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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23瀚蓝环境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201609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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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股票简称:瀚蓝环境 股票代码:600323 编号:临2016044 瀚 蓝 环 境 股 份 有限 公 司 董 事 会 关 于 前 次 募 集 资金 使 用 情 况 报 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瀚蓝环境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将截至2016年6 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一、前 次募集 资金 的基本 情况 1、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瀚蓝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原名“南 海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11 年 11 月 21 日 召

2、开 的 第 七 届 董 事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决 议、2011 年12 月 15日召开的 2011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关于核准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761 号文)核准,公司以每股人民币 6.57 元的价格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91,319,726 股A 股共筹得人民币599,970,599.82 元,均以人民币现金 形式投入,扣除保荐费 用和承销费用10,000,000.00 元后的款项589,970,599.82元已于2012年8月2日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审验并出具了“广

3、会所 验字2012第11005070040 号”验资报告。截至2016 年6 月30 日,公 司 累 计 直 接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运 用 的 募 集 资 金351,912,367.50 元;补充营运资金244,218,977.16 元;累计已使用合计596,131,344.66 元。加 上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 息收入净额7,599,795.54 元,减支付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389,905.15 元,剩 余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为49,145.55 元。2014年11月专户剩余资金49,145.55 元转出销户,截至2016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

4、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 资金余额为零元。2、2015年2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并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关于核准瀚蓝环境股 份有限公司向创冠环保(香港)有限公司等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 1336 号)核准,公司向 创冠环保(香港)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 创冠环保(中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创冠中国”)100%股权;公司向佛山市南 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

5、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佛山市南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30%股权;同时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00,469,635 股新股用以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2015年2月3日,根据公司与广东恒健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省 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民 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李贵山、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签订的股份认购合 同,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15.05元/股,发行数量为49,467,109 股。截至2015年2 月3日止,公司已收到主承销商广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的 认购资金款734,479,990.45 元,此款为 本 次 认 购 资 金 总 额744,479,990.45 元 扣 除 保

6、 荐 费 用 和 承 销 费 用10,000,000.00 元后的款项。2015年2月3 日上述款项已汇入公司 在中国银行佛山南海支 行营业部的账户(账号671764909548)。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批复 和瀚蓝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本次 非公开发行募集的配套 资金将全部用于支付购买创冠中国 100%股权的部分现金对价。根据公司与创冠香港签署的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本次收购创冠中国 100%股权的现金对价,在 满足各阶段付款条件后,瀚 蓝环境需按进度支付。如果届时本次募集的配 套资金没有到位,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先行支付现金对价

7、,待配套资金募集到位后再予以置换。2015年2月9日,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将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34,479,990.45 元 置 换 公 司 已 先 行 支 付 的 购 买 创 冠 中 国 100%股权的部分现金对价。上述 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广 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广会专字2015G14041890025 号”鉴证报告。募集资金置换完成后,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已 注销该募集资金账户。二、前 次募集 资金 的实际 使用 情况说 明 3 1、截至2016年6月30日,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1 年

8、 非 公 开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分 别 用 于 新 桂 城 水 厂 专 用 输 水 管 道 工 程 项 目和补充营运资金。详见本报告附表1。2、截至2016年6 月30日,2015年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5年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创冠环保(中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创冠中国100%股权项目。详见本报告附表1。三、前 次募集 资金 实际投 资项 目的变 更情 况 截至2016年6月30 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四、前 次募集 资金 投资项 目对 外转让 或置 换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 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

9、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五、用 闲置募 集资 金暂时 补充 流动资 金情 况 截至2016年6月30 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六、募 集资金 永久 性补充 流动 资金情 况 根据公司2011年11 月21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和2011年12月15 日召开的公司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58,701.06 万元投入新 桂城水厂专用输水管道 工程项目34,620.77万 元及补充营运资金24,080.29万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已将24,237.30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因为实际发行费用支 出比公司

