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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食品生产检测与管理规范实务全书-无公害食品卫生标准-第四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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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无无 公公 害害 食食 品品 生生 产产 检检 测测 与与 管管 理理 规规 范范 实实 务务 全全 书书 无公害食品卫生标准 (四) 卢炳瑞 主编 中国言实出版社 图 书 在 版 编 目 (CIP)数 据无 公 害 食 品 生 产 检 测 与 管 理 规 范 实 务 全 书 /卢 炳 瑞 主 编 北 京 :中 国 言 实 出 版 社 2004.9ISBN 7-80128-319-4无 卢绿色食品 食品加工 汇编 TS207.2中国版本图书馆 CIP 数据核字(2004)第 103279 号中国言实出版社出版发行(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府 右 街 2 号 邮政编码 100017) 中铁十六局

2、印刷厂787 1092 32 418.75 印张2004 年 9 月第 1 版 2004 年 9 月第 1 次印刷印 数 :1 1 000 册 定价 :3200.00 元 (本 卷 16.00 元 )I目 录 马传染性贫血病间接 ELISA 技术规程 1苹果苗木产地检疫规程 .9食用菌粗蛋白质含量测定方法 .13食用菌粗脂肪含量测定方法 .19水果.蔬菜及其制品氯化物含量的测定 24饲料用皮大麦 .30椰油 食用椰子油 32饲料中钾的测定 火焰光度法 39配合饲料粉碎粒度测定法 .42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 .43茶尺蠖防治标准 .46哈密瓜种子国家标准 .49出口肉及肉制品中蝇毒.磷残留量检

3、验方法 51碳酸饮料卫生标准 .57高温复制冻鸡全蛋卫生标准 .59肉干.肉脯卫生标准 60食品中镉限量卫生标准 .63食品中铬限量卫生标准 .64食品中辛硫磷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66食品中 N-亚硝胺限量卫生标准 67I食品中苯并(A )芘限量卫生标准 68出口果汁样品留取.保存及开袋取样要求 83宿根糖料甘蔗生产技术规范 .85出口食品中沙门氏菌辛酯酶荧光检验方法 .89食品中穏杀得.精穏杀得残留量的测定 95出口粮谷中甲基谷硫磷.乙基谷硫磷残留量检验方法 . 100食品中地亚农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109大米中禾大壮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110食品中双甲脒残留量的测定 .115粮食中二溴乙烷

4、残留量卫生标准及检验方法 .121花生仁. 食用油. 花生油. 棉籽油中涕灭威最大 残留限量标准 .126食品中溴氰菊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127食品中阿特拉津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129粮食中绿麦隆残留量的测定 .130食品中多菌灵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135食品中地亚农二嗪农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137食品中辛硫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141食品中五氯硝基苯残留量的测定 .145食品中二氯苯醚菊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149食品中乙酰甲胺磷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150食品中氰戊菊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151大米中杀虫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153I食品中西维因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153食品中甲基嘧啶

5、硫磷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155食品中草甘膦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156出口蜂蜜中杀虫脒残留量检验方法 .156出口水果中甲霜灵残留量检验方法 .163大米中稻瘟灵残留量的测定 .168商品猪场建设标准 .171食用植物油厂卫生规范 .182罐头厂卫生规范 .193无公害食品卫生标准 1马传染性贫血病间接 ELISA 技术规程马 传 染 性 贫 血 病 (简 称 马 传 贫 下 同 )的 流 行 曾 给 我 国 养 马 业 造 成 巨 大 的 经 济 损 失 经 过 多 年 的 防 治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取 得 显 著 成 效 已 达 到 控 制 标 准 为 消 灭 马 传 贫 提 供 一

