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CJJ/T 130-2009 备案号 J890-2009 燃气工程制图标准 Standard of gas engineering drawing 009 07 - 08 发布 2009-12-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燃气工程制图标准 Standard of gas engineering drawing CJJ/T 130- 2009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 2009 年 12 月 1 日 中囯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9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燃气工程制图标准 Standard of ga
2、s engineering drawing CJJ/T 130 - 2009 *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出版、发 行 ( 北京西郊百万庄) 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 北京红光制版公司制版 北京密东印刷有限公司印刷 * 开本: 850X1168毫 米 1 / 3 2 印张: 1 M 字数: 50千字 2009年 11月第一版 2009年 11月第一次印刷 定价: 10.00元 统一书号 :15112 17714 版权所有翻印必究 如有印装质量问题,可寄本社退换 (邮政编码 100037) 本社网址: h ttp :/w w w . cabp. com. cn 网上书店: h ttp :/w w
3、w . china-building, com. cn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 第 3 4 5 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燃气工程制图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 燃气工程制图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CJJ/T 130-2009,自 2009年 12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9年 7月 8 日前 a 根据原建设部 关于印发一九九三年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 订、修订项目计划( 建设部部分第一批)的通知 ( 建标 1993 285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衮,认真总 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
4、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 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制图基本规定、常用代号 和图形符号、图样内容及画法等。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 设计研究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 建议,请寄送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 地址:天津市 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 16号,邮政编码: 300384)。 本 标 准 主 编 单 位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 本 标 准 参 编 单 位 :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深圳市燃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建设部沈阳煤气热力研究设计院 新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贵州燃气热力设计有限责任