10、于2011年12月15 日召开的2011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预计发行费用节 约了157.01万元,所以 公司将节约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七、募 集资金 项目 先期投 入及 置换情 况 1、截至2016年6月30日,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11年11 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和2011年12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 4 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2012年10月

11、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655.34 万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投入及置换情 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广会所专字2012第12004720019号”鉴证报告。2、截至2016年6月30日,2015 年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情况 2015年2月9日,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将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34,479,990.45 元 置 换 公 司 已 先 行 支 付 的 购 买 创 冠 中 国 100%股权的部分现金对价。上述 投入及置换情

12、况业经广 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广会专字2015G14041890025 号”鉴证报告。八、尚 未使用 募集 资金情 况 1、截至2016年6月30日,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 未使用情况 截至2016 年6 月30 日,公 司 累 计 直 接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运 用 的 募 集 资 金351,912,367.50 元;补充营运资金244,218,977.16 元;累计已使用合计596,131,344.66 元。加 上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 息收入净额7,599,795.54 元,减支付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389,905.15 元,剩 余 募

13、集 资 金 余 额 为49,145.55 元。2014年11月专户剩余资金49,145.55 元转出销户,截至2016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零元。2、截至2016年6月30日,2015年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情况 2015年2月9日,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将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34,479,990.45 元 置 换 公 司 已 先 行 支 付 的 购 买 创 冠 中 国 100%股权的部分现金对价。上述 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广 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广会专字2015G14041890025 号”鉴证报告。

14、募集资金置换完成后,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九、前 次募集 资金 投资项 目实 现效益 情况 5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新桂城水厂专用输水管道工 程项目于2014年10月与新桂城水厂一并投入使用,由于项目效益无法单独区分,故实现效益未列示。新桂城水厂整体迁移工作全面完成后,水源质量得到了保证,降低了水处理难度和运行费用。与此同时,利用原有办公及部分辅助设施,合并对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有效降低了运行成本。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 2015年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按创冠中国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15、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计算。十、前 次发行 涉及 以资产 认购 股份的 资产 运行情 况 根据公司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创冠环保(香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 1336 号)核准,公司向 创冠环保(香港)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创冠环保(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冠中国”)100%股权;公司向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其所持佛山市南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30%股权;同时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00,469,635 股新股用以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16、具体支付方式如下:股东名称 交易对价(元)支付方式 发行股份 数量(股)现金方式 支付(元)股份方式 支付(元)创冠环保(香 港)有限公司 1,850,000,000.00 1,100,000,000.00 750,000,000.00 91,019,417 佛山市南 海城市 建设投资有 限公司 383,445,200.00-383,445,200.00 46,534,611 合计 2,233,445,200.00 1,100,000,000.00 1,133,445,200.00 137,554,028 截至2016 年6 月 30 日,公司已向交易对方创冠环保(香港)有限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

17、16.5 亿元,其中:发行股份 7.5 亿元、支付现金 9 亿元,剩余2 亿元待达到相关付款条件时再予支付。截 至2016 年6 月 30 日,公司已向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46,534,611 股。1、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6 创冠环保(中国)有限公司已于 2014 年12 月19 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创冠环保(中国)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已经变更为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持有。佛山市南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已于 2014 年12 月 19 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佛山市南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70%的股权(本次变更前公司已持有佛山市南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40%的股权)已经变更为

18、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1)创冠中国 单位:人民 币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总 额 3,779,819,902.27 3,381,041,443.26 3,287,761,880.48 3,398,863,730.15 负债总 额 2,109,353,161.22 1,872,401,399.86 1,985,813,091.46 2,178,417,262.60 归属母 公司 所有 者权益 1,670,466,741.05 1,508,640,043.40 1,301,948,789.02

19、 1,220,446,467.55 注:创冠中国2016 年6 月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燃气发展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总 额 1,068,605,113.09 954,236,024.52 1,037,077,145.23 858,745,389.68 负债总 额 429,700,939.41 420,135,901.96 377,753,714.75 304,313,040.15 归属母 公司 所有 者权 益 638,904,173.68 534,100,122.56 659,323,430