6、个 先 进 有 效 .特 异 敏 感 . 反 应 快 速 .操 作 方 便 .易 于 推 广 的 检 测 方 法 是 十 分 必要的 为 此 制 定 马 传 染 性 贫 血 病 间 接 ELISA 技术 规程 马传贫间接 ELISA 技术自 1983 年建立以来 已 在 全 国 主 要 养 马 省 区 推 广 应 用 十 余 年 之 久 在 马 传 贫 防 治 工 作 中 发 挥 了 重 要 作 用 特 别 是 研 制 的 试 剂 实 现 了 标 准 化 .商 品 化 并 以 低 耗 优 质 的 产 品 质 量 为 该 方 法 推 广 应 用 奠 定 了 基 础 在 这 方 面 我 们 已 走

7、 在世界前列 本标准的附录 A .附 录 B.附 录 C 都 是 标 准 的 附 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 标 准 由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业 部 畜 牧 兽 医 司 归口 本 标 准 由 中 国 农 业 科 学 院 哈 尔 滨 兽 医 研 究 所 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 戴玉坤 无公害食品卫生标准 21 范围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马 传 染 性 贫 血 病 间 接 ELISA 技术 规 程 的 测 定 原 理 .仪 器 设 备 .试 剂 .配 制 溶 液 .操 作 步 骤.结果判定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检 测 马 血 清 中 的 马 传 贫 疫 毒 抗 体

8、 可 用 于 生 产 和 经 营 马 匹 者 对 未 注 射 马 传 贫 疫 苗 马 匹 的 检 疫 马 传 贫 病 马 的 定 性 也 可 用 于 对 注 射 马传贫疫苗马匹的免疫状态进行测定 2 引用标准 下 列 标 准 所 包 含 的 条 文 通 过 在 本 标 准 中 引 用 而 构 成 为 本 标 准 的 条 文 本 标 准 出 版 时 所 示 版 本 均 为 有 效 所 有 标 准 都 会 被 修 订 使 用 本 标 准 的 各 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NY127 1987 马 传 贫 酶 联 免 疫 吸 附 试 验 (ELISA 间接法)抗原.酶标记抗体制造及检验试

9、行规程 3 测定原理 用 特 制 的 马 传 贫 病 毒 抗 原 (NY127) 包 被 聚 苯 乙 烯 微 量 板 孔 使 免 疫 反 应 在 固 相 载 体 上 进 行 当 被 检 血 清 中 有 马 传 贫 病 毒 抗 体 存 在 时 则 与 孔 壁 上 的 抗原形成抗原 抗体复合物 再与酶标记的抗体 (抗 马 免 疫 球 蛋 白 )反 应 最 后 通 过 测 定 酶 作 用 底 物 催 化 后的产物 进行定性.定量抗体测定 无公害食品卫生标准 34 仪器设备 吸管 1mL.5mL.10mL 量桶 50mL.100mL.1000mL 烧杯 50mL.100mL 玻璃滴管 每滴体积约 20

10、 30 L 血清稀释板 20 孔板每孔容积为 1mL 定量加液器 1mL 分装定量 微量吸液器 50 L.100 L 分析天平 感量 0.001g 托盘天平 感量 0.01g 水浴锅 酶标测试仪 5 试剂 除特别注明外 所用试剂皆为分析纯 磷酸氢二钠 磷酸二氢钠 氯化钠 柠檬酸 磷苯二胺(化学纯) 过氧化氢(浓度 30 )吐温-20(Tween-20) 白明胶(Gelatin white)(E.Merck) 无公害食品卫生标准 4健康牛血清(无污染) 浓硫酸(纯度 95 98) 酶 标 记 抗 体 ( 冻 干 品 活 性 和 特 异 性 应 符 合 NY127 见附录 A) 马 传 贫 病 毒

