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浙 江 华 康 药 业 股份 有 限 公 司 2021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凤琴)本人 作为浙江华康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规定,在 2021 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诚 信、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1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一、本 人基本 情况(一)个人工 作履 历、专 业背 景以及 兼职 情况 冯凤琴女士,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
2、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1989年 8 月至 1994 年 8 月,在杭州利民制药厂工作,任研发工程师;1994 年 9 月至 1997年 12 月,在江南大学(时用名“无锡轻工大学”)食品工程系读博士研究生;1998 年1 月至1999 年12 月,任浙江大学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讲师;2000 年1 月至2008年12 月,任浙江大学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副教授;2008 年12 月至今,任浙江大学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教授,杭州龙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杭州盈泰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杭州康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 年4 月至
3、今,兼任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4 月至8月,兼任浙江诺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9 月至今,兼任浙江诺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 理,杭州益肽食品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冯凤琴自 2018年10 月30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二)是 否存 在影响 独立 性的情 况说 明 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没有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或1%以上,不是公司前 10 名股东,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
4、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 2 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二、2021 年度 履职概况 2021 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了 10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本人 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独立董 事姓名 本年度 应参 加董事会 次数 亲自出 席 次数 委托出 席次 数 缺席次 数 投票情 况(反对 次数)冯凤琴 10 10 0 0 0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 4 次股东大会会议,分别是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独立董 事姓 名 任
5、期内 召开 股东 大会 次数 实际参 加会 议次 数 冯凤琴 4 4 本年度,本人按照 公 司章程 及 董事会议 事规则 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对 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维护了全体股东的权益,因此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二)出席董 事会 各专门 委员 会会议 的情 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审计委员会,2020年,公司共组织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7 次,其中战略委员会会议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审计委员会2 次。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
6、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之一,亲自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三)对公司 进行 现场调 查的 情况 2021 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机会到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调查,并不定期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等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 上市发行工作及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的运行 状态。本人 十分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内部管理情况,多次就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布局、内控管理以及所面临的市场环境与公司董事、高管进行深入探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可
7、 3 行性意见和建议,对公司经营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三、独 立董事 年度 履职重 点关 注事项(一)关于公 司 2020 年 度关 联交易 及 2021 年 度关 联交易 预计 公司2020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 2021 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所需,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公司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 尤其是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二)关于聘 请公 司 2021 年度外 部审 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
8、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 2020 年财务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表现出良好工作水平以及独立、客观、职业准则,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三)关于公 司2020 年 度利 润分配 及公 积金转 增股 本预案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公司股东的合理 汇报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四)关于授 权利 用闲置 资金 进行现 金管 理 公司在控制风险前提下,对公司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
9、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五)关于使 用募 集资金 置换 预先投 入募 投项目 的自 筹资金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提高 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置换事项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六)关于使 用部 分闲置 募集 资金进 行现 金管理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
10、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4 资项目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七)变更部 分募 集资金 投资 项目 公 司 变 更 部 分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是 基 于 原 项 目 实 施 条 件 发 生 变 化 和 自 身 业 务 大 战需要而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丰富公司产品系列,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
11、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八)对外 担 保情 况 2021 年,公司对外担保 余额为600 万元,系公 司对联营公司四川雅华生物有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其担保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建立了担保的相关制度,公司担保能够严格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四、总 体评价 和建 议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始终严格履行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所赋予的职责,重视董事会自身建设,运行规范,决策高效。公司治理制度全面,权责清晰,管理层执行有力,重大经营事项决策审慎有效。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日常经营进行持续监督,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严格按
12、照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公 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公司董事会、高管和相关工作人员也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本人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2022 年本人也将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一 如既往勤勉、尽责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为客观公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发挥更大作用。特此报告。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凤琴 2022 年4 月18 日 5 浙 江 华 康 药 业 股份 有 限 公 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峻峰)本人 作为浙江华康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
13、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规定,在 2021 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诚 信、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 项 会 议 议 案,切 实 维 护 了 公 司 和 股 东 的 利 益。现 将2021 年 度 履 行 职 责 的 情 况 述 职 如 下:一、本 人基本 情况(一)个人工 作履 历、专 业背 景以及 兼职 情况 1969 年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 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0年7 月至2001 年11 月历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手机分厂生产部经理、
14、企业技术中心副主任、移动用户事业部营销副总经理、终端营销事业部总经理及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战略规划部总经理,2001 年11 月至 2004 年2 月任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总裁助理兼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及集团下属北京普天太力公司总经理,2004 年2 月任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05 年12 月至 2009 年2 月兼任其下属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2009 年2 月至2009 年10 月任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和常务副总经理,2009 年 11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华立仪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10年 9 月至 2014 年 12 月同时任浙江
15、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15 年 5 月至2017 年12 月担任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总裁,2018 年任华立集团海外事业部负责人;2019 年 1 月至 2021 年3 月 任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实践教授;杭州妞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奇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二)是 否存 在影响 独立 性的情 况说 明 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没有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或1%以上,不是公司前 1
16、0 名股东,6 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二、2021 年度 履职概况 2021 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了 10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本人 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 次数 委托出席 次数 缺席次数 投票情况(反对次数)郭峻峰 10 10 0 0 0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 4 次股东大会会议,分别是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
17、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独立董事姓名 任期内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实际参加会议次数 郭峻峰 4 4 本年度,本人按照 公 司章程 及 董事会议 事规则 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对 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维护了全体股东的权益,因此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二)出席董 事会 各专门 委员 会会议 的情 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审计委员会,2020年,公司共组织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7 次,其中战略委员会会议 3
