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旅游合同模板锦集7篇 旅游合同 篇1 销售与成交组团社应向接待社表明旅游者的需求和购买意向。接待社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旅客须知要如实介绍,报价。双方对旅游产品费用中所含的项目达成共识。组团社确定旅游产品并向接待社交齐所需资料。接待社向组团社提供出发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的说明材料。接待社向组团社介绍领队并告之联系方式。出团社与客人签署出境旅游合同。成交订单组团社向接待社提供客人详细个人资料,护照,旅游线路及日期。接待社向组团社提供详细行程及接待标准,同行代理价,单团详细订单。成交后双方格首约定,不许擅自更改。组团社在 个工作日内,将客人团款支付接待社。
2、违约责任接待社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因自身过失或故意未达到合同规定内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提供的旅游产品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或损毁客人证件。因违规操作,使组团方遭受损失。组团社在下列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因自身过失或故意,造成接待社或客人直接经济。客人违反我国或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造成的损失。出于联系渠道的误差,导致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所造成的损失。超出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双方不能履约的,已成行团队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未成行团队,应及时通知对方。非双方的责任,导致各自的损失双方已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好处
3、理措施。接待社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措施,应减轻或免除责任争议的解决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向旅游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提出投诉和赔偿。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签字: 签字:盖章: 盖章:日期: 日期: 旅游合同 篇2 甲方:厦门市季风展览广告有限公司 乙方:福州三世春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首届海峡客家风情节暨海峡两岸定光佛文化节暨客家风味美食嘉年华将于20xx年6月XX日14日在武平县岩前均庆寺广场隆重举行,经组委会委托,甲方作为本次大会唯一对外招展单位全权负责招商招展工作及广告赞助工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确认展位及有关事项如下:一、甲方职责:1、负责提供本次展览活动所需
4、要的展览场所、水电费、卫生费、消防及24小时保安服务费用;2、负责与组委会关系的协调处理;3、负责提供大会的政府文件、委托授权书、展位平面图及报刊广告等有关资料给乙方,以便乙方工作的开展;4、负责所招展企业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口罩、帽子、手套等,确保用餐人员的卫生安全,如有出现食物中毒等现象(不包括武平县美食展区),甲方必须全权负责;5、负责广告赞助企业的联系工作,负责本会楣板设计工作,喷绘安装由乙方负责。二、乙方职责:1、乙方负责本展会130个展棚(含用餐区30个展棚)的运输、搭建以及电缆、电线、空开、照明灯、水路布置、上下楣板、垃圾桶、拱门(至少两座)、鼓风机等一应展
5、览用具;2、负责做好所有参展企业(包括武平县参展企业和甲方所招展企业)的布展和管理工作,严禁闹展及打架斗殴现象发生;3、乙方负责所招展展企业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口罩、帽子、手套等,确保用餐人员的卫生安全,如有出现食物中毒等现象(不包括武平县美食展区),乙方必须全权负责;三、收费标准:甲乙双方统一按以下收费标准执行:10个以上组团按800元/个收取;单个按1500元收取,10个以下不论几个一律按单个计算;娱乐项目按4:6分成,即我们占4,客户占6;四、合作方式:1、甲乙双方按紧密合作办法执行,即实际产生利润按5:5分成;2、利润计算办法:甲方前期所有的公关费、应酬费按壹万元
