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粤交基函 2009 518 号 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08 年公路水运工程 试验检测专项治理情况通报的通知 各地级市以上市交通局(委),省公路管理局、省航道局、省交通工程质监站、省交通集团: 现将交通部办公厅 2008 年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项治理情况通报(厅质监字200947 号)转发给你们(以下简称情况通报),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 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 项目业主等有关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结合我省当前交通建设 加快发展的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提高专项治理成果。要 继续大力培育在行业中信誉好、能力强、管理规范的骨干检测机构 ,确保我省专项
2、治理活动年的工作达到预定目标。 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情况通报提出的四个存在主要问题,结合在建项目试验工作的实际情况 ,认真吸取我省个别项目工地试验室和检测机构被通报批评的教训 ,举一反三,加大对试验检测机构和工地试验室的监管查处力度, 从源头上遏制试验检测数据造假。 2 三、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项目业主要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对试验检测的工作部署, 加大对工地试验室的建设管理力度,确保工地试验室做到“四个对应”和“四个符合”,同时应按交通运输部的要求积极开展 我省试验检测系统机构和人员的诚信管理和评价工作, 逐步建立起我省试验检测信用行为的长效监管机制。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交通 工程 试验 检测 通知 抄送:省高速公路公司,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省公路建设公司,省长大公路有限公司,省交通实业投资公司,省公路勘察规划院,广州市公路开发公司,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高速公路总公司、东莞市路桥建设发展总公司、莞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惠州惠深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州市东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佛山四航广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深沿江高速公路公司、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