11、 抗 原 包 被 板 (活 性 和 特 异 性 应 符 合 NY127 见附录 B) 阴 性 及 阳 性 对 照 血 清 (冻 干 品 活 性 和 特 异 应 符 合 NY127) 6 配制溶液 6.1 磷酸盐缓冲液(0.02mol/L pH7.2 PBS) 6.1.1 0.2mol/L 磷 酸 氢 二 钠 溶 液 称 取 磷 酸 氢 二钠(Na2HPO4 12H2O )71.64g 先 加 适 量 的 去 离 子 水加热溶解 最后定容至 1000mL 混匀 6.1.2 0.2mol/L 磷 酸 二 氢 钠 溶 液 称 取 磷 酸 二 氢 钠 (NaH2PO4 2H2O )31.21g 先 加

12、 适 量 的 去 离 子 水加热溶解 最后定容至 1000mL 混匀 6.1.3 量取 0.2mol/L 磷酸氢二钠溶液 360mL0.2mol/L 磷酸二氢钠溶液 140mL 称取氯化钠 38g 混在一起 用去离子水溶解稀至 5000mL 6.2 洗 液 (0.02mol/L pH7.2 PBS-0.05 吐 温 -20) 无公害食品卫生标准 5量取 0.02mol/ LpH7.2 PBS1000mL 加入 0.5mL无公害食品卫生标准 6吐温-20 混匀 6.3 血清及酶标记抗体稀释液(0.02mol/L pH7.2 PBS-0.05吐温-20-0.1 白 明 胶 -10健 康 牛 血 清

13、 ) 量 取 洗 液 (6.2)100mL 加 入 100mg 白 明 胶 加 热 溶解 冷却后量取 90mL 加入健康牛血清 10mL 混 匀 6.4 底物溶液(pH5.0 磷酸盐-柠檬酸缓冲液 内 含 0.04 邻苯二胺及 0.045 过氧化氢) 6.4.1 pH5.0 磷 酸 盐 -柠 檬 酸 缓 冲 液 称取柠檬 酸(C6H8O7 H2O)21.01g 用 去 离 子 水 溶 解 定容至 1000mL 量取 243mL 与 0.2mol/L 磷 酸 氢 二 钠 溶 液 (6.1.1)257mL 混 合 于 4 冰 箱 中 保 存 不 超 过 一 周 6.4.2 称取 40mg 邻苯二胺

14、 溶于 100mL pH5.0 磷酸盐-柠檬酸缓冲液(6.4.1)中( 用前从 4 冰箱中 取出 在室温下放置 20 30min 平衡温度) 待溶解 后 加入 150 L 过氧化氢混匀 根据试验所需量按 此比例增减 现用现配 剩余液废弃 6.5 终止剂 2mol/L 硫酸 量取浓硫酸 4mL 加入 32mL 去离子水中 混匀 无公害食品卫生标准 77 操作步骤 7.1 洗板 无公害食品卫生标准 8去 掉 抗 原 包 被 板 的 密 封 条 及 板 孔 保 护 膜 向 各 孔 注 入 洗 液 浸 泡 约 3min 甩 干 再 重 新 注 入 洗 液 重 复 洗 三 次 甩 净 孔 内 残 液 再

15、 在 滤 纸 上 拍 打 吸干 7.2 加被检血清及对照血清 将被检血清登记编号后 用 50 L 微 量 吸 液 器依次各取 50 L 加入到血清稀释板的各孔内(每份血 清各用 1 个加样嘴) 用定量加液器 将 0.95mL 的 稀 释 液 (6.3) 依 次 加 入 装 有 血 清 的 各 孔 内 使 血 清 做 1 20 倍稀释 混匀后用 100 L 微量吸液器将被检血清依次加入抗原包被板孔内(每份血清各用 1 个 加样嘴) 每份血清加两个孔 每 块 反 应 板 均 需 设 阳 性 对 照 及 阴 性 对 照 血 清 冻干的阴.阳性对照血清 按 瓶 上 标 注 量 加 入 稀 释 液 (6