6、计算;乙方展具运费按5000元计算,展棚、电缆、电线、空开、照明灯、现有楣板、垃圾桶、拱门(至少两座)、鼓风机等一应展览用具不计入成本,临时添置的展览用具按实际费用计算;广告费用按实际计算;3、展位费收入甲乙双方各自先管理,展会结束当天结算清楚;五、其他约定:1、本展会布展时间:6月910日,乙方务必在8日前将展棚展具运到,9日将展棚搭好;撤展时间:6月14日晚。乙方须按政府规定的时间执行;2、本展会的有关关系协调费、政府相关活动项目的补助费统一由甲方负责,其债权债务均与乙方无关。3、为确保美食节的顺利进行,乙方必须上交保证金 壹万元 ,保证金在展棚搭建结束2天内返还六、补充协议:4、所有广告
7、赞助收入扣除成本后,剩下利润,联系方占70%;八、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即具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代表 代表:手机: 手机:日期: 日期: 旅游合同 篇3 当今旅游已经成为一种产业,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20xx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有关交通、邮电和旅游内容显示,20xx年,全年国内游客36.1亿人次,比上年增长10.7%,国内旅游收入30312亿元,增长15.4%.但旅游业强劲发展的同时,旅游消费市场却是乱象频发。在报团即包价旅游中,因为全程由旅行社安排住宿、交通、餐饮等事项更是纠纷迭起。20xx年旅游法的正式颁布为这一问
8、题的解决提供了良方,其中关于旅游合同解除的规定使得当事人双方能够从合同困境中走出来。一、旅游合同的解除情形除开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可以适用到旅游合同当中,因为旅游合同的显著特征,旅游合同还有以下特殊解除情形。(一)旅游者的任意解除权旅游合同成立后,旅游行程未结束前,旅游者可无需提出正当理由随时解除合同。旅游者享有任意解除权是因为:第一,旅游合同需旅游者的亲自参与才能完成且旅游者旅游的目的是为了舒缓身心,主观感受对合同履行影响重大,不愿时不应强迫参加。第二,旅游者相对于旅行社处于弱者的地位,旅游者对于旅行目的地的气候、风俗等细节了解很少,其获取这些内容的主要途径是通过旅行社的介绍,在这种情
9、况下,法律应该倾向于保护在信息获得方面处于劣势的旅游者的利益。(二)组团人数未达到旅游合同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团体性,旅游经营者在组团时一般要求需达到一定的人数才能出游,如果到期未能满足,又未能征得旅游者的同意将旅游者转团给其他旅游经营者时,旅游经营者就享有合同的解除权。在包价旅游中,只有旅游团达到一定的规模,旅游经营者才能从航空、铁路、饭店、景区等其他旅游业者处得到相应的优惠,旅游经营者履行旅游合同才有利可图。1旅游经营者以营利为目的,法律不能要求经营者在明知亏损的情况下也继续履行合同。(三)旅游经营者瑕疵给付旅游瑕疵的概念是指旅游中出现的偏离与所约定特质的主观的、具体的瑕疵。所有非因旅游者的原
10、因引起的整体给付或个别给付的障碍,均属于旅游瑕疵。旅游合同属于有偿合同,旅游者参加旅游是支付了对价的,因此不论旅游经营者有无过失,都应提供无瑕疵的服务。且旅游产品究竟如何旅游者事先不能体验,无法掌控,只能凭借旅行社的具体介绍。因此当出现旅游经营者擅自改变行程、减少景点、严重降低服务标准等瑕疵给付行为时,旅游经营者拒不改正,致使旅游目的无法实现的话,旅游者可解除旅游合同。(四)旅游者未履行协助义务包价旅游是团体行为,当旅游者自身不配合旅行经营者的行前准备工作或是危及其他旅游者利益时,为了兼顾整体,旅游经营者可以解除合同。对此,旅游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有具体规定四种情形和一项兜底条款。二、旅游合同解
11、除的法律后果旅游尚未开始时,旅游合同溯及既往消灭。在旅游过程中解除合同,此时旅游者已经体验了部分旅游服务,无法恢复原状,旅游合同无溯及力,只向将来产生合同消灭的后果。旅游合同解除后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一)双方均无过错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无法归责于任何一方,此时应是风险负担原则。旅游法第六十七条对此有具体规定。2.未达到组团人数。未达到组团人数而解除旅游合同是商业惯例,双方对此均无过错,而此时旅游尚未开始,可恢复原状。依据旅游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二)旅游者一方过错1.旅游者行使任意解除权。依旅游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组团社
12、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对于必要费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应理解为旅游经营者向其他旅游业者支付的不可退还的费用和实际产生的费用。2.旅游者未履行协助义务。旅游者的协助义务是为了旅游的顺利进行,因旅游者不履行而导致旅游经营者解除合同时,旅游经营者可在扣除必要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若造成损失还可要求赔偿。(三)旅游经营者一方过错旅游经营者一方过错导致合同解除,主要是旅游经营者签订合同后不组织旅游和旅游过程中瑕疵给付,两种情形均可归责于旅游经营者。解除合同后,旅游经营者应当赔偿旅游者因此受到的损失,对于旅游费用按比例收取,剩余部分返还旅游者。将旅游者送回始发地的费用由旅游经营者承担。
