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国内旅游合同汇编九篇 国内旅游合同汇编九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整理的国内旅游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国内旅游合同 篇1 合同编号:组团社: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职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经营地址:经办人:职务: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接社: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职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经营地址:经办人:职务: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组团社将其组织的旅游者交由地接社接待,地接社按照双方确认的标准和要求,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提供接待服务。组
2、团社与地接社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构成下列内容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接待计划书;2、双方业务往来确认;3、双方就未尽事宜达成的补充协议;4、财务确认及结算单据;5、其他约定。第二条 合同当事人组团社和地接社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的旅行社或分社,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资质,且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资质有效存续。双方均应于签订合同前向对方提供营业执照、业务经营许可证(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责任保险单、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等文书复印件并加盖印章。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变更一方应于变更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更新后的材料。第三条
3、 接待计划书订立组团社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地接社洽谈接待相关事宜,在此过程中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事项,应形成接待计划书,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接待计划书应明确以下内容:1、旅游者人数及名单;2、接待费用;3、抵离时间、航班、车次;4、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标准;5、游览行程安排、游览内容及时间;6、自由活动次数及时间;7、购物次数、时间及购物场所名称;8、另行付费项目名称及价格;9、对导游的要求;10、其他 。第四条 接待计划书变更接待计划书一经确认,单方不得擅自变更。出团前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确需变更的,经协商一致,就变更后的内容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紧急情况下,双方可
4、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进行协商,但应在紧急情况消失之日起 日内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出团后接待计划书不得变更。第五条 接待服务要求地接社接待服务应符合:1、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2、双方约定的接待服务标准;3、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第六条 接待费用结算结算方式及期限:地接社应配合组团社关于接待费用结算的要求及时填写结算单,并加盖地接社财务专用章,送达组团社财务部门。组团社应在收到地接社结算单据后 日内核对,并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接待费用。第七条 合同义务(一)组团社义务1、组团社应按约定的时限、数额支付接待费用;2、组团社应真实、明确说明接待要求
5、和标准;3、组团社应对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二)地接社义务1、地接社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安排旅游行程、旅游景点、服务项目等,不得因与组团社团款等纠纷擅自中止旅游服务;2、未经组团社书面同意,地接社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第三方接待;3、地接社应选择具有相应经营资质和接待能力的旅游辅助服务者;4、地接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做好接待服务质量测评工作,按约定通报团队动态和反馈接待服务质量信息,服务质量测评方式及达标标准。(三)双方共同义务1、双方约定的接待费用不应低于接待成本;2、双方的约定不应损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
6、防止损失的扩大;4、双方均应保守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第八条 风险防范1、组团社和地接社均应按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2、组团社应提示其组织的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地接社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安排的车辆及司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资质,地接社选择的客运经营者应已购买承运人责任保险,且保险金额不低于 万元;4、组团社和地接社均应保证旅游者的安全,对于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项,应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和扩大;5、地接社接待过程中,旅游者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地接社应采取救助措施并先行垫付必要费用,及时向组团社反馈信息,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
7、组团社和地接社在责任划分明确后 日内根据各自承担的责任进行结算,属于第三方责任的,地接社应协助旅游者索赔。第九条 旅游纠纷处理旅游者在地接社接待过程中提出投诉的,地接社应尽力在当地及时解决,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组团社,未能在当地解决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组团社。地接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处理旅游者投诉、仲裁、诉讼等服务质量纠纷,及时提供所需证据材料。组团社和地接社应根据调查情况,划分各自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并于责任划分明确后 日内进行结算。因组团社原因导致行程延误、更改、取消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组团社承担,因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地接社承担。因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经济赔偿,组团
8、社依照或参照如下标准做出赔偿后,地接社应在组团社提出追索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明后 日内对组团社予以全额赔偿:1、依照组团社和旅游者约定的赔偿标准;2、参照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3、依照法院、仲裁机构裁决所确定的数额标准。第十条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根据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的,不能免除责任。一方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紧急情况下,一方应采取合理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
9、任何一方的事由导致行程延滞,组团社和地接社应及时与旅游者协商、调整行程,所增加的费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担的部分由组团社和地接社协商承担。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1、组团社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接待费用,应以未支付团款为基数,按日 %向地接社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组团社因如下情形造成地接社经济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向地接社承担违约责任:(1)接待要求、标准等信息说明不明确或错误;(2)未对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3、地接社未经组团社书面同意,将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第三方接待,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 %的违约金,违约金
10、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4、地接社未按合同约定选择具有相应经营资质或接待能力的旅游辅助服务者,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5、因地接社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组团社受到行政处罚的,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6、地接社未能在当地解决旅游者提出的投诉,又未及时书面通知组团社的,地接社应就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7、组团社和地接社双方或任何一方未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8、组团社和地接社任何一方泄露在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