16、.3) 溶 解 后 加 入 上 述 包 被 板 孔 内 阴 .阳 性 对 照 血清各两孔 每孔 100 L 盖好板盖置 37 水浴 中 保温 1h 7.3 洗板 甩掉板孔内的血清 向 各 孔 注 入 洗 液 按(7.1) 方 法 洗 三 次 甩 净 孔 内 残 液 再 在 滤 纸 上 拍 打 吸 无公害食品卫生标准 9干 7.4 加酶标记抗体 无公害食品卫生标准 10按瓶签标注量 用 稀 释 液 (6.3)将 冻 干 酶 标 记 抗 体溶解混匀后 每孔加 100 L盖好板盖 置 37 水浴中 保温 1h 7.5 洗板 甩 掉 板 孔 内 的 酶 标 记 抗 体 向 各 孔 注 入 洗 液 按

17、(7.1)方 法 洗 三 次 甩 净 孔 内 残 液 再 在 滤 纸 上 拍打吸干 7.6 加底物溶液 用 100 L 微量吸液器 每孔加新配制的底物溶 液 100 L 在 室 温 下 避 光 反 应 大 约 5 10min(见附 录 C) 7.7 终止反应 用玻璃滴管每孔滴加终止剂 1 滴 8 结果判定 8.1 目测法 阳 性 对 照 血 清 孔 呈 鲜 明 的 桔 黄 色 阴 性 对 照 血 清 孔 无 色 或 基 本 无 色 被 检 血 清 孔 凡 显 色 者 即 判 为 马 传 贫 病 毒 抗 体 阳 性 如 遇 颜 色 反 应 较 弱 但 与 阴 性 对 照 血 清 孔 还 有 差

18、异 者 用 目 测 法 难 以 判 定 时 则以比色法测定结果为最终结果 8.2 比色法 用酶标测试仪 在波长 492nm 下 测定各孔 OD无公害食品卫生标准 11值 阳性对照血清的两孔平均 OD 值大于 1.0 阴性 对照血清的两孔平均 OD 值小于或等于 0.2 为正常反 应 按 以 下 两 个 条 件 判 定 结 果 被 检 血 清 的 两 孔 平 均 OD 值与阴性对照血清的两孔平均 OD 值之比 大 于或等于 2 且被检血清的两孔平均 OD 值在 0.2 以 上者 判为马传贫病毒抗体阳性 否则为阴性 附 录 A (标准的附录) 马传贫酶标记抗体质量的说明 马 传 贫 酶 标 记 抗

19、 体 (冻 干 品 ) 系 山 羊 抗 马 IgG与 辣 根 过 氧 化 物 酶 的 结 合 物 对 标 准 阳 性 血 清 的 平 切 终 点 (PEP)应 0.25 g/mL 平 切 滴 度 (PT)应1 10240 倍 酶 标 记 抗 体 用 二 倍 平 切 终 点 的 浓 度对 标 准 阳 性 血 清 与 标 准 阴 性 血 清 的 1 20 倍稀释液 进 行 测 定 阳 性 吸 收 值 应 1.0 阴 性 吸 收 值 应 0.2在 -20下可保存 2 年 附 录 B (标准的附录) 马传贫病毒抗原包被板质量的说明 无公害食品卫生标准 12马 传 贫 病 毒 抗 原 包 被 板 系 马

20、 传 贫 病 毒 抗 原 包被 40 孔或 96 孔聚苯乙烯板制备而成 对标准阳性血清的终点滴度 1 20480 倍 在-20 下可保存 2无公害食品卫生标准 13年 附 录 C (标准的附录) 底物溶液作用时间的说明 底 物 溶 液 的 作 用 时 间 与 环 境 温 度 有 关 如 温 度较 高 酶 催 化 作 用 就 快 颜 色 反 应 则 快 如 温 度 低 酶 的 催 化 作 用 就 慢 颜 色 反 应 则 慢 因 此 底 物 的 作 用 时 间 多 依 阳 性 和 阴 性 对 照 血 清 颜 色 变 化 为 准 当 阳 性 对 照 血 清 孔 呈 鲜 明 的 黄 色 而 阴 性 对