13、此外,如果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赔偿金。三、结语旅游合同解除无疑是旅游合同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只对此作了粗略的探讨,深度有限。并且我国旅游法作为旅游领域内第一部综合性法律,无疑为解决合同解除问题提供了很好的规则指导,也符合实践的需要。但立法缺陷和空白仍有,值得继续深入加以研究。参考文献:1董玉明,陈耀东,孟凡哲。旅游法学论点评述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xx.2梁慧星。民法学说判例与立法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 旅游合同 篇4 为了发展旅游事业、服务社会
14、、推动农工商各业兴旺,我村经上级批准在玻璃化纤厂西、310国道北兴建一座旅游官。为吸引村内外各种投资者,顺利实施这一方案,我村多方征求意见和建议,制定出入股、集资、商业区建房集资等形式的优惠条件和平等互利互约的合同条款。X X村称甲方,集资八股户称乙方,具体条件如下:一、入股分土地入股和资金入股两种。1土地入股。占用本村X组土地X亩经协商并参照有关规定。土地、地面附作补偿及其他安置费每亩X元,合计金额X元,作为入股投资。见效益后,乙方按照甲方统一规定的股份分红办法,长期参与分红。2.资金入股。每股为1万元(或以物作价),乙方共缴x元,为x股。见效益后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股份分红办法参与分红5年,
15、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不计算利息,5年后须还本退股。二、商业规划区建房集资、一般集资1.甲方每商业宅提供0.2亩的土地使用面积,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以抓号的办法确定商业位里。乙方每宅需缴1.4万元的集资款。其中:(1)1万元还本,并按年息8.496付给利息。(2)4000元作为土地使用费不付利息、不还本。乙方共缴款1.4万元,甲方提供商业宅1所,期限3年。合同到期甲方负责还清乙方1万元本金与利息2520元,共计12520元,商业宅仍归乙方使用。2一般集资。期限2年,年利息15。乙方共级集资款x元。合同到期甲方须将本金x元与利息x元,共计x元付给乙方。三、为使乙方无后顾之忧,甲方决定让村锻造厂作为担
16、保单位(入股户除外)。四、以上日期从xxxx年x月x日起计算。五、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共同自觉遵守,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撤回。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xx村委员会(盖章)乙方:1入股户(1)土地入股户(2)资金入股户2.商业区建房集资户3.一般集资户担保单位:xx锻造厂(盖章)xxxx年x月x日 旅游合同 篇5 甲方(委托旅行社):(经营范围:国内旅游、入境旅游许可证号:)乙方(受委托旅行社):(经营范围:国内旅游、入境旅游许可证号:)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在一地的旅游团队接待(即地接接待)为保证团队接待质量,共同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和旅行社的信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就接待旅游团中的有关事
17、项及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协议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保证甲方团队在委托乙方接待范围内的旅行安全、顺利,甲方委托乙方安排交通、住宿、游览、餐饮、购物、娱乐等旅行服务项目,乙方根据甲方委托的内容迅速、准确地实施安排。双方特此以甲乙双方间的业务委托合同的方式,正式签订本协议。第二条:合作主体的认定甲乙双方应为在各自属地旅游主管部门注册并获得经营许可的合法经营旅行社,其中一方以任何方式欺诈或隐瞒对方自己的真实资质的则视为其违约,对方有权视合同无效,停业、歇业、被旅游主管部门取消经营资格的旅行社将视为无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负责具体操作的人员必须是各自公司的正式员工并有公司负责人的
