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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63ST 商务: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0708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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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证券代码:000863 证券简称:*ST 商务 公告编号: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1.3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

2、 1.4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5 公司负责人郑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健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股票简称*ST 商务 股票代码 000863 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赵明 齐丽华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北 5022 号联合广场 B 座 703室 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北 5022 号联合广场 B 座 703室 电话 0755-82900028 0755-82900090 传真 0755-82900098 0755-82900098

3、 电子信箱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271,375,138.20254,239,237.99261,921,852.40 6.74%3.61%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1,097,248,535.51-1,074,835,924.52-1,067,543,982.33 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 每股净资产-6.28-7.930-7.87 报告期(16月)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

4、前 调整后 营业利润-29,404,679.12-49,374,932.65-49,370,753.19 利润总额-29,411,243.33-49,370,770.70-49,370,770.70 净利润-29,315,553.18-48,732,796.93-48,758,175.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9,308,988.97-48,732,779.42-49,393,474.61 基本每股收益-0.17-0.36-0.36 0.19%0.19%稀释每股收益-0.17-0.36-0.36 0.19%0.19%净资产收益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91,862.12-

5、3,889,806.9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1-0.03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0,311.83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3,747.62合计-6,564.21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6,620,26071.24%96,620,26055.33%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6、 3、其他内资持股 96,620,26071.24%96,620,26055.33%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96,620,26071.24%96,620,26055.33%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 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 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9,000,00228.76%39,000,002 39,000,002 78,000,004 44.67%1、人民币普通股 39,000,00228.76%39,000,002 39,000,002 78,000,004 44.67%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

7、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135,620,262100.00%39,000,002 39,000,002 174,620,264100.00%3.2 前 10 名股东、前 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19,826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境内法人 22.26%38,870,220 38,870,220沈阳中天电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5.26%26,653,864 26,653,864沈阳市技术改造基金办公室 国有法人 11.19%19,546,

8、168 长白计算机集团公司 国有法人 5.09%8,884,622 8,884,622胡建 境内自然人 1.72%3,000,000 沈阳市建设投资公司 国有法人 1.53%2,665,386 2,665,386尉世鹏 境内自然人 1.23%2,150,000 李海茂 境内自然人 0.97%1,700,000 顾鹤富 境内自然人 0.65%1,136,729 宁金波 境内自然人 0.29%500,000 前 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胡建 3,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尉世鹏 2,1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李海茂 1,700,000 人民

9、币普通股 顾鹤富 1,136,729 人民币普通股 宁金波 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张红丽 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张莉萌 3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王晓东 329,900 人民币普通股 于刚媛 312,500 人民币普通股 和极光 272,100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公司前十名流通股股东中,公司未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以上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

10、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上述人员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期权及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适用 不适用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或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计算机应用服务 14,882.03 13,993.58 5.97%111.28%103.28%3.70%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网络产品 9,351.36 8,642.99 7.58%74.93%65.16%5.46%软件产品 1,90

11、6.80 1,627.91 14.63%294.52%255.74%9.31%计算机及配件 3,592.94 3,707.03-3.18%249.59%265.72%-4.55%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11.16 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东北地区 3,154.27 3,673.04%华北地区 6,560.51 6.10%华东地区 2,187.22 471.90%华南地区 1,538.55 578.37%华中地区 244.61 1,998.10%西北地区 592.43 4

12、,674.51%西南地区 607.51 3,849.94%其它 0.00-100.00%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5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与去年相比销售收大幅增加,因加强了管理、降代成本所致。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5.6.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7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

13、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亏损 5000万元,亏损原因为经营性亏损。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06年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法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涉及多起诉讼,及公司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情况,在可预见的将来面临巨额的偿债和经营压力等问题,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报告期内公司仍然面临着资金紧张的情况,为了保持公司业务

