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表 1主体责任1、负责宣传和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牵头拟定全区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制定 实施计划、规范性文件和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2、负责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工作。集中行使权限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公用事业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组织专项、重大执法活动;组织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 培训;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3、负责辖区内城市市容环境卫 生综合管理工作。 负责市容 环境卫生行业管理;牵头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指导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开展工作。负责辖
2、区内商招店招和 权限内城市户外广告设 置的管理。4、负责辖区权属内的市政设施 综合管理工作。制定市政公共设施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城市次干道、支干道和背街小巷及其附属 设施的维护、维修和管理;负责区级城市道路照明系 统设施的维护、维修和管理;负责区级城市桥涵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维修和管理;负责辖 区事权内城市其他雕塑的维护和管理。5、负责辖区权属内的城市绿化管理和 监督工作。 负责对城市园林 绿化行业的管理、业务指导、培训、督促和检查;负责辖区内次干道、支干道、背街小巷等绿地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负责辖区内公共广场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负责权属内公园以及附属设施的管理;负责城市古树名木的日
3、常管护工作。6、负责辖区内石油液化气企业 的资质审查、站点 审批和安全 监管工作。监督、指导城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7、负责城市管理信息的收集、开发、利用, 组织城市管理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运用工作。8、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工作专项经费 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 划,并会同有关部门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9、参与辖区城市建设项目的外 观设计审查、城市 规划的编 制审查工作;参与辖区城市建设项目竣工的综合验收、城市文化 规划和实 施方案的审查工作。10、承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监督、协调、指导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城乡环境 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工作。11、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
4、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 项。2职责边界1、城市新建、改扩建项目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排水(含城市防洪、城市排涝、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改造(维修)项目由区农业 水务局负责,其余改造(维修)项目由区城市管理局负责。2、原区城市建设管理局所属事 业单位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 监察队、攀枝花市东区园林绿化管理所(攀枝花市东区金沙公园)划归区城市管理局管理。3表 2-1序号 1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类型 城市排水许可(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责任主体 东区城管局综合股责任事项1、 受理 责任:公示 应当提交的材料,受理申请,对其材料的齐全性、内容的完整性等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直接受
5、理,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及所需补正材料。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条件 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 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 员进行核查。3、决定 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 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接受 举报投诉,依法采取相关 处 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6、 行政机关公 务员处 分条例、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 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 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 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33182134表 2-2序号 2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类型 燃气设施改动审批责任主体 东区城管局综合股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受理申请,对其材料的齐全性、内容的完整性等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直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及所需补正材料。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条件 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
7、, 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 员进行核查。3、决定 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 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接受 举报投诉,依法采取相关 处 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 务员处 分条例、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 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 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
8、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33182135表 2-3序号 3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类型 燃气经营许可责任主体 东区城管局综合股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受理申请,对其材料的齐全性、内容的完整性等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直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及所需补正材料。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条件 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 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 员进行核查。3、决定 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
9、管责任:建立实施监 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接受 举报投诉,依法采取相关 处 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城镇排水与 污水处理条例、 四川省行政 执法监督条例、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 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 法、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33182136表 2-4序号 4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类型 依附于城市道路
10、、桥梁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责任主体 东区城管局综合股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受理申请,对其材料的齐全性、内容的完整性等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直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及所需补正材料。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条件 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 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 员进行核查。3、决定 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 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接受 举报投诉,依法采取相关 处 置措施。
11、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四川省行政执法 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33182137表 2-5序号 5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类型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责任主体 东区城管局综合股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受理申请,对其材料的齐全性、内容的完整性等进行形式审查。
12、符合要求的,直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及所需补正材料。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条件 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 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 员进行核查。3、决定 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 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接受 举报投诉,依法采取相关 处 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
13、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四川省行政执法 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33182138表 2-6序号 6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类型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责任主体 东区城管局综合股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受理申请,对其材料的齐全性、内容的完整性等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直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及所需补正材料。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条件 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
14、内容进行核实的, 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 员进行核查。3、决定 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 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接受 举报投诉,依法采取相关 处 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四川省行政执法 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 四川省行政审批
15、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33182139表 2-7序号 7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类型 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责任主体 东区城管局行政审批股和监察队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受理申请,对其材料的齐全性、内容的完整性等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直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及所需补正材料。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条件 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 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 员进行核查。3、决定 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
