第二个方面。(3)金融公共产品提供的质量与数量:在已有的文献中,研究表明出现政府被控(state capture)时,公共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会减少。那么出现“金融被控”后,金融业内本应
15、该有的公共产品是否存在减少的趋势。(4)范围与深度:转轨前期改革集中于银行,针对银行的资金走向提出了众多的方案和政策意见,其后加大了对证券市场的控制,频频出台相关法规,试图控制证券市场的资金流向国有企业,而转轨前期债券市场改革力度较少,债券市场并没有成为国有企业融资的主渠道。这是研究衡量金融被控的第四个方面。 “金融被控”的测量是一个全面的指标体系,由于篇幅原因,作者在这里仅仅给出了金融被控的定性要求,目的在于理解其后的分析,所以未对当前的金融被控进行量化,这是本文未尽事宜,有待进一步完善。三、 理论研究与启示在本节的研究中,我们将引用Groseclose和Synder(1996)的序列投票模
16、型来分析金融被控的控制主体在各个利益阶段的相应表现。Bernheim和Whinston(1986)推导出一个更具有普遍意义的政策分布模型,主要采用了菜单拍卖理论(Menuauction);而Masayuki Kudamatsu(2002)在两阶段改革模型中运用上述分析方法分析了大爆炸与渐进式改革中的政府被控理论。本文用以研究“金融被控”的模型正是建立在上述学者推演的基础上,对模型变量的内涵与结构给予转型时期中国的特性分析与改造。假定转型改革是一个两阶段的过程,第一段决策者考虑是否执行改革1方案,当改革1方案执行后,视具体情况考虑是否执行在第二阶段改革2方案。假设:A集团获得补偿,(其中为所占的
17、百分比人数,为参数) B集团获得补偿如果,第二阶段改革被执行,平均参与者可获得R在改革设计(Reform Design)模型中,我们将探讨们改革是如何影响金融被控的可能性的。在Masayuki(2002)的第二推论中,曾推导出均衡的被控数量: (1)假设1:竞争性改革策略对金融被控的影响我们以R对求偏导,有 (2)如果,增加将减少,也就是说我们有 (3)推论1:增加机构的竞争领域的补偿将确定的减少“金融被控”的现象。假设2:初始平均补偿对金融被控的影响我们以对H求偏导,有 (4)如果,H增加将增加,也就是说我们有 (5)推论2:增加在改革阶段1的平均补偿将确定的增加“金融被控”的现象。也就是说
18、机构集团A或B在第一阶段获利补偿越多,会增加第二阶段的“金融被控”。假设3:初始阶段集团间补偿的差异与金融被控的关系我们进行第一段的补偿差异化比较,我们以对g和 对g分别求偏导 (6)(7)推论3:如果,在第一阶段收益补偿在A和B之间的差异越大,也就是说越有可能产生金融被控。假设4:集团规模与金融被控的关系。我们用对偏导 (8)由于Kudamatsu的假设中,的增加确实会增加,但前提是,如果的条件下,的影响对控制度是不确定的。也就是说我们有;(9)其中的正负未定,故无法判断其影响。结论4:集团规模与金融可控性的影响关系不能确定。综上四个推论,我们得到一个总结性推论,推论5:在Masayuki的
19、双假设前提下 假设1为:,意味着完全改革的平均化收益高于部分化改革。假设2为:,意味着金融被控的主体存在。详细证明请参考Masayuki:State Capture and Reform Progress(2004)。,如果,R(竞争性补偿)的减少;H(初始平均补偿)的增加;g(初始补偿在集团间差异化程度)的增加,将会增大金融被控的可能性。而集团的规模与金融被控是没有直接联系的。由模型的分析得到几点启示启示一,以往的研究较重视机构规模,忽视了转型过程中三个要素的差异。对金融机构的被控因素的研究结论集中在,银行的单一化与“规模巨无霸”的视角上,认为政策因素主要导致金融被控,并迫使金融为企业转型融
20、资。而模型的研究发现,集团的规模与金融被控的关系是不确定的。这个结论可以从温州的非正规性金融发展得到证明。温州的企业规模从初期的“小家小户”型向集团化发展,温州民间金融有特定的游戏规则,尊崇市场化方式,受政策可控程度较小。那么进一步追问为什么中国其他省份的金融被控受地方影响的现象在改革初期如此明显呢?启示二,在改革的初始阶段,改革的补偿化收益被中央政府通过税收的形式抽走,由模型的推论1可以知道,当竞争性补偿的收益减少上,地方通过金融被控的方式将血液吸回,重新注入地方的企业。所以这一阶段,特别是对金融改革进行大规模前,地方政府通过各种方式变相获取优惠贷款的现象络绎不绝。推论2证明,当这种平均补偿
21、被抽走的情况增加时,金融被控的现象更为明显。可见由于不同省份在转型初期在实际操作中对补偿化的水平给予了初始的界定,“路径依赖”将导致转型后期不同地区地方对金融的控制力度出现差异。启示三,证券市场开放后,由于政策、意识和经济手段的倾斜,鼓励资金注入国有企业,同时民营私营企业等在贷款中受到各种现实的约束。可见在第二阶段改革开始前,对第一阶段改革的收益在不同的集团间进行了差异化较强的分配方案。地方政府通过对城市商业银行的控制 初期主要是通过重组农村信用社的方式,但这一方法在后期被中央政府明文禁止了:“地方政府不得控股城市商业银行”。,或通过“唆使”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等方式,间接控制金融在资金配给上倾向
