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华医药”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66 号文件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于 2007 年 1 月 10 日首次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0.8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7,907 万元已于 2007年 1 月 16 日全部到位。2008 年 7 月 17 日,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932
2、号文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76元,募集资金净额 26,162 万元已于 2008 年 8 月 14 日全部到位。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机构工作指引 以及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 年 2 月第二次修订)的规定,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作为沃华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和 200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就公司上述两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发表意见如下:1、沃华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的心可舒片 GMP 车间建设项目、中药提
3、取 GMP 车间建设项目、新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经完成,实际使用资金超过承诺使用使用资金 403.25 万元,主要原因是施工期间工程材料涨价及人工费上涨所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由于募集资金到位后相关地区房价涨幅较大,公司尚未实施该项目,建议公司尽快对该项目可否继续执行进行论证,并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如需),及时进行信息披露。2、沃华医药 2008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无变更,但是实施进展较为缓慢,资金投入总量为 1,243.87 万元,尚有 24,918.13 万元未使用,建议公司在经济形势逐渐明朗的情况下,及时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规模和进度等进行调整,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如需),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3、公司将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大部分未使用资金转为定期存单,以提高募集资金收益率,定期存单到期后由上述银行自动转回募集资金专户。2(本页无正文,为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保荐代表人(签字):王晨宁 毛红英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9 年 4 月 17 日