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豆丁紫琪整理发布http:/ 总则第 01 条 为了厦门市公共文化设施布局规划的具体实施,落实大中型文化设施的布局要求,提供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引导,特制定本规划文本。本规划为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第 02 条 凡在规划区范围内从事与城市公共文化设施有关的规划编制、管理和建设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第 03 条 公共文化设施的数量、种类、规模以及布局,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环境条件以及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统筹兼顾,优化配置,并符合国家关于城乡公共文化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第 04 条 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选址,应当符合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原则。第 05 条 本规划由
2、厦门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厦门市规划局依法按照本规划进行规划管理,厦门市文化局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第 06 条 文本涉及的控制指标和布局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结合厦门市的实际情况,以及今后的发展制定的。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福建省和厦门市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第二章 规划期限与范围第 07 条 厦门市公共文化设施布局规划的规划期限与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期限相一致,即本次规划期限为:2005 年至 2020 年。其中近期规划期限为:2005 年至 2010 年;远期为 2011 年至 2020 年;远景为 2021 年以后。第 08 条 规划范围包括厦门市市域总面积 1565 平方公里
3、,辖思明、湖里、海沧、集美、同安、翔安六个区。豆丁紫琪整理发布http:/ 09 条 人口规模依据厦门市总体规划(修编),至 2020 年,全市总人口规模为 330 万人,其中城市人口规模为 290 万人(含高等教育在校人口数为20 万人)。第三章 设施划分及规划体系第 10 条 本公共文化设施布局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涉及的公共文化设施应当同时具备四个特点:第一,举办主体以各级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为主,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为辅;第二,向公众开放;第三,用于开展文化活动;第四,公益性。具体包括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影剧院、演出场所和群众文化设施,以及文化广场、文
4、化公园等各类室外文化活动场所。第 11 条 公共文化设施多数由各级文化行政部门主要依靠自身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和文化事业费中的文化场馆补助费兴建和维护,并作为文化部门的所属单位进行管理。作为公共文化设施的补充,鼓励机关、学校等单位内部的文化设施向公众开放。第 12 条 本规划主要包括厦门市的公共文化设施定性分析、研究,确定公共文化设施发展的支撑对策以及厦门市文化设施分级规划、厦门市文化设施专项规划等。第 13 条 文化设施布局规划的重点为大型公共文化设施的布局,其中以市级和区级为主,(街道)镇级以下文化设施布局方式以规范条文方式表现。第 14 条 在各级文化设施尤其是(街道)镇级以下文化设施建设
5、过程中,综合考虑社区周边市区级设施分布情况,根据人口和设施服务距离,注意市、区与社区之间的衔接,应避免相同功能设施重复建设或局部地区失衡。同时也应充分考虑文化设施与其它公共设施特别是体育设施、城市公园等设施的结合和共享,节约社会资源、方便群众使用。豆丁紫琪整理发布http:/ 发展目标、规划定位与规模控制第 15 条 厦门市公共文化设施规划的发展目标:既要满足开展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需要,又要满足市民群众日常文化生活需要。第 16 条 厦门市文化设施发展定位如下:大中型文化设施规划定位:可承办大型、全国性文化艺术活动。群众性文化设施规划定位:满足群众文化活动需要,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施条件,方便市