22、国有企业,民营集团由于在第一阶段的改革补偿没有落实,或者说与A集团的差异很大,金融被控的现象将会在下一阶段的改革中更为突出。可见,金融被控的形成从模型上说,首先是转型的利益分割,通过各种政策的、法律的、经济的、意识形态的方式进行了差异化的分配,在不同的利益集团的改革补偿收益差别很大,并且由于这种差别使得各个利益集团在转型初期得以确立经济根基,在渐进式的转轨经济中,中期的利益偏好由即得利益集团给予维持(德瓦特里庞,罗兰,1995,1997)。于是改革在第二阶段中,中期利益集团为维护中期的继得利益从而阻碍改革进程,转型因而受阻碍。在金融领域这一表现主要体现在金融被控的现象上,由于利益集团的差异化增
23、强,金融被控越来越严重,融资方向更为明显的走向带有中期利益的集团。社会经济差异突出,改革矛盾重重。和谐转型成为当前的突出问题!四、 和谐转型与金融被控的关系:政策建议与结论在已有的文献研究中发现,一定程度的金融被控就经济角度看可能存在其合理性(some degree of financial intervention may be justifiable on economic grounds)。但当这种控制程度进一步加深,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金融被控处于恶化状态,将影响和谐转型的实现。第一个条件是,机构(私有利益集团)能够通过贿赂等手段影响政策;第二个条件,金融被控后资金的获利流向少数机构。
24、因为如果金融被控后资金流向是根据资源配置原理分布的(with efficient allocation of resources),那么这种金融被控具有经济学的效率意义。由于转轨时期对金融支持的特殊要求,在计划经济的模式下,市场正处于发育初期的过程,市场首先不符合金融赖以存在的先天条件:在微观层面,金融是的无差异套利为标杆(benchmark)的,通俗的说就是“富贵险中求”。金融要求自身在分配资金时,遵循风险溢价的原则,风险突出的领域其回报率相应要求较高。但计划经济向市场转型过程中,并不存在着一个可以检验风险的市场,即不存在所谓的“市场风险”。风险被安排在政策风险的框架下给予揭示。因而转型初期
25、的金融被控要求根据政策指示,资源得到分配,企业得到政策,同时政策控制金融,政策也就支持了企业的转型。这个阶段转型的政策特征是:(1)政策的非连续性。随着中央对各类企业态度的转变,金融资金的流向在总体流向国有企业外,逐渐出现了对非国有企业的扶持;(2)政策的后定性。所谓政策的后定性,在初期转型中表现比较突出,在西方法制体系中“法律没有规定的,就是合法的”,转型时期中国的情况是“只有法律规定的才是合法的”。一个未知领域,探索试验了,合不合法是由相关机构事后来决定的。这两个政策特征促使金融机构在业务发展上往往停滞不前 爱立信熊猫事件,表明国有银行业务发展的尴尬局面。,在业务关注上多集中于国有性质的项
26、目 90年代中期,出现了好企业,如五粮液集团等,资金盈余较多(股市筹资容易),银行仍原因贷款给这类企业。2000年初,各类金融机构愿意集中资金于高速公路,因为这类项目的政府支持背景和资金回笼预期程度高。政策性的“金融被控”在初期为企业转型与社会稳定奠定了发展的基础,随着社会经济转型的深入,金融机构在治理结构和业务发展上,逐渐表现出特定的经济主体地位。“金融被控”的形式发生了改变,由转型初期的政策被控转向了新的控制的方式。由于政策控制下的金融机构没有按照“风险收益”原则,资金的配给没有经济效率,因而出现了企业后续发展的诸多问题。在当前新的控制手段下,金融机构资金配置按照经济效率的原则了吗?从社会
27、和谐转型的要求看,和谐转型首先是经济稳定、国泰民安的转型。金融应当提供稳定化的融资背景,金融自身必然要求稳定,这就要求金融有一定的透明度,暗箱操作下的金融稳定是不会持久的。目前在金融透明度与规范管理方面的透明化程度依然不高,“金融被控”下的利益由一方独占,没有对其形成制约机制,金融的透明化在没有制约机制下的提高过程将是缓慢的。外资参股金融业,是“金融被控”由单一主体向多元化主体转变的一个途径,虽然多元化的主体对透明度必然提出更高的要求,但转型当前时期,参股虽然被允许,但离打破“金融被控”实施主体单一化的局面还有一段距离 参看:第五届金融论坛材料背景材料宁倚“洋人”,不靠“家奴”乎?(王立,20
28、05)。其次,和谐转型要求社会具有“与民休息”,而不是“与民争利”的金融分配方式。金融应当按照“风险收益”原则分配社会资源,但转型当前时期主体的风险主要不是来自于市场,而是初期转型遗留下来的政策不连续与政策后定性的制度化风险。对MBO融资的中国现实分析为例:转型当前时期,创业型企业家更关注于对企业的控制权的恒久稳定性,他们对控制权丧失的风险更为关注 TCL李东升成功运用金融方式获得股权,健力宝李经纬则在股权问题上出现挫折。在自身没有充足资金的情况下,变通了MBO的融资来源,甚至扭曲了信托方式的程序,为自身“合法股权”的获取创造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被控”。而企业转制初期,无论是职工持股计划
