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情五争五比活动总结四情五争五比活动总结为进一步贯彻学习霍城县实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创建工作的精神,按照霍城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第四阶段工作推进方案要求,霍城县发改委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目标,狠抓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工作,营造民族团结和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浓厚氛围,积极开展“四情” 、 “五争” 、 “五比”活动。 霍城县发改委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进军营、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为载体,将民族团结教育事迹送进军营,将党的关怀及结对共建单位的温暖送进社区居民家中,将“手拉手、兄弟情”结对帮扶入户活动送进乡村。充分展示了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友爱、情同手足,患难与共的深情厚谊,增进了民族
2、关系,大力营造了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浓厚氛围。 为加大机关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力度,激励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根据霍城县委推进“五争” 、 “五比”活动精神,该委结合实际,开展了霍城县发改委民族团结进步“三争” 、 “三比”活动,即比团结和谐,争当民族团结模范集体、比文明守法,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家庭、比互助友爱,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活动的开展发挥了民族团结先进的示范、引导和教育作用,并加强了宣传。 四情五争五比活动总结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四情五比五争”标准;“四情”活动是指:;1、 “肩并肩爱国情”团结共建;2、 “手拉手兄弟情”结对帮扶;3
3、、 “根连根骨肉情”温暖入户;4、 “心连心鱼水情”党群连心;“五比”活动是指:;1、比稳定发展;2、比重视支持;3、比团结和谐;4、比文明守法;5、比互助友爱;“五争”活动是指:;1、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模范乡;2、争当民族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四情五比五争”标准 “四情”活动是指: 1、 “肩并肩爱国情”团结共建。 2、 “手拉手兄弟情”结对帮扶。 3、 “根连根骨肉情”温暖入户。 4、 “心连心鱼水情”党群连心。 “五比”活动是指: 1、比稳定发展。 2、比重视支持。 3、比团结和谐。 4、比文明守法。 5、比互助友爱。 “五争”活动是指: 1、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模范乡。 2
4、、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企业)。 3、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 4、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家庭。 5、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活动标准为: (一)支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标准 1、有一个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好班子。制定有民族团结工作责任制,责任明确、措施完善、成效突出; 2、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加快发展。每年都有支持、帮助少数民族加快发展的新举措; 3、在资金、技术、政策、人力等方面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乡(镇)、村、组的支持力度; 4、在促进对少数民族及民族乡(镇)、村、组的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等方面成绩显著。 (二)民族团结进步乡
5、(镇)标准 1、有一个坚决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团结合作,会做、善做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好班子;有一套符合当地实际的争创方案,把“五比五争”活动列入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民族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主动参加民族方面的重大活动;帮助民族团结促进会在理顺民族情绪、化解民族矛盾、发展民族经济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有比较完善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目标责任制,杜绝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械斗事件; 3、建立健全处理突发性事件的长效机制。保证人员、经费、措施三到位。对发生的纠纷事件能迅速赶赴现场协调解决; 4、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广泛普及。建立
6、学习教育制度,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列入乡(镇)党委中心组和机关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广泛宣 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广大群众真正明了汉族和少数民族谁也离不开 谁,各民族相互尊重、相互团结,共同维护法律尊严; 5、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把发展经济、扶持少数民族村和少数民族群众致富作为落实民族政策的大事来抓,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整体素质和致富能力,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村的公益事业,促进民族经济快速增长。 (三)民族团结进步村标准 1、有一个群众拥护的好班子,尤其是有一个会做、善做少数民族群众思想工作,在少数民族群众中享有很高的威信,有管理和处理民族问题能力和办法的村党支部书记; 2、有一支善做、会做民族团
7、结工作的骨干队伍。 “民族团结促进会” 、清真寺管理委员会等组织作用发挥得好;及时排查不安定因素,没有发生影响民族团结等的事件;对外地传入的民族纠纷等事件,教育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声援、不串联、不参与; 3、有一个发展民族经济的好思路。把广大群众的思想引导到发展经济、勤劳致富上来; 4、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做到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人员、经费、措施三落实,建立健全处理突发性事件的长效机制。党群、干群关系融洽; 5、坚持不懈地对少数民族群众进行民族美德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教规教义的教育,创造一个民族大团结、互敬互爱、互帮互学、齐心协力、共谋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民族团结进步家庭标准 1
8、、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家庭成员学法知法守法,能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解决争端; 2、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和村规民约,不参于、不支持、不串联、不声援各种上访、信访和殴斗事件,维护社会大局的稳定; 3、家庭和睦,尊老爱幼,邻里关系融洽,家庭成员道德风尚良好; 4、积极学习现代科技知识,依靠勤劳致富和合法经营致富; 5、乐善好施,热爱社会公益事业。 (五)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标准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有全面正确的理解; 2、政治素质高,具有正确的民族观,能够时刻与政府保持一致,品德高尚,与少数民族关系融洽; 3、热心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积极开展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从民族团结大局出发,善于沟通各方关系;学法知法懂法,依法办事,在协调、调解民族间矛盾、纠纷中能够坚持以政策和法律为依据,得到各族干群的拥护和信任,在各族干群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4、积极帮助、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发展经济、勤劳致富; 5、能够团结各方面的人士,在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发展经济等方面做出比较突出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