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民用航空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 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编号: CAD2015-A340-01 修正案号: 39-8431 第 1 页 共 2 页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一. 标题: 动力装置 -前发动机架推力连杆 U 形接头组件 -寿命限制 二. 适用范围: 本指令适用于空客 A340-211, A340-212, A340-213, A340-31
2、1, A340-312和 A340-313,所有序列号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EASA AD 2015-0138, 2015 年 7 月 10 日; 2.空客 SB A340-71-4008 初版, 2015 年 2 月 24 日,或后续经批准的版本。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对安装在 A340飞机上适配 CFM56-5C发动机的发动机架进行了额外的疲劳载荷分析。分析结果认为前发动机架 推力连杆U形接头组件应受到 20000飞行循环( FC)的设计寿命限制的制约。进一步调查结果确认,由于该部件的可转移性,在运营 中可能超过上述设计寿命限制。 如果不纠正这种状况,可能使前 发动机架丧失主传
3、力路径,随后发动机从飞机脱离,对飞机造成损坏和 /或对地面人员造成伤害。 为了处理这种状况,空客发布了服务通告 SB A340-71-4008,为更换前发动机架推力连杆U形接头组件提供说明。 鉴于上述原因,本指令要求确定前发动机架推力连杆U形接头组件自首次安装起的累计飞行循环( FC)数,并更换已经超过新的设计寿CAD2015-A340-01 39-8431 第 2 页 共 2 页 命限制的组件。本指令也介绍了执行前发动机 架推力连杆U形接头组件的设计寿命限制。 按要求完成以下措施,除非事先已经完成: ( 1) 、在本指令生效后的 12个月内,根据空客 SB A340-71-4008通过序列号
4、确认每一前发动机架推力连杆U 形接头组件,并确定其自首次装机后的累计 FC数。 对于无法确定序列号和 /或自首次装机后的累计 FC数的前发动机架推力连杆U形接头组件, 使用空客 SB A340-71-4008描述的方法估算累计的 FC数。 ( 2) 、根据本指令段落( 1)确定的结果,在前发动机架推力连杆U形接头组件自首次装机起累计超过 20000FC前,或者本指令生效后的23个月内,以后到为准,按照空客 SB A340-71-4008,以可用件更换前发动机架推力连杆U形接头组件。 注:考虑到本指令的目的,前发动机架推力连杆U形接头组件的可用件是指自首次装机起累计还未超过 20000FC的部件。 ( 3) 、自本指令生效时起,只要前发动机架推力连杆U形接头组件是可用件(见注) ,允许将其装上飞机。 ( 4) 、自本指令生效时起,除本指令段落( 1)和( 2)的规定外,在前发动机架推力连杆U形 接头组件自首次装机起累计超过 20000FC前,以可用件(见注)更换该前发动机架推力 连杆U形接头组件。 如需调整完成本指令的时间或采取等 效符合性方法,须得到适航审定部门的批准。 五. 生效日期:2015 年 7 月 24 日 六. 颁发日期:2015 年 7 月 21 日 七. 联系人: 龙飞君 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适航审定处 021-2232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