29、、还是MBO(管理层收购),曾一度受到政策的大力支持。随着“国有资产流失论”的风行,这些政策被及时的修改国资发产权200578号,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2005年4月11日。“管理层受让企业国有产权时,应当提供其受让资金来源的相关证明,不得向包括标的企业在内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融资,不得以这些企业的国有产权或资产为管理层融资提供保证、抵押、质押、贴现等。”,“管理层不得采取信托或委托等方式间接受让企业国有产权。”,赶上MBO末班车的企业家们正庆幸“在国退民进的盛宴中狂欢”,他们通过对金融资金配给方式的修改,确立了自身的股权。这种制度化的风险使得金融的风险不是来自于企业运营,而是企业
30、的治理结构安排,而企业治理结构安排受到政策的左右,而不是受到市场利益的指导。最终使得金融资金流向受到政策的左右,即转型的发展退回到政策控制下的金融状态。而政策控制下的金融状态是缺失效率的,转型的经济效率必然受到损害。再者,第三部分的模型可以得知,由于中期利益集团的即得利益,“金融被控”是一个逐渐恶化的现象。这就形成一个金融怪圈,金融在转轨初期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金融被控”下形成的利益集团,由于第一阶段改革收益的分配差异化较大,加深了金融被控的程度,“金融被控”程度越深,利益趋向两级化,与和谐转轨要求背离,一方面是和谐转轨的目标方向,另一方面是金融自身被控下的利益分配不和谐化,如何解开这个怪圈
31、?目前在金融体系内采用了一种“改革”外包的方式,比如监管方式的改革要求与国外的方式看齐,甚至在证券业内审计项目需要向国外会计师事务所求教。“改革”外包能否打破”金融被控”怪圈?目前还尚未定论。和谐转轨的方面众多,金融如何在和谐转轨中完成应有的职责,是一个尚未完成的研究课题。本文认为,金融被控在转轨时期对和谐稳定是有一定帮助的,但金融被控的主体如果单一,利益机制没有通过“风险收益”的方式均衡,金融被控会走向恶化,恶化的金融被控会使得资源分布的两级化,与社会和谐背道而驰。“金融被控”在转型初期是一个解决企业融资,完成企业改造与经济转型的作用,在转型的当前时期“金融被控”为企业的重组、再融资与公司治
32、理结构提出了制度安排,本文认为在后转型时期“金融被控”由于必需面对市场化风险,按照无差异套利方式进行运作,金融的自身治理结构 参看:洪正博士银行业公司治理特殊吗?(2005),第五届金融论坛会议论文必然需要得到完善,这种完善的动力又是在转型初期(第一阶段)继得利益的相互作用下(作用方式表现为对金融的控制力与范围的冲突与竞争)推动的,金融将在这个推动力下完成自身的结构改造与质量提升。本文仍有许多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内容,如对“金融被控”的认定的良好程序没有给出现阶段的实证,而主要是通过个案的分析和以往学者的研究成果,由于对我国当前时期金融被控量化需要的数据目前的获得渠道有限,因而成为本文的“鸡肋”,
33、在以后的分析中将进一步完善。参考文献:1陆磊:中央地方国有银行公众博弈: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的基本逻辑【J】经济研究,20042张杰:渐进改革中的金融支持【J】经济研究,19983 Besley, Tim, Coate, Stephen 2003, “Elected versus Appointed Regulators: Theory and Evidence,”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Economic Association, forthcoming. 4Cai, Hongbin, and Treisman, Daniel 2003, “State Corrodi
34、ng Federalism,” 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 forthcoming.5Frye, Timothy 2002, “Capture or Exchange? Business Lobbying in Russia,” Europe-Asia Studies, 54 (7): 1017-1036.6Glaeser, Edward, Jose Scheinkman, and Andrei Shleifer 2003, “The Injustice of Inequality,” Journal of Monetary Economics: Carnegie
35、-Rochester Series on Public Policy, forthcoming.7Grossman, Gene and Elhanan Helpman 1994, “Protection for Sal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84: 833-50.8Grossman, Gene and Elhanan Helpman 1995, “Politics of Free Trade Agreements,”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85: 667-90.9Hellman, Joel S., Geraint Jones 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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