11、密,违约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当团接待费用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第十二条 合同解除1、组团社超出约定付款期限 日以上未支付接待费用的,地接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组团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第4项约定的达标标准 次(含本数)以上的,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因地接社原因引发旅游者有责投诉、仲裁或者民事诉讼 次(含本数)以上,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因地接社违约给组团社或旅游者造成经济损失,地接社拒不改正或拒绝赔偿 次(含本数)以上,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
12、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双方约定合同解除的其他情形。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组团社和地接社因单团接待业务引发的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选择一种):1、提交仲裁,双方约定仲裁委员会为 (标明仲裁委员会所属地区和名称)。2、提起民事诉讼,双方约定诉讼管辖地为 (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第十四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一方可于合同有效期届满前 日向另一方书面提出续签合同。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已确认的接待计划应当继续履行。第十五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组团社签章: 地接社签章: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国内旅游合同 篇2 合同编号:137547甲方(团体或个人):_乙方:_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报名与成团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定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西安市旅游局、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西安市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和旅游安全须知。同意遵守并将其列为本合同附件。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3.如乙方取消组团计划,甲方有权选择如下要
14、求(不可抗力除外):(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条第2款退还全部团款并赔偿违约金。4.如甲方报名后要求退团,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条第1款的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和违约金。第二条内容与标准1.主要事项团号人数旅行日期线路与景点(见行程表)交通工具及标准住宿标准责任保险金额用餐标准早餐_次正餐_次标准_元/人_天导游服务派全陪不派全陪注购物及娱乐安排(见行程表)预附款数额应交纳团费总额特别说明2.甲乙双方同意遵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上述标准。第三条违约责任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坐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1)因故意或过
15、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2.乙方违反合同,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3.减轻或免除违约责任的情况: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拒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互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2)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A.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戒、警告或事先说明;B.所发生的违约问题非乙方责任或无法预知或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C.质量问题的发生全部或部分是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D.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
16、了妥善处理措施。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出申诉,也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第五条本合同附件1.西安市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2.行程安排表。3.旅游安全须知。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须加盖乙方合法注册的“*旅行社”公章或“*旅行社合同专用章”方可为效。甲方(签字):_乙方(签字):_(盖章)(盖章)联系电话:_联系电话:_地址及邮编:_地址及邮编:_ 国内旅游合同 篇3 甲方(旅游者):_身份证号码:_住所地址:_联系人:_联系电话:_传真或电子邮件:_乙方(组团旅行社):
17、_住所地址:_联系人:_联系电话:_传真或电子邮件: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现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国内旅游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甲方情况(一)本合同甲方人数为_人。甲方共同委托的签约代表人是_(委托书详见附件三)。(二)甲方人员情况:如下。详见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甲方(旅游者)名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第二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一)本次旅游团号为:_ 。(二)出发时间:_年_月_日,出发地点:_ 。(三)结束时间:_年_月_日,结束地点:
18、_ 。(四)行程时间(包含在途时间)共计_日_晚。(五)旅游线路名称:_ 。(六)交通工具:_ 。(七)住宿标准:_ 。住宿如遇单人房间时,差价的解决办法为:_ 。(八)餐饮标准:_ 。(九)购物安排: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购物不超过_次。(十)自费项目: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需要甲方在本合同旅游费用以外另行付费的项目不超过_个,付费金额不超过_元人民币。(十一)导游服务:乙方全程陪同人员_ 人,旅游目的地导游员_人。(十二)乙方根据本合同制定明确具体的国内旅游行程表(附件一),于出发前 日内交给甲方,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三条 服务标准本次旅游乙方的服务质量标准,
19、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此外,甲乙双方自行约定的其他服务质量标准为:_ 。第四条 旅游费用(一)本次旅游的旅游费用为:成人每人_元人民币,儿童(_岁以下或身高_米以下)每人_元人民币, 总计为_元人民币。(二)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预付_元人民币,余款于旅游开始前_日内付讫。(三)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1、乙方代甲方办理旅游所需证件、手续的费用。2、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如遇交通部门票价调整,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执行。3、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乙方同意安
20、排的,甲方应当补交所需差额。4、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交通游览费用。包括自机场、港口、车站等交通口岸至住宿地、自住宿地至游览地的往返交通费、非甲方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5、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含导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四)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1、非本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2、行程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包括本合同约定的餐饮、交通安排以外的个人交通、餐饮费用,个人医疗费费用,个人行李超重费用,个人的洗衣、通讯、饮料、酒类费 用,个人寻回遗失物品的费用以及行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3、行程中甲方参与的自费项目的费用。4、行程中甲方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5、甲方自行
