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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整改方案.docx.docx

上传人:微传9988 文档编号:1829982 上传时间:2018-08-27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0.3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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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整改方案所有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办公用房一律按一人一处的标准执行。担任多个职务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应在主要工作部门安排一处办公用房,其余办公用房一律腾退。下面是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整改方案,欢迎阅读参考。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整改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PC17 号和湘办发20PC23 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清理整改办公用房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组织领导为确保工作效果,加强领导,我镇成立青山铺镇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副组长:成 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办公用房清理办公室主要是对镇机关、镇属二级部门落实中办发20PC17 号和湘办发

2、20PC23 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工作开展、整改措施、上汇报材料审定等情况的督导。二、工作分工办公室:主要负责镇机关、镇属二级部门的办公用房、出租房屋清理工作方案的拟定;镇机关整改措施的意见;拿出整改措施,进行科学论证,负责分割施工,合理调配办公房间,撰写镇机关自查自纠报告、填写镇机关清查整改相关报表。组织办:主要负责机关、镇属二级部门“三定”方案,填写人员配置报表。财政所:主要负责机关、镇属二级部门这次办公用房、出租房屋清查、房屋产权归属的监督落实情况及房屋改造的物资保障。监察室:主要负责对本次办公用房、出租房屋的清查、整改、完成任务时限进行监督。镇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公室,

3、联系电话:86468025,联系人:缪丽;监督电话:86462901,监督人:何泽宇。三、清理整改范围和工作步骤清理整改的范围为局机关和局各直属单位的各级干部现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一)学习动员阶段(11 月 13 日)。传达学习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PC17 号) 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事实意见(湘办发20PC23 号)文件精神,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二)自查自纠阶段(11 月 14 日11 月 28 日)。镇机关、各部门在 11 月 28 日前完成:自查自纠的人数编制,办公用房总面积,拟写自查自纠落实汇报材料,拿出

4、整改措施,填写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 ,绘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平面图 。(三)审核汇总阶段(11 月 29 日)。按时将对各单位上报资料进行核查,并形成文字总结。将总结、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 、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平面图和出租、出借办公用房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资料整理备案,迎接上级部门检查。(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针对清理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继续开展调查研究,必须进行科学论证,查漏补缺,完善制度,努力探索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方面的长效机制,不断规范办公用房的使用和管理,巩固清理整改成果。四、有关要求(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报统计表 、 汇

5、总表各项内容,并对上报的报表及自查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由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二)自查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1.办公用房建设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性质、办公用房资产登记情况);2.办公用房使用情况(机构设置依据、人员编制数、实有人数、租赁情况、房屋产权归属等);3.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整改完成时限、责任人等。(三)确实需要分割的办公室要进行科学论证,不得破坏整体结构,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要进行合理调配使用。(四)按成员分工对所负责单位执行文件规定,按时完成任务,及时对上报各类材料的情况进行监督。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整改方案 遵照中共宜丰县委办公室、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宜党办发【

6、20PC】94 号)精神,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就我局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一、目标要求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聚焦“四风”问题,通过开展办公用房超标问题的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的分配使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厉行节约、艰苦奋斗的意识,深化党政机关作风建设。二、整改范围局机关各股室、水务站、中型水库管理所。三、整改标准(1)根据宜党办发【20PC】94 号文件要求,我局机关办公室面积控制标准为:1、科级正职:使用面积 9m2/人,不超过 13m2/人;2、科级副职及科员:使用面积 6m2/人,不超过 8m2/人。(2)办公用房总面积的核定。根据县

7、编委核定我局行政编 8 人,事业编 31 人,安排领导职数 7 人,现实有在编人员 40 人,编外人员 6 人,科级正职 1 人,科级副职及科员45 人,核定我局机关实际允许使用办公面积为 373m2。四、整改措施按照上级要求,我局机关工作人员只能控制在 373m2面积以内办公,为达到清理整治工作目标,将采用以大调小、集中办公、腾出空房做法,具体清理整改措施为:(一)以大调小局科级正职的办公室调整到原驾驶员办公室。(二)集中办公(1)由水政股调整 1 人到财务股办公;由警务室调整 1人到水政股办公;防办 5 名工作人员仍安排在四楼办公;3 名驾驶员调整到四楼办公。(2)原主任办公室安排给局副职