14、的持续进行,公司经营层将公司经营策略调整为重点发展占用资金少、利润相对高的产品和领域着重发展,采取了加速周转、积极清理长期库存、加大力度清理历史应收等措施,最大限度地盘活了公司现有资产,这一措施还将在下一个报告期继续得以实施,保证了经营现金得到最好的利用。在处理大股东及关联公司占用方面,公司已经在 2006年 4 月对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归还占用资金的资产进行评估,尽早最大限度把有效资产归还给公司,尽最大的努力解决大股东占用问题;对由于担保责任引发的诉讼及经营领域的极个别的恶意拖欠,公司决心加大工作力度部分清欠已经进入了司法程序并已经初效果,同时,对被担保方的资产经营情况密切关注,争取

15、将风险奖到最低。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公司面临的风险,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拟采取的措施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独立董事希望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虽然面临着诸多的困难,但也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公司经营环境的稳定、保持持续的经营的能力,通过业务创新或寻求资产重组来谋求公司的发展。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6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

16、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对象名称 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完毕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是或否)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 0.00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42,098.49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0.0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2,958.00公司担保总额(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A+B)45,056.49担保总额占净资产的比例 其中: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4,160.00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17、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金额(D)0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E)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7 10.1借款(包含应付票据)涉及的诉讼事项共 13起,明细如下:10.1.1 2004年 8月 5日,交通银行沈阳南湖支行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公司偿还到期借款本金 10,000万元及相应利息,补交总额为 15,982万元银行承兑汇票 70%的保证金 11,114.7万元。根据 2005年 8 月 11 日辽宁省高级人民

18、法院(2004)辽民三合初字第 40 号民事裁定书:本院在审理原告交通银行沈阳南湖支行诉被告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聚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贷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发现本案与经济犯罪嫌疑和线索或相交叉或相牵连,而将案件移送辽宁省公安厅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报告期,公司偿还借款 400万元,截至目前共偿还 1600万元,余款尚未偿还。10.1.2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存在下列 5项因借款引起的诉讼:10.1.2.1 2004年农业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请求

19、公司归还贷款 2,000万元,沈阳和光集团对公司所欠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根据 2004年 12月 10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深中法民二初字第 5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贷款 2,000万元及至贷款还清之日止利息,合同期内按照合同约定利率,合同期外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至还清之日止。沈阳和光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诉讼费 110,010.00元、财产保全费 100,260.00元,合计 210,270.00元,由公司及和光集团承担。10.1.2.2 2004年农业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请求公

20、司归还贷款 2,000万元,沈阳和光集团对公司所欠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根据 2004年 12月 10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深中法民二初字第 5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贷款 2,000万元及至贷款还清之日止利息,合同期内按照合同约定利率,合同期外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至还清之日止。沈阳和光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诉讼费 110,010.00元、财产保全费 100,260.00元,合计 210,270.00元,由公司及和光集团承担。10.1.2.3 2004年农业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请求公司

21、提前交存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合同项下票款 49,674,168.91元及至票款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沈阳和光集团对公司所承担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根据 2004年 12月 10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深中法民二初字第 50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偿还49,674,168.91元及自垫款发生之日起至票款还清之日止利息,利息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止。沈阳和光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诉讼费 258,380.84元、财产保全费 248,890.80元,合计 507,271.64元,由公司及和光集团承担。10.1.2.4 2004年农业银行深圳华

22、侨城支行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请求公司提前交存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合同项下票款 65,765,677.94元、偿还垫款 25,225,518.53元、支付利息 75,453.48元,沈阳和光集团对公司所承担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根据 2004年 12月 10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深中法民二初字第 5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偿还 90,991,196.47元及自垫款发生之日起至票款还清之日止利息,利息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止。沈阳和光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诉讼费 465,343.25元、财产保全费 455,476.00元

23、,合计 920,819.25元,由公司及和光集团承担。10.1.2.5 2004年 8月 17日,农业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公司承担承兑责任,归还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款 1,280万元及逾期利息、归还所欠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款 5,812万元及还清本金之日止的利息,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上述债务承担清偿和连带保证责任;据 2004年 12 月 13日深圳仲裁委员会2005深仲裁字第 0003号裁决书裁决:公司应承担承兑责任,归还所欠已到期的贴现人民币 6,592万元及逾期利息(直至还清之日止),贴现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

