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内江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责任清单序 号 15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 称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实施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五十条“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2、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 “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行驶的,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
2、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3、 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超过公路和公路桥梁、隧道、渡船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任意通行。必须通行的,须经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批准,并发给通行证。”责任主体 市路政支队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解答申请相关问题,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依法按程序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解答说明情况或者告知理由和依据。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依法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和依据。3.决定责任:依法按程序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不予办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和依据。4.事后监管责任:实施公路巡查中,开展对运载
3、不可解体物品超限车辆行驶公路的监督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32-22660032内江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责任清单序 号 16-1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 称 在公路上增设(改造)公路平面交叉道口审批实施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五条“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
4、,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建设。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3.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在公路上设置交叉道口,必须经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和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批准。在国道、省道或二级以上的高等级公路上接道的应向公路路政管理机构缴纳接道费。 ”责任主体 市路政支队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应当公示提交的材料种类和名称,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解答申请相关问题,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2.审查责任:行审科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申请事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
5、法定形式,依法按程序受理,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组织直属大队、申请人及其相关人员,会同相关单位进行现场勘查征求意见。向支队书面提出处理建议意见报告。将全案材料报支队审核。经审查不予受理的,出具交通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告知其理由和依据。3.决定责任:支队对行审科上报的全案材料和处理建议意见报告予以审核。根据审核情况作出执行决定,再由行审科按照支队作岀的执行决定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或者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等相关许可文书。4.事后监管责任:支队建立规范实施路政许可行为规定,明确许可程序、职责,落实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对实施路政许可行为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行为;对被
6、许可事项实施过程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规范,加强后续常年管理,依法采取相关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3监督电话 0832-2266003内江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责任清单序 号 16-2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 称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审批实施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
7、公路法第四十五条“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三)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3.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8、严禁在桥梁、隧道内铺设输送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管道。修建跨越、穿越公路的桥梁、渡槽、管线等,应符合公路技术标准和公路的远景发展规划,并事先征得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和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同意。 ”责任主体 市路政支队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应当公示提交的材料种类和名称,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解答申请相关问题,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2.审查责任:行审科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申请事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依法按程序受理,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组织直属大队、申请人及其相关人员,会同相关单位进行现场勘查征求意见。向支队书面提出处理建议意见报告。将全案材
9、料报支队审核。经审查不予受理的,出具交通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告知其理由和依据。3.决定责任:支队对行审科上报的全案材料和处理建议意见报告予以审核。根据审核情况作出执行决定,再由行审科按照支队作岀的执行决定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或者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等相关许可文书。4.事后监管责任:支队建立规范实施路政许可行为规定,明确许可程序、职责,落实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对实施路政许可行为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行为;对被许可事项实施过程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规范,加强后续常年管理,依法采取相关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
10、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4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32-2266003内江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责任清单序 号 16-3权 力类 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 称 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实 施依 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
11、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一) 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3.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不准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确因兴建铁路、机场、电站、水库、水渠、铺设管线、电缆、架设杆线或者进行其它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和公路用地、利用公路设施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事先征得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同意,并缴纳公路
12、路产占用费或公路路产赔偿费。影响车辆通行的,还应在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办理手续。 ”责 任主 体 市路政支队责 任事 项1.受理责任:应当公示提交的材料种类和名称,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解答申请相关问题,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2.审查责任:行审科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申请事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依法按程序受理,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组织直属大队、申请人及其相关人员,会同相关单位进行现场勘查征求意见。向支队书面提出处理建议意见报告。将全案材料报支队审核。经审查不予受理的,出具交通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告知其理由和依据。3.决定责任:支队
13、对行审科上报的全案材料和处理建议意见报告予以审核。根据审核情况作出执行决定,再由行审科按照支队作岀的执行决定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或者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等相关许可文书。4.事后监管责任:支队建立规范实施路政许可行为规定,明确许可程序、职责,落实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对实施路政许可行为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行为;对被许可事项实施过程情况进行现场监督5检查和规范,加强后续常年管理,依法采取相关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行政机