21、 照 血 清 孔 无 色 或 基 本 无 色 时 即 要 终 止 反 应 标 准 中 规 定 的 底 物 作 用 时 间 5 10min 是 在 不 同 温 度 条 件 下 的大致范围 苹果苗木产地检疫规程1 适用范围 本 规 程 适 用 于 所 有 繁 育 苹 果 苗 木 的 单 位 或 农 户 2 名词解释 2.1 产地检疫 本 规 程 所 称 产 地 检 疫 是 指 苗 木 繁 育 过 程 中 的 全 部 检 疫 工 作 包 括 繁 育 无 检 疫 对 象 的 苗 木 或 接 穗 和 苗 木 生 长 期 间 的 田 间 检 验 及 必 要的室内检验等 无公害食品卫生标准 142.2 健康

22、苗木 是 指 按 本 规 程 所 列 检 验 方 法 检无公害食品卫生标准 15验未发现检疫对象和控制病害的健壮苗木或接穗 3 检 疫 对 象 .应 控 制 病 害 和 应 施 检 疫 的 繁 殖 材料 3.1 检疫对象 苹果绵蚜 eriosoma lanigerum hausmann 苹果蠹蛾 laspeyresia pomonella linne 美国白蛾 hyphantria cunea drury 3.2 控制病害 苹 果 黑 星 病 venturia inaequalis cke winter 有性世代 spilocaea pomi fr. 无性世代 fusicladium dend

23、riticum wallr. fuckel无性世代异名 3.3 应施检疫的繁殖材料 砧木种子.砧木.接穗.苗木 4 健康苗木的繁育 4.1 苗圃地选定 4.1.1 应在无检疫对象.无控制病害区 4.1.2 如 果 在 检 疫 对 象 零 星 发 生 区 必须在有 自然隔离条件.无检疫对象.未种过苹果的地块 4.2 繁殖材料的采集和处理 4.2.1 砧木种子的来源和处理 无公害食品卫生标准 164.2.1.1 砧 木 种 子 应 立 足 自 给 或 从 无 检 疫 对 象 发生区调入 4.2.1.2 对 调 入 的 砧 木 种 子 应 核 对 检 疫 证 书 并 进 行 复 检 发 现 疫 情

24、必 须 进 行 彻 底 处 理 同 时 应 注意对包装材料进行检验 4.2.2 接穗的来源和处理 4.2.2.1 接 穗 应 从 本 单 位 健 康 母 本 树 上 采 集 或 从无检疫对象发生区调入 4.2.2.2 从 外 地 引 进 的 良 种 接 穗 应 查 验 检 疫 证 书 并 进 行 复 检 发 现 有 苹 果 绵 蚜 的 应 立 即 销 毁 科 研 用 的 少 量 良 种 接 穗 可 采 用 敌 敌 畏 DDVP 加 热 熏 蒸 或 敌 敌 畏 稀 释 液 浸 泡 方 法 见 附 件 经 过 处 理 复检确认无活虫方可使用 4.3 母本园的建立 4.3.1 苗 木 基 地 应 建

25、 有 健 康 的 母 本 园 以提供 健康的接穗 4.3.2 母 本 园 必 须 建 立 在 无 检 疫 对 象 和 控 制 病 害的发生区 4.3.3 母 本 园 内 应 有 计 划 地 更 换 老 树 补栽新 树 4.3.4 母 本 园 内 补 栽 的 新 母 本 树 应 采 用 无 检 疫 对象和无控制病害的良种接穗培育 无公害食品卫生标准 175 苗圃.母本园防疫措施 5.1 禁 止 携 带 未 经 检 疫 的 砧 木 种 子 .砧 木 .接 穗 . 苗木.果实和包装器材进入 5.2 工具要消毒专用 5.3 凡 外 出 到 别 的 苗 圃 .果 园 归 返 人 员 或 外 来 人员进入

