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抵押合同汇总7篇 抵押合同 篇1 抵押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 所:电 话:邮政编码:抵押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 所:电 话:邮政编码:签订车辆抵押贷款合同日期:抵押人(以下称甲方):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甲方今借乙方现金(大写) 万元,为确保 年 月 日前甲方全额归还乙方现金,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车辆抵押贷款合同: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详见抵押财产清单):第二条 本车辆抵押贷款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 万元整。第三条 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甲方应妥善保
2、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第四条 抵押财产中的 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第五条 在本车辆抵押贷款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第六条 抵押财产意外毁损的风险承担:第七条 本车辆抵押贷款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八条 本车辆抵押贷款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主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第九条 在本车辆抵押贷款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
3、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不列入破产清算范围,乙方并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1.如到 年 月 日 7:00时甲方仍未全额归还乙方借款,借款人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偿还借款本息;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第十一条 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第十二条 本车辆抵押贷款合同生效后
4、,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1.按照本车辆抵押贷款合同第三条第 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2.按照本车辆抵押贷款合同第三条第2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有权用主合同中尚未偿还的借款与被毁损的抵押财产相抵销,并可追索剩余价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3.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
5、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 30的违约金。4.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5.甲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乙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 30的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第十四条 本车辆抵押贷款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双发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五条 本车辆抵押贷款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年 月 日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年 月 日 抵押合同 篇2 甲方(借款人)
6、: 乙方(抵押人): 丙方(抵押权人):为确保甲方(借款人) 与丙方(抵押权人) 签订 年 月 日第 号委托担保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理的财产抵押,丙方经审查,接受乙方的财产抵押。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自愿订阅本合同。第一条 乙方以“抵押物清单”(附件)所列财产或权利设立抵押。第二条 乙方抵押担保金额(大写)整。抵押期限为 。第三条 乙方在合同第一日起将抵押物权属证明交于丙方,抵押期间该权属证明(或有关部门登记的证件)由丙方代为保管。 第四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的本金(大写) 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息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第五
7、条 抵押财产由乙方办理保险并妥善保管,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值减小时,乙方应及时通知丙方,并有义务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相应的担保,保证总值不小于所担保的债务。 第六条 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抵押物转让、变卖、转移、租赁,重复抵押或以清偿其他债务,丙方有随时对抵押物进行检查的权力,乙方因转制、兼并、破产其他原因危及丙方实现抵押权的应及时通知丙方。第七条 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和评估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从丙方已代甲方清偿债务之日起,无须再行协议,丙方既有权对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九条 依担保法规定应向有关机关登记的,本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不
8、须抵押登记的,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第十一条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 本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和委托担保合同,既使借款合同和委托担保合同无效,本合同仍然有效,乙方仍需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担保责任。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9、抵押合同 篇3 甲方:_乙方:_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对乙方开发的位于_的_项目的购房人提供商业用房抵押贷款(以下简称商业用房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协议。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所开发的上述项目商业用房的购房人提供商业用房贷款。第二条 甲方对该项目提供的商业用房贷款最高限额为人民币_万元(大写)_万元。抵押贷款额度有效使用期自_年_月_日止。期满未使用的额度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延期。第三条 甲方为该项目购房者提供不超过房价或评估价(两者取低者)_%的贷款(其中营业用房贷款不超过房价的_%)。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_年。第四条 每笔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担保方式、违约责任等,以借款人与
10、甲方签订的商业用房抵押借款合同的约定为准,低于不符合甲方规定条件的借款人,甲方有权拒绝贷款。第五条 甲方应按照商业用房抵押借款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地发放贷款。第六条 乙方承诺1、 所开发的项目为合法项目,开发和销售的各项手续完备,售房专户的资金专项 用于本项目的建设,不挪作他用,按时、保质地完成项目的建造,使借款人能够按时入住2、 与该项目有关的建造和销售活动存款、结算业务集中在甲方办理3、 该项目物业管理单位在甲方开立存款账户,统一办理与该项目物业管理有关的代收、代付业务、4、 协助甲方办理抵押贷款项下商业用房的抵押登记或预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等记文件直接交甲方执管。5、 在借款人办妥抵
