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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主导逻辑下成本和成本动因的特征与确定——以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上市公司为例.doc

上传人:无敌 文档编号:183333 上传时间:2018-03-23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7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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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主导逻辑下成本和成本动因的特征与确定以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上市公司为例 马元驹 潘迪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 摘 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服务业已经成为了国民经济的重要命脉。基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自身的特点, 以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上市公司为样本, 文章试图以强调客户是价值的共同创造者的“服务主导逻辑” ( (1) ) 观 (1) 为分析框架, 遵循收入和费用配比的会计逻辑, 论证了收入动因成本是为了获得客户认可的收入而发生的支出, 以及营业净收入是驱动收入动因成本上升或下降的成本动因。在此基础上构建出不同于传统的具有全新成本和成本动因逻辑关系的成本方

2、程, 采用最小二乘法逐个估计出样本公司收入动因成本的固定成本和单位变动成本, 进而描述了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成本习性结构, 为管理会计工具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应用奠定了基础。关键词: 服务主导逻辑; 营业净收入; 收入动因成本; 作者简介:马元驹 (1957) , 男, 甘肃兰州人, 博士,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研究方向:会计信息披露的公正性、会计伦理、会计制度建设和绩效评价以及管理会计工具的应用;作者简介:潘迪 (1989) , 女, 河南许昌人,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博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会计信息披露、管理会计工具的应用以及财务柔性基

3、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风险导向式企业经营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与应用研究基于企业经营安全程度的评价视角” (71572118) 引言服务主导逻辑是相对于商品主导逻辑的一个概念。“商品主导逻辑” (Goods Dominant Logic) 强调在价值创造的链条中商品处于中心位置, 服务在价值创造中处于从属于商品的辅助地位, 并一直被广泛认同2。商品主导逻辑是工业革命的产物3。在工业革命背景下, 工厂是世界经济的基本生产单位, 有形商品是国民财富的基本来源4。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 金融、软件、娱乐、教育等行业开始导入了电子服务业等无形的服务技术, 并不断取得成功, 服务主导逻辑也开始步入

4、到各行各业。2004 年 Vargo et al.5在营销学杂志营销发表的向着新的营销主导逻辑迈进 (E-volving to a New Dominant Logic for Marketing) 论文中指出应当遵循一种服务主导逻辑 (Service Dominant logic) 来重新审视商品和服务, 不要对两者进行主次或优劣区分, 而是把两者统一到服务旗下, 进而重新思考市场交易、价值创造等基本问题。服务主导逻辑一经提出, 就在国际学术界产生了强烈的反响。服务主导逻辑主张, 服务是一切经济交换的根本性基础, 所有经济都是服务经济。由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呈现出的“服务主导逻辑

5、”的特征比较明显, 因此, 本文基于“服务主导逻辑”的理念, 对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按照服务主导逻辑来确定成本和成本动因, 这对于提高该行业管理会计工具应用的水平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一、基于“服务主导逻辑”的成本及成本动因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同于传统的以商品生产为中心的制造业, 该行业是通过开发信息资源并加以利用, 从而以独特的内容形式来帮助顾客解决问题的社会经济行为, 该过程综合了对信息的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和利用。Zeithatml et al.6把服务特征归纳为无形性 (Intangibility) 、异质性 (Heterogeneity)

6、 、不可分性 (Inseparability) 和易逝性 (Perishability) , 这是基于“商品主导逻辑”下将服务与商品进行区分的主要标志。钟振东等7认为在服务主导逻辑下企业和顾客可以通过相互之间的互动来共同创造顾客价值, 价值创造过程体现在顾客的自我服务消费过程, 企业只是提供一个价值主张, 关键在于顾客所使用的操作性资源即知识、技能、经验等。越来越多的信息技术公司提供的是以消费者为导向的结合商品和服务所形成的“解决方案” (Solutions) 8。刘飞等9以中国移动应用商场为例发现在基于服务主导逻辑的全球网络环境下, 服务创新指为顾客所提供的、能够创造顾客价值的新服务体验或新

7、服务解决方案。可见我国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定位更符合这种基于服务主导逻辑界定的服务的范畴。因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针对的主要是操作性资源, 而非传统的有形的对象性资源, 关注的是客户的操作过程、客户的利益即操作感受和体验等10。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很难区分商品和服务, 具体的商品已经演变成了传递服务的媒介, 通过一定的行动流程并应用企业或机构的资源及自身的专业化知识技能等来实现其他实体 (消费者) 的利益。此外,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也冲破了“商品主导逻辑”中关于物理媒介必须存在的定式, 不需要面对面交易即可完成软件、信息服务的流通。综上所述, 对于信