26、苗圃.母本园前 要消毒或穿备用工作服 6 加 强 母 本 园 .苗 圃 地 的 管 理 及 时 防 治 其 他病虫害 7 苗圃和母本园的检疫检验及签证 7.1 田间调查 7.1.1 由 植 物 检 疫 机 构 会 同 苗 圃 或 母 本 园 的 管 理单位进行 7.1.2 分别在 5 6 月 7 9 月 9 12 月及 苗 木 出 圃 前 检 疫 对 象 及 控 制 病 害 症 状 明 显 时 进 行 一般调查 2 4 次 7.1.3 母本园应逐株调查 苗 圃 地 应 在 普 查 的 基础上 采取多点随机进行细查 每 点 不 少 于 50 100 株 7.1.4 根 据 检 疫 对 象 的 形

27、 态 特 征 .生 活 习 性 .为 害 情 况 和 控 制 病 害 的 症 状 特 点 进 行 田 间 鉴 别 见 附 录 A.附录 B 7.1.5 记 录 调 查 结 果 并 载 入 母 本 园 和 苗 圃 检 疫无公害食品卫生标准 18调查登记档案 见附表 1.附表 2 7.2 室内鉴定 田 间 调 查 发 现 的 可 疑 应 检 病 虫 带回室内鉴定 见附表 B 7.3 疫情处理 7.3.1 母 本 园 .苗 圃 一 旦 发 现 检 疫 对 象 和 控 制 病 害 应 在 检 疫 人 员 的 监 督 下 立 即 进 行 封 锁 严 禁 接 穗 .苗 木 外 运 采 取 销 毁 或 消

28、毒 后 限 制 使 用 等 措 施 7.3.2 迅 速 查 清 疫 情 立 即 采 取 有 效 防 治 措 施 消灭疫情 防治方法见附录 C 7.3.3 凡 发 现 检 疫 对 象 和 控 制 病 害 的 苗 圃 和 母 本 园 应 立 即 停 止 采 接 穗 或 育 苗 母 本 园 必 须 经 过 三 年查治经验收确认无疫情后方可恢复采接穗 7.4 在 出 圃 前 做 最 后 一 次 调 查 未 发 现 检 疫 对 象 和 控 制 病 害 的 苗 圃 和 母 本 园 由 县 级 植 物 检 疫 机 构 签 发 苹 果 苗 木 母 本 树 产 地 检 疫 合 格 证 见 附 表 3.附表 4

29、7.5 凭 苹 果 苗 木 母 本 树 产 地 检 疫 合 格 证 到 当地植物检疫机构换发植物检疫证书 食用菌粗蛋白质含量测定方法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食 用 菌 中 粗 蛋 白 质 含 量 的 测 定 方无公害食品卫生标准 19法 本标准适用于食用菌中粗蛋白质含量的测定 2 引用标准 GB12530 食用菌取样方法 GB12531 食用菌水分测定 3 方法提要或原理 采 用 半 微 量 凯 氏 定 氮 法 即 在 加 速 剂 存 在 下 以 硫 酸 破 坏 样 品 中 有 机 物 加 碱 蒸 馏 滴 定 所 释 放 的氨 计 算 出 其 含 氮 量 含 氮 量 乘

30、 上 换 算 系 数 6.25 即 得 样 品 的 粗 蛋 白 质 量 菇 类 可 消 化 蛋 白 质 是 粗 蛋 白的 70 左右 含氮量乘上 4.38即为可消化蛋白 质的含量 4 试剂 分析中 除 另 有 说 明 均 限 用 分 析 纯 试 剂 .蒸 馏 水或相当纯度的水 4.1 硫 酸 (GB 625) 分 析 纯 或 化 学 纯 密 度 1.84g/mL 4.2 盐酸(GB 622) 密度 1.18g/mL 4.3 氢 氧 化 钠 溶 液 浓 度 400g/L 用 分 析 纯 或 化学纯氢氧化钠(GB 629)配制 4.4 硼酸(GB 628)溶液 浓度 20g/L 为蒸馏时 的吸收液