5、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陈云玉 阎海鹏 张 涛 张 琳 于京春 姜林庆 杨永慧 陈 敏 牛卓韬 袁 冶 广 宏 杜 娟 顾 军 高建文 本标准主要 审 查人员: 孟学思 俞善 东 张 锦霖 黄振梅 韩 露 王胜炎 王 云林目 次 1 总 则 .1 2 制图基本规定 .2 2.1 _ 畐 . 2 2 . 2 图 纸 编 排顺序 .2 2.3 图 线 . 2 2.4 比例 4 2. 5 字体 5 2 . 6 尺寸 标 注 . 6 2 . 7 管 径 和管 道坡度 .7 2 . 8 标高 . 8 2 . 9 设备和管 道 编号标 注 .9 2.1 0 剖面 图的 剖切 符号 .10 2 .1 1
6、指 北 针 . 11 3 常用代号和图形符号 12 3.1 一 般 规定 12 3 . 2 管 道 代 号 . 12 3.3 图形符号 . 13 4 图样内容及画法 26 4.1 一 般 规定 .26 4 . 2 图样内容及画法 .27 本标准用 词说明 .34 引 用标准 名录 .35 附 :条 文 说明 .37 5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 1 2 Basic Requirement . 2 2.1 Drawing Sheet 2 2. 2 Blueprint Sequential Organization 2 2. 3 Lines of Drawing
7、 2 2.4 Scale 4 2.5 Font .5 2. 6 Size Marking . 6 2.7 Pitch 7 2.8 Elevation . 8 2. 9 The Serial Number Labelling of Equipment and Pipeline 9 2. 10 Section Symbol 10 2.11 Compass 11 3 Designation and Graphic Symbol 12 3. 1 General Requirement . 12 3.2 Pipeling Code Number . 12 3. 3 Graph Symbol 13 4 P
8、attern Content and D raw ing 26 4. 1 General Requirement 26 4. 2 Pattern Content and Drawing . 27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34 Normative Standards . 35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 371 . 0 . 1 为统一燃气工程制图规则, 保证 制图质量, 提 高制图 效 率 ,符 合 设计、施工、 存档 等要求, 适应 工程建设的 需 要,制定 本标准。 1 . 0 . 2 本标准 适 用于 下列
9、 燃气工程的 手 工和计 算机 制图: 1 新建、 改 建、 扩 建工程的各 阶段 设计图、 竣 工图 ; 2 既 有燃气设施的实 测 图 ; 3 通用设计图、标准设计图。 1 . 0 . 3 燃气工程制图 应 准 确表达 设计意图, 做到 图 面正确 、简 明 和 清晰 。 1 . 0 . 4 燃气工程制图 除应遵守 本标准外, 还应 符 合 国 家 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2 制图基本规定 2 . 1 图 幅 2 . 1 . 1 图 纸幅面 和图 框尺寸应 符 合 现行国 家 标准 房 屋 建筑制 图统一标准 GB/T 50001的规定,图 框线应采 用 粗 实 线 ,标题 栏 图 框线应采
