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扶贫攻坚实施方案国家扶贫攻坚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转变扶贫开发方式,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快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步伐,确保全镇2018 年全面脱贫,根据镇党委、镇政府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脱贫致富的决策部署,立足建设“两富两美”新武功,采取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贫、科学化脱贫的方法,建立精准脱贫包联机制,凝聚各方力量同向、同心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确保 2020 年实现全县所有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一个不落的同步、够格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 基本原则 坚持稳定脱贫原则。加大精准脱贫和扶贫开发力度,进一
2、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贫困户自主致富的“造血”能力,力促贫困人口早日摆脱贫困。 坚持一户一策原则。建立全县贫困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精确分析查找致贫原因,采取“一户一策”的方法,科学精准制定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具体计划与工作方案。 坚持整体推进原则。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水利、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重视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发展,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 坚持群众参与原则。脱贫攻坚的关键和主体是贫困群众。因此,在脱贫项目的选择、实施、管理等各个环节,都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接受群众监督。 坚持合力攻坚原则。按照“统筹安排、集中使用、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的
3、原则,整合县扶贫农发、发改、交通、水利、住建、国土、财政、民政、农林等政策性资金,激活企业、商会、慈善组织等社会资源,形成脱贫攻坚工作合力。 三、 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按照中央和省、市既定的人均收入 2500元(XX 年不变价)贫困线和达到“两不愁、四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养老)标准,到 XX 年,全县万户、万贫困人口人均收入全部跨越 2500元(XX 年不变价)贫困线,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特色优势产业初具规模,教育、卫生、社保等优惠政策惠及所有贫困人群,为 2020 年同步够格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阶段目标:按照“分步实施、重点攻坚、全面脱
4、贫”的思路,力争 XX 年,完成脱贫任务 3490 户 14800 人;XX 年,完成脱贫任务 3800 户 17000 人;XX 年,完成脱贫任务 3910户 17000 人。 四、 重点工作 (一)完善数据,科学化核查。通过建档立卡,把真正的脱贫对象及准确信息摸清核准,为精准脱贫提供可靠依据。 核实完善贫困户信息,做到“四清” 。对全县所有贫困人口,逐户调查核实,切实做到“四清”:一是核准家底状况、致贫原因、收入来源、收入水平等基本情况,完善基础档案,做到“底数清”;二是核准脱贫门路、需要解决的主要困难,完善问题台账,做到“问题清”;三是核准以往扶持情况、扶持效果,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5、,做到“对策清”;四是确定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实行定户定人定时定责帮扶、不脱贫不脱钩的“四定两不”帮扶机制,做到“责任清” 。(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统计局;参与单位:县民政局,各镇办、社区) 核实完善贫困村信息,做到“五有” 。对贫困村逐村摸底调查核实,重新录入县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切实做到“五有” ,即:有村情档案,包括基本村情、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公共服务、贫困状况、收入水平等;有问题台账,包括主要制约因素、以往扶持情况和效果、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瓶颈问题等;有需求清单,按照“缺什么、扶什么”的原则,抓住主要矛盾,提出项目清单;有村级规划,包括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公共服务、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计
6、划、金融支持计划、龙头企业带动计划、科学技术指导方案等;有帮扶记录,包括领导、单位、干部帮扶工作记录,以及贫困户增收脱贫时限。(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统计局;参与单位:各镇办、社区) (二)多措并举,精准化脱贫。以建档立卡为依据,整合资源,集中力量,确保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最大成效。1.乡村建设脱贫。对建档立卡的 67 个重点贫困村中2097 户 9353 名贫困人口,通过实施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加强水、电、路、两委会阵地、卫生室、老年人幸福互助院、绿化美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群众生活条件、提升人居环境水平。对建档立卡中有危漏房等安全隐患的贫困户,通过实施危房改造