31、 无公害食品卫生标准 204.5 加速剂 将 600g 硫酸钾(HG3 920)和 100g 五 水 合 硫 酸 铜 (GB 665 CuSO4 5H2O) 混 匀 充 分 研 磨后过 40 目筛 试剂瓶内密封保存 4.6 盐 酸 标 准 溶 液 浓 度 0.05mol/L 或0.1mol/L 用 无 水 碳 酸 钠 或 邻 苯 二 甲 酸 氢 钾 标 定 其 浓度 精确到小数点后第四位 4.7 甲基红-溴甲酚绿混合指示剂 50mL 浓度为2g/L 的 溴 甲 酚 绿 (HG3 1220) 95 乙 醇 (GB 679)溶 液和 10mL 浓度为 2g/L 的甲基红(HG3 958)95 乙

32、醇溶液混合 5 仪器.设备 5.1 电热鼓风干燥箱 5.2 小 型 植 物 粉 碎 机 备 有 1mm 孔 径 的 金 属 筛 网 5.3 分 样 筛 备 有 孔 径 0.42mm(40 目 )和 孔 径0.84mm(20 目)筛子 5.4 玻璃研钵 备有研杵 5.5 广口瓶 带磨口 5.6 剪刀和小刀 5.7 分析天平 感量 0.0001g 5.8 扭力天平 5.9 可调电炉 0 600 无公害食品卫生标准 215.10 通风橱 5.11 消煮架 铁 制 可使凯氏瓶在消煮时与垂 直方向成 3045角 5.12 硬质凯氏瓶 容积 100mL 5.13 半微量凯氏定氮蒸馏装置 5.14 半微量滴

33、定管 10mL 5.15 弯颈三角漏斗 直径 25mm 5.16 锥形瓶 250mL 6 样品 6.1 取样方法和数量 6.1.1 干 制 品 (蘑 菇 干 片 .干 香 菇 .黑 木 耳 和 银 耳 等 ) 按 GB12530 中 规 定 要 求 进 行 总 量 不 得 少 于 100g 6.1.2 鲜 菇 在 每 批 不 同 的 地 方 随 机 取 样 作 为 原 始样品 总量不得少于 1000g 6.2 试样的制备 6.2.1 干品直接用剪刀剪成小块 在 80 100 干 燥 箱 中 烘 至 发 脆 后 冷 却 立 即 用 小 型 植 物 粉 碎 机 粉 碎 弃 去 开 始 粉 碎 出

34、的 样 品 ( 约 占 总 样 十 分 之 一) 粉碎过的样品均需过 40 目筛 未 能 过 筛 部 分 再 次 粉 碎 或 经 研 钵 内 研 磨 之 后 再 过 筛 直 至 全 部 样 品 过 筛 为 止 银 耳 和 木 耳 样 品 因 质 地 关 系 经 粉 碎 后无公害食品卫生标准 22大 部 分 样 品 不 能 过 40 目筛 故要求全部样品过 20 目 筛 过 筛 后 的 样 品 装 入 清 洁 的 广 口 瓶 内 保 存 备 用 样 品 密 封 后 填 写 标 签 注 明 品 名 .日 期 .交 样 单 位和取样人等 6.2.2 鲜 菇 取 样 后 立 即 切 成 4mm 厚 度

35、 的 菇 片 鲜 耳 则 用 手 撕 成 小 块 均 匀 地 摊 在 干 燥 箱 内 垫 有 纱 布 的铁丝网上 50 鼓风干燥 6h 以上待样品半干后 再逐步提高温度至 80100 样品发脆之后冷却 立即用粉碎机粉碎其他操作同干品 7 分析步骤 7.1 称样 称 取 试 样 0.3 0.5g(蘑 菇 .香 菇 .草 菇和平菇等高蛋白质的样品为 0.3g 木耳.银耳和茯 苓 等 低 蛋 白 质 含 量 的 样 品 则 为 0.5g) 精 确 到0.0001g 同时按 GB12531 中规定的方法称样测定试 样的含水量 7.2 消 煮 试 样 无 损 地 倒 入 凯 氏 瓶 中 加 入 加 速