20、.48 554,432,349.53 注:燃气发展2013-2015年度分别分配现金股利6000万元、5000万元及3亿元。3、生产经营情况 创冠中国主营业务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各项目生产经营正常。燃气发展主营业务为燃气供应,生产经营正常。4、效益贡献情况,是否达到盈利预测 7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其三年承诺业绩及实现业绩对比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 承诺业绩 实现业绩 累计承诺业绩 累计实现业绩 累计实现业绩占累计承诺业绩的比例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 1-6 月 创冠环保(中国)有限公司 6

21、,844.23 10,504.69 16,379.95 6,961.01 9,059.22 6,185.32 25,538.90 22,205.55 86.95%佛山市南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12,966.86 13,124.73 13,244.62 14,755.71 16,975.82 10,200.72 32,713.90 41,932.25 128.18%合计 19,811.09 23,629.42 29,624.57 21,716.72 26,035.04 16,386.04 58,252.80 64,137.80 110.10%注:1、实现业绩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按创冠中国及燃气发

22、展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计算,与承诺业绩计算口径及方法一致;2、创冠中国2016 年1-6 月实现业绩未经审计。创冠中国2015年度实际盈利数小于承诺盈利数1,445.47万元,当年盈利承诺 完成率为86.24%。未完成盈利承诺的主要原因系创冠中国位于河北廊坊的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比原预计时间推迟投入运营,该项目2015 年7月垃圾进场开始试运行,2016年1月开始确认收入,影响2015年净利润比预计减少1,790.08万元。创冠中国和燃气发展于2014年12月31日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2015 年度分别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0,592,240.43 元及169

23、,758,175.82元,大幅增加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水平,提高了公司盈利能力。并购后公司的环保产业布局不再局限于南海区,新增燃 气业务使公司环境服务产业链更加完备,有利于公司综合环境服务领跑者战略的实现。5、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5.1创冠中国(1)业绩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与创冠环保(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冠香港”)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创冠香港承诺:创冠中国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844.23 万元、10,504.69万元和16,379.95万元。8 创冠中国2014年度、2015年度分别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961.01 万

24、元、9,059.22 万元。2014年度完成业绩承诺、2015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公司将在2015年度报告披露后的10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创冠香港。创冠香港应在接到公司通知后的90 日内以现金形式向公司补偿净利润指标与实际净利润之间的差额(即利润差额)。现金补偿的计算公式为:每年补偿的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净利润指标数额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的实际利润数 已补偿的净利润数额。各年计算的补偿利润数小于0时,按0取值,已经补偿的净利润数不冲回。如创冠香港未能按照承诺履行现金补偿义务的,公司在前述现金补偿期限届满之日起的30 日内,将创冠香港所持股份赠送给 除创冠香港外的公司其他股东。2016年4

25、月26日,公司收到了创冠香港的业绩承诺补偿款1,328.69万元。创冠香港2015年度业绩补偿承诺已履行完毕。(2)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创冠香港及林积灿签署的关于避免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创冠香港、林积灿表示:将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在中国大陆从事与瀚蓝环境(包括瀚蓝环境的下属公司,下同)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以避免与瀚蓝环境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的或间接的业务竞争;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创冠香港拥有控制权的企业不在中 国大陆从事或参与与瀚蓝环境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的业务。截至2016年6月30 日,交易对方在中国大陆未发生与本公司(包括下属公司)

26、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切实遵守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3)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创冠香港、林积灿签署的关于规范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1、创冠香港、林积灿将善意履行作为瀚蓝环境股东的义务,充分尊重瀚蓝环境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瀚蓝环境独立经营、自主决策。2、保证本人/本公司以 及本人/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或者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今后原则上 不与瀚蓝环境(包括瀚蓝环境的下属公司,下同)发生关联 9 交易。3、如果瀚蓝环境在今后 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瀚蓝环境的章程和瀚蓝

