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 海 金 桥 信 息 股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董 事 关 于 第 四 届 董 事会 第 三十五 次 会议 相 关 事 项 的 独立 意 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规定以及 公司章程、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 独立董 事,基于 客观、独立判 断立场,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后,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五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于 202 2 年半年度 募集 资金存 放与 实际使 用情 况的专 项报 告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
2、半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的情形。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综上,我们同意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二、关于 2 0 2 2 年半年度 计提 资产减 值准 备的议 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独 立董 事:鲍 航、关东捷、李健 2022 年 8 月 29 日(本页无正文,为 上 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独 立董 事签字:鲍 航 关东捷 李 健 2 02 2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