16、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 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接受 举报投诉,依法采取相关 处 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城市市容和 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四川省行政 执法监督条例、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 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 行办法、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331821310表 2-8序号 8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
17、力项目类型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审批责任主体 东区城管局行政审批股和监察队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受理申请,对其材料的齐全性、内容的完整性等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直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及所需补正材料。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条件 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 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 员进行核查。3、决定 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 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接受 举报投
18、诉,依法采取相关 处 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 务员处分条例、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 四川省行政 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331821311表 2-9序号 9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类型 改变城市园林规划、绿地用地性质审批责任主体 东区城管局综合股责任事项1、 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受理申
19、请, 对其材料的 齐全性、内容的完整性等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直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及所需补正材料。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条件 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 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 员进行核查。3、决定 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 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接受 举报投诉,依法采取相关 处 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
20、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四川省行政执法 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331821312表 2-10序号 10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类型 城市移植砍伐树木,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审批责任主体 东区城管局综合股责任事项1、 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受理申 请, 对其材料的 齐全性、内容的完整性等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直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及所需补正材料。2、审查
21、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条件 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 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 员进行核查。3、决定 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 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接受 举报投诉,依法采取相关 处 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 可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四川省城市园林 绿化条例、 四
22、川省行政 执法监督条例、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 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 办法、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331821313表 2-11序号 11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类型 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审批责任主体 东区城管局综合股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受理申请,对其材料的齐全性、内容的完整性等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直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及所需补正材料。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条件 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 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 员进行核查。3、
23、决定 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 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接受 举报投诉,依法采取相关 处 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四川省行政执法 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
24、责任。监督电话 331821314表 2-12序号 12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权力项目类型 对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处罚责任主体 东区城管局综合股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对发现的涉嫌未 经许可对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 证件,允 许当事人辩解陈述。询问或者检查应 当制作笔录。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 、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等进行审查,提出 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
25、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 书送达当事人,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 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 告知书。5、决定责任:经审查应予处罚 的,作出行政 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6、送达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 定的方式和时限,将 行政处罚 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 处罚决定书,督促当事人履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依法申 请人民法院强制执 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对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
26、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331821315表 2-13序号 13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权力项目类型 对擅自拆除、迁移、改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处罚责任主体 东区城管局综合股责任事项1、 立案 责任: 对发现的涉嫌未 经许可对擅自拆除、迁移、改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行为,予以审查 ,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执法
27、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 证件,允 许当事人辩解陈述。询问或者检查应 当制作笔录。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 、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等进行审查,提出 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 书送达当事人,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 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 告知书。5、决定责任:经审查应予处罚 的,作出行政 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
28、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6、送达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 定的方式和时限,将 行政处罚 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 处罚决定书,督促当事人履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依法申 请人民法院强制执 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对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强 制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29、监督电话 331821316表 2-14序号 14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权力项目类型 对在城市道路设 施附近堆放杂 物、挖坑取土、兴建建筑物及有碍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正常维护和安全运行活动的处罚责任主体 东区城管局综合股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对发现的涉嫌未 经许可对擅自在城市道路设 施附近堆放杂物、挖坑取土、兴建建筑物及有碍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正常维护和安全运行活动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 证件,允 许当事人辩解陈述。询问或者检查应 当制作笔录。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
30、:对案件违法事实 、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等进行审查,提出 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 书送达当事人,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 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 告知书。5、决定责任:经审查应予处罚 的,作出行政 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6、送达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 定的方式和时限,将 行政处罚 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 处罚决定书,督促当事人履行。当事人逾
31、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依法申 请人民法院强制执 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 四川省行政 执法监督条例、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3318213表 2-1517序号 15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权力项目类型 对擅自在城市道路照明灯杆上架设通讯线(缆) 或者安置其他 设施的处罚责任主体 东区城管局