27、环境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与瀚蓝环境依法签订有关协议,及时依法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瀚蓝环境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瀚蓝环境及瀚蓝环境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瀚蓝环境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将不会向瀚蓝环境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5、如违反上述承诺给瀚蓝环境造成损失,本人/本公司将向瀚蓝环境作出赔偿。本承诺函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直至创冠香港对瀚蓝环境不再

28、有重大影响为止。”截至2016年6月30 日,交 易对方未与本公司(包 括下属公司)发生新的 关联交易。(4)股份限售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与创冠香港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在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中取得的瀚蓝环境股份交割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因本次股权转让所获得的公司股份(包括锁定期内因瀚蓝环境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瀚蓝环境股份)。锁定期满后,创冠香港所持股份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规定在上交所上市交易。截至2016年6月30 日,交易对方持有的公司股份仍在锁定期。5.2燃气发展(1)业绩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与南海城投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南海城投承诺:燃气发展2

29、014年度、2015年度、2016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2,966.86万元、13,124.73万元和13,244.62万元。10 燃气发展2014年度、2015年度分别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4,755.71 万元、16,975.82 万元。2014年度、2015 年度均完成业绩承诺。(2)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南海城投签署的 关于避免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南海城投表示:将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在中国大陆从事与瀚蓝环境(包括瀚蓝环境的下属公司,下同)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以避免与瀚蓝环境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的或间接的业务竞争;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

30、措施,促使南海城投拥 有控制权的企业不在中国大陆从事或参与与瀚蓝环境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的业务。截至2016年6月30 日,交易对方在中国大陆未发生与本公司(包括下属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切实遵守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3)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情况 鉴于南海控股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南海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有限公司”)持股60%的佛山市瑞兴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兴公司”)经营燃气业务,南海控股签署承诺函表示:在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两年内,在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积极行使股东权力,促使燃气 有限公司依法处置所持瑞兴公司60%的股权(如未来瑞兴公司股权发生变动,

31、则燃气有限公司应确保其持股比例不低于60%),通 过优先考虑将其注入瀚蓝环境等方式彻底解决瑞兴公司与瀚蓝环境的同业竞争问题。截至2016年6月30 日,该项承诺尚待履行。鉴于南海控股的上述承诺有效期为2014 年12月25日-2016 年12月24日,仍处于有效期内,因此南海控股并未违反上述承诺。(4)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南海城投签署的 关于规范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1、南海城投将善意履行作为瀚蓝环境股东的义 务,充分尊重瀚蓝环境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瀚蓝环境独立经营、自主决策。2、南海城投及南海城投 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或者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今 11 后原则上

32、不与瀚蓝环境(包括瀚蓝环境的下属公司,下同)发生关联交易。3、如果瀚蓝环境在今后 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南海城投或南海城投的关联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南海城投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瀚蓝环境的章程和瀚蓝环境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与瀚蓝环境依法 签订有关协议,及时依法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南海城投及南海城投的关联企业将不会要 求或接受瀚蓝环境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瀚蓝环境及瀚蓝环境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南海城投及南海城投 的关联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瀚蓝环境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南海城投及南海城投

33、的关联企业将不会向瀚蓝环境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5、如违反上述承诺给瀚蓝环境造成损失,南海城投将向瀚蓝环境作出赔偿。本承诺函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直至南海城投对瀚蓝环境不再有重大影响为止。”截至2016年6月30 日,交易对方未与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公 司)发生关联交易。(5)资产注入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燃气有限公司签署的承诺函,在瀚蓝环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即购买燃气发展30%股权所须支付的股份发行完成)后36个月内,在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将完成将所持燃 气发展公司30%股权注入瀚蓝环境的工作。截至2016年6月30 日,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

34、该项承诺。十 一、前次 募集 资金实际 使用 情况与 定期 报告和 其他 信息披 露的 有关内 容对 照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12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 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 日附表 1 13 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 1、截 至2016 年6 月30 日,2011 年 非公 开发 行股 票募 集 资金 使 用情 况对 照表 单位:人民 币万 元 募集资 金净 额 58,858.07 已累计 投入 募集 资金 总额 59,613.