10、 用中实 线 。 2 . 1 . 2 当对幅面 有 特殊 要求 时 ,图 纸幅面 和 格式应按 现行国 家 标 准 技术制图图 纸幅面 和 格式 GB/T 14689中的有关规定 执行。 2 . 2 图纸编排顺序 2 . 2 . 1 图 纸 的 排列宜 符 合下列顺序 :工程项目的图 纸 目 录 、选 用标准图或图 集 目 录 、设计施工 说明 、设备及主要 材料表 、图 例 、设计图。 2 . 2 . 2 各 专 业设计图 纸应独立 编号。图 纸 编号 宜 符 合下列顺序 : 目 录 、总图、 流 程图、 系 统图、 平面 图、 剖面 图、 详 图等。 平面 图 宜按 建筑 层 次由 下至
11、上 排列 。 2 . 3 图 线 2 . 3 . 1 图 线 的 粗 实 线宽度 ( 6),应 根据图 纸 的 比例 和 类别按 现 行国 家 标准 房 屋 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 50001的规定 选 择 。线宽 可分为 粗 、中、 细 三 种 。 2.3.2 张图 纸 上 同 一 线型 的 宽度应保持 一 致 ,一 套 图 纸 中 大 多 数图样 同 一 线型 的 宽度宜保持 一 致 。 2.3.3 常用 线型 的画法及用 途宜 符 合表 2 .3 .3的规定。 表 2. 3. 3 中 未给 出的 其他线型 的画法及用 途应 符 合 国 家 现行 相 关标 准的规定。表 2. 3. 3
12、 线型 画法及用 途 名称 线型 线宽 用 途示例 粗 实 线 b 1 单 线表示 的管 道 2 设备 平面 图及 剖面 图中的设备 外 轮廓线 3 设备及 零 部 件 等编号标 志线 4 剖切 符号 线 5 表格 外 轮廓线 中实 线 0. 506 1 双线表示 的管 道 . 2 设备和管 道平面 及 剖面 图中的 设备外 轮廓线 3 尺寸 起 止 符 4 单 线表示 的管 道横剖面 细 实 线 0. 256 1 可见建( 构 )筑 物 、道 路、 河 流 、地形地 貌 等的 轮廓线 2 尺寸线 、尺寸界线 3 材料剖面线 、设备及 附件 等的 图形符号 4 设备、 零 部 件 及管路 附件
13、 等的 编号 引 出 线 5 较小 图形中 心线 6 管 道平面 图及 剖面 图中的设备 及管路 附件 的外 轮廓线 7 表格 内 线 粗虚线 - b 1 被遮挡 的单 线表示 的管 道 2 设备 平面 及 剖面 图中 被遮挡 设 备外 轮廓线 3 埋 地单 线表示 的管 道 中 虚线 - 0. 506 1 被遮挡 的 双线表示 的管 道 2 设备和管 道平面 及 剖面 图中 被 遮挡 设备外 轮廓线 3 埋 地 双线表示 的管 道 细虚线 0. 256 1 被遮挡 的建( 构 )筑 物 的 轮 廓线 2 拟 建建筑 物 的外 轮廓线 3 管 道平面 和 剖面 图中 被遮挡 设 备及管路 附件
14、 的外 轮廓线 3续表 2. 3. 3 名称 线型 线宽 用 途示例 点 画 线 - ; 0. 256 1 建筑 物 的定位 轴线 2 设备中 心线 3 管 沟 或 沟槽 中 心线 4 双线表示 的管 道 中 心线 5 管路 附件 或 其他零 部 件 的中 心 线 或 对称轴线 双点 画 线 - 0. 256 假想轮廓线 波浪线 0. 256 设备和 其他 部 件 自由 断 开 界线 折断线 - - - - - - - - - 0. 256 1 建筑 物 的 断 开 界线 2 多 根管 道与 建筑 物同时被剖切 时 的 断 开 界线 3 设备及 其他 部 件断 开 界线 2 . 3 . 4 同
15、 一张图中, 虚线 、点 画 线 、双点 画 线 的 线段长 及 间隔 应 一 致 ,点 画 线 、双点 画 线 的 点应使间隔均 分, 虚线 、点 画 线 、 双点 画 线应 在 线段 上 转折 或 交汇 。当 图 纸幅面较大时 ,可 采 用 线 段较长 的 虚线 、点 画 线 、双点 画 线 。 2.4 比 例 2 . 4 . 1 比例应采 用 阿拉伯 数字 表示 。当 一张图上 只 有一 种比例 时 ,应 在标题 栏 中标 注;当 一张图中有 两种 及 以 上的 比例时 ,应 在图 名 的 右侧 或 下方 标 注 ( 图 2. 4.1)。 2 . 4 . 2 当 一张图中 垂直方向 和