14、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32-2266003内江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责任清单序 号 16-4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 称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交通标志审批实施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五) 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3.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单位和个人在公路及公路两侧设
15、置标牌、广告牌,不得有碍公路通畅和交通安全。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设置标牌、广告牌,必须报经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批准,有偿设置。 ”责任主体 市路政支队6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应当公示提交的材料种类和名称,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解答申请相关问题,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2.审查责任:行审科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申请事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依法按程序受理,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组织直属大队、申请人及其相关人员,会同相关单位进行现场勘查征求意见。向支队书面提出处理建议意见报告。将全案材料报支队审核。经审查不予受理的,出具交通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
16、告知其理由和依据。3.决定责任:支队对行审科上报的全案材料和处理建议意见报告予以审核。根据审核情况作出执行决定,再由行审科按照支队作岀的执行决定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或者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等相关许可文书。4.事后监管责任:支队建立规范实施路政许可行为规定,明确许可程序、职责,落实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对实施路政许可行为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行为;对被许可事项实施过程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规范,加强后续常年管理,依法采取相关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 中
17、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32-2266003内江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责任清单序 号 16-5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 称 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审批实施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七
18、)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责任主体 市路政支队7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应当公示提交的材料种类和名称,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解答申请相关问题,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2.审查责任:行审科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申请事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依法按程序受理,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组织直属大队、申请人及其相关人员,会同相关单位进行现场勘查征求意见。向支队书面提出处理建议意见报告。将全案材料报支队审核。经审查不予受理的,出具交通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告知其理由和依据。3.决定责任:支队对行审科上报的全案材料和处理建议意见报告
19、予以审核。根据审核情况作出执行决定,再由行审科按照支队作岀的执行决定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或者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等相关许可文书。4.事后监管责任:支队建立规范实施路政许可行为规定,明确许可程序、职责,落实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对实施路政许可行为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行为;对被许可事项实施过程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规范,加强后续常年管理,依法采取相关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
20、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32-2266003内江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责任清单序 号 16-6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 称 公路行道树砍伐审批8实施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四十二条“公路绿化工作,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批准。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 “禁止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需要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更新采
21、伐,并及时补种;不能及时补种的,应当交纳补种所需费用,由公路管理机构代为补种。 ”3.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严禁乱砍滥伐和损坏公路行道树,确需间伐更新的,应经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批准并办理手续。行道树梢与电力线距离不足 3 米,与电信线不足 2 米,电力、电信部门可以修剪枝丫。剔除上述规定距离以外的枝丫,须征得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同意。 ”责任主体 市路政支队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应当公示提交的材料种类和名称,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解答申请相关问题,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2.审查责任:行审科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申请事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2、,依法按程序受理,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组织直属大队、申请人及其相关人员,会同相关单位进行现场勘查征求意见。向支队书面提出处理建议意见报告。将全案材料报支队审核。经审查不予受理的,出具交通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告知其理由和依据。3.决定责任:支队对行审科上报的全案材料和处理建议意见报告予以审核。根据审核情况作出执行决定,再由行审科按照支队作岀的执行决定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或者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等相关许可文书。4.事后监管责任:支队建立规范实施路政许可行为规定,明确许可程序、职责,落实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对实施路政许可行为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行为;对被许可事项
23、实施过程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规范,加强后续常年管理,依法采取相关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32-2266003内江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责任清单序 号 16-7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 称 其他影响公路通行和安全建设活动审批9实施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八条“除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公路上短距离行驶外,
24、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责任主体 市路政支队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应当公示提交的材料种类和名称,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解答申请相关问题,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2.审查责任:行审科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申请事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依法按程序受理,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组织直属大队、申请人及其相关人员,会同相关单位进行现场勘查征求意见。向支队书
25、面提出处理建议意见报告。将全案材料报支队审核。经审查不予受理的,出具交通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告知其理由和依据。3.决定责任:支队对行审科上报的全案材料和处理建议意见报告予以审核。根据审核情况作出执行决定,再由行审科按照支队作岀的执行决定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或者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等相关许可文书。4.事后监管责任:支队建立规范实施路政许可行为规定,明确许可程序、职责,落实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对实施路政许可行为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行为;对被许可事项实施过程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规范,加强后续常年管理,依法采取相关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32-2266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