8、领导办公;每 2 名局副职领导集中在一间办公室办公;7 名正、副科级待遇人员安排在调研员办公室办公。(三)腾出空房以大调小、集中办公、腾出空房均用于防汛专用机房、防汛值班室、指挥长值班室、防汛会商室、局人武部军械仓库、防汛视频会议室、技术的档案室、文秘档案室、防汛会议室。(四)各水务站、中型水库管理所遵照上级要求与局机关的清理整改办公用房的时间、控制面积同步进行。五、工作要求(1)清理整改办公用房工作要在 10 月底结束。局组成工作组对站、所工作情况进行督导。(2)要加强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无条件、无理由必须执行清理整改办公用房要求和纪律。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整改方案 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9、条例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PC17 号)、 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甬党办20PC90 号)精神,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计投资19992250 号)及上级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对象范围对象范围是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各级党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

10、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照执行。二、主要内容(一)清理、腾退超标和多处占有、使用的办公用房。(二)清理、腾退未经批准租用的办公用房。回收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三)清理、腾退企事业单位占用的行政机关办公用房。三、相关规定(一)对超过“办公用房标准”(见附件 1)规定面积占有、使用的,应采用置换、合并、分隔等方式进行整改腾退,优先采用置换、合并方式,使面积符合标准要求,提倡集体大办公。确实不能置换、合并的,按照“快、简、省、实用”的原则进行分隔,使面积符合标准要求,市财政不安排专项经费。(二)不得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设置与办公无关的休闲娱乐、健身活动等区域、设施及家具。未经批准改变使用功能的,原则

11、上应恢原办公用房使用功能。(三)所有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办公用房一律按一人一处的标准执行。担任多个职务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应在主要工作部门安排一处办公用房,其余办公用房一律腾退。(四)已经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到期应予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到期后不得续租。在外租、借办公用房的单位,由市办公用房自查自纠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房纠办)在各单位腾退的办公用房中调配解决,确实无法调配的,要严格履行租赁审批手续。未经批准租用的办公用房,一律予以清理并腾退,严禁以租用过渡性用房名义变相购建使用办公用房。(五)除在立项批复中明确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办公用房一并建设外,

12、所属其他企事业单位一律不得占用行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已占用的,原则上应予以清理并腾退。(六)部门或单位在机构变动中转为企业的,所占用的办公用房应予腾退,确实难以腾退的,经批准可租用原办公用房或按规定程序转为企业国有资本金。(七)各单位腾退的办公用房区域要相对集中,便于下一步进行有效调配。市行政中心与三北大街综合写字楼各单位要向各楼层的东或西单边进行腾退,拥有独立办公大楼的单位要集中调整到大楼相邻楼层和区域。(八)凡各部门(单位)腾退的办公用房,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统一管理,并统一调剂使用。四、实施步骤(一)动员培训 (3 月 21 日)。组织各地各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培训,确保思想认识

13、到位、标准明确到位、工作部署到位。(二)清理整改 (3 月 22 日-5 月 15 日)。各地各部门(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做好清理整改工作。如实填写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 、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表(见附件),并将清理整改方案和本单位办公用房 CAD 图纸于 4 月 5 日前报市房纠办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清理整改工作。党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清理整改工作,由各主管部门负责,8 月底前完成。(市房纠办联系人:许建军;联系电话:63980313,665919,13586605919,党政信息网邮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内“市办公用房自查自纠办公室”)。(三)监督检

14、查 (5 月 15 日-5 月 31 日)。市房纠办将会同市纪委、市财政等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各单位清理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对措施不得力、标准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问责和通报,限时整改。五、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把关,明确具体责任人,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彻查、整改。(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清理整改工作。不得借机重新装修,破坏结构,添置设施,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要周密安排,尽量不影响正常的办公秩序。(三)建立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全市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实现统一权属登记,统一调配使用。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形成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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