18、授权证明。第三条:适用范围(1)本协议适用于甲、乙双方签订的业务委托合同。但在本协议若另有补充协议时,则以补充协议为准。(2)对本协议中未作规定,并且在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中亦无特别规定的事项,则遵循行业惯例。(3)本合同适用于合作期间内的多批次散客及团队。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为各批次散客及团队的委托接待合同。第四条:委托的内容甲方委托给乙方的业务,以委托行程内的安全、顺利运行为目的,其内容如下(但甲方可以根据个别要求限制或扩大下述安排业务范围)(1)提供有益于甲方业务开展的有关交通、住宿、旅游设施、名胜古迹等的信息和实施方案。(2)为甲方所组织的团队,同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
19、交通部门签订客运合同并落实各项交通的安排、承运。(3)为甲方所组织的团队,同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并符合甲方团队所需标准的饭店签订住宿合同并落实住宿安排。(4)为甲方所组织的团队安排用餐、旅游及观看文艺节目、购物等。(5)为甲方所组织的团队配备导游、翻译等。(6)对计划外发生的事情采取应急措施并向甲方报告。(7)其它为保证甲方团队旅游活动安全运行所采取的必要措施。第五条:相关证明文件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时,各自向对方提供一份旅行社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旅行社责任保险协议及发票、开户银行、帐号、通讯地址、组织机构和部门负责人名单(含联系电话、传真一览表)等相关资料。第二章:委托接待合同的签订第六条:委
20、托接待合同的签订办法一、甲方委托乙方承办旅游服务时,应将行程接待计划(以下所指行程接待计划包括散客和团队)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以下将这些通讯方式的通知统称为“送达”)乙方,行程接待计划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旅游线路名称;(2)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3)旅游行程中交通工具(包含航班及车次、旅游汽车标准)安排及其标准和报价;(4)旅游行程中住宿酒店的星级、房型、间数、陪同房类型等及其报价;(5)旅游行程中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和报价;(6)旅游行程中12岁以下儿童的接待标准及报价;(7)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8)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9
21、)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10)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11)当团操作人员的联系电话、旅游服务监督、投诉电话;(12)双方确认的参团成员人数及名单(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证件号码等)(13)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二、乙方在接到前项团队接待计划书后,应迅速(最晚在6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是否受理该申请。第七条:委托接待合同的生效(1)根据前条第二项,甲方在接到乙方行程接待计划确认书时,则甲乙间业务委托合同成立。(2)乙方若对甲方前条第一项计划中的一部分不能受理,须立即通知甲方,甲方若同意删除不能受理部分后仍委托乙方安排时,则应再次履行第六条第一项所
22、定程序对甲乙双方的委托接待协议进行重新约定;如果甲方不同意删除则视为协议解除;(3)行程接待合同一经生效,甲乙双方不得以非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合同,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则被视为违约,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对其进行赔偿,可投诉到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部门。第八条:委托报价甲方接到客户请求之后,整理出初步方案,向乙方进行询价,乙方有义务给予及时回复,甲乙双方均应按照以下条款进行操作。一、对甲方的操作规定(1)甲方操作人员必须以书面(包括传真、qq、msn、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乙方提出询价要求,条件不允许或者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用电话口头的方式。(2)尽可能详细地表述客户的具体要求:时间、地点、人数、等级、是否安排购