16、水平方向选 用 不同比例时 ,应 分 别 标 注两个方向 的 比例 。在燃气管 道纵断面 图中, 纵向 和 横向 可 根据 需 要 采 用 不同 的 比例 ( 图 2. 4. 2)。 2 . 4 . 3 同 一图样的 不同视 图、 剖面 图 宜采 用 同 一 比例 。 平 面 图 1:100 平面 图 管 道纵断面 图 1:100 图 2. 4.1 比例 标 注示 意 图 2. 4. 2 比例 标 注示 意 纵向 1:50 横向 1:5002 . 4 . 4 流 程图和 按比例绘 制 确 有 困难 的 局 部 大 样图,可 不按比 例绘 制。 2. 4. 5 燃气工程制图常用 比例宜 符 合表
17、 2. 4. 5 的规定。 表 2 .4 .5常用比例 图 名 常用 比例 规划图、 系 统布 置 图 1:100000, 1:50000, 1:25000, 1:20000, 1:10000, 1:5000, 1:2000 制气 厂 、液化厂 、储存 站 、加 气 站 、灌 装 站 、气 化站 、混 气 站 、储配站 、 门 站 、小 区 庭 院管网等的 平面 图 1: 1000, 1:500, 1:200, 1: 100 工 艺流 程图 不按比例 瓶 组气 化站 、瓶 装 供应 站 、调 压站 等的 平面 图 1:500, 1:100, 1:50, 1:30 厂站 的设备和管 道安 装图
18、1:200, 1:100, 1:50, 1:30, 1:10 室 外高 压 、中 低压 燃气 输配 管 道平面 图 1 :1000, 1: 500 室 外高 压 、中 低压 燃气 输配 管 道纵断面 图 横向 1: 1000, 1:500 纵向 : 1:100,1: 50 室 内燃气管 道平面 图、 系 统图、 剖面 图 1:100,1:50 大 样图 1:20, 1:10, 1:5 设备 加 工图 1:100, 1:50, 1:20, 1:10, 1:2, 1:1 零 部 件详 图 1:100, 1:20, 1:10, 1 :5, 1 :3, 1 :2, 1 :1, 2:1 2 . 5 字
19、体 2 . 5 . 1 图 纸 中的 汉 字 宜采 用 长仿宋 体,字高 与 字 宽应按 现行国家 标准 房 屋 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 50001的规定 选 用。 汉 字字 髙宜 根据图 纸 的 幅面确 定, 但不宜小 于 3. 5mm。 2.5.2 一张图或一 套 图中 同 一 种 用 途 的 汉 字、数字和字 母大小 宜相同 ,数字 与 字 母宜采 用 直 体。 2 . 6尺寸 标 注 2.6.1 尺寸 标 注 的深 度应 根据设计 阶段 和图 纸 用 途确 定。 2 . 6 . 2 尺寸 标 注应包括尺寸界线 、尺寸线 、尺寸 起 止 符和 尺寸 数字。 尺寸食 标 注 在图形 轮
20、廓线以 外。 2 . 6 . 3 尺寸线 的起 止 符可 采 用 箭头 、短斜线 或 圆点 。一张图 宜 采 用 同 一 种 起 止 符。 其 画法 宜 符 合表 2. 6. 3 的规定。 表 2.6.3 箭头 、短斜线 和 圆点 的画法 项 目 箭 头 短斜线 圆 点 画 法 J - 4 / 2 . 6 . 4 除半径 、直径 、角度 及 弧线 的 尺寸线 外, 尺寸线应与被 标 注长度平 行。 多条相互平 行的 尺寸线 ,应从被 标 注 图 轮廓线 由内 向 外 排列 ,小尺寸宜离轮廓线较近 ,大尺寸宜离轮廓线较 远 。尺寸线间距宜 为( 5 10)mm。尺寸界线 的一 端应 由 被 标
21、注 的图形 轮廓线 或中 心线引 出, 另 一 端宜超 出 尺寸线 3mm (图 2. 6. 4)。 (a) (b) (c) 图 2. 6. 4 尺寸 标 注示 意2 . 6 . 5 半径 、直径 、角度 和 弧线 的 尺寸线 起 止 符 应采 用 箭头 o 2. 6 . 6 尺寸 数字 应 标 注 在 尺寸线 上 方 的中部。 当注写 位 置不足 时 ,可 引 出标 注 ,不得被 图 线 、文字或符号中 断 。角度 数字 应 在 水平方向注写 。 2 . 6 . 7 图样上的 尺寸 单位, 除 标高 应以 米( m) 及燃气管 道平 面 布 置 图中的管 道长度应以 米( m )或 千 米