6、民就近参加。第 17 条 公共文化设施人均(常住人口和暂住半年以上的人口)用地面积指标为 0.7 平方米。其中,市级文化设施用地面积指标按照人均 0.20.25 平方米,区级文化设施用地面积指标按照人均 0.20.25 平方米,居住区级(镇级)以下文化设施面积指标按照人均 0.25 平方米。第 18 条 根据人口预测,2020 年全市人口 330 万人,公共文化设施用地面积控制在 231 公顷左右。其中,区级以上文化设施用地控制在 130 公顷左右。第五章 公共文化设施的分级及布局第 19 条 厦门市文化设施体系可分为:市级文化中心、区级文化中心、社区文化设施、镇级文化设施四个级别。四个级别文
7、化设施的配置标准详见附表表一至表五。第 20 条 市级文化设施是指功能齐备、设施完善,代表全市文化发展水平,可以组织大型文化活动,服务范围为整个市域及周边地区,服务对象主要为全市市民的文化设施和场所。市级文化中心是指大型文化设施集中布局,功能综合,服务范围(吸引使用者的范围)为整个市域,服务对象为全体市民的城市文化中心。市级文化设施的配置标准详见附表表一。豆丁紫琪整理发布http:/ 21 条 区级文化中心是指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比较完善,中型文化设施集中布局,功能综合,可以组织大、中型文化活动,服务范围为所属辖区,服务对象主要为辖区内的居民的文化设施和场所。区级文化设施的配置标准详见附表表二。第
8、 22 条 社区文化中心是指主要配置居民中、小型文化活动必需的文化设施和场所,服务对象主要为周边居民的社区文化中心,分为街道级和小区级两个级别。指标:街道级文化设施用地面积指标按照 0.15 平方米/人,建筑面积指标按照 0.10.2 平方米/人;小区级文化设施用地面积指标按照 0.1 平方米/人,建筑面积指标按照 0.1 平方米/人。规模:街道文化设施占地面积 40008000 平方米(包括室外活动场地面积),建筑面积为 30006000 平方米;小区级文化设施占地面积不低于 100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为不低于 500 平方米。街道级文化设施的配置标准详见附表表三;小区级文化设施的配置标准详
9、见附表表四。镇级公共文化设施是指提供方便本镇居民及附近村民的郊区镇公共文化设施;服务对象为本镇居民和附近村民,分为中心镇级和一般镇级两个级别。镇级文化设施的配置标准详见附表表五。指标:中心镇文化设施用地面积指标按照 0.15 平方米/人,建筑面积指标按照不低于 0.1 平方米/人;一般镇文化设施用地面积指标按照 0.1 平方米/人。规模:中心镇文化设施占地面积 60008000 平方米(包括室外活动场地面积),建筑面积为 40006000 平方米;2 万人以上一般镇文化设施用地面积 2000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 1500 平方米;2 万人以下一般镇文化设施用地面积不低于 1500 平
10、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 1000 平方米。豆丁紫琪整理发布http:/ 23 条 文化设施布局应遵循以下原则:整体适当分散,局部相对集中,布局合理的网络结构;大中小结合,以中小文化设施为主的规模结构;优先发展新兴功能类型,实现新兴与传统类型优势互补的结构;坚持资源比较优势,按区域配置文化设施;解决好“面”(中心)与“点”(大型设施)、“线”(文化设施带)的关系,层次清晰。第 24 条 文化设施空间结构和整体布局为:以鼓浪屿为特色,本岛为核心,翔安为重点;海沧马銮湾为现当代艺术中心,集美杏林湾为艺术教育中心,同安为闽南文化中心、民俗艺术中心,翔安为对台交流基地;八片区各有侧重,相辅相成,共同发展。
11、第 25 条 市级文化中心共四处:一处规划位于原厦门工程机械厂(西郭)厂区改造地块,包括六个场馆和一个主题广场,占地面积约 15 公顷,规划近期建设;第二处位于集美大学城中心公建区,占地约 12 公顷,规划中远期建设;第三处位于海沧马銮湾中心区,占地 13 公顷,规划远期建设;第四处位于翔安区新店,占地 13 公顷,规划远期建设。详见市级文化设施规划一览表(附表表六)。第 26 条 区级文化中心:规划岛外辅城建设 7 个片区文化中心,本岛主城文化设施多数分散布局,按照服务范围划分为 6 个片区。岛外片区文化中心分别为:集美文化中心、杏林文化中心、海沧文化中心、马銮湾文化中心、同安大同文化中心、
12、西柯文化中心以及翔安马巷文化中心。岛内文化设施按照城市片区主要分为:旧城片、筼筜片、前埔片、湖里片和五缘湾片和鼓浪屿片。详见区级文化设施规划一览表(附表表七)。第六章 主要场馆规划第 27 条 本规划公共文化设施分为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演出场所、展览馆、文化馆、文化广场六大类。主要场馆规划详见附表表六、表七。第 28 条 博物馆规划:豆丁紫琪整理发布http:/ 5 个博物馆(人类博物馆、鲁迅纪念馆、华侨博物馆、革命烈士纪念馆、桥梁博物馆);结合文物保护单位对外开放建设爱国主义教育展馆;保留鼓浪屿原厦门博物馆、钢琴博物馆、林巧稚纪念馆,适当增加小型特色博物馆;保留集美陈嘉庚故居纪念馆,新
13、建陈嘉庚纪念馆;近期在马銮湾建设特色博物馆;扩建同安博物馆。第 29 条 图书馆规划:规划至 2020 年,全市人均公共图书拥有量达到 2.0-2.5 册。规划全市形成以市图书馆总馆、其余市级区级图书馆为中心馆、社区图书馆(室)为基层分馆、流动书车穿插服务的三级图书馆体系。全市公共图书统一采购,统一书目数据编制,统一借阅平台。总馆将建成数字图书馆,与国家数字资源中心相连,之后将所有的数字资源向外辐射、扩散到各中心馆及分馆,使各馆无偿使用。市级图书馆:保留厦门市图书馆为市少儿图书馆;近期建设厦门市图书馆,内设少儿借阅专区;远期在集美大学城建设公共图书中心;远期在翔安建设翔安图书馆。区级图书馆:保