23、物店等其它具体要求。(3)特殊情况应注明最晚答复时间。二、对乙方的操作规定(1)乙方必须以书面方式回复(包括传真、qq、msn、电子邮件等)(2)甲方需要分项报价时,乙方的报价必须与甲方的询价要求逐条对应。乙方报价应注明所含与不含内容,特别应注明:航班信息;酒店星级、位置、房型、是否含早餐;早餐及正餐标准、种类、地点、餐顿、酒水;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导游、司机的小费、超时费,是否安排购物店,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旅游行程中12岁以下儿童的接待标准等。(3)乙方的报价必须准确,不允许提供模糊的数字或概念,并明确告知甲方报
24、价的币种,甲方收到的乙方报价单,即刻构成甲乙双方合同的一部分。因为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价格上涨的或甲方已经与客户签订协议的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原先的报价执行,遇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解决,(4)一般团队的报价,应在12小时内回复;特殊要求较多的团队,可在24小时内回复;甲方规定最晚答复时间的,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回复。(5)对于行程中不合理之处或由于交通等问题需更改之处,乙方在报价时,应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提供替代方案。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初或在每年度之初,为甲方提供尽可能完整的当地旅游资讯,其中的价格仅供甲方临时参考,不作为结算依据。旅游资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乙方人员名单、岗位及联络方
25、式,包括常用的导游、司机等。(2)乙方建议在当地使用的酒店名录及价格。(3)常用的接待价格:每人天综合服务费、门票费、餐费、车费(超公里费)导游服务费等。第三章:委托接待合同的效力第九条:委托业务的开始甲乙双方的委托业务合同一旦成立,乙方应立即着手安排业务。第十条:报告经过的义务(1)乙方应适时或经甲方要求向甲方以口头或书面形势报告委托业务的进展状态。(2)对甲方的委托内容,乙方在安排完毕或判定不能达到安排目的,应及时用书面形式逐次向甲方报告。(3)甲方在接到乙方根据前项所做的部分委托项目不能安排的报告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变更该部分内容、或解除全部委托业务合同。第十一条:委托业务确
26、认期限(1)乙方原则上在甲方团队旅行开始一周前,履行前条各项所定手续,完成全部被委托的旅游业务。(2)除前项正文中所规定的事项,如甲、乙间另有补充协议时,按补充协议办理。第十二条:费用的结算(1)由于甲乙双方团队合作频繁,双方协商一致,团队出发前甲方支付乙方不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余款月结,具体每团付款金额于协议附件的委托接待合同双方约定为准。(2)团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将团队结算单加盖公章(或合同章)连同甲方游客反馈表传真至甲方计调部门,并核对清楚结算金额。(3)每月的1日10日乙方将上月1日至31日之间接待的甲方的团队或散客的结算清单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结算专管员,乙方根据双方确
27、认的结算单金额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财务收到发票审核无误后当月将结算款汇入乙方银行账户。(4)如果因为行程变更而造成甲方预付费用超过实际产生的费用时,乙方应在团队结束三个工作日内与甲方计调部门核对清楚结算金额,差额应于次日退还至甲方所指定的帐号上。(5)对于前几项的规定,若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制定特别条款时,则以后者为准。第四章:委托接待合同的变更第十三条:甲方变更一、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战争、疫病、自然灾害、政治因素等)或无法协调的第三方原因造成甲方团队未能按照团队行程计划到达旅游目的地的,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双方按照以下流程协调妥善处理相关接待工作:(1)造成航班、车次、船班等交通方
28、式提前抵达旅游目的地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相关接待单位安排提前接站的事宜,包括安排好提前抵达期间的住宿、用餐、住宿、导游陪同、交通承运、景点游览等,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有权利向游客或者造成变更的第三方索要相应的费用;(2)造成航班、车次、航班等交通方式延迟抵达旅游目的地的,乙方及其所委派的导游人员应及时联系甲方或承运的交通工具公司,尽快落实准确的抵达时间,与甲方协商对于可能错过的餐饮、住宿、景点游览等应提前做好与接待单位的取消工作,但不可视为全计划取消,乙方所委派的导游员及旅游客运车辆应在交通工具抵达的接站地点等候旅游团队,团队抵达后应一如既往的做好接待工作,因延迟抵达而减少的费用乙方