36、剂 粉 末 (4.5)3.5g 混 匀 最 后 加 入 浓 硫 酸 (4.1)5mL 轻 轻 摇 动 凯 氏 瓶 使 试 样 完 全 湿 润 消 煮 时 利 用 消 煮 架 将 凯 氏 瓶 斜 放 在 电 炉 上 加 热 瓶 口 加 弯 颈 三 角 漏 斗 开 始 时 缓 慢 地 加 热 待 瓶 内 硫 酸 液 沸 腾 后 调 节 电 炉 温 度 防 止 泡 沫 冲 到 凯 氏 瓶 颈 上 经 常 旋 转 凯 氏 瓶 直 至 有 机 物 完 全 炭 化 .泡 沫 消无公害食品卫生标准 23失 为 止 随 后 用 猛 火 加 热 使 溶 液 不 断 处 于 沸 腾 状 态 溶液变清呈绿色之后继续

37、加热 0.5h 后结束 整 个过程在通风橱内进行 7.3 蒸馏 装好半微量定氮蒸馏装置 使用前用 蒸馏水冲洗干净 在蒸气发生瓶内加入 2/3 3/4 容 积的蒸馏水 将冷凝管下端插入盛有 10mL 硼酸吸收 液(4.4)的 250mL 锥形瓶液面下吸收液中预先加入 5 6 滴混合指示剂(4.7)通电加热 待蒸气产生后 开 始 蒸 馏从 加 样 口 将 凯 氏 瓶 中 消 煮 好 的 样 品 液 倒 入并用蒸馏水冲洗凯氏瓶数次 确 保 样 品 全 部 加 入立 即 加 入 氢 氧 化 钠 溶 液 (4.3)20mL 使 样 品 溶 液 呈 强 咸 性 加 样 口 盖 塞 封 闭 通 入 蒸 气

38、使 反 应 室 内 蒸 馏 液 猛 烈 沸 腾 释 入 出 的 氨 被 吸 收 液 所 吸 收 待吸收液开始变绿色之后继续蒸馏 5 6min 吸收液 总量达 100mL 左右时停止蒸馏 7.4 滴定 取 出 吸 收 瓶 用 盐 酸 标 准 液 (4.6)将 吸收液由蓝绿色滴定至灰紫色为终点 7.5 空 白 试 验 不 加 试 样 的 加 速 剂 和 浓 硫 酸 作 为 空 白 样 品 按 上 述 步 骤 同 时 进 行 测 定 空 白 试 验 所消耗的盐酸标准溶液体积须小于 0.25mL 8 分析结果的计算 8.1 计算 无公害食品卫生标准 24粗 蛋 白 质 (干 基 ) c(V2-V1)

39、0.014 6.25 / m(1-X) 100 式中 c 盐酸标准溶液的浓度mol/L V1 空 白 试 验 滴 定 消 耗 的 盐 酸 标 准 溶 液 体 积 mL V2 样 品 滴 定 消 耗 的 盐 酸 标 准 溶 液 体 积 mL m 样品的质量 g 0.014 氮的摩尔质量 g/m mol X 样品含水量 6.25 氮换算成粗蛋白质的系数 8.2 允许差 取 平 行 测 定 结 果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为 测 定 结 果 保留小数后一位 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 0.2食用菌粗脂肪含量测定方法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食 用 菌 中 粗 脂 肪 含 量 的 测 定 方 无公害食品卫生标准 25法 本标准适用于食用菌中粗脂肪含量的测定 2 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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