24、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仲裁费 399,437.00元,保全费355,120.00元,合计 754,557.00元由公司及和光集团承担。2005年度公司已偿还 60,188,664.55元,余款尚未偿还。2006年度,公司收到广东省揭西县人民法院发来的“(2006)揭西法执字第 124、126-129号执行公告”,就农业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的借款及票据诉讼五案,对公司及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强制执行:将沈阳和光集团股份购买持有的长盛动态基金(基金代码 510081)198,009份及红利给农行深圳华侨城支行按过户的当天价值在扣除有关手续费后以物抵债;拍卖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四通

25、巨光高新技术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56.14%的股权以清偿债务,但分别于 2007年 1月29日、2007 年 2 月 13 日、2007 年 4 月 2日连续 3 次流拍。10.1.3 2004年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华富支行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公司偿还借款本金 2,500万元及相应利息、偿还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款 1,800万元,根据 2004年 12月 29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深中法民二初字第 5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支行支付欠款 3,26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 2004年 8 月 8日起计,计至还清

26、之日止,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贷款利率为准),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诉讼费 225,010.00元、保全费 250,520.00元,合计 475,530.00元由公司及和光集团承担。公司尚未偿还上述借款。10.1.4 2004年 8月 25日,中信实业银行深圳分行广东省深圳市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偿还到期本金 18,915,753.00元及还清本金之日止的利息;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聚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据 2004 年 11月 25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深中法民二初字第 5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

27、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偿还贷款本金 18,915,753.00元及利息(利息从 2004 年 8月 21日起至计至还清之日止,利率按借款合同约定的逾期还贷的规定计付);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聚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案件受理费 104,588.77元,财产保全费 95,099.00元,合计 199,687.77元由公司及和光集团、聚友集团承担。2006年 11 月 8 日广东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发来执行通知令,要求公司、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聚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日内偿还,否则强制执行,公司尚未偿还上述借款。10.1.5 2005年度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28、广州分行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请求公司、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带清偿汇票票款 69,880,000元及从票据到期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请求聚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8 带清偿责任。据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穗中法民二初字第 5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次日起十日内连带清偿 69,880,000元及从票据到期日至清付之日止的利息(至 2004 年 10月 17日的利息为 1,079,565.14元,从 2004年 10月 18日起至清付之日的利息按每

29、日万分之二点一计付),聚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受理费 364,808.00元,保全费 355,317.83元,合计 720,125.83元由公司及和光集团、聚友集团承担。2005年度公司已偿还 700,000.00元,余款尚未偿还。10.1.6 2005年 1月 17日,兴业银行深圳深南支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请求公司偿还流动资金借款本金 5,000万元及所欠利息,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 2005年 3月 15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深中法民二初字第 6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应在判决生效

30、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贷款本金 4,900万元及利息(在合同期内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逾期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逾期贷款利率计算,从拖欠之日起计至还清之日)逾期支付的,则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对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 260,010.00元,保全费 250,520.00元,合计 510,530.00元由公司及和光集团、深圳智雄公司承担。2005年度公司已偿还 2,167,867.07元,余款尚未偿还。10.1.7 2004年 11 月 22日,长城国际信息产品(深圳)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联想国际信息产品(深圳)有限公司

31、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偿还 5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及利息(截至 2004年 11 月 21日为 31,500.00元,之后利息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据 2005年 1 月 17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04)深福法民二初字第 31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应在判决书生效后 10 日内支付汇票款 500万及利息,(利息自 2004年 10 月 23 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至判决确定的应还款之日止)。案件受理费 35,168.00元,由公司承担。2005年 1 月 25 日,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根据 2005年 6 月 30 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

32、民法院(2005)深中法民二终字第 566号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二审受理费 35,168.00元由公司承担。2006年 10月 31日,广东省陆丰市人民法院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06)粤高法执字第 658 号指定执行决定书的指定,发来“通知”,限公司 5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强制执。2007年 5 月 17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陆丰市人民法院(2006)陆法执字第 44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划拨公司银行存款或提取其他收入;查封、扣押、拍卖或变卖公司房产或相等价值的财产。以上执行标的以人民币 500万元及利息、执行费和本案相关费用为限。但公司尚未偿还上述借款。10.1

