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证券代 码:600332 公司简 称:白云 山 公告编 号:2018 024 广 州 白云 山 医药 集 团股 份 有限 公 司 关 于 收到 广 东省 深 圳市 中 级人 民 法院 传 票的 公 告 本公司 董事 会及 全体 董事 保证本 公告 内容 不存 在任 何虚假 记载、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大 遗漏,并 对其 内容 的真 实性、准确 性和 完整 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责 任。重要内容 提示:案件所 处的诉 讼阶段:诉讼已 立 案,暂未 开庭审 理 本公司 所处的 当事人地 位:被 申 请人 涉案的 金额:华 南国际经 济贸易 仲 裁委员会(又 名“深圳国际 仲裁院”)作 出的华
2、南 国仲深裁【2017】578 号 仲裁裁 决中所 涉金额 是否会 对本公 司 损益产生 负面影 响:暂未开庭 审理,暂无法判 断影响。兹提述广 州白云 山 医药集团 股份有 限 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日期为2017 年12 月25 日的 广州 白 云山医药 集团股 份 有限公司 涉及仲裁结果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7-087),关于本 公司收 到华南国 际经济贸易仲 裁委员 会(下称“仲裁委 员 会”)签 发的关 于 本公司合 资公司广州王老 吉药业 股 份有限公 司“股 权 纠纷一案”(案号SHEN T2014811)华南国仲 深裁【2017】578 号 裁决书。近日,本公司 收到
3、 广东省深 圳市 中 级 人民法院 送达的(2018)粤03 民特49 号 传票 和 撤销仲裁 裁决申 请书 各一 份,现 将主要情 况公告如下:一、仲裁 裁决相 关 情况 2 本公司于2014 年 11 月21 日依 据 广 州王老吉 药业股 份 有限公司 股东合同(“股 东合同”)的 约 定向仲裁 委员会 提 交裁决请 求,请求裁决同 兴药业 有 限公司(“同兴 药 业”)依 据股 东 合同之 约定履行股权转 让义务,将 其在广州 王老吉 药 业股份有 限公司48.0465%的股份,按经评估 的每股 净 资产乘以 同兴药 业 持股数98,378,439 为对价全 部转让给本公司。2017
4、年 12 月25 日,本公司 收到华 南 国仲深裁【2017】578 号 裁决书。华 南国仲 深裁【2017】578 号 裁决 书 裁决:同兴药业 依 广州王老吉 药业股 份 有限公司 股东合 同 履行股 权转让 义 务,将其 持有的广州王老 吉药业 股 份有限公 司的全 部 股权(共计98,378,439 股),按每股净资产 值人民币3.75 元、总 转让价 格 人民币 368,919,146.25(含税 价)元,全 部转让 予本 公司(详见本 公司 日期为 2017 年12 月25 日的 广州白云山医 药集团 股 份有限公 司涉及 仲 裁结果的 公告)。二、(2018)粤 03 民特 49
5、 号传 票的 基本内容:案号:(2018)粤03 民特49 号 被传人:广州白 云 山医药集 团股份 有 限公司 工作单位 或住所:广州市荔 湾区沙 面 北街 45 号 被传事由:开庭 审 理 应到时间:2018 年4 月 13 日9 时 30 分 应到地点:深 圳市 中级人民 法院第 三 十六庭(地址:广 东省深圳 市福田区彩 田北路6003 号)三、撤 销仲裁 裁 决申请书 的主 要 内容(一)当 事人相 关 信息 3 1、申 请人:同兴药 业有限公 司 住所地:香港特 别 行政区黄 竹坑业 兴 街 11 号南汇 广场A 座1206 室 法定代表 人:王 健 仪 职 务:董 事长 2、被 申请人:广州 白云山医 药集团 股 份有限公 司 住所地:广 州市 荔 湾区沙面 北街 45 号 法定代表 人:李 楚 源 职 务:董 事长(二)申 请撤销 事 项 请求依法 撤销华 南 国际经济 贸易仲 裁 委员会作 出的华 南 国仲深裁【2017】578 号 仲裁 裁决。四、对本 公司的 影 响 鉴于本案 件尚未 开 庭审理,暂无法 判 断本次诉 讼事宜 对 本公司的 影响。本次公告 诉讼事 项 的具体进 展情况,本公司将 持续履 行 信息披露 义务。特此公告。广州白云 山医药 集 团股份有 限公司 董 事会 2018 年3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