32、综合股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对发现的涉嫌未 经许可对擅自在城市道路照明灯杆上架设通讯线(缆) 或者安置其他设施的行为,予以 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 证件,允 许当事人辩解陈述。询问或者检查应 当制作笔录。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 、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等进行审查,提出 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 书送达当事人,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 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
33、的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 告知书。5、决定责任:经审查应予处罚 的,作出行政 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6、送达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 定的方式和时限,将 行政处罚 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 处罚决定书,督促当事人履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依法申 请人民法院强制执 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对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 中华人民
34、共和国行政 强 制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3318213表 2-1618序号 16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权力项目类型 对私自接用路灯电源的处罚责任主体 东区城管局综合股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对发现的涉嫌未 经许可对擅自私自接用路灯 电源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 证件,允 许当事人辩解陈述。询问或者检查应 当制作笔录。 执
35、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 、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等进行审查,提出 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 书送达当事人,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 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 告知书。5、决定责任:经审查应予处罚 的,作出行政 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6、送达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 定的方式和时限,将 行政处罚 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 处
36、罚决定书,督促当事人履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依法申 请人民法院强制执 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对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3318213表 2-1719序号 17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权力项目类型 对故意打、砸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处罚责任主体 东区城管局综合股责任
37、事项1、立案责任:对发现的涉嫌未 经许可故意打、 砸城市道路照明 设施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 证件,允 许当事人辩解陈述。询问或者检查应 当制作笔录。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 、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等进行审查,提出 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 书送达当事人,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 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
38、听证 告知书。5、决定责任:经审查应予处罚 的,作出行政 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6、送达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 定的方式和时限,将 行政处罚 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 处罚决定书,督促当事人履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依法申 请人民法院强制执 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对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39、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3318213表 2-1820序号 18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权力项目类型 对不听劝阻和制止,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处罚责任主体 东区城管局综合股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对发现的涉嫌未 经许可不听劝阻和制止,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行为,予以审查 ,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 证件,允 许当事人辩解陈述。询问或者检查应 当制作笔录。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
40、关秘密。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 、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等进行审查,提出 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 书送达当事人,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 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 告知书。5、决定责任:经审查应予处罚 的,作出行政 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6、送达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 定的方式和时限,将 行政处罚 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 处罚决定书,督促
41、当事人履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依法申 请人民法院强制执 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对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3318213表 2-1921序号 19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权力项目类型 对履 带车 、铁轮车 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 处罚责任
42、主体 东区城管局综合股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对发现的涉嫌未 经许可履带车、 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行为,予以 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 证件,允 许当事人辩解陈述。询问或者检查应 当制作笔录。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 、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等进行审查,提出 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 书送达当事人,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 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
43、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 告知书。5、决定责任:经审查应予处罚 的,作出行政 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6、送达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 定的方式和时限,将 行政处罚 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 处罚决定书,督促当事人履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依法申 请人民法院强制执 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对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4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3318213表 2-2022序号 20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权力项目类型 对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责任主体 东区城管局监察队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对发现的涉嫌未 经许可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 设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 证件,允 许当事人辩解陈述。询
45、问或者检查应 当制作笔录。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 、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等进行审查,提出 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 书送达当事人,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 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 告知书。5、决定责任:经审查应予处罚 的,作出行政 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6、送达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 定的方式和时限,将 行政处罚 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
46、、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 处罚决定书,督促当事人履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依法申 请人民法院强制执 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对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3318213表 2-2123序号 21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权力项目类型 对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
47、牌或者其他挂浮物的处罚责任主体 东区城管局监察队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对发现的涉嫌未 经许可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 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的行为,予以 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 证件,允 许当事人辩解陈述。询问或者检查应 当制作笔录。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 、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等进行审查,提出 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 书送达当事人,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 实、
48、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 告知书。5、决定责任:经审查应予处罚 的,作出行政 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6、送达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 定的方式和时限,将 行政处罚 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 处罚决定书,督促当事人履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依法申 请人民法院强制执 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对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3318213表 2-2224序号 22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权力项目类型 对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的处罚责任主体 东区城管局监察队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对发现的涉嫌未 经许可其他损害、侵占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