22、( k m )为单位外, 其他均应以 毫米( m m )为单位, 否 则 应加以说明 。 2. 6 . 8 尺寸 数字的 方向宜按 现行国 家 标准 房 屋 建筑制图统一 标准 G B/T 50001的规定标 注 。 2 . 7 管径和管道坡度 2. 7 . 1 管 径应以 毫米( m m )为单位。 2 . 7 . 2 管 径 的 表示方 法 应 根据管 道材 质 确 定, 且宜 符 合表 2. 7. 2 的规定。 表 2. 7. 2 管 径 的 表示方 法 管 道材 质 示 例 ( mm) 钢 管、 不锈钢 管 1 以 外 径 D X壁厚表示 ( 如: D108X4.5) 2 以 公 称直
23、径 DiV表示 ( 如: DN200) 铜 管 以 外 径壁厚表示 ( 如: 始 X I) 铸铁 管 以 公 称直径表示 ( 如: DN300) 钢 筋 混 凝土 管 以 公 称 内 径 A )表示 ( 如: A = 800) 铝塑复 合 管 以 公 称直径 DiV表示 ( 如: D N 65) 聚乙烯 管 按对应 国 家 现行产 品 标准的内容 表示 ( 如: 办 110, SD R 11) 胶 管 以 外 径以壁厚表示 ( 如: 对 2X2) 2 . 7 . 3 管 道 管 径 的标 注方式应 符 合下列 规定: 1 当 管 径 的单位 采 用毫米( m m )时 ,单位可 省略 不写;
24、2 水平 管 道宜 标 注 在管 道 上 方;垂直 管 道宜 标 注 在管 道 左侧;斜向 管 道宜 标 注 在管 道斜 上 方; 3 管 道 规 格 变 化 处 应绘 制 异 径 管图形符号,并 应 在 该 图形 符号前 后 分 别 标 注 管 径; 4 单根管 道时 ,应按 图 2. 7. 3-1的 方式 标 注; 219X 5 图 2. 7. 3 - 1单管管 径 标 注示 意 多 根管 道时 ,应按 图 2. 7. 3-2的 方式 标 注 。 DAG00 DM 50 DN200 DN200 DN300 DN300 DN200 DN250 DN25Q (a) (b) (c) 图 2. 7
25、. 3 - 2多 管管 径 标 注示 意 2 . 7 . 4 管 道坡度应采 用单 边 箭头表示 。箭头应指向 标高 降 低 的 方向 ,箭头 部分 宜比 数字 每 端长 出( 1 2) mm (图 2. 7. 4)。 5% o 0.005 (a) (b) 图 2. 7 . 4 管 道坡度 标 注示 意 2 . 8 标 高 2.8.1 标高符号及一 般 标 注方式应 符 合表 2. 8.1及现行国 家 标 准 房 屋 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 50001的规定。 表 2 .8 .1管道标高符号 项 目 管 顶 标高 管中标 髙 管 底 标高 符号 V W 2. 8 . 2 标高的标 注应 符
26、 合下列 规定: 1 平面 图中,管 道 标高 应按 图 2. 8. 2-1的 方式 标 注 ;3.285 -SZI 平面 图中, 沟 渠 标高 应按 图 2. 8. 2-2的 方式 标 注; 3.850 3.425 (a) (b) 图 2 . 8. 2 - 1平面 图管 道 标高 标 注示 意 3.450 S 2 L 图 2 . 8. 2 - 2平面 图 沟 渠 标高 标 注示 意 立面 图、 剖面 图中,管 道 标高 应按 图 2. 8. 2-3、 的 方 式 轴测 图、 系 统图中,管 道 标高 应按 图 2. 8. 2-4的 方式 命 命 3.200 2.200 XZ 1.200 5Z
27、 图 2 . 8. 2 - 3立面 图、 剖面 图 管 道 标高标 注示 意 图 2. 8. 2 - 4轴测 图、 系 统图 管 道 标高标 注示 意 2 . 8 . 3 室 内工程 应 标 注相对 标高, 室 外工程 宜 标 注 绝 对 标高。 在标 注相对 标 髙时 ,应与 总图 专 业一 致 。 2 .8 .4 标高 应 标 注 在管 道 的起 止点 、转角点 、连接 点 、变 坡点 、 变 管 径 处 及 交 叉处 。 2. 设备和管道编号标注 2 . 9 . 1 当 图 纸 中的设备或部 件不 便 用文字标 注时 ,可进行编号。 在图样中 应只注明 编号, 其名称 和技术参数 应 在