7、、高崖滑坡治理等项目,促使贫困户住有所居、安居乐业。(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交通局、新农办,相关镇办、社区) 2.产业扶持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和经营能力但无产业途径的 1153 户 5085 名贫困人口,通过实施产业扶持开发、低收入户产业扶持、产业化扶贫等项目,鼓励发展猕猴桃、核桃、苗木花卉、御石榴、手工布艺、土鸡养殖等特色产业,引导开办小商店、农家乐,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和商贸旅游产业,有效增加经营性收入。(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农林局、畜牧局、农业园区办、商务办,各镇办、社区) 3.岗位开发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能力但缺少经营能力的 178 户
8、 621 名贫困人口,设立保洁员、协管员等公益性岗位,鼓励企业开发爱心工作岗位,吸纳和安置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上岗工作,增加贫困户工资性收入。(牵头部门:县人社局;参与单位:县劳动服务局、城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农业园区办、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办、社区) 4.搭帮联营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经营意愿但经营能力弱的 220 户 764 名贫困人口,充分发挥种植养殖大户、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的辐射带动作用,以合作、联营、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搭帮互助,增加贫困户经营性收入。对吸收贫困户加入其经营组织体系的企业、合作社等,优先向上推荐申报扶持项目资金。(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农林局
9、、畜牧局、财政局、农业园区办,各镇办、社区) 5.土地流转脱贫。对建档立卡中经营不了承包地或经营承包地效率低的 409 户 1702 名贫困人口,由政府引导,支持和鼓励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优先流转贫困户承包地,并优先提供一定的就业岗位,增加贫困户财产性和工资性收入。(牵头部门:各镇办、社区;参与单位:县国土局、农林局、畜牧局、农业园区办、扶贫农发办) 6.教育保障脱贫。对建档立卡中因家庭困难致子女难以完成学业的 926 户 4832 名贫困人口,支持其完成从学前到大学学龄的学业教育,从根本上斩断“穷”根,防止贫困代际遗传。对贫困家庭小学生、初中生,继续用足用好义务教育阶段各项
10、政策;对贫困家庭高中生,实行免除学费,并给予每生每年 XX 元的生活补助费;对贫困家庭中高职在校生,除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外,通过实施“雨露计划”等培训项目,每生一次性给予 3000 元扶贫助学补助;对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通过实施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发放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帮助其完成学业。(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团县委、总工会、残联、妇联) 国家扶贫攻坚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转变扶贫开发方式,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快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步伐,确保全镇2018 年全面脱贫,根据镇党委、镇政府
11、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脱贫致富的决策部署,立足建设“两富两美”新武功,采取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贫、科学化脱贫的方法,建立精准脱贫包联机制,凝聚各方力量同向、同心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确保 2020 年实现全县所有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一个不落的同步、够格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 基本原则 坚持稳定脱贫原则。加大精准脱贫和扶贫开发力度,进一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贫困户自主致富的“造血”能力,力促贫困人口早日摆脱贫困。 坚持一户一策原则。建立全县贫困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精确分析查找致贫原因,采取“一户一策”的方法,科学精准制定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具体计划与工作方案
12、。 坚持整体推进原则。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水利、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重视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发展,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 坚持群众参与原则。脱贫攻坚的关键和主体是贫困群众。因此,在脱贫项目的选择、实施、管理等各个环节,都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接受群众监督。 坚持合力攻坚原则。按照“统筹安排、集中使用、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的原则,整合县扶贫农发、发改、交通、水利、住建、国土、财政、民政、农林等政策性资金,激活企业、商会、慈善组织等社会资源,形成脱贫攻坚工作合力。 三、 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按照中央和省、市既定的人均收入 2500元(XX 年不变价
13、)贫困线和达到“两不愁、四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养老)标准,到 XX 年,全县万户、万贫困人口人均收入全部跨越 2500元(XX 年不变价)贫困线,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特色优势产业初具规模,教育、卫生、社保等优惠政策惠及所有贫困人群,为 2020 年同步够格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阶段目标:按照“分步实施、重点攻坚、全面脱贫”的思路,力争 XX 年,完成脱贫任务 3490 户 14800 人;XX 年,完成脱贫任务 3800 户 17000 人;XX 年,完成脱贫任务 3910户 17000 人。 四、 重点工作 (一)完善数据,科学化核查。通