21、投保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的费用。6、未列入本合同第四条第(三)项中的其他费用。(五)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 。第五条 人数约定本次旅游成行的基准人数为_人。参加旅游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乙方可最迟于旅游开始前第3日(不含开始当日,下同)通知到甲方,双方解除合同,并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一次性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订立新的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第六条 地接社约定乙方可以委托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接待安排本次旅游中外埠的旅游行程。乙方委托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视同乙方违约。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一)要求乙方出示合
22、法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如实告知本次旅游组团形式、住宿、餐饮、交通、景点、购物、服务标准等行程安排真实情况以及注意事项的权利。(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内旅游行程表记载的内容,组织安排本次旅游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的权利。(三)自主选择合同约定行程中的自费项目、自愿购物、拒绝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不合理安排的权利。(四)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要求乙方出具合法发票的权利。(五)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六)对乙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意见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的权利。第八条 甲方的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在旅游过程中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
23、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二)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与本团其他成员和睦相处、团结互助,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杜绝在景点建筑上乱刻乱画、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三)如实向乙方提供有关个人身份、健康、联系方式等方面的信息资料,保证个人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次旅游,并在签订本合同时将健康状况告知乙方。(四)做好旅游行程中的自我安全防护,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不擅自离团活动。(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六)遵守团队纪律,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旅游过程中与乙方发生纠纷时,平等协商解决,或在旅游行程结束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
24、方式解决,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或其他方式拖延旅游行程、扩大损失和影响。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一) 核实甲方提供的证件及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二) 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餐馆、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四)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的权利。(五)拒绝甲方提出的合同约定以外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第十条 乙方的义务(一)向甲方出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二)出发前向甲方如实说明本次旅游的组团形式、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和有关注意事项,提示甲方自愿选择购
25、买旅游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个人保险。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宜,事先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积极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三)妥善保管办理旅游手续所需的甲方各种证件资料。(四)对甲方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五)按照合同约定安排甲方的旅游活动。不强制甲方购物,不擅自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和自费项目,保证甲方在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各景点的游览时间。(六)收取全部旅游费用后,向甲方出具合法发票。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一)出发前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二)出发前经甲方书面同
26、意,乙方可以在保证旅游内容和服务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承担责任(甲方与其他旅行社另行签定合同的除外)。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无法按约定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可以在征得本旅游团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书面同意后,对相应合同内容予以变更。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导致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可采取合理的措施单方变更合同。因上述合同变更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节余的费用应当返还甲方。(二)除前项约定的情形外,变更本合同内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解除本合同,须经甲乙
27、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第十四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一)本次旅游开始时,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于中途加入本次旅游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项约定承担责任。(二)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等个人身份资料,致使乙方无法办理相关手续或已办理的相关手续无效的,承担乙方因此已支出的直接费用。(三)在旅游开始前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标准支付违约金:1、在旅游开始前第2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四)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乙方
28、解除本合同或未通知不参加的,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五)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按照迟延支付部分每日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六)擅自变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增加的费用,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七)旅游行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乙方不退还相应的旅游费用;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八)旅游行程中因自身过错、自身疾病以及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六)项约定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自行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损
29、失的,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一)代办旅游手续及旅游过程中,遗失、毁损甲方证件、手续或代办的手续因乙方过错存在瑕疵的,应积极补办并承担相关费用;因此影响甲方旅游行程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二)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不能成行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到甲方,退还甲方已交纳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标准支付违约金:1、在旅游开始前第2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3、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三)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乙方未在约
