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代码: 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 2017-042 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特种铝合金及铜深加工项目结项 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 董 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投资项目名称: 特种铝合金及铜深加工项目 (简称“铜铝合金项目”)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金额: 拟 将铜铝合金项目的剩余 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4 101 号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非
2、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核准公司 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7,400 万股新股,委托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截至 2014 年 2 月 28 日止 , 公司实际增发 68,755,065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元,溢价发行,发行价为每股 16.60元,募集资金总额 1,141,334,079.00 元。扣除承销机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31,957,354.21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109,376,724.79 元,已由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开立在 中国建设银行 吴江分 行账号为32201997636059001759 的人民币账户 ; 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806,490
3、.93元 后 ,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06,570,233.86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4)第110302 号验资报告。 二、项目原计划投资情况 铜铝合金项目计划总投资 29,0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22,746.4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6,253.60 万元。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 2 万吨特种铝合金杆和 16万吨低氧铜杆丝线 (其中 :9.5 万吨低氧铜杆、 3.5 万吨低氧铜丝和 3 万吨低氧束绞铜线 )的生产能力。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4、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 募集资金的“ 光纤预制棒扩能改造项目 ”和“ FTTx光配线网络( ODN)产品项目” 的部分募集资金合计 2.59亿元用于 铜铝合金项目 ,并 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亨通精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利用现有生产车间 1栋实施该项目。 三、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铜铝合金项目已按原计划于 2016年 9月底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已形成 16万吨低氧铜杆丝线及 2万吨特种铝合金杆的生产能力。 截至 2017年 3月 31日,铜铝合金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投入 17,592.71万元。 截至2017年 3月 31日 , 铜铝合金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 结余募集资金 8,4
5、66.37万 元。 铜铝合金项目募集资金有所节余的原因主要是: 因为国内设备制造商技术进步很明显,通过研究、消化进口设备及内部制造水平的提升,特别是机械设计、加工及自动化控制的不断提高,能够满足特殊合金杆产品要求,公司在不影响产品产能及品质等关键产品指标的前提下,对铝合金连铸连轧等关键设备以国产设备代替了原计划的进口设备,降低了投资成本。同时,公司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对设备采购成本进行严格控制,部分设备、配件的购置成本低于预期,降低了该项目的投资金额。因此,该项目募集 资金有所结余。 四、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决定了公司应收账款、预
6、付账款和存货等占用经营性流动资金较多,近年来公司的主营业务获得了快速的发展,也因此对流动资金拥有较大的需求。公司已合理地利用银行借款、发行债券等融资方式来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截至 2016 年 12 月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已经达到 65.60%。 鉴于特种铝合金及铜深加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低于预期金额,同 时已达到目标产能,该项目不再需要投入,为保障资金使用效率和股东利益,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 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 。 五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 特种铝合金及铜深加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种铝合金及铜深加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 : 公司本次变更特种铝合金及铜深加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8、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 经营需 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要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种铝合金及铜深加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人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认为: 1. 本次亨通光电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所作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9、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2. 上述事项截至目前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已经亨通光电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对亨通光电本次募集资金变更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 第 六 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 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 二 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 关于 特种铝合金及铜深加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独立意见; 4.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特种铝合金及铜深加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 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