18、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审计委员会2 次。本人作为 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之一,亲自出席 战略委员会3 次、提名委员会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审计委员会 2 次,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三)对公司 进行 现场调 查的 情况 2021 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机会到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调查,并不定期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等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 上市发行工作及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7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的运行 状态。本人 十分关注公司
19、的经营及内部管理情况,多次就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布 局、内控管理、薪酬考核 以及所面临的市场环境与公司董事、高管进行深入探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对公司经营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三、独 立董事 年度 履职重 点关 注事项(一)关于公 司 2020 年 度关 联交易 及 2021 年 度关 联交易 预计 公司2020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 2021 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所需,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公司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 尤其是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二)关于聘 请公 司 2021 年度外 部审 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 2020 年财务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表现出良好工作水平以及独立、客观、职业准则,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三)关于公 司2020 年 度利 润分配 及公 积金转 增股 本预案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公司股东的合 理汇报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21、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四)关于授 权利 用闲置 资金 进行现 金管 理 公司在控制风险前提下,对公司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五)关于使 用募 集资金 置换 预先投 入募 投项目 的自 筹资金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提高 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置换事项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六)关于使
22、 用部 分闲置 募集 资金进 行现 金管理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是在确 8 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 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七)变更部 分募 集资金 投资 项目 公 司 变 更 部 分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是 基 于 原 项 目 实 施 条 件 发 生 变
23、化 和 自 身 业 务 大 战需要而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丰富公司产品系列,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八)对外担 保情 况 2021 年,公司对外担保 余额为 600 万元,系公 司对联营公司四川雅华生物有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其担保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建立了担保的相关制度,公司担保能够严格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四、总 体评价 和建 议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始终严格履行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所赋予的职责,重视董事会自身建设,运行规范,决策高效。公司治理制度全面,权责清晰,
24、管理层执行有力,重大经营事项决策审慎有效。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日常经营进行持续监督,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严格按照客观、公正、独 立的原则,参与公 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公司董事会、高管和相关工作人员也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本人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2022 年本人也将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一 如既往勤勉、尽责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为客观公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发挥更大作用。特此报告。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郭峻峰 2022 年4 月18 日 9 浙 江 华 康 药 业
25、股份 有 限 公 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志国)本人 作为浙江华康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规定,在 2021 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诚 信、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1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一、本 人基本 情况(一)个人工 作履 历、专 业背 景以及 兼职 情况 许志国先生,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
26、师、注册税务师。1991 年7 月至2000 年3 月,在长兴化工总厂工作,任技术科工程师;2000年 4 月至 2016 年 7 月,在长兴金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副所长;2016年 11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长兴北辰耐火材料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 7 月 至 今,任 长 兴金 桥 税 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责 任 公 司 所 长、执 行 董事、总 经 理;2019年 12 月至今,兼任长 兴北成耐火材料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许志国自 2018年10 月30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二)是 否存 在影响 独立 性的情 况说 明 作为公司独立
27、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 系人没有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或1%以上,不是公司前 10 名股东,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二、2021 年度 履职概况 2021 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了 10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本人 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10 独立董 事姓名 本年度 应参 加董事会 次数 亲自出 席 次数 委托出 席次 数 缺席次 数 投票情 况(反对 次数)许志国
28、 10 10 0 0 0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 4 次股东大会会议,分别是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独立董 事姓 名 任期内 召开 股东 大会 次数 实际参 加会 议次 数 许志国 4 4 本年度,本人按照 公 司章程 及 董事会议 事规则 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对 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维护了全体股东的权益,因此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二)出席董 事会 各专门
29、 委员 会会议 的情 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审计委员会,2020年,公司共组织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7 次,其中战略委员会会议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审计委员会2 次。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之一,亲自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 次,审计委员会2 次,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三)对公司 进行 现场调 查的 情况 2021,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机会到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调查,并不定期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 上市发行工作及 日常生产
30、经营情况,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的运行 状态。本人 十分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内部管理情况,多次就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布局、内控管理以及所面临的市 场环境与公司董事、高管进行深入探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对公司经营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三、独 立董事 年度 履职重 点关 注事项(一)关于公 司 2020 年 度关 联交易 及 2021 年 度关 联交易 预计 11 公司2020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 2021 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所需,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公司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
31、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 尤其是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二)关于聘 请公 司 2021 年度外 部 审 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 2020 年财务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表现出良好工作水平以及独立、客观、职业准则,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三)关于公 司2020 年 度利 润分配 及公 积金转 增股 本预案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
32、虑了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公司股东的合理汇报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四)关于授 权利 用闲置 资金 进行现 金管 理 公司在控制风险前提下,对公司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五)关于使 用募 集资金 置换 预先投 入募 投项目 的自 筹资金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提高 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置换事项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33、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六)关于使 用部 分闲置 募集 资金进 行现 金管理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12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七)变更部 分募 集资金 投资 项目 公 司 变 更 部
34、 分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是 基 于 原 项 目 实 施 条 件 发 生 变 化 和 自 身 业 务 大 战需要而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丰富公司产品系列,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八)对外担 保情 况 2021 年,公司对外担保 余额为 600 万元,系公 司对联营公司四川雅华生物有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其担保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建立了担保的相关制度,公司担保能够严格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四、总 体评价 和建 议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始终严格履行法律法规和 公
35、司章程 所赋予的职责,重视董事会自身建设,运行规范,决策高效。公司治理制度全面,权责清晰,管理层执行有力,重大经营事项决策审慎有效。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日常经营进行持续监督,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严格按照客观、公正、独 立的原则,参与公 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公司董事会、高管和相关工作人员也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本人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2022 年本人也将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一 如既往勤勉、尽责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为客观公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发挥更大作用。特此报告。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许志国 2022 年4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