8、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成本和成本动因的分析, 就应该更关注服务这种技术操作、应用的过程, 而不是传统的生产、制造过程, 这就要求我们以服务主导逻辑为出发点来研究该行业的成本和成本动因。(一) 成本的特征与确定刘林青等11认为由“商品主导逻辑”转为按照“服务主导逻辑”, 就应该强调顾客是价值的共同创造者, 而非价值的毁灭者。他们以苹果公司为例, 指出该公司将硬件、软件和服务三位一体地整合在一起, 表面上以硬件为主, 但实际上以能够无限延伸的内容和服务为主, IT 公司主攻的战场在消费者的右脑与左心房。顾客真正关心的不是企业提供的是商品还是服务, 而是其背后所带来的效用和便利, 也就是能否解

9、决他遇到的问题, 这种“效用和便利”是非物质性的, 更多地取决于顾客的体验和感受, 正如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目前已经很难区分“商品”与“服务”的界限, 提供的更多的既不是纯商品也不是纯服务, 而是将两者组合的“解决方案”, 软件通常只是为了提供服务而设立的重要载体, 而在商品和服务带来的全部贡献中, 服务的贡献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信息技术服务业的科技产品必须结合消费者的激动、幻想和创作。那么按照“商品主导逻辑”确定的全部成本、制造成本、营业成本等成本概念作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的成本都不能揭示服务主导逻辑成本的本质特征, 在实务操作上也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此外, 信息传输、

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公司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价值网络体系和服务的延展、灵活性以及服务所塑造的文化。因此,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就是以顾客的体验和感受为出发点, 来整合相应的操作性资源, 那么“服务主导逻辑”下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成本就可以界定为从客户利益出发、与客户利益、体验、感受相关的成本。如前所述成本是从客户利益出发、与客户利益、体验、感受相关的成本, 但是这些成本发生的直接目的就是获得客户和企业认可的营业收入, 换句话说成本是为了取得营业收入而发生的支出, 本文称之为“收入动因成本”。简单地说, 如果比照利润表的项目而言, 收入动因成本就是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

11、用和财务费用四个项目之和。用公式可以表示为:收入动因成本=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收入动因成本就是与获取客户认可的收入相配比的成本, 也是管理会计进行成本习性分析的对象。(二) 成本动因的特征与确定在服务主导逻辑的语境下, 收入是对服务合理定价机制的结果, 成本是为取得客户认可的收入而发生的支出。因此, 使用营业收入作为驱动收入动因成本的成本动因, 与服务主导逻辑的理念相吻合。营业收入是驱动收入动因成本上升或下降的因素, 也是顾客实现自己的需求所愿意支付的服务代价, 这充分反映了收入的本质。既然营业收入是企业一方所得到的客户所付出的符合自己利益的代价, 用营业收入作为驱动成本的

12、成本动因, 符合一个企业为了客户利益而使用自身资源和能力的过程, 这个过程完全是以企业和客户认可的价值创造营业收入为出发点和归宿的。因此, 确定营业收入作为成本动因符合“服务主导逻辑”的内涵。值得指出的是:营业收入中包含了消费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代征代缴的税费, 这些都是为国家代征代缴的税费, 是需要上交国家的, 并不真正形成企业的收入, 也就是说既不能用来弥补企业发生的成本费用, 也不能使所有者权益增加。因此, 应该从营业收入中剔除营业税金及附加, 以得到真正意义上的收入即营业收入, 本文称之为营业净收入12。这样的营业净收入才能与为取得收入而发生的支出相匹配, 保证了收入

13、与费用之间的因果逻辑关系。对应利润表的项目, 营业净收入就是营业收入与营业税金及附加之差。营业净收入的计算公式为:二、实证检验依据“服务主导逻辑”, 对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成本和成本动因进行分析, 确定了获得客户认可的收入相配比的成本收入动因成本, 即需要进行规划、控制的成本, 也确定了驱动成本上升和下降的成本动因营业净收入。它为我们进行成本习性分析找到了新的思路和新的方向, 并借鉴马元驹等13的研究成果构建成本模型如下:表 1 主要变量定义 下载原表 Rdrcost 为收入动因成本, 为取得收入而发生的支出;Netrev 为营业净收入, 是驱动收入动因成本上升和下降的驱动因素。变

14、量定义如表 1 所示。按照服务主导逻辑下的成本和成本动因的逻辑关系构建的成本模型, 对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成本进行成本习性分析, 并在此基础上描绘出该行业的成本结构。(一) 样本选择和描述性统计本文选择沪深两市 A 股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50 家上市公司 2008年 1 季度到 2015 年 2 季度 30 个季度的财务报表数据, 共 2 856 个观测值。对数据进行相应剔除, 剔除标准包括: (1) 季度期数小于 3 的公司; (2) 收入动因成本、营业净收入以及核心营业利润为负值的公司; (3) 数据不完整的公司及 ST 公司, 剔除后共得到 126 家公司 2

