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个服从心得“四个服从”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党的纪律建设的核心内容,是在六届六中全会上首先提出来的。它的具体内容是: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以下是四个服从心得,欢迎阅读参考。四个服从心得 党章第十条第一款对“四个服从”作出明确规定,深刻揭示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和内在要求。 (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每个党员都是党的一分子,只有个人服从组织,党才能形成统一的整体。如果党员个人不服从党的组织,不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各行其是,党组织就会成为一盘散沙,丧失战斗力。因此,每个党员都要自觉把个人置
2、于党的组织之中和党的领导之下,坚决服从组织的决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决定,积极完成党的任务。在个人意见与党组织决定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党员可以保留个人意见,并且可以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在行动上必须服从组织。 (2)少数服从多数。党的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和普通党员一样,只有一票的权利,不能以个人或少数人的意见代替或否决大多数人的意见。少数人在自己的意见被否决之后,除必要时可以在下次会议上提出讨论或保留意见外,要执行多数人所通过的决议,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的表示。在这个前提下,党组织要尊重少数人的意见,允许少数人保留不同意见,以便由以后的实践来检验它是否正确。 (3)下级
3、组织服从上级组织。下级组织与上级组织,是被领导与领导的关系。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的决议,向上级组织报告工作,其决议也不得与上级组织的决议相抵触。对于上级组织的指示,党的下级组织应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如果情况特殊需要变通处理的,事先要得到上级同意;下级组织在紧急情况下需要立即作出决定的,可以边行动边汇报或事后报告,请求批准。 (4)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我们党是由中央、地方、基层各级党组织组成的整体,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它是全党意志的集中代表者,又是率领全党行动的最高司令部。全党服从中央,党才能有效实现统一
4、意志。全体党员和党的各级组织都要服从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通过的决议、决定,服从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一致,而不能各行其是,不能改变或否定作为全党意志体现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决议。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各部门和各地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决定或对外发表主张。“四个服从”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它的核心是全党服从中央,它的基础是少数服从多数。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必须严格执行这几条。否则,形成不了一个战斗的集体,也就没有资格当先锋队。 ”党的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只有自觉坚持和维护“四个服从” ,才能使党成为中国特
5、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四个服从心得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章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这“四个服从”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之一。那么,这“四个服从”又是怎么来的呢?它在党章发展中经历了哪些变化和调整? 早在 1922 年,党的二大通过的第一部正式党章就规定:“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本党党员皆须绝对服从之”;“本党一切会议均取决多数,少数绝对服从多数” 。还规定, “下级机关须完全执行上级机关之命令;不执行时,上级机关得取消或改组之” 。二大党章提
6、出的这“两个服从” ,实际上已经涉及了“四个服从”的核心内容,即“全党服从中央,基础是少数服从多数。 ”此后至六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基本都延续了二大党章关于这方面的规定。 “四个服从”正式提出,是在 1938 年 9 至 11 月召开的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为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和深刻教训,强调要通过严格的纪律,尤其是通过党内法规来建立健全党内关系,党的六届六中全会正式提出“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四个服从” 。毛泽东将“四个服从”作为我党“四项最重要的纪律” ,强调指出, “谁破坏了这些纪律,谁就破坏了党的统一” 。 在六届六中全会的基础上,1945 年党的七大
7、通过的党章对“四个服从”做了更为全面的阐述。七大党章规定:“党的组织机构,是按照民主的集中制建设起来的。民主的集中制,即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领导下的民主” 。 “四个服从”是民主集中制最基本的条件:“党员个人服从所属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部分组织统一服从中央” 。刘少奇在七大上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强调了“四个服从”的作用,他指出,“无产阶级的力量,就在于组织” ,党内的秩序,就是由“四个服从”原则来建立的。 七大党章将“四个服从”作为党的政治纪律确立了下来,此后历次修改的党章都把“四个服从”作为民主集中制的一项基本原则。十二大通过的党章对“四个服从”作了新的
8、表述:“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 这一规范化表述,一直沿袭至今。 “四个服从”是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内容,是发展党内民主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党内极为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 90 多年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和根本成就表明,严格遵守“四个服从” ,是党的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之一。在新形势下,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只有自觉坚持和维护“四个服从” ,才能使党成为一个组织严密、机构完整的统一整体,从而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四个服从心得 今年 1 月 29 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提出党员
9、领导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 ,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 党章中也明确规定了党员要做到“四个服从”的纪律要求。我们作为党员,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 ,做到“四个服从” ,不尽是十分必要的,而且对于个人修身养性、增强党性观念、提高政治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增强“四个意识”是党员领导干部的首要政治要求 意识决定行为。一个政党、一个团体,只有意识上一致,才能在行动上保持一致,同心同德,精诚团结,共创佳绩。而“政治意识”是指我们具有的政治认识、政治态度和政治信仰,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政治理想;“大局意识”是指
10、我们要站在整个大局的高度去认识和解决问题,看得长远,不计眼前得失和局部得失,即站在国家、民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来思考处理问题;“核心意识”就是以谁为核心,拥谁为领导的问题,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为领导核心;“看齐意识”就是保持一致的问题,即要与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政治意识是根本。政治意识主要是指政治思想、政治观点,以及对于政治现象的态度和评价。要求党员干部具有正确的政治思想、坚定的政治立场、敏锐的政治观察力、鉴别力。 大局意识是关键。大局意识是善于从全局高度、用长远眼光观察形势,分析问题,善于围绕党和国家的大事认识和把握大局,自觉地在顾全大局
