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 票 代 码:600376 股 票 简称:首 开股 份 编号:临 2021-051 北 京 首 都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 九 届 董事 会第 五十三 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 董事会 及 全体 董事 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 内容 的 真实 性、准确 性、完整 性承 担个 别及 连带 责任。一、董 事会 会议 召 开情 况 北京首都开 发股 份有 限公 司(以 下简 称“股 份公 司”、“本 公司”或“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五十三 次 会议 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以 通讯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
2、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 会董 事十名,实参会董事 十 名。二、董 事会 会议 审 议情 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一)以10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 通过 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 不超过 125 亿元 中期票据,期限 为 3+2 年,固定利率,拟用于项目开发建设、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无需担保。承销商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中期票据 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 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 行时市场情况确定。2021 年5 月 20 日,公司 召开 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 司债 务 融资 事项 进行 授权 的议 案,授 权 董事 会对 公司 及下 属公 司 在不 超过 295亿元人民币额度内申请新增债务 融资工具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申请发行 中期票据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特此公告。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