15、478 个观测数据, 其中季度期数不连续的有 100 家公司。本文的样本数据来自于 CSMAR 数据库, 并利用 Stata 12 软件进行数据的处理。所选样本中有 21%的公司包含连续 30 个季度的数据。从 2008 年 1 季度到 2015 年 2 季度的季度数据来看, 季度收入动因成本的均值为 877.1 百万元, 最小值和最大值分别为 0.194 百万元和 84 280 百万元;季度营业净收入的均值为 949.1 百万元, 最小值和最大值分别为 0 和 96351 百万元, 差距较大, 说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上市公司成本以及收入差异化较大, 各公司间规模和发展水平相差甚远

16、。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如表 2 所示。表 2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下载原表 (二) 成本习性分析本文对 126 家样本公司逐个进行回归, 求出每个方程的截距项、回归系数、T值、P 值和 R 平方。回归结果的截距项代表不随营业净收入变化的固定收入动因成本, 即固定成本, 记为 a;回归系数代表随营业净收入变化的收入动因成本的变动率, 即变动成本率, 记为 b。由于数据太多, 不便于将每个方程的结果一一列出, 本文分组列出回归结果。第一组别共有 49 家公司, 占公司样本总数的 38.89%, 并且其中的 a 和 b 都是正数, 回归方程平均的 R 平方为 84.42%, 说明该组的方程拟合效果

17、很好, 营业净收入 (Netrev) 可以在 84%的水平上解释收入动因成本 (Rdrcost) 。第二组别共有 39 家公司, 占公司样本总数的30.95%, 回归方程平均的 R 平方为 92.38%, 前两组公司共占样本总数的69.84%。第三组别有 15 家公司, 占公司样本总数的 11.90%, 回归方程平均的R 平方为 92.28%。第四组别有 20 家公司, 占公司样本总数的 15.87%, 回归方程平均的 R 平方为 89.59%。由于最后两组数量很少, 两组合计只占公司总数量的 2.38%, 不具有代表性, 因此在本文的分析中不再单独列示。各组别的具体情况如表 3 所示。其中第

18、一组数据的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率都是正数且都是显著的, 从会计上和统计上都具有意义, 第二组数据虽然 不显著, 但 显著而且 和 都是正数, 符合会计学常理。本文认为利用样本数据分解出各个公司的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率属于前两组是合理的, 前两组共 88 家公司, 占比 69.84%, 基本上可以近似地反映信息传输业公司的成本习性及其成本结构。表 3 固定成本与变动成本分解情况表 下载原表 三、验证基于“服务主导逻辑”确定的成本动因的合理性为了避免仅使用 2008 年 1 季度2015 年 2 季度单一的 30 个季度数据的局限性, 这里采用季度滚动的方法来验证营业净收入作为成本动因的合理性。通过依

19、次向后滚动 1 个季度的方法来得到相应的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分组结果, 统计前两组的占比情况。1.利用 2008 年 2 季度2015 年 3 季度的数据得到的分组情况见表 4。此时得到的样本总数是 131 家, 分解得到的第 1 组公司为 49 家, 第 2 组公司 38 家, 前两组公司共 87 家, 占比 66.41%。2.利用 2008 年 3 季度2015 年 4 季度的数据得到的分组情况见表 5。此时得到的样本总数是 132 家, 分解得到的第 1 组公司为 54 家, 第 2 组公司 31 家, 前两组公司共 85 家, 占比 64.39%。3.利用 2008 年 4 季度2016

20、 年 1 季度的数据得到的分组情况见表 6。此时得到的样本总数是 141 家, 分解得到的第 1 组公司为 57 家, 第 2 组公司 38 家, 前两组公司共 95 家, 占比 67.38%。4.利用 2009 年 1 季度2016 年 2 季度的数据得到的分组情况见表 7。此时得到的样本总数是 140 家, 分解得到的第 1 组公司为 53 家, 第 2 组公司 44 家, 前两组公司共 97 家, 占比 69.29%。综合以上, 通过季度滚动的方法所得到的前两组样本数占总样本比值都高于 60%,均值为 66.87%, 说明用营业净收入作为收入动因确定的模型做分析的前两组样本并不受 30

21、个固定季度的影响, 季度滚动后所得到的分组结果基本一致, 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验证营业净收入作为收入动因具有合理性。四、结论首先, 根据服务主导逻辑, 成本是从客户利益出发, 与客户利益、体验、感受相关的支出, 收入是提供服务而得到的由企业和客户共同认可的价值形式, 进而论证了收入动因成本是获得客户认可的收入而发生的支出以及营业净收入是驱动收入动因成本上升或下降的成本动因。从新的视角重新解释了成本和成本动因的机理, 从而为构建具有新型的成本和成本动因逻辑关系的成本方程奠定了理论基础。其次, 以服务主导逻辑特征明显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为样本, 建立了以收入动因成本为因变量, 以营业净