14、留原厦门市少儿图书馆转为思明区少儿图书馆;保留现状湖里图书馆,在五缘湾建设湖里图书馆分馆;远期建设集美北部新城图书馆,近期在杏东路集美文体中心内建设集美图书馆;海沧投资区图书馆正在建设,远期建设马銮湾图书馆,附设少儿分馆;扩建同安图书馆、同安少儿图书馆,远期建设西柯图书馆;远期建设马巷图书馆。第 30 条 演出场所规划:市级演出场所:近期建设五缘湾厦门歌剧院;保留市少儿艺术中心;远期建设闽南艺术剧院;保留厦门艺术剧院、人民会堂、鼓浪屿音乐厅;远期建设大学城艺术中心、马銮湾艺术表演中心、翔安剧院。豆丁紫琪整理发布http:/ 31 条 展览馆规划:市级展览馆:近期建设厦门市艺术馆、科技馆、城市规
15、划展览馆,保留厦门市会展中心、厦门市青少年科技馆、厦门市青少年气象馆;远期在马銮湾建设艺术作品展览馆;远期规划翔安城市建设展览馆。区级展览馆:保留湖里区乌石浦艺术展示馆;远期新建集美展览馆;海沧文化中心展览馆正在建设,保留海沧城市规划展览馆;远期在马銮湾建设艺术展览馆,突出艺术特色;远期建设同安展览馆;远期建设马巷展览馆,结合商贸中心。第 32 条 文化馆规划:市级文化馆:扩建市群艺馆、市少年宫,保留市老年活动中心;远期建设集美大学城文化中心、大学城大学生活动中心;远期建设翔安文化馆。区级文化馆:保留思明区少年宫,近期建设思明老年活动中心,保留巾帼园;保留鼓浪屿少年宫;保留湖里文化中心,远期建
16、设湖里老年活动中心、湖里少年宫,远期建设五缘湾文化馆;保留集美老年活动中心,近期在杏林杏东路建设集美文体中心,建设杏林老年活动中心;海沧投资区文化中心正在建设,包括文化馆和青少年宫,远期建设老年活动中心;近期建设马銮湾文化馆,远期建设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扩建同安文化馆、同安老年活动中心,同安少年宫正在建设,远期建设西柯文化馆;近期建设马巷文化馆。第 33 条 文化广场规划:豆丁紫琪整理发布http:/ 组织实施第 34 条 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预留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用地定额指标,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并依照法定程序审批
17、。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预留地或者改变其用途。第 35 条 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划和建设相应的文化设施。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的文化设施,应当与居民住宅区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文化设施的建设项目和功能,不得缩小其建设规模和降低其用地指标。第 36 条 保障体系:通过思想保障,大力宣传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达到“全民共识、领导先行”的效果,使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在思想认识上打下坚实的基础;通过立法保障,确立规划的法律地位,保证规划得到有效实施,促使设施建设的畅通无阻和井然有序;通过经济保障,增加
18、资金投入,畅通融资渠道,开拓文化市场;通过机制保障,建立人才、协调、评议、创新等相关机制,保障规划顺利实施。第 37 条 实施体系:在管理经营方面,转变政府职能,逐步实行政事分开,变办文化为管文化,深化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艺术表豆丁紫琪整理发布http:/ 38 条 监督体系: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监督作用,可以通过提交议案的方式,准确、详实地反映文化设施规划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出现的情况,可以及时有效地在立法、政策评议等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对文化设施建设的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通过文化法规、政策的宣传提高市民对文化设施建设的认识,并以此为基础监督身边具体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出现问题及时反映、快速解决;动员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推动促进规划实施的进程和效果。不断听取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及时分析解决出现的问题,从而实现规划的目标,使规划实施收到满意的结果。第八章 附则第 39 条 本文本由厦门市规划局和厦门市文化局负责解释。第 40 条 本文本自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