11、押登记手续之前,对甲方提供的商业用房贷款承担回购保证责任,并在甲方开立回购保证金专户,按照甲方商业用房贷款余额的_%存入回购保证金。当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本付息时,负责代为偿还,授权甲方直接从保证金账户中扣收。有关回购保证责任是具体内容以商业用房抵押借款合同的记载为准。第七条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发放贷款前,办理抵押贷款项目工程质量保险。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甲方。保证金额不低于本协议确定的抵押贷款最高限额。保险期限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可交付使用止,保费由乙方承担,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期间,被保险的抵押贷款项目工程如发生保险责任内的问题,须以保险理赔款代借款人偿还相应的贷款本息,理赔款不足以
12、偿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如发生保险责任外并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问题,使住房部分或全部验收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的,有乙方负全部责任,代借款人清偿所欠甲方的贷款本息。经甲方同意不办理工程质量保险的,应在本协议其他事项中另作约定。第八条 乙方如发生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转让、合资、分立以及企业领导变更等重大事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落实相应措施,确保其回购责任的承担第九条 在售房及房屋使用过程中,乙方与购房人发生的有关房屋质量、价格、交付时间等方面的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条 乙方在印制售楼说明书、广告宣传中,有涉及甲方的名称或其他文字,事先应当征得甲方同意。第十一条 乙方不履行本协议
13、约定时,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_份,双方各持_份,效力相同。第十五条 提示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协议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理解,并应乙方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协议含义认识一致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负责人:_ 法定代表人:_或授权代理人:_ 或授权代理人:_签约日期:_签约地点:_ 抵押合同 篇4 (合同编号:晋百动质字第 号)甲方:乙方:晋城市百业千行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合同法、担保法、典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方自愿将其有权处分的财产质
14、押给乙方,取得相应当金,到期后赎回。经乙方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甲方用作质押典当的财产为:(附详细当物清单及出当人所有权证明):(1)当物名称:(2)规格:(3)数量:(4)帐面价格: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质押典当财产估价人民币_(大写)元整,折当率为_%,实际典当额为_(大写)元整。月综合费率为_ % ,月综合费用_(大写)元乙方给付当金时一次性扣收。免收利息。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将当物移交乙方占有,从乙方实际收到甲方当物时本合同生效。第四条 在质押有效期内,乙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当物,并不得挪用。第五条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质押财产办理
15、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本合同约定期限。如本合同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的,甲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准转让质押物。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签定、登记,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物。第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财产:(1)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经延期后仍未履行债务;(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处理质物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当金及相关费用的
16、,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当金及相关费用还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第十一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按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完合同的,质押权即自动终止,乙方应返还当物及有关单据。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1)依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当物毁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质物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2)甲方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类似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3)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九条约定,应
17、向对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当金总额20%的违约金。第十三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第十五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当物移交完毕之日起生效。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质押物清单及有关证书、单据。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年 月 日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年 月 日签订合同地点:(注:如果合同当事人为公民或非法人单
18、位,应由该公民签字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 抵押合同 篇5 甲方(抵押权人):_身份证号码:_住址:_联系电话:_乙方(抵押人):_身份证号码:_住址:_联系电话:_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年_月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抵押物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第二条抵押物的抵押价值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_元,评估值为_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_元。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登记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
19、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第四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
20、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第五条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_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1、机动车辆损失险;2、机动车辆强制险;3机动车辆座位险;4、第三者责任险;5、盗抢险;6、自燃险。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
21、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
22、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23、第六条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_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
24、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第八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第九条通知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地址:_邮编:_传真:_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