14、过建档立卡,把真正的脱贫对象及准确信息摸清核准,为精准脱贫提供可靠依据。 核实完善贫困户信息,做到“四清” 。对全县所有贫困人口,逐户调查核实,切实做到“四清”:一是核准家底状况、致贫原因、收入来源、收入水平等基本情况,完善基础档案,做到“底数清”;二是核准脱贫门路、需要解决的主要困难,完善问题台账,做到“问题清”;三是核准以往扶持情况、扶持效果,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做到“对策清”;四是确定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实行定户定人定时定责帮扶、不脱贫不脱钩的“四定两不”帮扶机制,做到“责任清” 。(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统计局;参与单位:县民政局,各镇办、社区) 核实完善贫困村信息,做到“五有
15、” 。对贫困村逐村摸底调查核实,重新录入县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切实做到“五有” ,即:有村情档案,包括基本村情、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公共服务、贫困状况、收入水平等;有问题台账,包括主要制约因素、以往扶持情况和效果、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瓶颈问题等;有需求清单,按照“缺什么、扶什么”的原则,抓住主要矛盾,提出项目清单;有村级规划,包括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公共服务、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计划、金融支持计划、龙头企业带动计划、科学技术指导方案等;有帮扶记录,包括领导、单位、干部帮扶工作记录,以及贫困户增收脱贫时限。(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统计局;参与单位:各镇办、社区) (二)多措并举,精准化脱贫。以建档立卡为
16、依据,整合资源,集中力量,确保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最大成效。1.乡村建设脱贫。对建档立卡的 67 个重点贫困村中2097 户 9353 名贫困人口,通过实施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加强水、电、路、两委会阵地、卫生室、老年人幸福互助院、绿化美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群众生活条件、提升人居环境水平。对建档立卡中有危漏房等安全隐患的贫困户,通过实施危房改造、高崖滑坡治理等项目,促使贫困户住有所居、安居乐业。(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交通局、新农办,相关镇办、社区) 2.产业扶持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和经营能力但无产业途径的 1153 户 5085
17、名贫困人口,通过实施产业扶持开发、低收入户产业扶持、产业化扶贫等项目,鼓励发展猕猴桃、核桃、苗木花卉、御石榴、手工布艺、土鸡养殖等特色产业,引导开办小商店、农家乐,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和商贸旅游产业,有效增加经营性收入。(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农林局、畜牧局、农业园区办、商务办,各镇办、社区) 3.岗位开发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能力但缺少经营能力的 178 户 621 名贫困人口,设立保洁员、协管员等公益性岗位,鼓励企业开发爱心工作岗位,吸纳和安置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上岗工作,增加贫困户工资性收入。(牵头部门:县人社局;参与单位:县劳动服务局、城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农业园区办、工
18、业园区管委会,各镇办、社区) 4.搭帮联营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经营意愿但经营能力弱的 220 户 764 名贫困人口,充分发挥种植养殖大户、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的辐射带动作用,以合作、联营、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搭帮互助,增加贫困户经营性收入。对吸收贫困户加入其经营组织体系的企业、合作社等,优先向上推荐申报扶持项目资金。(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农林局、畜牧局、财政局、农业园区办,各镇办、社区) 5.土地流转脱贫。对建档立卡中经营不了承包地或经营承包地效率低的 409 户 1702 名贫困人口,由政府引导,支持和鼓励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优先流转贫困户承包地
19、,并优先提供一定的就业岗位,增加贫困户财产性和工资性收入。(牵头部门:各镇办、社区;参与单位:县国土局、农林局、畜牧局、农业园区办、扶贫农发办) 6.教育保障脱贫。对建档立卡中因家庭困难致子女难以完成学业的 926 户 4832 名贫困人口,支持其完成从学前到大学学龄的学业教育,从根本上斩断“穷”根,防止贫困代际遗传。对贫困家庭小学生、初中生,继续用足用好义务教育阶段各项政策;对贫困家庭高中生,实行免除学费,并给予每生每年 XX 元的生活补助费;对贫困家庭中高职在校生,除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外,通过实施“雨露计划”等培训项目,每生一次性给予 3000 元扶贫助学补助;对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通过实施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发放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帮助其完成学业。(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团县委、总工会、残联、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