11、的前提下做好本职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牢固树立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自觉从大局看问题,把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定位、摆布,做到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 ” 核心意识是保证。团结就是力量,核心才是保证。综观世界历史,无论是西方国家还是东方国家,国家崛起过程中都有一个规律性前提:政治慢慢地权威化并形成治理或领导核心。中国近现代的发展实践表明,正是有了中国共产党这样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中华民族的复兴伟业才一步一步向前,不断迈向辉煌。 看齐意识是标准。我们党之所以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重要的一条就是全党上下有着很强的看齐意识,有了偏差就喊看齐、就自觉看齐。现在
12、,中央政治局给全党作出了表率、划定了标杆,全党就要向党中央看齐,以中央政治局为标杆,层层看齐、层层表率,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 。 “四个意识”不仅内涵丰富、要求明确,而且相互联系、相互支撑,是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了“四个意识” ,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归根结蒂, “四个意识”就是政治方向问题。历史实践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领导中国革命取得胜利;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新中国,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广大党员干
13、部只有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一致,才能使我们的党更加团结,坚强有力,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才能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进而向着共产主义目标不断前进。 二、做到“四个服从”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纪律要求 “四个服从”是建立党内生活正常秩序,保证全党意志统一和行动一致的根本原则。按照新党章的规定, “四个服从”的基本内容为: 一是党员个人必须服从党的组织。这是因为,每个党员是党的一分子,只有个人服从组织,党才能形成统一的整体。如果党员个人不服从党的组织,不执行党组
14、织的决定,各行其是,党的组织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就没有战斗力。一般来说,党组织的决定反映和集中了大多数党员的要求和意见,是正确的和比较正确的。服从组织的决定,就是服从大多数党员的意见。在某些时候,也会发生党员个人意见和党组织的意见不一致。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党员个人的意见可以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是,个人在行动上必须服从组织决定。 二是少数必须服从多数。党的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由于每个成员了解的情况不同,考虑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大家的意见可能不完全一致,这是正常的。在这种情况下,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及时作出决定,统一大家的思想和行动。少数人在
15、自己的意见被否决之后,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但必须执行多数人所通过的决议,在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反对的表示。在作出决定的过程中,党组织要认真考虑少数人的意见。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的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三是下级组织必须服从上级组织。下级组织与上级组织之间,是被领导与领导的关系。党的下级组织对于上级组织的指示、决定,必须坚决地执行,做到令行禁止。决不允许对上级指示搞实用主义,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指示、决定不适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
16、情况,可以向上级提出意见,但必须在上级组织同意后才能加以调整或改变。在紧急情况下,下级组织来不及请示上级组织而又必须马上作出决定时,可以边行动边报告,或事后报告,请求批准。 四是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我们党是由中央到地方到基层的各级党组织组成的整体,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它是全党利益和意志的集中代表者,又是率领全党行动的最高司令部。全党服从中央,党才能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整体的利益。因此,全体党员和党的各级组织都必须紧密团结在党中央的周围,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一致。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
17、作出决定,各部门、各地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 三、搞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增强“四个意识”做到“四个服从”的必由之路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要牢牢把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目的和要求。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学”要带着问题学, “做”要针对问题改。我们研究室党组和党支部要紧紧围绕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这“四个意识” ,搞好“两学一做”;以是否做到和坚守“四个服从”来检验和衡量“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成效。 根据中央和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的精神和延安市委的要求,我室在市上的动员会尚
18、未召开、 方案尚未出台之前,就已经部署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由党组和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毛泽东同志的党委会的工作方法 、中央和省委、市委领导的有关讲话;组织学习了党章等规定篇目;要求全体党员结合学习内容撰写心得体会。与此同时,在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的前提下,起草、修改、印发了市政府研究室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方案 ,并进行了具体细化安排。还按照市委组织部的统一要求,在微信上建立了“党员小书包” ,及时按照要求学习规定篇目,绝大部分党员都体现出认真严肃的学习态度,收到了较好的学习效果;按照市委组织部的统一要求,组织党员进行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试题测验。以学促改,关键是做。我们在扎实开展学习的过程中,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宜川县秋林镇 14 户精准扶贫对象家中了解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并采取了实实在在的帮扶措施,为 14 户精准扶贫对象和原来市上定的帮扶贫困村辛家岭村部分贫困户购买了 10吨化肥等农用物资,以此体现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也体现了“四个服从”的纪律要求。 总体来看,我单位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了良好开头和阶段性成果。下一步,我们讲继续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安排和本单位的方案 ,扎实细致地搞好研究室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到学习工作两手抓、两不误,达到增强“四个意识” 、做到“四个服从”的目的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