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新形势下煤炭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现状及对策和建议湖南省煤炭系统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今年九月份,我们按照省总工会女职工部的要求,就煤炭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现状展开了调查。接受抽样调查的单位有省煤田地质局第一堪探队和株洲市桃水煤矿;接受问卷调查的有省煤田地质局(及下属二级机构) 、湖南煤矿安全装备有限公司、湖南第一工业设计研究院、湖南省煤炭科学研究所、湖南省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群星电源有限公司及邵阳市煤炭系统共 22 家国有企业的 719 位女职工。经过调查我们认为,国家和湖南省有关女职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在煤炭国有企业基本落实,煤炭女职工权益得到较好维护。一、 煤炭国有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现状接受调
2、查的 22 家企业不管是签订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或暂未签订专项集体合同的,基本上都按照国家和湖南省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1、 女职工所从事的工作劳动强度不大,劳动安全生产环境有所改善。煤矿企业 98%的女职工都在后勤科室和辅助性岗位工作,煤炭科研院所的一线女职工多从事设计和科研开发等脑力劳动。在调查中,认为劳动安全生产环境有所改善,体力劳动强度不大的占被调查女职工的 92%。非煤企业的女职工,对劳动安全生产环境满意的占 95%。国有煤矿没有女职工从事井下作业,具2有野外作业性质的煤田堪探企业,除了个别驻守仓库的,也没有女职工从事野外作业。女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
3、放及时、到位。2、 基本实现了平等就业和男女同工同酬。除个别国家明令禁止女工作业的岗位外,煤炭企业在录用员工时,绝大多数企业不存在性别歧视,女职工劳动权益得到维护。在按受调查的煤炭企业和科研单位,其员工的劳动报酬多为计件制或承包责任制,99%的受调查女职工认为自己的收入与同岗位的男职工没有区别。3、 女职工“四期保护”中孕期、哺乳期保护执行较好。所有接受调查的企业,都没有安排孕期女职工加班、上夜班,和从事第三级体力强度的劳动。生育女职工都按规定休足了产假,哺乳期确保了每天一小时的哺育时间,生育休假后,有 84%的女职工能返回原岗位工作。4、 社会保险比较健全。99%的企业为女职工缴纳了养老、医
4、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有 1%的单位有的为包括女职工在内的职工缴纳了养老、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有的则缴纳了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5、 劳动时间合符国家有关规定。企业一般不组织职工加班,因特殊情况组织加班的,都按规定发给了加班工资。99.5%的企业女职工都按规定签订了劳动合同 。6、 女职工身体健康得到重视。9%的企业一年一次定期对女职工进行妇科普查,91%的企业则采取不定期妇科普查方式。320%的企业将女职工“两癌”普查纳入了妇科检查范围。89%以上的企业都发放了女职工卫生费,按 15 元-20 元的标准每月随工资发放。 7、被调查的女职工对企业工会组织和企业发展充满期待,希望工会
5、组织为保住现有工作岗位提供帮助的占被调查女职工人数的 82%;希望增长工资和保障女职工特殊权益的占被调查女职工的 97%;希望企业为自己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的,占被调查女职工的 83%。二、 女职工劳动保护存在的主要要问题及原因经过调查我们发现,煤炭企业在女职工劳动保护方面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部分省直属非煤企业没有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在女职工劳动保护方面存在着随意性。其主要原因是这些企业部分领导对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认识比较模糊。认为只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就行了,没有必要签合同。2、经期、怀孕流产、做节育手术的女职工有关休息休假规定执行有难度。其主要原因是煤
6、炭企业多实行岗位承包责任制,被抽查的煤矿女职工反映,企业不会因为女职工处于经期而为其调换工作岗位或安排歇岗。一些在食堂等岗位工作常要接触冷水的女职工在经期因无人替岗,只能照常上班。经期特别不适的女职工只能请病假或与人调班休息。怀孕流产、做节育手术的女职工4也是因为岗位承包责任制的原因,企业没有按规定给予一定时间产假,这些女职工多是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去做流产和节育手术,常常得不到充分的休息。这些情况在煤矿以外的其它生产企业也不同程度存在。3、女职工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不到位。从问卷调查的情况看,对“了解国家有关保障女职工特殊权益法律法规”选择不了解的有 31%,了解一点的占 60%,了解的只占 9%
7、。有 2 个单位的女职工竟然不知道企业应每月发放女职工卫生费。4、煤矿女职工劳动安全生产环境仍然比较艰苦。煤矿女职工劳动安全生产环境与过去相比有所改善,但与其它企业相比,劳动条件和生产环境依然比较艰苦。有 40%的煤矿女职工希望企业能在经济效益增长的条件下,将女职工劳动安全生产环境改善得更好。5、煤矿企业适合女性的岗位相对其它企业较少,女职工择业面较窄。在企业改制精简人员时,女职工容易受到冲击。三、 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设想与建议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是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需要党政工领导的高度重视,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持与配合。一是要加强女职工特殊权益法律法规的
8、宣传力度。增强女职工依法维权的意识。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法律法规是强大武器。在企业普法宣传中,要加大工会法 、 劳动法 、5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形成强大的推势,以法律规范企业行为,让女职工牢固树立依法维权的观念,自觉成为企业执法的监督者。二是大力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将女职工的权益集合在一起,以合同的形式体现出来,是促进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有效载体。已经签订了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煤炭企业,就是通过签订集体合同,解决了女职工卫生费等具体问题。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一方面要加强宣传,扩大
9、影响,促进企业领导提升认识;另一方面,建议有关部门要制订钢性的制度,对企业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提出明确要求和监督办法,加大依法行政、依法维权的力度,推动企业按制度办事,按照规定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使企业行为有章可循,实现对女职工权益的主动维护、依法维护和科学维护。三是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要对违反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给予严惩,以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特别是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实行承包责任制和计件制企业的有效监督,无论企业采用何种劳动报酬制度和企业管理制度,都不能不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法律法规,这样,才能使女职工“四期保护”和计划生育有关条例落到实处,从根本上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四是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中应增加:女职工卫生费要随企业6经济效益的增长有所提高;劳动生产环境亦要随之进一步改善的规定。敦促企业在效益增长的同时,同步提高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标准和改善劳动生产环境,逐步实现女职工体面劳动。五、上级女职工组织要加强对女工劳动保护工作和其它女工工作的指导与督促检查。这次开展的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状况调查,使煤炭企业女工工作得到了推进。有一家煤炭企业在调查结束后决定立即补签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有一家煤炭企业则决定研究解决女职工卫生费问题。二 0 一 0 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