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 2012-004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 第六届董事会第 第六届董事会第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十 十 十一 一 一 一次会议决议 次会议决议 次会议决议 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 公告 公告 本公司及全董事会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本公司及全董事会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本公司及全董事会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本公司及全董事会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误导
2、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2 年 2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确认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2 年 2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
3、长陈森洁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 一 一 一、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 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续贷人民币五千万 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续贷人民币五千万 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续贷人民币五千万 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续贷人民币五千万元的议案 元的议案 元的议案 元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的两年期出口卖方信贷将于2012 年 3 月 8 日到期,为继续支持公司出口业务发展,同时确保公司现金流充沛,公司决定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续贷出口卖方信贷总额人民币5000 万元,贷款期
4、限自原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贷款利率参照一般机电产品出口卖方信贷,由控股股东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事宜提供担保。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二 二 二 二、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备用信用证提供担保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备用信用证提供担保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备用信用证提供担保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备用信用证提供担保的议案 的议案 的议案 的议案 为有效推动香港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阳光”)业务发展,本公司已于 2012 年 2 月 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由本公
5、司为香港阳光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伦敦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伦敦分行”)申请借款 1,000 万美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详见本公司于 2012 年 2 月 3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 2012-002 号公告)。现因香港阳光与中国银行伦敦分行就借款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香港阳光决定变更原借款、担保事项,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申请开具备用信用证,信用证金额为 1,000 万美元,由本公司为香港阳光申请备用信用证提供担保,具体权利义务根据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三 三 三 三、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 关
6、于为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变更授信 变更授信 变更授信 变更授信银行 银行 银行 银行继续 继续 继续 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提供担保的议案 提供担保的议案 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鹰潭阳光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潭阳光”)的发展,满足该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公司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鹰潭阳光照明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详见本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17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 2010-018 号公告),同意本公司为鹰潭阳光向中国农业银行余江支行申请授信一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现为有效节省财务费用,鹰
7、潭阳光拟将中国农业银行余江支行授信转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江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余江支行”),且申请授信额度仍为人民币一亿元,具体以商业承兑汇票的形式履行,本公司继续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两年,自中国银行余江支行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余江支行的担保合同即日起解除。鹰潭阳光系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控股 100%子公司,为本公司设在江西余江的节能灯生产基地,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住所地余江县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陈卫,经营范围:照明电器产品、仪器设备开发、制造、销售、安装、照明系统的设计安装(法律法规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截止 2011 年 9 月 30 日,鹰潭阳光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为:资产总额40,194.61万元,负债总额16,475.00万元,资产负债率 40.99%,营业收入 26,330.36 万元,净利润 3,269.37 万元。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