25、,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第十一条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年_月_日_年_月_日,附件:抵押物清单。 抵押合同 篇6 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乙方(出借人):身份证
26、号: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具体约定:(一)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大写):,于年月日前还款。本合同借款用于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二)本合同借款期限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率为 %(百分之 ),利息每年结算一次。(三)借款人保证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四)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二条违约责任: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
27、况;(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五)甲方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六)甲方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的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借款的行为。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一)要求甲方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立即偿还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理甲方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的财产用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二)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第三条纠纷的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
28、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年 月 日 抵押合同 篇7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兹因甲方为担保乙方对于其所有的债权,将由甲方提供抵押物,为乙方设定抵押权,并约定条款如下:一、所担保的债权:包括本金_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得分次循环动用,但在同一时间,其动用总额以上开金额为限额)及其利息,逾期利息,既违约金以及债务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损害的赔偿、至债权实际金额及各种利息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及债务的清偿期,另立借据,透支约据、本票、约定书、委任保证合同为凭,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各该附件所规定事项的效力与本合同同二、抵押物:_牌_型
29、汽车_辆,车辆牌号为:_,发动机号为:_,车架号为:_、上述用于抵押的车辆为_所有三、本合同所担保的债务纵未届清偿期,乙方亦可以随时通知甲方清偿其全部或一部,甲方愿即照办,绝无异议四、抵押物于登记后如有粘贴标签或烙印的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或登记机关办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全部应由甲方负担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实声明:上述抵押物完全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无关、如日后发生任何纠葛致使乙方遭受损害时,纵其事由非可归责于甲方及担保物提供人,亦愿负连带赔偿责任六、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证抵押物占有人对于抵押物必尽妥善保管的责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税费、修理、
30、保养等一切费用,亦与乙方无涉七、抵押物的现状发生变动时,不论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应及时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现状的变动或价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条开列的全部债权获得清偿时,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负连带赔偿责任八、抵押物应按乙方指定置于_省_市_路_号,甲方保证决不擅自迁移、抵押物为交通工具,经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经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应即负责将抵押物停放于指定处所九、抵押物应向乙方同意的保险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险,并应以乙方为惟一受益人,保险金额及条件应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险费用均由甲方负担,所有保单及保费收据均
31、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为代为垫付保费,经通知甲方限期偿还,甲方未如限办理时,乙方得将垫款径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额,依例计金,甲方绝无异议、但乙方并无代为投保或代垫保费的义务十、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得占有抵押物(一)有担保法所定应占有情事时(二)未经乙方允准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贴的标签被损毁时(三)未经乙方同意而将抵押物出租时(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为,致抵押物的价值显然减少或显有减少之虞时(五)乙方认为甲方借款运用不当时(六)乙方依前5项规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绝交付时,乙方得申请法院径行强制执行(七)乙方因占有抵押物所受的损失及支出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赔偿、抵押物被占有后
32、所生孳息,乙方占有权收取,以之抵偿收取孳息的费用及甲方债务(八)乙方占有处分抵押物,应依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行之十一、甲方应觅具经乙方认可的保证人,以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给付责任的保证、保证人并愿以本合同为证,声明放弃先诉抗辩权暨民法保证各法条内有关保证人的一切权利十二、甲方愿接受乙方对于借款用途的监督及对于甲方业务财务的稽核、乙方因行使监督稽核之权而需甲方供给任何有关资料时,甲方应即照办,但乙方并无监督或稽核的义务十三、本合同所订给付义务,以乙方营业所在地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订事项而涉讼时,不论当时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营业所在地,或其国籍有无变更,均以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十四、本合同书所
33、载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连带保证人均包括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破产管理人或遗产管理人、又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连带保证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变更时,承受其职务之人,即当然为本合同书权利义务主体的代表人,毋庸为变更的登记十五、除本合同所订的条款外,凡乙方现在或将业所订与有关的各项章则以及金融业现在或将来所适用的一切有关章则,甲方均愿遵守,决无异议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约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届期未清偿时得延长期限、本合同副本共_份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代表人(签字):_代表人(签字):_住址:_抵押物提供人(签字):_连带保证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第 18 页 共 1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