29、应如实退还给甲方,并努力争取降低各项因延迟抵达而造成的损失费用;(3)造成航班、车次、航班等交通方式取消而未能抵达旅游目的地的,乙方应立即联系行程计划的相关接待单位,告知其实际情况,取消相关的接待工作,因交通方式取消而减少的费用乙方应如实退还给甲方,并努力争取降低各项因计划取消而造成的损失。二、因为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甲方团队未能按照行程计划到达旅游目的地的,甲方也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乙方按照以下流程妥善处理相关接待工作:(1)造成团队提前抵达旅游目的地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相关接待单位安排提前接站的事宜,包括安排好提前抵达期间的住宿、用餐、住宿、导游陪同、交通承运、景点游览等,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
30、方承担;(2)造成团队延迟抵达旅游目的地的,乙方应及时根据新的甲方所提供的行程计划,与甲方协商对于可能错过的餐饮、住宿、景点游览等应提前做好与接待单位的取消工作,但不可视为全计划取消,乙方所委派的导游员及旅游客运车辆应在交通工具抵达的接站地点等候旅游团队,团队抵达后应一如既往的做好接待工作,因延迟抵达而减少的费用乙方应如实退还给甲方,并努力争取降低各项因延迟抵达而造成的损失费用;因团队延迟抵达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3)造成团队取消的,在接到甲方的文字取消件或总经理口头确认后乙方立即联系行程计划的相关接待单位,取消相关的接待工作,并努力正确降低各项因团队取消而造成的损失费用;因团队取消而减少
31、的费用乙方应退还给甲方第十四条:乙方变更一、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战争、疫病、自然灾害、政治因素等)造成乙方需要对生效的旅游接待合同进行变更的,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双方按照以下流程协调妥善处理相关接待工作:(1)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战争、疫病、自然灾害、政治因素等)造成乙方所安排的交通、住宿、景点游览、用餐等需要做变更时,乙方可以提出变更甲方所委托的业务内容;(2)乙方在根据前项向甲方提出变更时,应迅速以书面形式将变更的内容、理由及变更后的安排方案送达甲方。(3)甲方在接到前项变更申请后,应立即书面答复或同意乙方变更后方案或委托新的业务内容,委托新的业务内容,将作为新的委托接待合同另行
32、处理。(4)对于更改后的新的团队行程计划,乙方要尽力和相关接待单位做好协调、沟通工作,尽量安抚客人,并努力做好相关的接待工作,并将团队的具体安排及时告知甲方;(5)甲方或乙方在紧急情况下,对第2项的申请及第3项的回答可以口头形式通知,但事后必须以书面形式将申请及回答送达对方。(6)视变更程度,当该团队提出解除合同时,甲方可以全部解除与该旅行相关的委托业务合同。此时,甲方必须迅速将此内容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退还已收的此团团款;二、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委托接待协议生效后产生变更的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双方按照以下流程协调妥善处理相关接待工作:(1)乙方自什么原因造成所安排的交通、住宿景点
33、游览、用餐等需要做变更时,乙方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提出新的接待方案,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时候可以做相应的变更;(2)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已生效的委托接待合同进行任何更改,甲方如果不同意乙方的更改方案,乙方又确定无法按照原合同执行的时候,视乙方单方面违约,甲方有权取消此团队操作,并按照损失的程度向乙方索赔;(3)甲方在征得游客同意后如果同意乙方所做的更改方案,甲乙双方另立委托接待协议进行操作,因此造成的费用减少,乙方应无条件退还给甲方,增加的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担;(4)另立委托接待协议时,乙方不得以其他借口推托、刁难甲方,应一如既往的做好相关接待工作;(5)在甲方与客人签定协议后,乙方提出变更的,