22、收入为自变量的成本模型, 进而对该行业各个样本企业的收入动因成本进行了成本习性分析, 通过季度滚动方法系统验证营业净收入作为成本动因的合理性, 通过逐家公司的成本分解, 得到适合分析的前两组样本占总样本比例均高于 60%, 可见分解结果并不受 30个固定季度的影响。说明遵循“服务主导逻辑”理念, 确定收入动因成本是获得客户认可的收入而发生的支出, 以及收入是提供服务而得到的由企业和客户共同认可的价值形式, 即营业净收入是驱动收入动因成本上升或下降的成本动因是合理的和可接受的。表 4 2008 年 2 季度2015 年 3 季度固定成本与变动成本分解情况表 下载原表 表 5 2008 年 3 季

23、度2015 年 4 季度固定成本与变动成本分解情况表 下载原表 表 6 2008 年 4 季度2016 年 1 季度固定成本与变动成本分解情况表 下载原表 表 7 2009 年 1 季度2016 年 2 季度固定成本与变动成本分解情况表 下载原表 最后, 以服务主导逻辑为基础的成本习性分析, 是以利润表呈列的数据为数据来源, 使得管理会计工具的应用摆脱了不易获取“业务量”的束缚, 也省去了管理会计成本习性分析的工作量, 从而找到了克服数据收集成本高的制约管理会计工具应用的瓶颈14, 扩大了管理会计工具的应用范围, 也有力地促进了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融合。参考文献1BASTIAT F.Harmo

24、nies of political economyM.1860. 2HUNT S D.A general theory of competitionM.Thousand Oaks, California:Sage Publication, 2000. 3NORMANN R.Reframing businessM.Chichester, New Sussex;Wiley, 2001. 4李雷, 简兆权, 张鲁艳.服务主导逻辑产生原因、核心观点探析与未来研究展望J.外国经济与管理, 2013 (4) :2-12. 5VARGO S L, LUSCH R F.Evolving to a new do

25、minant logic for marketingJ.Journal of Marketing, 2004, 68 (1) :1-17. 6ZEITHATML V A, et al.Problems and strategies services maketingJ.Journal of Marketing, 1985, 49 (2) :33-46. 7钟振东, 唐守廉, Pierre Ville.商品主导逻辑与服务主导逻辑对比研究基于顾客价值J.管理现代化, 2013 (6) :54-56. 8HILL A, COLLIER D, FROEHLE C, et al.Research opp

26、ortunities in service process designJ.Journal of Operations Management, 2002, 20 (2) :189-202. 9刘飞, 简兆权.网络环境下基于服务主导逻辑的服务创新:一个理论模型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 2014 (2) :104-113. 10CONSTANTIN J A, LUSCH R F.Understanding resource managementC.The Planning Forum, 1994. 11刘林青, 雷昊, 谭力文.从商品主导逻辑到服务主导逻辑以苹果公司为例J.中国工业经济, 201

27、0 (9) :57-66. 12马元驹.现行营业利润损益计算模式存在的局限及其改进J.财务与会计, 2015 (12) :42-43. 13马元驹, 杨琳.基于财务报表数据的成本习性分解方法研究收入动因成本习性分析模型的构建J.会计之友, 2016 (6) :104-108. 14马元驹, 韩岚岚, 臧文佼.论管理会计工具应用的制约瓶颈及其解决路径基于沪深两市 A 股制造业上市公司经验数据的分析J.当代财经, 2016 (2) :114-121. 注释(1) (1) 服务主导逻辑:服务是所有经济交换的根本性基础 (FP1) , 即法国著名经济学家 Bastiat (1860) 所说的“为服务而

28、交换服务”。 (2) (2) 商品主导逻辑:商品主导逻辑扎根于新古典经济学, 又可标签为“新古典经济传统” (Hunt, 2000) 和“制造传统” (Normann, 2001) , “生产性”商品自然处于中心位置, “非生产性”的服务则被定义为不是商品的产出。 (3) (3) Constantin and Lusch (1994) 在总结前人观点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把资源分为对象性资源 (Operand Resources) 和操作性资源 (Operant Resources) , 操作性资源主要包括知识和技能, 在生产过程中处于主动地位。 (4) (4) 对象性资源指有形资源, 包括商品、自然资源等, 在生产活动中通常处于被动地位。 (5) (5) 这里的营业净收入不同于“销售收入净额” (销售收入减去当期销售收入中扣除的项目, 如销售折扣、销货折让和销售退回等) , 营业净收入是“销售收入净额”再扣减掉“营业税金及附加”或者“税金及附加”。 (6) (6) 根据财会201622 号规定, 2016 年 12 月 18 日之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 因此“营业净收入”等于营业收入扣减掉“税金及附加”科目中核算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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