28、图 纸附 设的设备 表 中进行 对应说明 。编号 引 出 线应 用 细 实 线绘 制, 引 出 线 始 端应 9指 在编号 件 上。 宜采 用 长度 为( 5 10)mm的 粗 实 线 作 为编号的 书 写 处 ( 图 2. 9.1)。 2 . 9 . 2 在图 纸 中的管 道 编号标 志引 出 线 末 端 ,宜采 用 直径 (5 10)mm的 细 实 线圆 或 细 实 线 作 为编号的书 写 处 ( 图 2. 9. 2)。 管号一 丨 08X5 图 2. 9. (a) (b) 设备编号标 注示 意 图 2. 9. 2 管 道 编号标 注示 意 2.1 0 剖面图的剖切符号 2.10.1 剖面
29、 图的 剖切 符号 应 由 剖切 位 置线 和 剖视方向线 组 成 , 均应以粗 实 线绘 制。 剖切 位 置线长度宜 为( 5 10)mm。剖视方 向线应垂直 于 剖切 位 置线 ,其长度宜 为( 4 6)mm, 并 应采 用 箭 头表示剖视方向 ( 图 2.10.1)。 2 .1 0 .2剖切 符号的编号 宜采 用 阿拉伯 数字或 英 文 大写 字 母 ,按 照 自 左 至右 、由 下向 上的 顺序 连续 编 排 ,并 应 标 注到剖视线 的 端 部。 当剖切 位 置转折 处易 与其他 图 线 发 生 混 淆 时 ,应 在 转角 处 加 注与 该 符号 相同 的编号( 图 2.10. 2)
30、。 1, r2 3 3 L 3 -1 L a . 1 J 2 图 2 .1 0 .1剖切 符号标 注示 意 图 2.10. 2 剖切 符号标 注示 意 2 .1 0 .3 当剖面 图 与被剖切 图样 不 在 同 一张图 纸 内 时 ,应 在 剖切 位 置线 处 注明其 所在图 纸 的图号, 也 可在图上 说明 (图 2.10.3)。 10图 2. 10. 3 剖切符号标注示意 针 北 指 1 1 2. 2 .1 1 .1平面 图上 应 有 指 北 针 。其 形 状 宜按 图 2.11.1绘 制。 圆 的 直径宜 为 24mm,采 用 细 实 线绘 制 ;指 北 针头 部 应注 “北 ”或 “
31、N”字 , 尾 部的 宽度宜 为 3mm。当需 要 较大直径绘 制 指 北 针 时 ,指针 尾 部 宽度宜 为 直径 的 1/8。指 北 针宜绘 制在 平面 图的 右 上 角 。 指 北 针 也 可用 风玫瑰 代 替 。 图 2.11.1 指 北 针 画法3 常用代号和图形符号 3.1 一般规定 3 . 1 . 1 流 程图和 系 统图中的管 线 、设备、 阀 门和管 件宜 用管 道 代号和图形符号 表示 。 3 . 1 . 2 同 一燃气工程图样中所 采 用的代号、 线型 和图形符号 宜 集 中 列 出,并 加以注 释。 3 . 1 . 3 本 节 示例 中 未列 出的管 道 代号和图形符号
32、,设计中可自 行定 义 。 3 . 2管道代号 3 . 2 . 1 燃气工程常用管 道 代号 宜 符 合表 3. 2 .1的规定,自定 义 的管 道 代号 不应与表 3. 2.1中的 示例 重复 ,并 应 在图 面 中 说明 。 表 3 .2 .1燃气工程常用管道代号 序 号 管 道名称 管 道 代号 序 号 管 道名称 管 道 代号 1 燃气管 道 ( 通用) G 16 给水 管 道 W 2 高 压 燃气管 道 HG 17 排水 管 道 D 3 中 压 燃气管 道 MG 18 雨 水 管 道 R 4 低压 燃气管 道 LG 19 热 水 管 道 H 5 天 然 气管 道 NG 20 蒸汽 管
33、 道 S 6 I压 缩 天 然 气管 道 CNG 21 润滑油 管 道 LO 7 液化 天 然 气气 相 管 道 LNGV 22 仪 表 空 气管 道 IA 8 液化 天 然 气 液相 管 道 LNGL 23 蒸汽伴 热管 道 TS 9 液化 石油 气气 相 管 道 LPGV 24 冷却 水 管 道 CW 10 液化 石油 气 液相 管 道 LPGL 25 凝 结 水 管 道 C 11 液化 石油 气 混 空 气管 道 LPG-AIR 26 放散 管 道 V 12 人工煤气管 道 M 27 旁 通管 道 BP 13 供 油 管 道 O 28 回 流 管 道 RE 14 压 缩空 气管 道 A
34、29 排 污 管 道 B 15 氮 气管 道 N 30 循环 管 道 CI 123 . 3图形符号 3 . 3 . 1 区 域 规划图、布 置 图中燃气 厂站 的常用图形符号 宜 符 合 表 3. 3.1的规定。 表 3.3. 1 燃气厂站常用图形符号 序 号 名 称 图形符号 1 气 源 厂 1 2 门 站 3 储配站 、储存站 一 1 一 一 4 液化 石油 气 储配站 I 5 液化 天 然 气 储配站 | 6 天 然 气、 压 缩 天 然 气 储配站 Q 7 . . 区 域 调 压站 8 专 用调 压站 9 汽车 加 油 站 ? 13续表 3. 3.1 序 号 名 称 图形符号 10 汽