33、.8 2004年 12月 22日,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起诉公司及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请求公司支付贷款本金 5,000万元和利息 159,875.58元,根据 2005年 6月 17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深中法民二初字第 61号 民事判决书: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15日内向原告支付贷款本金 5,000万元和利息 159,875.58元(该利息仅计至 2004年 12月 8日),2004年 12月 8日之后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逾期贷款利率计付至还清之日,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 260,809.38元由公司及和光集团承担。深

34、圳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6)深中法执字第 128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强制执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已将公司存放于北京环京仓储服务公司 4号仓库的 3箱货物查封,货物账面价值 4,501,261.53元。经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鹏信咨询字2006第 133号”评估报告,该货物评估的市场价值 71,653.51元,以 16万元的交易价格抵偿法院诉讼费 16万元。2006年 9 月 27 日,广西揭西县人民法院下达“(2006)揭西法执字第 125号”执行公告,对公司及和光集团进行强制执行,但公司尚未偿还。10.1.9 2005

35、年 1月 27日,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公司偿还贴现款 98,638,204.48元,利息按人民银行规定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上浮 50%计算,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 2005年 9 月 6日深圳仲裁委员会2005深仲裁字第 795号裁决书裁决: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的请求予以支持。案件仲裁费 520,753.00元,保全费 499,620.00元,合计 1,020,373.00元由公司及和光集团承担。公司尚未偿还上述借款。2006年 9 月 27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揭西县人民法院发来的“(2006)揭西法执字第 123号执行公告”,被强制执行,但公

36、司尚未偿还。2007年 5 月 28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揭西县人民法院2006揭西法执字第 123号通知,通知将于 2007年 6 月 1日对被查封的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物品进行拍卖,该物品经深圳市广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深广资评字2007第 054号”评估报告书,评估市值为人民币 7580元。10.2 公司为他人担保所涉及的诉讼 10.2.1 公司为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房产抵偿沈阳市技术改造基金办公室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本公司借款到期未偿被起诉,法院将和光集团已转让给基金办但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房产查封,2004年 9月 7日,办公室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37、和光集团、沈阳和光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偿还借款,基金办将本公司作为第三方要求承担和光集团的连带责任。2004年 9 月 23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2004)辽民三合初字第 49号民事裁定书:查封、扣押、冻结被告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光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相当于 6000 万元的财产。但本公司尚未承担清偿责任,也无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根据 2007年 4月沈阳基金办关于该案件的诉讼答辩书,并征求相关律师意见,用于转让的房产应视同已经过户。根据以上事实,本公司担保责任极有可能解除。10.2.2 公司为四通巨光高新技术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债权提供担保

38、,原担保金额132,900,000.00元,四通巨光公司已偿还 70,000,000.00元,现担保本金 62,900,000.00元。2004年 9 月 7 日,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四通巨光高新技术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支付债权转让费 6,290万元,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据 2004年 11 月 8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济民四初字第 147 号、第 1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四通巨光高新技术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支付债权转让费余款 6,290万元及违约金,案件受理费 169,960.00元由四通巨光承担,公司对上述债

39、务及诉讼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深圳市中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06年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9 7月 25日提交的“深中锋评字2006第 041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四通巨光高新技术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在 2005年 12月 31日的净资产为 622,816,055.14元。但鉴于深圳市冠利达拍卖有限公司分别于 2007年 1月 29日、2007 年 2 月 13 日、2007 年 4 月 2公开拍卖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四通巨光高新技术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56.14%的股权连续三次流拍的事实,且根据四通巨光高新技术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无可用于执行偿

40、债的货币资金及实物资产的事实,本公司认定四通巨光高新技术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不具有实质性偿债能力,故本公司已按照法院判决金额 63,069,960.00元计提预计负债。10.2.3 公司为沈阳第一冷冻机有限公司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 37,600,000.00元。2004 年 4月 19日,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向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沈阳第一冷冻机有限公司、公司偿还借款本金37,030,343.40元和相应利息。据 2004年 9 月 20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沈中民(3)合初字第 2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沈阳第一冷冻机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41、 10 内给付借款本金 37,030,343.4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从转款之日起第二天计息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扣除已偿还部分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案件受理费 209,270.00元、保全费 189,650.00元,由一冷公司承担。本公司承担贷款本金 37,030,343.40元及利息、诉讼费的连带偿还责任。2004 年一冷以沈阳谷轮冷冻机公司 20%股权抵偿 1736万元,余款尚未支付。截止 2006 年 12月 31日,沈阳第一冷冻机有限公司该借款本金余额 19,941,658.52元,利息 1,494,577.74元,本公司已计提担保损失 21,436,236.26元。20