34、所有因协议产生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责任。第五章:旅程管理第十五条:宗旨(1)甲方的团队在旅行中,如认为可能得不到应提供的服务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必要措施提供委托业务合同规定的服务。(2)在采取以上措施后,仍不得不变更委托业务合同中的内容时,如变更旅行日程,要尽量使变更后日程符合当初日程的宗旨。如变更旅行服务内容,要尽量使变更后的旅行内容与当初的一致,使委托业务合同的内容变更降低到最小限度。第十六条:接待质量标准因甲方团队多为同行客户所委托团队,团队类型分为:散拼团、独立团;团队等级分别为:普通团,特别关注团,vip团。乙方在接待过程中应针对团队类型及团队等级的不同特点,在确保接待质量的前
35、提下提供符合团队要求并符合以下甲方质量标准的服务,乙方应按照本协议和委托接待合同所确认的日程、标准、报价内容提供服务。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50号令旅行社条例的要求,选择具有安全保障和质量保证的单位安排用餐、住宿、用车、购物等,为确保甲方团队能安全、顺利地旅行,乙方应按下列原则实施:并按以下各项的要求严格执行:一、酒店客房(1)乙方不得使用模糊概念,将酒店以次充好,欺瞒甲方工作人员,乙方所提供的酒店必须符合甲方团队所要求的标准,一经确认之后的准确酒店乙方不得随意更改,除非经得甲方的同意,具体酒店标准以甲方操作人员要求为准。(2)酒店硬件设施应符合相应的国际等级星级标准,所有
36、设施应保持干净整洁、保养良好、运转正常,并配有足够的安全设施及足够的提醒标志;(3)酒店位置应符合交通便利、治安良好的原则,使客人的商务活动和自由活动既方便又安全。(4)酒店的服务应热情周到,随时为客人的特殊要求提供有效的帮助。如:甲方要求乙方为vip团、特别关注团在客房放置欢迎卡、鲜花或果篮时,酒店能积极配合。(5)酒店前台人员不得向除乙方工作人员之外的人员透露协议价格,因酒店人员向游客或组团社领队人员透露协议价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可向酒店追偿;(6)如酒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星级的客房时(或分为主楼、附楼),乙方应在报价时特别说明。(7)乙方安排的酒店不得对中国团队有歧视性行为,如
37、单独安排早餐或与其它客人隔开用早餐,服务态度差等歧视性行为。(8)乙方因自身或所预定酒店原因需要更改酒店的,所提供的酒店标准不得低于已确认酒店的标准,中间的费用差额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可抗力及其他特殊原因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二、餐饮(1)就餐环境清洁干净,具有国家允许经营餐厅的各项证照要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拥有足够的营业场所(大厅、包厢、停车场等)其所配备卫生间不准有污渍、异味。(2)用餐需使用到的餐桌、桌布、餐具干净、清洁、无毒;经营场所要有必要的防滑措施和警示标志;(3)按餐费标准订餐,严禁克扣餐费,酒水及菜单按单团合同标准执行(4)满足客人特殊要求,如:素食、穆斯林餐等。(5)餐
38、食要卫生、可口、足够足量,如遇菜量不足或口味严重不符,乙方陪同人员应立即现场调整、解决,并避免以后再次发生。(6)每桌原则上最多安排10人,超过10人,必须分桌。(人数在12人以下不够分桌时必须增加菜品,菜量)三、城市间交通(1)按照甲乙双方确认好的行程、日期、等级、班次安排城市间的交通,包括:机票、火车票、船票等。(2)由于不可抗力(如更改、延误、取消等)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但需乙方提供相关证明。(3)由于人为失误造成的损失,如漏订、错订等,由责任方赔偿。(4)乙方有责任协助确认全程机票(包括内陆段)(5)遇航班变更,乙方负责及时通知下一站接待社或导游。四、车辆(1)必须使用在交
39、通部门注册的合法运营旅游车,一定要为乘客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每团确认单上说明具体保额。(2)严禁使用非运营车辆(黑车)以及超龄服役的车辆;(3)车内外保持干净整洁,车内设施能正常使用,如麦克风、空调、阅读灯、窗帘、座椅调节、卫生间设施等。(4)车况良好,保证机械设施运转正常、有效。如出现意外,导致抛锚或其它影响行程的事故,应迅速采取补救措施,更换正常车辆,不得出现反复修车耽误行程的现象。因此造成的投诉、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5)不得超载,至少要预留出12个以上空位,司机不得同意团队及导游以外的人员搭车或路上收客;(6)司机应证照齐全、经验丰富、安全驾驶记录良好、服务热情,熟悉行程内路线、