35、车 加 气 站 11 汽车 加 油 加 气 站 12 燃气发 电 站 A / Ak A 1 3 阀 室 14 阀井 -ex- 3 . 3 . 2 常用 不同 用 途 管 道 图形符号 宜 符 合表 3. 3. 2 的规定。 表 3.3.2 常用不同用途管道图形符号 图形符号 序 号 名 称 管 线加套 管 管 线 穿 地 沟 桥 面 穿越 软 管、 挠性 管 保 温 管、 保 冷 管 蒸汽伴 热管 电伴 热管 14续表 3. 3. 2 序 号 名 称 图形符号 8 报废 管 - ( 9 管 线 重叠 上或前 10 管 线交 叉 1 1 3.3.3 常用管 线 、道 路等图形符号 宜 符 合表
36、3. 3. 3的规定。 表 3.3.3 常用管 线 、道 路等图形符号 图形符号 w F W - DS HR D L- D X - 序 号 名 称 燃气管 道 给水 管 道 消防 管 道 污 水 管 道 雨 水 管 道 热 水供水 管 线 热 水 回 水 管 线 蒸汽 管 道 电 力 线 缆 10 电信 线 缆 仪 表 控制 线 缆 12 压 缩空 气管 道 15续表 3. 3. 3 序 号 _ _ 氮 气管 道 供 油 管 道 架空电 力 线 图形符号 o 架空 通 信 线 D X- 块石护底 石笼稳 管 混 凝土 压 块稳 管 管 道材料表应包括序 号( 或编号)、 材料名称 、规 格 (
37、 或 物 理 性 能 ) 、数量、单位、备 注 等 栏 。 4 . 1 . 7 图样的文字 说明 ,宜 以 “注 :”、 “附 注 或 “说 明 : ” 的 形 式 书 写 ,并 用 “1、2、3” 进行编号。 4 . 1 . 8 简化 画法 宜 符 合下列 规定: 261 两个 及 以 上 相同 的图形或图样,可 绘 制 其 中的一 个 ,其 余 的可 采 用 简化 画法 ; 2 两个 及 以 上形 状 类 似 、尺寸不同 的图形或图样,可 绘 制 其 中的一 个 ,其 余 的可 采 用 简化 画法, 但尺寸应 标 注清 楚 。 4 . 2 图样内容及画法 4. 2.1 燃气 厂站 工 艺流
38、 程图的 绘 制 应 符 合下列 规定: 1 工 艺流 程图 应采 用单 线绘 制,可 不按比例绘 制。 其 中燃 气管 线应采 用 粗 实 线 ,其他 管 线应采 用中 线 ( 实 线 、虚线 、点 画 线 ) ,设备 轮廓线应采 用 细 实 线 。 2 工 艺流 程图 应绘 出燃气 厂站 内的工 艺 装 置 、设备 与 管 道 间 的 相对 关 系 ,以 及工 艺 过程进行的先 后 顺序 。当绘 制 带 控制 点 的工 艺流 程图 时 ,应同时 符 合 自控 专 业制图的规定。 3 工 艺流 程图 应绘 出 全 部工 艺 设备,并标 注 设备编号或 名 称 。工 艺 设备 应按 设备形 状
39、 以细 实 线绘 制或用图形符号 表示 。 4 工 艺流 程图 应绘 出 全 部工 艺 管 线 及 必 要的公用管 线 ,按 照 各设计 阶段 的 不同 深 度 要求,工 艺 管 线应注明 管 道 编号、管 道 规 格 、介 质 流向 ,公用管 线应注明 介 质 名称 、流向 和 必 要的参 数等。 5 应绘 出管 线 上的 阀 门等管 道附件 ,但不包括 管 道 的 连 接 件 。 6 管 道与 设备的 接口 方 位 宜与 实际 情况 相 符。 7 管 线应采 用 水平 和 垂直绘 制, 不宜 用 斜线绘 制。管 线不 应 穿越 设备图形,并 应 减少 管 线交 叉 ;当 有 交 叉 时 ,主要管路 应 连 通,次要管路可 断 开。 8 当 有 两套 及 以 上 相同系 统 时 ,可 只绘 制一 套系 统的工 艺 流 程图, 其 余 系 统的 相同 设备及 相应 阀 件 等可 省略 ,但应表示 出 相 连支 管,并标 明 设备编号。 4 . 2 . 2 燃气 厂站 总 平面 布 置 图的 绘 制 应 符 合下列 规定: 1 应绘 出 厂站 围墙 内的建( 构 )筑 物轮廓 、装 置 区 范围 、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