42、07年 6 月 25 日,公司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沈法2005执字第 127号执行通知书,限定公司必须于 2007年 6 月 26日前自动履行已生效的2004沈中民(3)合初字第 221号判决,逾期不履行法院将强制执行。但公司尚未履行。10.2.4 2003年 12月 17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一份编号为 E0110312023的综合授信协议、最高额保证合同、额度共用协议,协议约定: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向公司及深圳市通和顺达商务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 2亿元的授信额度,公司与深圳市通和顺达商务有限公司共同向中国光大银行承担完全清偿责任,并由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日及

43、次日,深圳市通和顺达商务有限公司分两次共计借款 2 亿元,借款期限 2003年 12月 17日至 2004年 12 月 18日。借款到期日,深圳市通和顺达商务公司未能偿还借款,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于 2007年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深圳通和顺达商务有限公司、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 2亿元,承担利息 31,398,684.15元。目前本案已经开庭审理但尚未判决,但根据本案案情、并征求代理律师意见,本公司将承担金额为 231,398,684.15元的清偿责任。鉴于深圳通和顺达商务有限公司、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本公司已计提担保预计损失 231,398,6

44、84.15元。10.2.5 公司 2004年为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 15,500,000.00元。该案已经涉及诉讼,本公司根据法院判决情况,已计提担保预计损失 15,500,000.00元。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5.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6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07年 06 月 06日 深圳公司

45、办公室 电话沟通 周先生 公司能否重新上市 2007年 06 月 08日 深圳公司办公室 电话沟通 朱小姐 公司经营情况,何时能恢复上市 2007年 06 月 10日 深圳公司办公室 电话沟通 马先生 大股东经营情况 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0 2007年 06 月 15日 深圳公司办公室 实地调研 张先生 公司经营情况、能否重新上市、是否重组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财务报告 未经审计 审计 7.2 财务报表 7.2.1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 0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期末数 期初数 项目 合并 母

46、公司 合并 母公司 流动资产:货币资金 8,511,971.40 163,944.57 10,885,333.24 543,429.6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90,000.00 2,088,340.20 应收账款 73,499,759.47 46,559,135.44 71,542,509.88 47,237,905.78 预付款项 40,178,396.68 19,870,000.00 29,725,132.00 15,330,000.0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 42,634,311.13 70,637,816.77

47、41,159,309.54 77,852,594.9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8,345,243.88 355,036.95 27,871,509.20 321,959.9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93,359,682.56 137,585,933.73 183,272,134.06 141,285,890.34非流动资产: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51,021,782.50 59,990,380.01 51,050,334.16 60,018,931.67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8,214,588.20

48、 16,675,937.81 18,631,160.13 17,348,053.94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1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3,400.00 27,300.00 开发支出 商誉 1,258,309.64 1,258,309.64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7,497,375.30 4,000,995.10 7,682,614.41 4,268,538.6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78,015,455.64 80,667,312.92 78,649,718.34 81,635,524.3

49、0资产总计 271,375,138.20 218,253,246.65 261,921,852.40 222,921,414.64流动负债:短期借款 657,018,991.18 657,018,991.18 661,019,060.19 661,019,060.19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85,461,335.45 85,461,335.45 85,461,335.45 85,461,335.45 应付账款 102,474,702.16 76,009,115.26 89,718,925.65 75,159,752.26 预收款项 16,057

50、,286.05 1,358,076.44 12,657,215.56 764,215.4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9,121,036.66 6,921,190.89 8,326,599.55 6,693,939.86 应交税费-1,818,104.66-2,177,182.81-1,925,475.71-2,307,194.86 应付利息 其他应付款 14,258,669.37 8,049,391.82 13,785,126.86 8,530,058.60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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