40、路况,如遇未知地点、路线,乙方应提前查询,确保将客人及时、准确无误地送达目的地。(7)旅游车辆要确保有足够的空间供客人放置行李,能够正常使用,并保证客人物品的安全。(8)司机在车上不得抽烟、喝酒、赌博、兜售物品等违规、违法行为,并严格按照中国道路交通法营运车辆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五、导游服务(1)拥有导游执业资格的中文普通话或甲方指定的特殊语种导游。(2)经验丰富,熟悉目的地的情况,特别是熟悉与旅游相关的情况,如交通、景点、酒店、餐厅、机场、车站、码头等;(3)导游接机(站)时,应在机(车)抵达前到达机场(车站),按甲方要求举牌接机(站)(4)导游为客人提
41、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做到热情周到、主动到位,对经常发生或可能预见的情况要提前提醒或告知客人,确保客人安全,坚决杜绝一切安全事故隐患,避免客人投诉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某地多扒手,被盗案件时有发生,应如何预防;某地严禁吸烟;在某景点易掉队;如何保证不掉队;万一掉队如何返回等。(5)导游接送团和随团出席重要活动时。必须注意仪表,着正装。平时着装要求整齐、简洁、大方、得体,化妆要适度。(6)遇客人参加自行安排的商务活动及用餐时,导游应积极配合、为客人提供必要的帮助。(7)导游应向客人讲解旅游地的人文和自然情况,介绍风土人情和当地习俗;但不得迎合个别客人的低级趣味,在讲解中搀杂庸俗下流的内容
42、。(8)在带团过程中,导游应严格执行接待计划,严禁导游擅自增加购物店、行程外客人需另行付费的项目;或压缩计划内项目游览的时间。(9)特殊情况下如需变更行程,应以保障客人利益为原则,经甲方同意并在甲方或由甲方授权者与游客签订行程变更同意书之后方可根据新的行程安排进行接待工作;(10)严禁向客人索要小费;(11)其他未提及的事项,导游的行为必须符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旅行社法规的相关要求,如果因为导游违反相应要求而造成的投诉,甲方有权根据旅客的要求或者法规的许可向乙方索赔;六、购物(1)以客人自愿为原则,严禁强买强卖,严格执行甲方计划内的购物安排,严禁增加购物次数及购物时间;(2)每次购物时间不得超
43、过40分钟,导游应告知客人,严禁擅自延长购物时间;(3)如客人提出退货,乙方应无条件协助客人在离境前解决,不准将问题带入下一站或造成投诉;(4)甲方要求无购物的团队,乙方不得安排客人进旅游购物店;(5)乙方导游人员应告知客人购物退税有关规定,并在团队离境前协助客人办理退税手续。七、娱乐活动(1)严格执行接待计划内娱乐活动。(2)严禁随意增加自费项目或高价销售自费项目,如因增加自费项目造成客人投诉,乙方应双倍返还客人所支出的费用。(3)严禁乙方导游人员诱导或组织客人涉足黄、赌、毒场所。第十七条:领队或全陪甲方或委托业务给甲方的组团社派领队或全陪陪同旅行时,领队有权代表甲方与乙方协调旅程有关事项。
44、乙方及乙方选派的导游在旅行实施过程中,应听从领队的合理要求。第六章:违约责任第十八条:除了以上约定的权利义务,乙方为甲方旅游团队所提供的接待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50号令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要求,乙方出现以下任何情况之一并造成游客投诉、索赔的,甲方有权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向乙方索赔:(1)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2)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3)未经甲方的同意,将旅游者转交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的。(4)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的(5)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6)为接待旅游者选择的交通、住宿、餐饮、景区等企业,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接待服务能力的;(7)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或者对同一旅游团队的旅游者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合同事项的;(8)未经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9)地接旅行社及其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或者以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相威胁的;(10)为旅游者安排或者介绍的旅游活动含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的;(11)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未持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