35、13 变更用 途的 募集 资金 总额-已累计 投入 募集 资金 总 额 59,613.13 万元,其 中:2012 年 度使 用 24,432.82 万元、2013 年度 使用 23,369.35 万 元、2014 年度 使用 11,810.96 万 元。变更用 途的 募集 资金 总额 比例-投资项 目 募集资 金投 资总 额(万元)截止日 募集 资金 累计 投资 额(万 元)序号 承诺投 资项目 实际投 资项目 募集前 承诺投资金 额 募集后 承诺投资 金额 实际投 资金额 募集前 承诺投资 金额 募集后 承诺投资 金额 实际投 资金额 实际投 资金额与募 集后承诺投 资金额的差 额 项目达

36、 到可 使用状态 日期 1 新桂城 水厂专用输 水管道工程 项目 新桂城 水厂专用输 水管道工程 项目 34,620.77 34,620.77 35,191.24 34,620.77 34,620.77 35,191.24 570.47 2014 年 10 月 2 补充营 运资金 补充营 运资金 24,080.29*24,237.30 24,421.90 24,080.29 24,237.30 24,421.90 184.60-合计 58,701.06 58,858.07 59,613.13 58,701.06 58,858.07 59,613.13 755.07*因为实际发行 费用 支出 比

37、 公司于2011 年12 月15 日召 开的2011 年 第三 次临 时股 东大会 通过 的非 公开 发行 股票方 案预 计发 行费 用节 约了157.01 万元,所 以公 司将 节约资 金用 于补 充营 运资 金。附表 1 14 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续)2、截 至2016 年6 月30 日,2015 年2 月非 公开 发行 股票 募集资 金 使 用情 况对 照表 单位:人民 币万 元 募集资 金净 额 73,448.00 已累计 投入 募集 资金 总额 73,448.00 变更用 途的 募集 资金 总额-已累计 投入 募集 资金 总 额 73,448.00 万元,其 中:2015

38、 年度使 用 73,448.00万元。变更用 途的 募集 资金 总额 比例-投资项 目 募集资 金投 资总 额(万元)截止日 募集 资金 累计 投资 额(万 元)序号 承诺投 资项 目 实际投 资项 目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后 承诺投资 金额 实际投 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后 承诺投资 金额 实际投 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项目达 到可 使用状态 日期 1 发行股 份及 支付 现金购买 创冠 中国 股东持有 的创 冠中 国100%股 权项 目 发行股 份及 支付 现金购买 创冠 中国 股东持有 的创 冠中 国100%股 权项 目-73,448.00 73,

39、448.00-73,448.00 73,448.00-2014 年 12 月 合计-73,448.00 73,448.00-73,448.00 73,448.00-附表 2 15 前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6 年6月30 日,2015年2月 非公 开发 行股 票募 集 资金投 资项 目实 现效 益情 况对照 表 单位:人民 币万 元 实际投 资项 目 截止日 投资项目累 计产能利用 率 承诺效 益 最近三 年实 际效 益 截止日 累计 实现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效 益 2015 年 2016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6 月 发行股份及支 付

40、现 金 购 买创冠中国股东持有的创冠中国 100%股 权项 目 不适用 10,504.69 16,379.95 不适用 9,059.22 6,185.32 15,244.54 否 合计 10,504.69 16,379.95 9,059.22 6,185.32 15,244.54 注:创 冠中 国自2014 年12 月31日 纳入 本公 司合 并报 表范围,项 目效 益自2015 年1月 开始 计算,创 冠中 国2016年1-6 月实现 效益 未经 审计。创冠中 国2015年 度实 际盈 利数小 于承 诺盈 利数1,445.47 万元,盈利 承诺 完成 率 为86.24%。未完 成盈 利承 诺的主 要原 因系 创冠 中国 位于河 北廊坊的 垃圾 焚烧 发电 厂项 目比原 预计 时间 推迟 投入 运营,该 项目2015 年7 月垃 圾进场 开始 试运 行,2016 年1月 项目 开始 确认 收入,影响2015年净利润比 预计 减少1,790.08 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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