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湖北凯乐 科技股 份 有限公司 独立董 事 关于公司 对外担 保 情况的专 项说明 及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 证监 会证监 发【2003】56 号 关于 规范上市 公司 与关联 方 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 外担保 若干问题 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 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 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 露工作的通知 的相关要求,作为湖北凯乐科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 独 立 董 事,本 着 实 事 求 是 的 态度,经对公司 2020 年 度对外担保情况 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和落实,
2、相关说明如下:根据公司 2020 年度报告财务审计结果,截至 2020 年12 月31 日,除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和全资子公司 担保余额4.425 亿元外,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形。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为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 所提供的担保风险主要在于经营风险。根据公司经营层的介 绍分析,为 控股子公司 和全资子公司 所提供的担保风险 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特此说明(独立董事签字见下页)此页无 正文,为湖 北凯乐科 技股份 有限公 司独立董 事关于 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毛传金 张奋勤 胡振红 胡 伟 王 平 日期:2021 年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