30、定的时间内通知到甲方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二)项约定承担责任。但因甲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不当,致使乙方未能按本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四)擅自变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增加的费用,自行承担;减少旅游行程的相关费用,退还甲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五)甲方在乙方指定的购物场所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乙方应负责退换;不予退换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六)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继续履行本合同,但应支付全部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对其中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内容,乙方应退还相应的旅游费用;甲方要求
31、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退还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费用,并承担全部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因旅游行程延误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七)旅游行程中弃置甲方的,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100%的违约金。(八)旅游行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九)除上述约定外,乙方提供的旅游服务中其他违反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规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规定赔偿。第十六条 免责条款(一)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
32、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一方延迟履行或单方变更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二)旅游行程中由于飞机、轮船、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权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相关纠纷。第十七条 避免扩大损失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1、_ 。2、_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33、,或按下列方式之一解决:向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履行完毕。 国内旅游合同 篇4 合同编号: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甲方(团体或个人):乙方(组团旅行社):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1.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定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由西安市旅游局、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西安市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和旅游安全须知。同
34、意遵守并将其列为本合同附件。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3. 如乙方取消组团计划,甲方有权选择如下要求(不可抗力除外):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条第2款退还全部团款并赔偿违约金。4如甲方报名后要求退团,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条第1款的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和违约金。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1 主要事项团号 人数 旅行日期 线路与景点 交通工具 及标准 住宿标准 责任保险金额 用餐标准 导游服务 派全陪 不派全陪 备注 购物娱乐安排 (见行程表) 预付款数额 应交纳团宽总额 特别说明 2.甲乙双方同意扼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
35、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3本合同的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4为保证甲方利益,乙方应按国家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第三条 违约责任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2甲方违反合同,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3减轻或免除违约责任的情况: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互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之前巳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
36、轻或免除责任:a.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巳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戒、警告或事先说明;b.所发生的违约问题非乙方责任或无法预知或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c.质量问题的发生全部或部分是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d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妥善处理措施。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出申诉,也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第五条 本合同的附件1西安市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2行程安排表。3旅游安全须知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须加盖乙方合法注册的“xxx旅行社”公章或“xxx旅行社合同专用章”
37、方为有效。第七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盖章):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地址及邮编:西安市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附件1)一、报名须知1游客参团应提早报名,报名时应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旅途中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2报名时须交纳不少于总团费 的预付款,余款在启程前 天(不含出发当天)付清;逾期未付清者,作自动退团处理。3游客报名后要求更改行程或出发日期,旅行社须收取由此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和业务损失费。因客观条件不允许更改而游客提出退团时,按本细则第四条第1款的办法处理。4.有特殊病史的游客报名时须如实说明。鉴于游客的健康状况
38、或其它原因,旅行社有收客与否的权利。5小孩收费标准:不满 岁收总团费的 ; - 岁由旅行社根据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标准与游客商定 岁 (含 岁)以上按成人收费。未按成人收全额的小孩不提供酒店床位,机、车、船票费及景点门票费(旅行社事先特别注明的除外)。儿童交通费收费标准以交通部门有关规定为准。二、团费包括1行程表所列的城市间交通费、各地游览汽车费和每人一件行李的运费(其重量和体积以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为准)。2行程表所列的酒店或同级酒店的住宿费。3行程表所列的膳食费(不含酒水)。4行程表所列各游览项目第一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5导游服务费。三、团费不包括1 旅途中火车或轮船上的餐费(另有约
39、定的除外)。2 各地机场管理建设费及航空人身保险费。3 超重(件)行李托运费。4 酒店内的酒水、洗衣、通讯等一切私人开支。5行程表以外活动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及小费。四、退团和取消行程处理办法1游客报名后退团时,旅行社按以下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包括飞机、车船退票费、退房损失等。下同)和违约金:出发前 天以上,扣总团费的 ;出发前 - 天,扣总团费的 ;出发前 - 天,扣总团费的 ;出发当天,扣总团费的 。2游客报名后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骚乱、罢工、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等,下同)造成团队无法成行时,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
40、退还游客。因其他情况必须取消团队行程时,旅行社应如实向游客说明原因,并尽早与游客协商另行安排出游,或全额退还游客已交团费并按下列标准赔偿游客违约金:出发前 天以上,赔偿巳交团费的 ;出发前 - 天,赔偿已交团费的 ;出发前 - 天,赔偿已交团费的 ;出发当天,赔偿已交团费的 。五、有关责任问题1旅行社应为游客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需要的服务,对有可能危及游客人身、财物安全的项目,应当事先向游客作出说明和警示。2游客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未委托旅行社代管而丢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3.参团人数不足 人时,旅行社可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与其它旅行社共同组团,但须征得游客同意,并由签约旅行社承担责任。对 人以上团队,由负责出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